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20
2023-06-27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1-20 13:24: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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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原告 ,女, 年 月 日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 ,女, 年 月 日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 元,合计 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xxx年x月份以来,被告一直对原告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多次污蔑称原告在XX期间XX行为,并在xx地进行散布。作为同村之人,本着以和为贵,也多次专程或者委托母亲前往南通制止被告的诬陷行为。虽经原告及原告母亲多次制止,但被告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造成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也使得当地群众、甚至亲戚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告的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同时,由于被告多次诬陷,造成原告家庭、夫妻也多次为此事发生巨大争吵,对原告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正义,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1、120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查明真相,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
证据及证据来源
1、XXX等人证言X份;
2、被告污蔑原告的录音X份;
3、原告及母亲往来南京南通的差旅、住宿票据XX份;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兹聘请
杨志达 先生 为扬州大学客座教授。
扬州大学校长: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YANGZHOU UNIVERSITY
LETTER OF APPOINTMENT
Let it be known that is invited and appointed to be VISITING PROFESSOR of Yangzhou University and is hereby given this LETTER OF APPOINTMENT.
PRESIDENT
YANGZHOU UNIVERSITY
Date: 21/11/
1、再没有比自身良心的审判更痛苦的审判了。——田德里亚科夫
2、人一旦丧失了良心,就毫无可取之处了。——沃尔顿
3、人有一个好名声,就等于拥有一大笔财产。——富勒
4、你不诋毁死者的名声,你的名声才能永存。——萨迪
5、哪里有名誉,哪里几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哪里没有名誉,哪里就不得不用繁文缛节和阿谀奉承来加以弥补。——培根
6、道德首先被要求的是支配自己。——康德
7、名声越大,越容易遭到非议。——富勒
8、通过我们称为品行和美德的力量,可以完成那些只有通过暴力,甚至通过暴力也达不到目的的事情。——歌德
9、富而不清白,不若贫而有名誉。——弥尔顿
10、名声最显赫的,并不总是最杰出的。——小普林尼
11、最大的困难是:第一获得名声,第二活着的时候维持它,第三死后还能保持它。——海顿
12、保持人格不仅靠功劳,也要靠忠诚。——歌德
13、出卖自己诚实的人,就是出卖名誉。——沃夫纳格
14、想做老实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迟。——塞内加
15、百年往事丹心里,千古声名直道间。——李朴
16、古来大奸雄,亦知畏清议。——温训
17、宁为真士夫,不为假学道。——曹荩之
18、忠节令图,君子高行;屈节附逆,义士所耻。——《晋书》
19、忠信谦洁,立身之本;非钓名之具也。——林逋
20、以一人之乐共诸天下,以天下之忧纳诸一身。——^v^
21、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贪苟察,名不贵苟传,惟其当之为贵。——《荀子》
22、君子小人之分,在乎公私之间而已。——钱泳
23、人到无求品自高。——《古今对联集锦》
24、竹才生便直,梅到死犹香。——《宋诗纪事》
25、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曹植
26、私不乱公,邪不干正。——诸葛亮
27、无实有名者,盗也;小实而大名者,幸也。——《薛方山纪述》
28、为丝若不直,焉得琴上声。——邵谒
29、直不近祸,廉不沽名。——《新唐书》
30、影不为曲特直,响不为清单浊。——刘安
31、但教方寸无诸恶,狼虎丛中也立身。——冯道
32、松柏木竖直,心中无蠹虫。——梅尧臣
33、左右前后皆正人也,欲其身之不正,乌可得耶?——韩愈
34、巧言令色之人,一失其心于浮伪,未有能仁者也。——胡宏
35、徒义忧无勇,求仁戒自欺。——陆游
