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20
2023-06-27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1-15 17:36: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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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申请人:朱,汉族,出生于19xx年11月30日,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电业巷2号1栋2单元219室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志安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4月16日,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电业巷2号1栋2单元219室。申请人朱与被申请人王系夫妻关系,因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出走,经各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_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王志安为死亡。
此致 汉滨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朱
二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现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原住址: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父女关系,因其患有精神病,于 年 月 日离家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X年。
因此,根据《_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 致 义乌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附:村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153******33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年二月**日将****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有限公司于二**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此致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年七月**日
二、工伤死亡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死亡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死亡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_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_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
(3)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在停工留薪期死亡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与死亡关联性鉴定结论。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审验。
(二)受理申请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调查核实
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作出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_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xx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20xx年xx月xx日被招入公司,担任xx工作,在20xx年xx月xx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xx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x公司:
系贵公司xx车间工种。申请人是妻子,特代表全体近亲属提出本申请。在贵公司某年x月x日的事故中,受伤。被公司送往某某医院抢救。经多方努力抢救无效,不幸于xx年x月x日去世。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x年某月某日作出的xx字第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因工伤事故死亡,系工伤。"据此,特申请贵公司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给我们发放我们应该享有的死亡补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以及抢救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待遇。恳请贵公司能依法审核批准。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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