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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无数次在去伦敦的路上,感受到朋友之前提到过的“上京”的心情。第一次“上京”,火车停靠在帕丁顿地区,彼时对伦敦还没有任何实际的认知,只觉得任何一个地标的名字都让人心驰神往。我每每去一个地方,都有个研究当地地图的习惯,把自己脚印之所及和宏观的地理位置结合起来让我很满足——仿若在局促的現实空间里触碰到了无限的时间。于是最初几次的伦敦之行,我总是边走边对照谷歌地图,时刻关注我在这个城市的哪个位置。从威敏寺到利物浦街,由西向东,在数次的相遇中,我感觉并不是我迈着步子,而是伦敦一步步从历史中朝我走来——我只是目瞪口呆、如痴如醉,像个梦中人似的站在那里。
西伦敦有诺丁山错落的宁和色彩,向东穿过摄政公园,却又猛然撞见卡姆登镇的狂放不安的墙壁涂鸦;维多利亚车站内外涌动着纷乱的新鲜感,诸多个性显著的书屋不动声色,隐匿在国王十字地区交错而过的肩膀后面;到了悠长的秋天,泰晤士河沿岸的切尔西区铺满落叶,砖红或洁白的民居优美富庶;当圣诞季从十一月份开始燃起欢乐的氛围,摄政街魔杖一挥,流光溢彩,得体地彰显着伦敦气派。怎么也不能忘了海德公园,她占据着伦敦大片的土地,却低调温柔得不像话,敞着毛茸茸的草地拥抱所有行人。
伦敦本受缚于自然地理因素,反而在文学光芒的照耀下,逐渐成就一种标志性的美。要了解伦敦之雾、伦敦之雨,像幽灵般于灰色云层中俯视这座城市的众生相,那必然要读狄更斯。他总是诡谲地掌控着语言,区区三言两语游弋在情节之中,便以一种令人费解的说服力,为你创造出整个伦敦的氛围。想像一个冬日彻夜雨后的伦敦清晨,“天空中有一道淡淡的亮光,预示着新一天的来临;但是,阴郁的景色非但没有清晰起来,反而更加朦朦胧胧。暗淡的曙光只是使路灯光显得格外昏暗,也没有给湿漉漉的房顶和阴凄凄的街道带来一丝暖意、一毫色泽。”还会有比遍布《雾都孤儿》中的那些语句更典型的描述吗?狄更斯或许没料到,百年之后,他的文字赋予伦敦城的这种莫名伤感还在人们心中挥散不去。
触摸时光而若想过把瘾当个伦敦人,钻进伦敦的大街小巷去看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只凭瞥见的一扇窗子、听到的只言片语或观察站在水边无所事事的行人,就感受精神和自我的震动,伍尔夫是最好的指引——她有最敏锐的感官和最跳跃的思维。仅仅是夜间出门买根铅笔的工夫,这位天才作者就经历了一出《伦敦街头历险记》:“因为在冬天,空气中的那种香槟酒色的亮光和街头融洽的气氛令人感到愉快,而我们也不会像在夏天一样,被那种对荫蔽处、对孤独和从草地上吹来的爽风的渴求所奚落嘲弄。”“在那光秃秃的树木中,高悬着的是长方形的红黄色光晕——窗户,那点点像低垂的星星似的稳定地炽烧着的光亮是灯,这块空旷的土地——具有着乡村味儿以及田野的宁静——只不过是伦敦的一处广场,四周矗立的是办公楼和住房。”“泰晤士河广阔地伸展着——深远、悲哀而祥和。我们是从某人的眼睛里看到这一切的,这人于夏日的傍晚倚身于泰晤士河的河堤上,无忧无虑、无牵无挂。”跟随着她变幻莫测的情感潮汐,漂流在伦敦街头,实在是最幸福的事了。
