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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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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1 09:09: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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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治站位。
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xx市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治任务来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治责任,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抓手”来认真对待。为此,市***府于8月xx日成立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xx个乡镇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xx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x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策、严格执行***策,把***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四、清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斑进行核查。
市纪委监委对全市xx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查处、通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外业核查系统不稳定,软件时常出现问题以致无法正常进行外业核查。二是时间紧,任务重、以及经费紧张。下一步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这次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综合治理,着力从制度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效期限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监察队。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_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琼海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海住建函〔20_〕408号),我区立即组织区专干、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大学生等排查人员,迅速启动调查工作,对我区自建房进行排查和信息录入,自20_年6月16日启动该项工作至今,历经一个多月时间,我区圆满完成排查录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琼海市住建局下发的自建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我区各部门、各社区、各居民小组、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等人员力量,组成排查队伍,齐心协力,在35天时间内完成全区2843个***斑的排查录入,其中包含73栋经营性自建房、2252栋其他自建房、518栋非自建房或不属于房屋建筑等***斑的排查录入。
二、多举措推动工作
1、会议推进,提高思想认识。为落实该项工作,我区分别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主持下召开4次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推进、再推进再强调,提高***治站位,扎实工作作风,调动人员积极性,按照“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开展录入、整治、管控工作。
2、实地调查,进度按时通报。我区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深入实地,督查各社区的排查进度、录入质量,倒排工期,按时在工作群通报各社区录入进度,加强排查队伍工作纪律,协调我区各部门人员力量,壮大排查队伍。7月15日召开工作再次推进会议后,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社区、各调查员,利用周末两天时间,高度配合,攻坚克难,于7月16日、17日查漏补缺,完成全部***斑的排查录入。区专干参与现场排查录入工作,充分了解实际问题并负责答疑,与市住建局积极沟通对接,解决我区录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3、如期录入,鉴定整治并行。根据市住建局督导组7月4日在我区的'督查指导要求,7月15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与鉴定工作。先急后缓,先大后小,我区于7月8日前,顺利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对排查过程中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于7月9日邀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屋质量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边查边改与分类整治并行,经鉴定为C级的房屋,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修缮加固等措施;对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能立即拆除的3栋其他自建房,经与户主沟通后,已采取拆除的工程措施;暂时无法拆除的2栋其他自建房,已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控警示等管理措施;其余3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准备采取人员撤离、予以拆除的措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区已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第一阶段的排查录入与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方案要求和“百日行动”实施计划,进行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整治,实施有效管控,对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实现“经营无危房、危房不经营”“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基本目标。
第三阶段组织“回头看”,成立督导核查组,对排查、管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确保隐患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消除及时彻底。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_〕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_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xx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xx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_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_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_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_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_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_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_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_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_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_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_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_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_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_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_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xx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_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xx〕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_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双月自主监测***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_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有关***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_〕-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今年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府和上级行业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行******和监管力度,今年我县死亡事故为零,保持连续七年无建筑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建筑安全形势良好。
一、基本情况
(一)受监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今年安全注册受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9394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2571万元。
(二)工作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书,明确各主体单位安全责任,项目部交纳建筑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安全专业验收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阶段性等级评定,阶段性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备案,坚持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原则。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
①、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帐,实行立案、消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等现象,我局采取督办、催办和行***处罚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④、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所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资料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用,清出市场。
3、狠抓施工现场监管
今年,我局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进行安全大排查4次,下发有关文件11份,下达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77份,工程_部停整通知20份、停整通知16份,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200余条。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现场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排查各种事故苗头,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防范重点,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次数偏少。
2、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难达标。我县开发商规模小,资金不足,工程造价低,安全投入不足,检测手段落后,造成防护搭设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多,安全达标困难。
3、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工程未报建先开工,无安全措施,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现场难以达标,处罚程序复杂,打击力度不够,扰乱了建筑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2、按照湘建建20xx11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3、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引导施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各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管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落实。
4、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提高各主体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自觉执行力度,形成企业自觉守法,监督机构严格***的良好局面。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水平和***力度,杜绝***不力,处罚不严的问题,树立建筑安全***权威性。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_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开安办字〔20xx〕42号)关于对全县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xx办发〔20xx〕25号)关于对全镇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目前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镇村管所、安监站、国土所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私人建房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70余栋在建房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检查_发出施工安全承诺书7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
2、部分建设房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按规范而随意性搭设的现象比较严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步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隔大,未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镇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务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规整治,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摸排范围
1.时间节点。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在此之前个别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扩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认定。乱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调”成果为准,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调”后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设施农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
3.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都要纳入排查范围。
4.不在摸排范围的有4类。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审批手续、已取得土地证、房产证,且未扩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但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相关规定标准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在村务公开栏或各村明显位置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三、摸排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部信息平台汇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并报送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干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两委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确保数据真实。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均可以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压实,形成由村到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
3.加强保密管理。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会叫平台中填报,需单独上报。
4.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给你一范文,供参考:
关于我社集体土地和林地被强占用于厂房建设的
尊敬的区领导:
我们是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石云村七组的村民,现郑重向贵单位实名反映我社集体土地和林地被非法强占用于厂房建设一事。今年3月以来,我社村民王建强行采取非法手段占用位于石云村七社(红道寺)旁的土地共计3500余平方米,进行违法建设,现该地块已整体硬化,地面建筑施工也在明目张胆的进行中。
该地块位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又因与原红道寺相邻,故地块内有多株挂有_铭牌的保护树种—楠木,但因王建违法施工建设,现已惨遭人为砍伐,
自该宗违法占地开工后,本地村民便多次对其进行劝阻,并向当地镇政府和区国土部门反映此事,但均无结果。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且逐渐形成蔓延效仿之势。对于此种严重违反《国土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四川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严重违法行为,当地村民无不愤慨!但畏于王建平时叫嚣的官场上有权,江湖上有人的恶言,又都敢怒不敢言。现我们将情况向贵领导如实反映,希望贵领导能尽快查实,秉公执法,以维护法律尊严!还村民一个公道!
