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06-29
2023-03-22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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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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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规民约》通用范文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村规民约范文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拾得********、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二、浙江杭州良渚文化村《村民公约》
1、我们乐于参加小镇的公共活动;
2、邻居见面主动问好;
3、我们呵护孩子的自尊,在公共场合避免责罚;
4、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
5、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我们帮助照看,遇有异常,及时告知管理人;
6、当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我们乐于支持和帮助;
7、我们拾获楼上邻居晾晒时飘落的衣物,妥善保管及时送还;
8、我们不往窗外抛撒物品,晾晒浇灌防止滴水;
9、在小镇公共场所,我们放低谈话音量;
10、在清晨和夜晚,我们主动将室内音响降低;
11、我们在公共场所衣着得体,讲究礼仪;
12、我们在乘车、购物时依次排队,尊老爱幼;
13、节假日我们只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平时燃放征得管理人同意;
14、婚丧乔迁等传统风俗不妨碍小镇公共秩序、环境;
15、我们开车进入小镇不得按喇叭,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
16、小镇内我们慢速行车,不开远光灯,主动礼让行人;
17、我们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跨线、压线,且车头朝向规定方向,停车即熄火;
18、小镇内出行,我们倡导使用自行车、电动车或循环巴士等;
19、保持公园、游山步道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洁,自觉带走废弃物品;
2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规民约范文
21、在小镇公共餐饮场所就餐,我们提倡自备打包餐盒;
22、购物买菜,我们使用环保袋或竹篮;
23、家中的闲置物品,在小镇跳蚤市场交易或慈善捐赠;
24、在公共区域,未经管理人同意,我们不放生、放养动物,栽种植物;
25、我们为宠物办理合法的证件,定期注射疫苗;
26、使用牵引带遛狗,自觉清理粪便,不带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为具有攻击性的宠物戴上口罩。
三、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村新农村建设《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v^,热爱集体,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发现违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3、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4、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
6、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他作物。
8、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9、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村规民约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v^、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七条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八条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条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
或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蘌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一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
第十二条认眛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缌应向村治?会汇报,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村风民俗
第十三条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搓俗,反对封建?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四条喜事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第十五条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第十六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七杁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
第+八条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村委会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三、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委会安排,不争水、争电、争农具,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发扬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二十一条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地要尊重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村、乡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二十二条村民饲兛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
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除外);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按有关监护制度规定承担经济赔偾责任。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三条全体村民要?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遵守家庭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四条婚姻白由,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五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干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家庭暴力,不准打骂配偶,夫妻双方和睦相处,共同承担生产、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七条不准遗弃、虐待老年人。对?失劳动能力无固宊收入的老年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每人每年360斤口粮,400元零花钱,2套衣服;生病就医,生活服务,由子女承担费用。
第二十八条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第二十九条对合法的遗产,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文化教育