都说伦敦人太傲气,我倒觉得不然——其实要看拿谁来比较了。在操着浓厚口音的苏格兰人或痴迷于英式橄榄球的南威尔士人眼中,伦敦人简直不可一世到令人讨厌。还记得初到威尔士时,超市的一个工作人员小伙子在补充货架时和我攀谈起来,兴冲冲地问我对这里感觉如何,当我提到未来的伦敦出行计划时,他郑重地点头表示赞同我对首都的兴趣,接着却凑近一点,煞有介事地对我说:“i hate londoners, dont expect too much(我讨厌伦敦人,别抱太大期待)。”我欣然接受了他的旅行建议,以致于当后来某次我在伦敦的公交车站张望,一个小伙子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帮助的时候,我脑海中一下子浮现出一年多前从威尔士超市小哥那儿听来的建议——以一种古怪滑稽的调式。
毕业以后,我曾去伦敦小住了一段时间。刚到的那天,正值晚高峰时段,我拖着巨大的行李箱在伦敦地铁拾级而上,一个似乎赶着赴约的年轻男士经过我,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客气地拒绝了,继续自顾自低头和手里二十几公斤的重量较劲。然而不过片刻,已经匆匆走过的他突然转身走下来,笑着伸出手说:“its ok, just let me help(没关系的,让我来帮你吧)”。在拎行李方面,我向来是不太需要帮助的,却没想到在伦敦,所谓的绅士风度这件事还是这么灵,一下击中了一贯昂首挺胸的我。我至今能清楚地记得那位男士当时的动作、语调、表情,因为它们无不得体、自然,让人无法拒绝这份简单的善意,不管出于什么激昂的“主义”式的原因。
但这并没有使伦敦人在我这儿跌进所谓的“stereotype”或者说一个概念的硬壳里,我认为他们是五花八门地有趣。尽管据我观察,伦敦人通常穿着很职业——他们的时尚很谨慎,似乎要在典型的都市生活方式中寻找一种精干和设计的平衡。千奇百怪的“潮人”们似乎都聚在曼城,不在首都。但另一方面,伦敦人并没有“克己复礼”,去执行某种古老、精致、模式化的生活方式。在工作日的中午,常见路上的男士西装革履,步伐匆匆,手里不是一把黑色长柄伞,就是拿着一块路边超市货架随便买来的三明治边走边啃;难得晴朗的周末早晨,去吃英早的路上,还能看见头发花白的老头坐在餐吧外,敞着外套喝黑啤。我也曾在伦敦中心城区的路上被一个施工队的男孩语气严肃地叫住——“excuse me”,然后他看到我回过头茫然而警惕的表情,突然顽皮一笑,打了个诸如“下午好”之类的招呼,我一时觉得十分荒谬。
伦敦有些古老的剧场,专门播放老电影,我和朋友去过一回,看的是《音乐之声》。订了票之后,我(我相信她也是)满心以为这会是个荧幕经典赏析会般严肃的场合。这个剧院就隐藏在唐人街一角,进门后我们顺着一条窄小的楼梯通向地下——这无疑更平添了某种神秘的探险色彩。之后我们从票务员那里拿到一个可爱的纸袋子,里头有些小玩意,大多是塑料制品和一些莫名其妙的纸片,起初我们以为是纪念品之类的东西。一直到走进放映厅——斜坡式的观众席可容纳数百人,暗红色的幕布紧闭,我闻见脚下来自上世纪的地毯散发出来的潮湿气味,愈发满怀崇敬,屏息期待起来。影片开始放映前,先是一位打扮浮夸的主持人操着滑稽的语调上台了,她(从着装来看,我认为这是其角色的性别认知)与观众进行了一番热烘烘的暖场互动,仿佛承担着某些中国式婚礼司仪的职能,我当时被自己这个念头吓坏了。好在当笑闹终于结束,灯光暗下,帷幕拉开,我急忙收了收心,又一次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某种虚无的虔诚,事实证明,这是大错特错。观影过程中,当大荧幕上歌舞场景发生时,整个剧院的观众们纷纷举起手里的白色小雏菊,毫无征兆地高声齐唱起来——塑料制品和小纸片们全都派上用场了,它们是剧院为观众设计的互动道具,以模拟影片经典桥段的一些场景。差点忘了说,观众们有人穿着修女的服装,有的扮成小动物,整场戴着笨重的蜜蜂头套,有些则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像个贵妇,以极大的热情投入这个周末的夜晚。我和朋友内敛害羞的性格并没有允许我们在这次集体活动中付出沉浸式的参与,但即便如此,我的内心从头到尾都充斥着幸福感,我姑且武断地认定她也一样吧。
