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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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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
xxx、
被上诉人
xxx、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xxx号的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0x)临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2、请求重新审核和判决上诉人家庭的财产及债务的归属; 3、请求重新分配被上诉人应承担的对子女的教育费和抚养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起诉上诉人离婚一案已经xx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 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理由有三: 1、根据一审判决,被上诉人只返还上诉人财礼钱1000元和首饰款6000元。
事实上上诉人在和被上诉人结婚前还给了被上诉人旅游费1000元、照相费1000元、手机费1000元、棉花费200元。
其中,上诉人所给被上诉人的旅游费、照相费、手机费被上诉人并没有实际消费,作为她的私人财产保留。
按照本地方订婚习惯,上诉人还支付给了被上诉人的父母和亲属见大小钱1500元、订婚礼2000多元的单方财产。
按照物归原主的基本原则,也应一并返还给上诉人。
2、根据一审判决,被上诉人的陪嫁物除现金10000元外,其余物品可与被上诉人应分割的共同财产一并折低为被上诉人应出的部分子女抚养费。
这里所谓的被上诉人的陪嫁物仅有电视柜一个、写字台一个、双人被一块、驼毛被两块;共同财产也仅为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
有谁能相信一对在煤矿上班的双职工夫妻,又开药店、又开饭店,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会没有一点存款或积蓄呢?仅夫妻的工资收入一项完全可以过上比较宽裕的家庭生活。
但是,由于被上诉人一直掌管家庭财物,且不到二年时间给上诉人抛下约80000多元的欠帐,这可能吗?所以,上诉人认为法院并没有审核清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家庭共同财产,认定事实不清。
3、值得特别提出的遗漏问题是:一审法院没有审核和过问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的债务问题。
20_年4月,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接管上诉人父母的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约60000万元左右,20_年3月,当上诉人父母收回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仅为 6000元左右,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亏损高达50000多元,钱去了那里?为开饭店,被上诉人以家庭没有钱为由,迫上诉人借款投资20000余元,购买饭店食品又外欠10000余元,上诉人认为:药店和饭店的大部分收入由被上诉人独占。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独自管理家庭共同财产时,采取隐藏、转移手段,严重侵占了上诉人的`大量合法财产。
被上诉人想通过离婚独吞可观的家庭共同财产,这才是她主动提出离婚的实质所在。
一审法院对此事实没有认定。
二、 原判适用法律不当,理由有二: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被上诉人在准备离婚前,曾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因此,上诉人主动要求承担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但被上诉人也有依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根据本地区的消费实际和教育抚养费用不断增长的社会发展趋势,一审法院仅判决被上诉人一次性承担3000元的子女抚养费太少,这不符合抚养的实际和法律精神,上诉人根本不能接受。
2、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判决同被上诉人强迫离婚是不符合《婚姻法》精神的。
因为上诉人既没有赌博、吸毒、同居和重婚行为,也没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分居也未达二年,根据什么判决离婚呢?相反,上诉人在答辩状上明确表态“不同意和原告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
上诉人在被起诉初,提出要孩子,不仅怕被上诉人虐待子女,更重要的是想感动被上诉人看在孩子的牵挂上放弃离婚。
尽管上诉人为维持婚姻采取了系列让步和牺牲,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夫妻离婚。
因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适应法律不当的过错。
综上所述,原判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开庭审理。
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实地调查取证,尊重客观事实,为上诉人伸冤解忧,依法惩治被上诉人的不法行为,确保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20xx年5月1日
雅安灾区的小朋友们:
雅安级地震让你们受难了。这场天灾毫无预示地降临在你们身边,破坏了你们的家园,拆散了你们的亲人,让你们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看着电视上房屋倒塌的一幕幕,我们全家的心都如刀割一般疼痛,十几天来,泪水始终挂满着家人的面庞。
谈震色变。但我们不能向它低头,我们一定要昂起头颅,挺起胸膛,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看到那些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们,你们是那样可怜,本来你们都有爸爸妈妈,都有一个美好的家,可在这次地震中,瞬间支离破碎……
在大灾面前,你们是那样坚强,你们的救人,自救又使上帝赋予你们生的希望。
灾难考验着我们。在灾难面前,一声声亲切的问候,一张张热情的笑脸,一双双援助的手,都能给人带来无尽的关怀和温暖……灾难无情人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老师给我们讲了地震的许多灾情,说我们应该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帮助你们早日治好伤,早日上学。同学们都捐了很多,我拿出了20元钱。我不知道20元钱能买多少纱布、药品,矿泉水的什么,但我和妈妈说了,我以后再也不买零食了。
妈妈发愁的说:“我们应该多捐点钱,让他们……。”小朋友们,对不起!我真想现在就长大,赚好多钱,给你们买衣服,被子,药,吃的。如果能把我的房子挪到你们那儿多好啊,让找不到爸爸妈妈的小朋友都住到我的房子里,让我妈妈给你们做好吃的,我们一起玩……
亲爱的雅安小朋友,你们要化悲痛为力量,阳光总在风雨后。我相信,任何困难都难不到你们,任何天灾地震都摧不垮你们。你们是勇敢的!你们是坚强的!
上面说过,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xx的个人财产,但一审法院直接判决:“三、...... xx市xx城小区1栋D xx号房屋归原告所有…….”
即使法庭不认可以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应遵循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权的表示,一审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疱,胡说什么女方已经同意把此房屋让给男方,真是岂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决也不足为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进行协商或竟价,以决定房屋的归属!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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