第三十条村民应当按时参加村小组、村委会组织的各种文化学习及会议,村民小组应当对村民参加会议的情况记录考勤,每参加一次会议者,由组上发给每人一定的误工补贴,有条件的组可以当时支付。凡缺席一次的除不发补贴外,对该户提出批评教育,如三次无故不参加的,村调解委员会按违约调处。
第三十一条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务农经商灼,村委会及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鼓励村民为国家、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凡本村村民考取中等专业学校者,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可以根据当年财力给予适当奖励;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村。
六、土地山林
第三+三条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村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非农业生产及建房使用,违者责令其复耕。如不执行者,申请土地执法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村民建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上报乡土管所审批后方可按规划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有违反,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第三十五条村民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租用集体土地的,须经村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用途使用,不准将合同用地进行非法出租和转手倒卖,违者村小组有权报请村委会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六条农户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批准同意,不得私自乱开集体土地。已经开发开荒的,应无偿退还给村民小组。(如属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一)如属村民小组同意农户使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小组需要征用的,村民应当服从集体,具体补偿办法如下:
1、按作物栽种时问周期,水稻每亩赔偿350元,小麦每亩、包谷、杂豆每亩赔偿350元,蔬菜每亩赔10元。
(二)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意,私自开荒、开发使用土地内的果树、作物,如国家、集体征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七条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村民在家及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西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凡属村小组集体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违者必须按规定补种成活树木,并缴纳每株5元至10元的育林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林业及有关部门查处。
七、执行规定
第三一十九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会议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第四十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一条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收取过错人10元至2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交纳的违约金由村委会收取,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于20_年6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涉及到的条款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会议另行讨论决定。
为切实推进“美丽沙坪·清洁乡村”工作,改变我双六村委“脏、乱、差”的卫生环境,打造优美村庄,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如下:
1、美好家园大家建,美好家园大家享,全体村民都是搞好卫生、爱护环境的主体,人人都要积极参与,大力宣传搞好村庄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懈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幸福美好。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乱倒垃圾,自觉清除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做到房前屋后庭院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堆积。各家各户自觉分类处理自己的生活垃圾,能焚烧的焚烧(布质、纸质、木质等垃圾),能填埋的填埋(能腐解的动物尸体、蔬菜等垃圾),能回收的收回(金属、塑料、玻璃、纸质、布质等垃圾),减少垃圾的排放,力争做到垃圾不出户。
3、保持村场环境整洁,定期清理村道等公共场所的杂草、污水等卫生死角,灭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滋生场所,不占道种植农作物。不在村道两旁、公共场所长期堆放柴草、建筑材料以及其他杂物。实行定点堆放垃圾,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
4、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不得向垃圾池倒放,垃圾池要有人及时清理。垃圾池的清理采取村民轮次义务清理或专人有偿清理的形式。保洁员(垃圾清理人员)报酬由村民代表商议决定,其资金来自于集体经济收入或村民捐资等。
5、村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支持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村民有责任、有义务对村保洁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保洁员需认真听取建议及批评,并及时改善自身工作质量。同时,保洁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村民提出建议和批评,村民需认真听取,并自觉提高或改正自身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作为。
6、大力实施改水改厕。彻底清除露天厕所,采用卫生旱厕、水冲厕。生活废水做到集中排放,逐步清除露天排水沟,不准向排水沟倒放垃圾,禁止向排水沟倾倒有毒的固体、液体。
7、强化禽畜粪便管理,禽畜应实行圈养,不乱搭乱建棚舍,不乱排禽畜粪便,不在公共场所晾晒或堆放禽畜粪便,不使用未经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贮粪池、化粪池和沼气池等要做好防护,并定期清掏。
8、自觉维护田园环境资源,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自觉回收农药瓶,不乱扔农药瓶、肥料袋。
9、达成共识,互相监督,共同进步,掌握逐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村民要自觉加强环保知识、技术的学习,提高环保技能,村民之间要加强交流,对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正确的垃圾处理方式要敢于提出批评。对别人的批评意见要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不得持以怀恨心理。
10、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协商决定。
沙坪镇双六村委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v^,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v^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v^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__村两委。