关于伦敦地铁,似乎还有许多小故事可说。一月的某个夜晚,我和朋友结束了一天的行程走出bayswater(贝斯沃特站),外头下着小雨,有一个小型的乐队在地铁口摇摇摆摆地演奏着爵士乐。我并未驻足,但潮湿地面上那架贝斯提琴至今印在我脑海里。还有一次,我和朋友闯入了晚高峰的tower hill(伦敦塔丘)地铁站,站内人流涌动,我举起手机信手一拍,就得了一张蓝绿色的冷调城市文艺片。但印象最深的一回,还是和faith在深夜结束拍摄那回,开往里士满地区的地铁不紧不慢,临近郊区,稀疏的灯光在我们映照于双层玻璃的脸上闪烁游动,而我们在讨论存在的意义。车厢里灯光很亮,能把每个人的脸照得清晰,但我们无需真的看见。若想凝视对方,只需一起望向对面的车窗,那种得以从真实中抽身而引发的真实感长久地触动着我。这些小场景零零碎碎,拼凑出的是一个现代的诗性世界。这让我很情绪化地断定,伦敦的诗意竟然藏在地下。
然而我们终究还是得回到地面上来。从爵士时代到战后存在主义激荡之时,巴黎和纽约往来频繁,互相仰慕着对方的时髦,伦敦被晾在一旁,但也不过是冷眼看着。它似乎的确先锋不起来了,而更能消化得动古老。不难想像那些年头,战争创伤下,哲学家、艺术家们在遍布巴黎小巷的咖啡馆里围桌而坐,吞云吐雾,宣泄着被残暴和无序镇压了数年的思想,而大洋彼岸,纽约则容纳了所有“叮叮咣咣”的新奇,像个快乐生长的高级新物种。在这两个地方,疯狂的爱情观、生活方式和政治理念通过语言交互、碰撞,于是火花四溅下,时间被遗忘了。而这段历史时期偶然般的冷落,又或是它自身审慎的抗拒,反而为伦敦赢得了片刻安宁——伦敦以一种悠远的安静凸显了时间。如今的21世纪,变革告一段落,世界早已恢复了其处于平均状态的凡常、庸碌之秩序,我仿佛仍然能时常在伦敦感受到这种难以名状的无声。它犹如一团浪漫的迷雾,轻飘飘地覆盖着这座雾都,不可剥落。
在伦敦,我不止一次触摸到这薄雾般的“时间”。去年秋天,我漫步在泰晤士河南岸,经过tate艺术馆时,看见一位年轻的街头艺人在河堤轻声唱着舒缓的小调,他背对着现代化的白色千禧桥,桥上的行人星星点点般在银河中无声流动。接着,时间突然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如物质般具体起来——它就是他身后不远处的那条白昼银河。于是我确信时间在我面前肉眼可见地流淌着。我现在很想将当时那种突如其来、无可比拟的宏大感动与伦敦連接起来,系上死结——我已经这么做了。
后来我也去过大名鼎鼎的纽约,被曼哈顿横冲直撞的人流裹挟着,为其疯狂、喧嚣、混杂之美着迷,但伦敦始终无可替代,当我某次坐在一家临街下午茶小店,闻见伯爵茶香,透过挂满水珠的玻璃看见一个个大红色的匣子慢吞吞滑过时就知道了这一点。
