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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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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30 09:33: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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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委托人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汇编12篇)】
委托人________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文书的制作要点:
1、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具体承办律师的姓名。
2、案件的性质、名称。
3、授权委托的具休内容。
4、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5、最后,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接到xxxx区委转来的群众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的案件后,xxxx区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赴xxxx中学调查此事,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20xx年12月28日,群众向市长热线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
二、 调查的情况
1、关于学校住校生的问题
xxxx中学有学生xx人,因xxxx中学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除了满足学生就近入学外,还有路远的家长想让孩子在学校住宿。但因学校条件有限,只能安排xx名左右学生,没有强迫学生住宿。
2、关于学生上晚自习的问题
该校为住宿生安排了晚上学习的教室,并安排教师进行看护和学习辅导。非住校生,本着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晚上也可以到学校安排的教室里学习。
3、关于学生就餐的问题
学校有寄宿生,学校提供吃住的条件。另有部分走读生因回家吃饭不方便,自愿选择在学校餐厅就餐,学校为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没有强迫学生必须在校就餐。
4、关于补课收费问题
网友所反映的补课及收费问题,经调查,xxxx中学有住宿生,为加强学生管理,为住宿生安排了晚自习,由老师轮流看护和辅导,其他学生按自愿原则也可以和住宿生一起上晚自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校与社会携手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每个班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收取了每生xx元的补课费,家长委员会收取的费用,由家长委员会管理,未列入学校资金账户,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账目混乱问题。
5、关于xxxx中学部分学生学籍的问题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盟校”的工作要求,该校与xxxx中为“盟校关系”。为了共同促进两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该校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与xxxx中的交流活动,两校的教师、学生进行了互派、互学。群众所反映的xxxx中学有部分学生的学籍注册在xxxx中不属实,这部分学生是xxxx中在该校就读的学生,注册的是xxxx中学籍。
6、关于学生安全问题
该校始终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安全制度,扎实开展安全工作。群众反映的该校学生车祸事件系一起校外的意外交通事故,责任方为车主。即使是这种情况,教育局也责令该校进行整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处理意见和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区教育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决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对有关责任人由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
2、责成学校要求家长委员会纠正不正确做法,坚决退费。xx月x日,该校召开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家长。目前退费工作正在进行。
3、要求学校进一步做好家访工作,通过家访,了解每一个家庭情况,关注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多与家长沟通,关心我们的未来。
今后,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xxxx中学及区属其他学校的监管力度,争创人民满意教育。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x月x日
一、委托人名称:xx明度电脑有限公司
二、收案日期:20xx年8月11日
三、结案日期:20xx年4月6日
四、承办人:
五、案由:
xx市明度电脑有限公司与xx宜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葛丽涛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六、案情简介:
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于20xx年建立了买卖关系,并签订《信用及付款协议》,同时葛丽涛向明度公司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明度公司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约定葛丽涛为宜华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宜华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完毕止。双方购销关系一直持续至20xx年8月。20xx年8月宜华公司与明度公司对帐,确认宜华公司欠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明度公司要求宜华公司支付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并依照协议约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及明度公司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且葛丽涛作为宜华公司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代理人的分析意见
1、本案的基本情况清楚
自20xx年,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之间确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订了《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并且双方于20xx年8月8日进行了对帐确认,明确了宜华公司所欠的货款。
2、法律关系清楚:
本案中担保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是有效的,担保合同也有效。担保人应当为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处理结果:
xx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宜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明度公司143450元及利息损失,并赔偿明度公司律师费损失8000元,葛丽涛对宜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宜华公司、葛丽涛共同承担。
20xx年2月10日,葛丽涛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委托人的满意度:满意!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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