__村村民代表大会
过去,我村制定过几次村规民约,多年实践证明,这些村规民约尚未达到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若干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创建一个文明、安全、规范、卫生的村寨,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历届规约的基础上,制定此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共十四章八十四条,经全村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一致通过,得以实施。望全村人民严格执行规约,切实尊重规约,持之以恒遵守规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凡不属我村人口的人,乱侵犯我村土地,除没收外,每平方米罚款5元。
第二条:集体用地(包括山、路等)一律不准私人侵占,如有强占者,除恢复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以上。
第三条:对于靠田边地角林地,一律按田管三丈,地、路、沟管八尺。测量方法:从耕种面积边线顶端向外测量,国管三丈,地、沟管八尺。田与田、田与地相临者,距离的空间中不含自留山,沟按保上不保下,空间部分使用权归于上一丘(块)所有,在规定管理范围内,田、地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原栽有的林木归山主所有;但田、地主人有权向山主提出砍伐,如山主不采合平意见,则田、地主人有权砍伐,但砍伐的木村归山主,双方均不准在规定管理范围内新开耕种面积;如在管理范围内有阴地或其它变向经济交易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各占一半。
第四条:私自移动栽石岩,强占他人田、地、山林者,除退回外,并赔偿原主损失,每平方米罚1—5元。
第五条:凡需向外村转让青山、土地的组户,必须经村民委办理合法手续,若私自转让的每亩罚款100元,并收归集体所有。
第二章:山林资源
第六条:凡需砍伐木材的组、户,必须有书面申请报村民委批准,按批准数据在指定地点砍伐,否则每根罚款20~50元,并要写检查张贴于村寨。
第七条:不论人、畜随意进入他人造林地糟蹋幼林的,除按材类苗木的赔偿外,每根罚款3元,并造林弥补损失数。
第八条: 乱砍幼林(试刀、剃皮、截节)除赔偿损失外,每根罚款20元。
第九条:对未办有合法手续在我村内收购木材者,每立方米罚款100元,并没收,对偷木材的,除退赃外,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条:分界线的林木,(如山与山、田与山、地与山等)在双方未认证前,先砍伐按偷论处。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对易燃物品管理不严,且不听劝告者,每次罚款5~10元,小孩带火柴或火机玩火、,发现一次对监护人罚款5元。
第十七条 对用传统火部烤火做饭的用户,如有明火而火边无人管理,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消防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火灶、烟管如不按期整改,由消防检查组当场毁掉,并罚款20~100元。对拒绝整改,阻碍检查、态度恶劣者罚款200~1000元。
第十二条:对大意发生火警情节较轻者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烧坏一间屋以上)除送上级追究刑事责任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在坡上大意发生火灾的,除弥补材类苗木损失外,每亩罚款20元,并负当天灭火人员火食、务工及其它相关损失(如柴刀、医药费等)。对故意放火者,不论山火、寨火,除赔偿火灾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人、畜破坏人饮和消防设施的,除恢复正常外,有意破坏者罚款100—300元。
第十五条:发生火警者,主动向隔壁邻居、周边人员求救呼叫即时扑灭火苗,免于50%的处罚,否则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火警扑灭后,发生火警者当天主动找村民委交待起火原因,并一笔交清罚款者,可免40%的罚款。
听到火警呼唤声,见到火警、火灾发生而不主动去扑灭的,除全村通报批评外,并在三年内不得享受我村的优扶政策。(救济、贷款、申请等)
第十六条:火警发生时,先搬救东西而不主动扑灭火者,罚款100元以上,不愿意提供扑火设备(盆、桶等),并以第十四条论处。
第十七条:扑救火灾时,需破拆的屋、必须强制拆除,任何人不得阻碍,否则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且此屋不准再竖于寨内。对于补救火灾受伤残者,由失火者负医药费,村民委给优先享受优抚政策。
第五章:偷摸扒窃管理
第十八条:对偷瓜、果、柴、草、菜、豆等,除补偿失主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50元。儿童作案罚临护人5—10元。
第十九条:凡是拱仓、屋,在室内、室外等偷物品者,除退赃和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条:对偷猪、牛、马、羊等大牲畜类的除退赃外,还要补偿失主寻找的务工、火食等费用,且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偷者正在活动时间被发现,不老实交待,并且行恶行凶被发现者打伤,后果偷者自负。
第二十一条:对偷他人田水(包括不遵守轮水条规)每次罚款30~50元,过水丘的缺口应按传统高度不准加高,也不准改低,不准更改缺口位置、方向,私自改变者,处以3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摸、照、钓、电击河道、他人田、塘鱼类的,除退赃没收偷盗工具外,每人每次罚款20~300元。
第二十三条:对偷砍他人木材(包括杉树、炭柴等)除退赃外,还要弥补损失,且每根罚款10—100元。【村规民约】。
第二十四条:凡是检得无主的牲畜、物品,必须向村民委汇报,否则按盗窃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是检得牲畜、物品等,主动汇报者,失主来认领时,则由失主补偿拾得者误工和喂养等部分损失。
第二十六条:凡是盗窃作案者,由村民委挂牌“强盗之家”挂在门上不准私自拆除,待盗者抓得下一个偷盗者,经村务公开宣布拆牌,方可移到下一个偷盗家。
第六章:人畜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别人已种植好的田地,搂浮萍、打猪菜等,损坏种植作物,除弥补损失外,每次罚款5~10元。
第二十八条:猪、马、牛、羊、鸡、鸭等畜牲进入他人田地破坏农作物等,除赔偿损失外,每头(每只)每次罚款5~50元。
第二十九条:小孩在弄坏别人秧苗或其它农作物,罚监护人10元,并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非圈养的狗咬人,罚主人50~100元,并由狗的主人付伤者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第三十一条:狗咬牲畜,狗主人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外,并罚主人20元。
第三十二条:人、畜破坏已修筑好的水沟等建设设施,除重修好外,人为破坏者,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七章:人权管理部分
第三十三条:流氓滋扰、调戏妇女或非法同居,发生男女关系的,除房族、寨老处理外,每人每次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四条:在本村xxx、卖淫、等,除恢复家庭名誉赔偿外,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第三十五条:破坏他人家庭婚姻造成破裂的,除家族要求名誉补偿外,另罚款200元,未造成破裂的,罚款50元。
第三十六条:打架斗殴,(包括饮酒闹事无理骂人者)除负责被害者医药费、护理费、务工费外,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七条:人贩、遗弃女婴者,每次罚300~500元。
第三十八条:对诬赖他人,冤枉他人者,除名誉赔偿外,每件事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九条:凡属参与抢劫、敲诈、赌博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提供赌博场地者,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备案。
第八章:生态管理
第四十条:对投毒伤害人、畜、鱼等,包括农作物。伤人者,罚款500—1000元;伤畜、鱼罚款100—500元,伤农作物罚款20~100元,赔偿损失另外。