王晨蕾,1996年生,目前正带着文学梦和电影梦做新闻人,仍在追寻“不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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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岁半的她,已体验到被世界撂倒的感觉,并为之付出过代价——额头上散去复聚的淤青,膝盖上一块块被蹭起来的皮,胳膊上的划痕……它们以单一或者集体的样子,标注出一个个独属她的记号。我怀疑,在另一些时候,这些记号发出某种光的讯息,让暗藏之物得以确切辨认?熟睡之后,她并不安宁,她的抽搐和梦魇让人疑虑。据说这是身体缺锌的缘故,但这种说法真是牵强,保不定她是在经受某种桎梏并成功挣脱?她像无数小孩一样,她的成长之途布满繁芜未知的可能,这些可能之中带有说不清辨不明的隐痛和快乐,这些可能带给她深刻印记,并使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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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午的阳光里,她对光线之中飞舞的小尘粒发生了兴趣,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它们,漆黑的瞳仁转来转去,她的脸上,现出一种幻影般的笑意。后来,她习惯地伸出食指,去碰触,一个一个游离漂移的小尘粒,仿佛蝴蝶般调皮而灵敏,它们穿过她的指尖,贴在她的指甲上面,又转身飘到别的地方。而她,仿佛也成为其中一粒,神奇般地在桌子和凳子之间轻飘地穿梭,而没有被磕碰或者跌倒。她禁不住笑起来,嘎嘎的笑声中,无数的尘粒沾染了她的.体温,世界变得可爱而亲切起来。
院子里的绿植,仿佛一排士兵,挡住了她通往花园的道路,她并不恼怒,而是凑近它们,认真而无隔隙地与之耐心对望。时间在她和它们之间变得缓慢,这种对视似乎比时间本身更长。冬青的叶子边缘,长满了锯齿,像一个个小指头,它们支棱着,伸向她,于是,她毫不犹疑地将自己的食指伸过去。触摸,感应,刺痛,并为之喜悦。她的果断带着某种坚定,仿若面前一切并非初见,而有重逢般的熟稔。
触摸,是一个带有温度的动作。你,我,他,通过无处可能的触摸来表达出某种诚意,并通过这种可适的温度,实现交流的目的,获得愿望中的熨帖。
通过介绍,c认识了一个男孩,这种带着结婚目的的交往,是全世界都明了了,唯独当事人要扭捏作态遮遮掩掩。两家大人成为这场婚姻的促成者,他们张罗着买电影票,或者催促他们见面。两个人似乎也很享受这种被“捏”到一起的感觉,若即若离,像两个远远的路标,是总有一日要慢慢地被移到一起的。
偶尔c也有怨言,那时我也年轻,不圆润,当她说出诸多对男孩的不满时,我竟也附和。
两个人从正月开始交往,到秋天了,还是不冷不热的。十一放假,男孩约c上山。两人骑了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出了城。c不是那种娇惯的女孩,她性格中一直有种倔强和骄傲,所以入山道路虽然坑坑洼洼,颠簸难行,她亦未放慢速度。到了山下,两个人将自行车藏在庄稼地里,便上山了。这时c发现,男孩竟背了一个鼓囊囊的大包,他走在她前面,仿佛一座小山,倒把刺棱棱的荆棘丛替她全挡住了,她第一次觉出了被人呵护原来这么好。
一路上雀鸟在他们头顶上飞来旋去,两边树木花草盘盘旋旋,两人气喘吁吁,虽依旧言语稀疏,却有种靠近感。到了宽阔地带,两人商量说咱歇会吧。于是男孩的魔法袋打开了。
c后来描述,她真是被吓住了。
先是一张塑料布被展开,c被男孩邀请坐下,然后,男孩掏出一把伞。
“是把折叠散哎”!
