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我最喜欢的歌写八篇作文(二十三篇)

更新时间:2024-07-11 08:44: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一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二

我喜欢小白兔,因为它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红得像两颗红宝石,它还有三瓣嘴,尾巴短短的,可爱极了。我知道小兔子喜欢吃胡萝卜,它睡觉的时候用爪子当作枕头。有一次我喂它吃胡萝卜的时候,它从笼子里跳出来,我就想把它放回笼子里,但是它就是不回。后来我想了个办法,我把胡萝卜放进盆子里,结果它就自己跑进盆子里,我引兔进笼的绝技厉害吧!

小白兔真有趣,我喜欢这只小白兔。

小白兔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每一次都给它最爱吃的的东西,有时候它老是粘着我,我感觉我好像是它最疼爱的妈妈。

我知道,小白兔很想念它的妈妈,但是我会把它照顾得很好。

我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护动物,小朋友知道了吗?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三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五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六

我有一本书,是我家书柜里最好看的本书,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这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买回来了,每天晚上,妈妈就给我讲故事。听妈妈说,每次只要我哭,妈妈就给我讲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就睡着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活的,但也跟我建立了特别深厚的感情。转眼间,我也长大了,会认字了,不用妈妈讲给我听了,于是我便每天晚上自己看书。直到有一天,这本书被我看完了,但我还舍不得丢掉它,毕竟它还是我从小抱到大的。

因为我跟它有了特别深厚的感情,所以我把它看做朋友一样看待:每次只要我受了委屈或者不开心都会和“朋友”一起谈谈心,聊聊天。

记得有一次,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上的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听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羞愧极了,把“朋友”拿了出来,连忙和它聊聊天。那个同学看到了,不笑了,灰溜溜的逃走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又把这件事告诉被人。

我爱这本书,我爱这个“朋友”!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七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以我最喜欢的歌为八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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