第四十一条:在河流、溪用药物闹鱼者,除要在河里补放200元的鱼苗外,每人每次罚款200—300元。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非我村人口进入我村界挖掘兰花等珍贵约材、植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抓获一次罚款50~200元;枪杀、狞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每只(个)另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私自破坏村寨古树、风景树、风景山,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四十三条;对砍伐山上天然林(特别是杨梅树等)当柴火烧的,每根每次罚款20—100元,情节严重者交上级有关部门论处。
第四十四条:在村、组干及寨通过议事须办公益事业时,对打击、不配合的落后分子,三年内不得享受村组的(帮抚、救济、贷款、申请等)优扶政策,也不能享受公共场所设施提供的服务。
第九章:公共卫生管理
第四十五条:在井边洗头、洗衣、濑口、冲凉影响公共卫生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并要清除所有污物。
第六十一条:在凉亭、大路、懒板凳或人群经常集中的休息场所拉屎拉尿,破坏卫生的,除打扫干净外,每人每次罚款20元。
第四十六条:把垃圾倒入防火塘内(或塘边)、防火线、大路等,除清理干净外,每人每次罚10元。
第四十七条:禁止在村寨放养犬类,影响公共卫生,后果自负。
第十章:家庭邻里管理
第四十八条:搞xxx、拉家族派性肇事者,罚当事人每人每事100元。
第四十九条:对打击破坏开展民族风俗文娱活动的(芦笙、斗牛、踩歌堂、斗鸟等)每人每次罚款20~100元外,另弥补损失。
第五十条:父子、兄弟、叔伯、婆媳、公孙、姑嫂、妯娌等之间争吵、邻里争吵,乱骂流言氓言罚款50—100元。打人事件,罚先出手者20元,另罚出手较重者50元,吵闹声骚扰左邻右舍的安宁者,罚款闹事双方各50~200元。
第五十一条:需暂住我村15天以上的外省、外县、外乡(镇)人员,必须到村民委登记,否则每人罚款50~200元,且每住一天收取管理费10元。
第五十二条:开展文娱活动,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强制终止活动,并对主持人每人罚款20元。
第十一章:学校管理
第五十二条:上课时间、工作时间,未经批准,学生家长或社会闲杂人等,擅自进入学校教室或办公室,影响正常秩序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五十三条:进入校园无理取闹,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栽培的花草树木等,除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十二章:村委会办公楼管理
第五十四条:村办公楼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转让、变卖、出租,否则除对买卖双方没收所得并退回楼房外,另罚款双方各300~500元。
第五十五条;村集体土地(包括地基、大路)田等,必须经村民委大会通过,方可出租、转让,否则,由买卖双方承担所有损失,退回占地,并罚款100~300元。
第五十六条:村办公楼内所有公物,如有私自拉用者,罚款50~3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五十七条:非我村民不得私自进入村委会办公楼,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十八条:对打击报复执行规约的人进行加倍处罚,对屡都不改者,加倍处罚。
第五十九条:罚款所得收入由村民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在宣讲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v^^v^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当前惩治基层“微腐败”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工作安排,特别是结合横江镇的实际,在全镇各村推出了横江镇“村规民约新十条”。
对村民五条新要求
一、严禁对村组办事散包包烟。
二、严禁因办事请村组干部吃饭、送礼金红包。
三、主动积极监督村组事务。
四、主动积极监督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五、落实“五正要求”,为乡村振兴,横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村组干部五条新要求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仰。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三、全面落实“五正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形象。
四、恪守底线,坚决抵制基层“微腐败”,过幸福人生。
五、认真履职尽责,团结村民打赢横江发展攻坚战。
在开展“村村讲党纪”的同时,横江镇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惩治“微腐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坚决惩治“微腐败”的浓厚氛围。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了推进我村“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化“十星”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荣”的价值理念,自觉参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和村级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拒绝挂牌、不损坏十星牌、不偷星。
2、倡导爱国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绿松石,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等^v^组织,不阻碍公务,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遗弃婴儿。
3、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
4、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坚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随意带火种上山或乱扔烟头,不乱拉乱接电线。
5、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6、倡导先进文化。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
7、倡导诚信经营。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绿松石、茶叶等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8、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9、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0、倡导集体主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先。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不得评为“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和其他荣誉,同时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的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清洁乡村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v^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第一条 爱护生态。不得炸鱼、电鱼、毒鱼;遇到炸鱼、电鱼、毒鱼的,要制止。不得随意砍伐、毁坏林木;不得偷猎野生动物;提倡家边种花、种菜、种树。
第二条 管好牲畜。牛、马、羊等牲畜,白天要有人看管,夜里要进圈。破坏庄稼,照价赔偿。
第三条 移风易俗。不准借六六小庆、满月满岁宴、高寿宴、进新房等收取礼金。结婚、丧事要从简,挂礼不超过100元。
第四条 严格禁毒。村民严禁^v^,发现要举报。严禁吸毒,吸毒要扭送戒毒。
第五条 讲究卫生。家里卫生要天天打扫;村庄道路卫生划片区到户,一个星期打扫1--2次;寨子大扫除每月1次,不准随意乱倒垃圾,不准倒在河边、沟边、路边。