c在夜里兴奋而幸福地跟我说,眼里光闪闪的。
那年头,折叠伞是个稀罕物。我刚摆脱在下雨天里头顶塑料布的境况,我们家唯一的一把长柄黑伞,被我妈挂在墙上,成为家里最瞩目的装饰品。而c,却可以享受在大太阳低下打伞的待遇。
当他们坐下来,那个大包里,不断出现一些果丹皮、山楂片,苹果,还有健力宝,照相机。
男孩为此次出行下了一番功夫,足以打动c。
许多年后,我们还是喜欢逗那个长成胖男人的男孩:在你的背上写个字好吗?然后,一群人哈哈大笑。
那句话,就在c内心柔软如水时在身后响起。她看见他斜依在她身后,那个不字就要脱口而出了,按她的性情,她是不喜欢被人触碰的,可是,鬼使神差,那个不字在出唇的当儿,变成了另外一个字,好。
风吹动着松林,松针瑟瑟地抖动着,远处,白云徐徐飘过。
很久后,她才感觉到他的食指落在她背上,轻轻地,缓缓地划过,她的心跳加快,感觉到自己的脸通红。
他的食指,带着他的体温和情谊,在她背上写下的字,并不是誓言或者表白,是她的名字。那名字,在他的眼里和她的背上,发出只有他们能感受到的光亮,仿佛彼此的心,在那一刻,通过触摸,而感受到了温暖和亲近。
民间有左手连心之说,男女结婚,定情的戒指就在左手无名指,男女最终走向仪式,那种来自彼此所赠之戒所散发出来的温度,在当下,是天长地久的。但有时候,触摸会来自外人或者外力,这种稀有的交流,像一种运气。
a在进入中年后,特别喜欢去找人按摩。
他是一个成功人士,资产几千万,父母健在,儿女双全。
一旦闲暇,他就去漏洞街找那个姓白的盲人按摩师。他说只有这时候,他才能彻底的放松。在白师傅轻轻重重恰到好处的指功下,他会酣然入睡,这在睡眠不佳的他来说,真是一种享受。
他说白师傅的手指有一种神奇的法术,它的温度能够穿过他的衣物和皮肉,抵达他的骨头和思想,乃至梦中。他最美丽和畅的梦,都是在白师傅的按压下做的。当然,是略带疼痛的。恰恰是重量和疼痛,才能引来温柔和舒服。
相反,在正常的夜晚,睡眠成为他的敌人,他服用过无数类的帮助睡眠的药物,但每种药物只在短暂的时间内发挥效应,一旦适应,于他再无作用。有人劝他去看心理医生,但他总是支支吾吾。对于常人来说,心理医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忏悔室里的神父,看病者就是需要忏悔的那个人,并非所有人有勇气说出自己乃至事件的真相,更多的人喜欢用光鲜的、世人能接受并羡慕、乃至嫉妒的外在将自己包缠起来,他也不例外。这多年来,他所经历和经受的磨难足够使人灰心至死,但他之所以一步步走脱,乃及成功的今时,皆因一些不为人知的或善或恶的念头和秘密的支撑。
他更愿意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迈进白师傅黑乎乎的按摩诊所,在来自别人手指所散发的触摸和陪伴下,渐入梦境。电话里,他总是欣慰地说,我找"拍花"的去呀。
"拍花"的是一种传说,无人得见。小时候,村里大人总喜拿“拍花”的说事,据说小孩要是一个人在街上走,陌生人过去,轻轻抚摸一下,就会失去知觉,消失不见。可见,人是多么渴望被爱抚的啊。触摸和拥抱一样,总会使人卸除防备,全身放松。我长大后的第一次拥抱来自我十年未见的朋友,在一个陌生之地,意外相逢,情不自禁,相拥一起。仿佛是将另一个自己紧紧拥在怀里,而双手会不自觉地去抚摸,让她散出恒久温暖的光芒,照亮内心所有的遗憾和愧悔。
按摩师傅于a来说,类似于拍花术,或者催眠术,这种通过触摸获得的妥帖和安稳,是a目前生活中最值得安慰和珍惜的事。
我外婆在离世的最后几年,瘫痪在床,她的意识亦逐渐游离,常常神智不清。她的嘴里,叫出许多陌生的名字,这些名字无一不是过世的人。而她所有的话题,均是跟这些人有关联的。这些故去的人,带着旧年里令人留恋的温度使她的生活出现另一种面貌。她甚至将自己的儿女错认,喊他们哥哥姐姐,所有自她口中说出的,均是她心念里想愿的人,这些人,在旧日曾带给过她无比的意义,而他们,无一未曾离世。