举报人:石云村七组村民
20_年12月17号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4月6日上午,省***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土地督察迎检动员工作。副市长曹秀明在宿迁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_统一部署,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将于4月至6月,对我省20xx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并同步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此次督察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且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三个新的特点:
一是首次对我省采取全域例行督察的.方式;
二是同步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三是首次采用手机APP实地核查系统辅助开展现场核查,技术精度高、核查比例高。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府及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方针***策,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此次土地督察作为对我省土地利用工作和国土资源管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作为地方***府全面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水平的一次有力指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主动配合,行动上要积极准备,努力在这次_大考_中交上满意的答卷。
在认真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后,曹秀明要求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督察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准备、密切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此次土地督察工作,争取以此次迎验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整改处置,根据区农房办20xx年下发到我乡的44个“月卫片”图斑,经核实该44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过省级审核10个,还需对剩余的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改。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进一步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现对剩余的34个图斑处置情况进行统筹推进、指挥调度和部署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雍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友志、杨玉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对乱占耕地建房卫片图斑整治跟踪、核查、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处置整治时间
总下发到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44个,整治到位的10个,剩余34个未整治,现对剩余的这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治处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问题整治到位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严起来”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压实责任,成立包保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根据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包保责任人。担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管理,做好“八个不准”和“十个一律”宣传工作,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要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三)加强部门联动。请各村涉及剩余的'34个“月卫片”图斑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农户完善用地手续,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由各村包村领导及支书组织拆除复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村、乡属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整合力量,协调个人、单位做好拆除复垦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经完善用地手续相关印证材料,及拆除复垦前中后的图片,上报到乡国土所,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收集好相关资料上传审核。
(四)追究问责。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导致我乡违法问题整治不能通过上级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及上报审核或出现新增管控处置不力的,从严进行追责问责。对无视法律法规、固执己见,乱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复垦,严重破坏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置。
为加快推进_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落地落实,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现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东省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针对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争取最大限度将各项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耕地复耕到位,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同时,对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对本次行动整治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以及地方自查发现的疑似问题或图斑,聚焦“整改恢复为主”,重点整治以下四方面内容:
0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7月3日之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等顶风违法建设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状态。
0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等,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0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和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0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对毁坏种植条件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对本次行动安排作出进一步部署。据悉,本次行动分共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好所辖县(市、区)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分析重点问题整治情况,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初步整治成果;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情况,重点审核自报已整改到位情况、未整改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方面,完成整治专项行动并上报整治工作。
《方案》还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这次行动中切实发挥好市级审核把关作用,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整治情况要逐宗审核确认。
此外,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治情况复核工作,对于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或把关不严的情形,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大典型案件的将采取省厅直查、挂牌督办等形式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报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或移送有职权的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xx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xx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xx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xx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xx〕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既保障好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持遏制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劣占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大力宣传各类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_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内容,展示整治过程、整治成果的专题、专刊,动态报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2、县级通报。通过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召开会议,大力宣传整治过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会宣传
1、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栏,利用滚动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宣传内容。
2、各乡镇(街道)的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张贴户外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各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设立咨询台和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的资料。
4、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小册,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文化宣传
开展文艺进社区(下村)活动。组织辖区各类文艺团队,创作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宣传。
(四)教育宣传
1、在全县中小学宣传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播放宣传短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学校开展挑战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十个一律”背诵等活动,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
四、宣传报送流程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及时制止,构成违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把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制作台账,汇总后于每个月28号前将工作情况上报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专门人员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策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辖区工作领域范围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相互沟通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周密考虑部署。
1、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占地性质、占地人群等情况分类施策,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恶意占地等行为。
2、要认真总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经验教训,健全预防预警、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抓住问题根本,实施长期监管,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吃透摸准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步骤,实行疏堵结合,为顺利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实的行动确保_、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增强宣传效果。
要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工作预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重点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教育农村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六)加强宣传保障。
该项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在宣传工作中确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传经费有保障、工作专班有保障。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xx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三、部门责任分工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四、网格设置和层级动态管理机制职责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_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亩;20_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亩;20_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亩;20_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亩;20_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_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为全面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清查摸排政策,根据《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逐宗逐项查清违建时间、占地面积、权属性质、地类用途、审批备案等基本信息,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积极构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的自然资源管理利用秩序。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摸清20xx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界限。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文化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库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
4、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的几种情形。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巳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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