第六条 邻里和谐。要自觉搞好邻居关系,不准随便闹矛盾,遇到矛盾纠纷,要及时请村组干部调解。严禁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伤风败俗。
第七条 尊老爱幼。要孝敬老人,关心子女,严禁家暴,不准不赡养老人,不准修建活人墓。
第八条 树立新风。不准有适龄儿童辍学;不准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不准境外人员进村寨传教;不准性别歧视;做人做事要老实,懂感恩;勤耕苦作,发家致富。
第九条 遵纪守法。不准组织参与走私、赌博、偷盗、敲诈、勒索;不准酗酒肇事,不喝“冷酒”,不当“酒醉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
第十条 合法出入。禁止非法出入境,发现非法越境人员及时上报。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 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
3、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人畜饮水设备、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等。
10、凡权属是私人的,而林木是集体造的,按3/7(农户得3,村委会得7)分成。以前已造林的有协议的按照以前协议办。
11、如发现偷盗他人木、竹、笋等行为,现场抓获并证据确凿,在要求归还赃物的同时,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艉椭伟泊ΨL趵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山火发生。如发现野外用火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由上级有关单位处理。
2、家庭用火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外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只是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就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移书刊、音像,不参加^v^组织。
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手乱倒乱推垃圾、移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车辆停放不准占用道路停放,确需装、卸货物时、要尽快装、卸,同时要确保不影响道路通畅。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运用择位竟价方式,采取新农村建设模式,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8、本村企业用地,无论是良田还是山地,匀按镇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荒地按每亩1000元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时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以暴制暴。
4、竹子扩鞭到他人地界,则以土地所有为依据,属土地权属者所有。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西村镇大村村委会
二0**年九年一月
(本村规民约最终由大村村民代表大会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_______。
第九条自觉保护耕地资源,_______。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_______。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止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_________,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xxx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________。不得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_______。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得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_______,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三章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村规民约三字经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文明送给每个中国人的遗产,经典的语句蕴含着古人的智慧,展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村规民约三字经
南寺郭,是宝地,民风美,人称奇;
建设好,新农村,本条约,需牢记;
爱国家,爱集体,跟党走,志不移;
讲和谐,创业绩,谋发展,同受益;
勤读书,多学**,重科学,守法律;
立新风,树正气,不赌博,禁恶**;
电与火,要警惕,搞治安,人心齐;
搞建筑,经审批,远规划,莫犯纪;
爱公物,胜自己,莫损坏,多爱惜;
公益事,要积极,讲贡献,不贪利;
好青年,勇服役,戌边疆,保社稷;
倡晚婚,讲优育,生二孩,有福气;
娶儿媳,嫁闺女,破旧俗,创新意;
丧事简,不挑剔,归公墓,省土地;
敬老人,尊伦理,爱儿童,细教**;
睦邻里,重情意,互帮助,如兄弟;
讲文明,行礼义,宽他人,严自己;
讲卫生,美环境,护生态,保长利;
倒垃圾,不随意,砖瓦柴,摆整齐;
猪羊狗,鸡鸭兔,要圈养,多管理;
此条约,大家立,执行好,都受益;
两文明,不分离,求发展,齐努力。
村规民约《三字经》诵出文明与和谐
“立新风、树正气、不赌博、禁恶习……”最近,在江阴临港街道横塘村流行着一篇《村规民约三字经》,看得见的风景、读得懂的语句、弄得明的道理,很快就在村民中流传开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
第四条 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 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 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 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 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 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 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三章 征兵和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 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 用电管理和改造
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我将严格按照醴陵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郑重承若如下:一、从签订本承诺之日起,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婚丧喜庆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自即日起不参与“黄赌毒”各类活动,杜绝封建迷信。
三、尊老、敬老、养老,树立良好家风。
四、传递正能量,不造谣生事。
五、积极参与并支持村级公益事业。
六、如违反本承诺内容,本人愿意接受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的处罚承诺人:年月日20_-20_-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word范文以下文字用于测试排版效果,使用时请删除!夜色中观看山景,会是个什么模样?猜想,灵峰夜景的主办者,大约会在山峰轮郭上,悬挂起一条条七彩灯带,以绚丽灯光影印下的巍峨峰体,作为招揽游客法宝吧!进入景区时,已是傍晚,绚丽的晚霞,呼应了我的暇想,将巍巍群山,映影得流光溢彩、如诗似幻。自一道花树荫夹的青石山径,顺延而行,不远处,即可见山壁间一个洞口,千年的风化之力,将壁体演化成无数凹凸的坑点,导游说这是一只老虎的脸,细细观之,确有其形。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v^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v^,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v^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为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力、保障实行村民自治,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村规民。