在她沉浸在与故人和故事狂欢的过程中,她的身体不断地缩小,变瘦,生了褥疮,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就会给她换一个尿布,并用湿毛巾擦洗那些不断生出又灭掉的疮疤,只要你擦洗过的,它们就会奇迹般恢复,而那些未擦洗的、即便是好皮肉,因为未经触摸,在不久后,会生出新的褥疮。世人所渴望的温度,远非自己的,心灵或精神的强大或许能支撑一个肉体的存活,但来自别人的温度或许才是人们留恋人世的最大的理由和动力。
记得年轻时,偶遇一次山火,那火仿佛是风,在树尖上迅疾而过,身后,黑乎乎的树体变得孤独而灰心。一团火很快就将我跟另外一个人裹住,他脱下衣服,死命地扑,但那些火竟然是兴奋的,越扑,越大,直到我们的空间变得更小,有经验的他说,我们往出冲。火炙烤着我们,我看见他的头发和衣服都被烧掉了,他说憋住气跟我走。我听话地被他拉住手,然后,两个人死命地往外冲。
后来才知道,林子里着火了,人要逆风往火里走,才能保命。原来,火也是,要用你的触碰,去截止和生发余下的事情的。
庄子有“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之句,彼是物,我是我。我是与物共融,共存,相对,相待的关系中产生的。小时候玩过的游戏中,总是一群人的游戏更值得难忘,比如捉迷藏,当你被抓住,并没有沮丧,心里竟然庆幸,终于摆脱了孤独得藏的状态,可以在对方拉扯和揪拽中,重见天日。还有一种叫逮人的游戏,跑啊跑啊,心里仿佛有一个巨大的空洞,当被抓住衣襟,拽住胳膊,扭疼手腕时,那种胜利和失败才有痛快的意义。
那时每每白天睡得多了,晚上总是不好睡,这时祖母会一遍一遍地抚摸我的全身,那样的抚摸,仿佛清风,又似暖阳。一场梦,在开满白色花瓣的枕边流淌。醒来的瞬间,我依旧可以感受到祖母的抚摸,从肩头,一直到小腿,到脚。我盖着她做的被子,被子上是大朵牡丹,牡丹在她粗糙的手掌下,渐渐失了光泽,变得模糊而薄弱,这便是温度的力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不朽的爱的力量,通过布和棉花传达出来的简单而深沉的情意。当然,这些随着年月的远去,渐渐成为最奢侈的记忆,似真似假。我也喜欢一遍遍去抚摸小人儿的身体,仿佛要把一腔爱意,毫无保留地施予她,照亮她,好让她的梦里,少些恐惧和忧伤。
小人儿最近喜欢照镜子了,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笑,扭动头和身体,后来,小小的手张开,放到了脸上,然后,轻轻地摩擦。于是,她的笑,先在眼睛里,然后又到了鼓起的脸上,最终,挂在嘴角。她在对自己初次肯定的触摸中,绽出世界最美的样子。
春姑娘穿着漂亮的衣服,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洒满阳光的人间。
你瞧,那棵柳,柳枝上已经长出了了鹅黄色油光发亮的嫩芽。微风拂面,柳树摇晃着婀娜的身躯,活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向我点头呢!
你看,那簇花,那散发着迷人芬芳的花朵,真叫人赞不绝口。再看看这簇花的颜色吧,瞧这朵是宝石蓝的颜色,那朵是牵牛紫的颜色,这朵是鸡冠红的颜色,那朵是……真叫人目不暇接。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你听,那声声鸟叫,婉转动人,清脆悦耳。那声声啼鸣,就像一个个歌星在一展歌喉,让人听了陶醉其中。
路边,那些花枝上,有些含苞欲放,像害羞的小姑娘,有些灿烂无比,好不掩饰。旁边,长着一簇簇小草,花草相处簇拥着,春意盎然。
山谷旁,一股股清澈的山溪叮叮咚咚的流向远方,泉水发出的声音犹如一首首乐曲叫人百听不厌。溪水中的小石子,被溪水刷洗的干干净净,在阳光照耀下,石子闪出金光。
在充满生机的春光里,孩子们脱掉了厚厚的棉袄,在草地上嬉戏玩耍,甭提有多高兴了,他们在阳光的抚摸下健康、茁壮的成长!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春天,一个有活力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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