第一章 村民及村组织结构
第一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人均属本村村民,其社会地位一律平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选举单位,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有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汇报有关行政管理、农业承包管理、资产经营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四条 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二)本年度财务收支予决算报告;
(三)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宗开支;
(四)集体资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及收益情况;
五)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
(六)其他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对全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村民委员会应即使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即使,村民对公开事项提出的意见应即使予以答复。
第二章 经济合同和企业等方面管理
第八条 股份制企业和个私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委员会应积极支持其健康发展,并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第九条 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金,应积极主动交纳村及上级部门规定的有关应交款项。
第十条 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户每年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村民应自觉完成农业税和村公益事业资金和排灌费等服务性款项。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村的财务收支进行民主理财活动,对原始凭证逐章审查,并将理财情况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村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年初由村三套班子对当年的收入、支出、主要资金使用等项目作出预算,编制计划、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二)年中由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半年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必要是,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年初的财务预算作适当的调整。
(三)年终进行收支预算,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全年收支情况。
(四)各种预领款,领款人须填写领款单。包明用途经社长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出差回来或业务结束后须在七天内结清。
(五)会计出纳每月结帐一次,核对现金和存款。
第四章 土地管理
第十三条 本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以外,均属村集体所有。各农户对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切实保护耕地,严禁抛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村经济合作社批准,未取得“取土许可证”的不得在承包田或自留地上取土或卖泥。
第十五条 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事前写出申请,由村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批手续,须调地的由建房户与土地承包户协商解决,建房前,必须就房屋的宅基,楼层高低等与左邻右舍签好协议,经村土管员放样定桩,才能施工。
第十六条 村进行经济和公益事业建设,需使用农户承包田的农户应积极给予支持和服从。
第十七条 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和不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建房的,村民有权向村或上级土管部门汇报,村民委员会应即予以制止施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 治安管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平安社区”组织开展护村、护厂、护校活动。村民应自觉搞好门户联防,人人关心安全防范。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条 不拖拿国家、集体、他人财务,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坏、移动指示标志。不得损坏村组道路、排灌渠道、不乱扔杂物,保持排灌畅通、违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提倡村民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二条 村民家庭或邻里间发生纠纷,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调解不成的,可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外来人员留宿本村农户或企业的,由农户或企业主报村民委员会,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及办理暂住证和管理工作。房东或企业发现外来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行迹的,应即使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落实帮教责任制,促使其遵纪守法,改过自新。
第六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五条 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婚事俭办,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二十六条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哺乳期满三个月后,应采取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的育龄妇女,一方应做好绝育手续。
第二十七条 村对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结扎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凡育龄夫妇,应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应节育或绝育的而不采取节育或绝育的采取有效措施知道节育或绝育为止。
(二)经市级医院证明不宜放环者应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三)放环妇女如脱环或带环怀孕的,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寄住本村的外来妇女,有怀孕现象的,该农户应即使向村汇报或镇计生办汇报。
第七章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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