36、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公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易行。——韩婴
37、名者由实而生,非徒好而自至也。——《宋史》
38、失以毫厘,谬以千里,错误中之甚者即由此而造成。——亨利·华德
39、直不可媚,善不可害。——潘存宝
40、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孔子
41、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
42、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陶铸
43、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是最为难。——陈寿
44、夜把花悄悄地开放了,却让白日去领受谢词。——泰戈尔
45、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顾,只留清白在人间!——于谦
46、不求名的人,最有勇气。——斯丹克
47、宁愿作一朵篱下的野花,不愿作一朵受恩惠的蔷薇;与其逢迎献媚,博取别人的欢心,毋宁被众人所鄙弃。——莎士比亚
48、人不可因人生的名声与荣誉而成为盲目,因为所有得来的东西都是外物。——伊索
49、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
50、名誉的丧失,有如生命的死亡。——哥德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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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清云在此再次对ryumon致以诚挚的歉意,由于我的疏忽,导致了此次意外的发生,虽然是出于对图图的喜爱,但还是没来征得你的同意便用了图图,这实在是无心的过失,还期望得到你的原谅。
其次,清云要感谢所有喜欢这对cp,喜欢《无常》剧情歌的朋友们,突然的删博给大家带来了许多不便,清云很抱歉。
鉴于这样的因素,在这方面清云也就没注意到这么多。
这是我知识的缺失。
再者就是这次是官方组织的翻唱比赛,我老以为只要是“不良人”的图图应该就可以用,于是就没顾虑到这个侵权的问题,只是觉得这张图很漂亮,特别合适我们的剧情歌,于是就很开心的使用了它。
这句话打动了我。
无论发剧有多辛苦,海报有多喜欢,但在没有征得原创主人的授权就枉自使用是就我的不对,所以清云要对ryumon说抱歉。
目前我们已经删除了微博,贴吧的帖子,五婶上传的图图因为涉及到投票,所以暂时还没删除,正在申请修改,如果最终修改不过来,会一并删除重新发布。
其它相关平台也正在通知相关人员逐一删除。
清云仅以此信表示对原创的支持,也以我的行为来证明改正错误的决心。
放弃名誉
有钱不还,厚着脸皮去赖账;偷鸡摸狗,不顾颜面......一个被众人抛弃的人他能活得快乐吗?我们应该尽力去维护名誉,因为维护名誉也就是在维护快乐,
人生很无奈,这是无可非议的。极力维护名誉的人有时却照样会失去名誉。
前段时间我答应了还给别人一笔欠款,可由于生活突变,再加上店里的生意较差,所以我无法如期还款,为此我几次食言。今天当他因急需用钱而向我催款,我却又没有时,他真的有些生气了。
虽然对方生气是没错的',但是当他生气的时候,我感到很难受,因为我觉得自己此时损失了一些名誉,
如果能筹齐欠款,我一定会马上送给他。
之所以难受,是因为我不想失去名誉,不想被人看不起。不过后来我想通了,虽然我把名誉看得很重,但此时我不是已经失去了一些名誉吗?既然已经失去了,那么为何不索性放弃它、不去在乎它呢?
当我尝试着去放弃此时已经失去了的名誉时,我如释重负,感觉无比轻松。
当我们已经失去了名誉时,此时唯一的解脱方式便是放弃。当然能够挽回那是最好的。
既然已经失去了,那么不放弃又有什么用呢?
“狗屎记者”是对记者的名誉侵权吗?
那么,老塔称记者为“狗屎”是不是对记者的名誉侵权?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4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名誉所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名誉权是法律直接赋予的公民或法人的重要人格权,是公民或法人赖以存在并能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之一。名誉权的特征表现在专有性,人身性和不可侵犯性等三个方面。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可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它具有法律上能够确认贬损他人名誉的性质。对记者的评价,只能是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观念。这种“能够确认”的“主流价值观”,不会认为记者是“狗屎”。“狗屎记者”在公众中会产生两种影响,一是认为记者品性有问题,人是狗屎。二是记者的作品是狗屎。这种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害性后果,足以使当事人“记者”受到公众“不公正”的对待,如被鄙视、蔑视或歧视。
三是行为必须是指向特定人的行为。塔瓦雷斯一直强调,重庆的足球记者中有一些是“狗屎记者”,现在他的打击面又在扩大,说每个城市中都有两三名“狗屎记者”,这种侮辱记者们都忍受了,没有人骂老塔是“狗屎教练”,直到他疯狂的拳头砸向记者的脸。6而令人奇怪的是,老塔在说,每个城市有狗屎记者的时候,有几名重庆记者听在耳里,但都没有作声。7去年8月份,当时是在力帆与中远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老塔当着所有中国记者的面说:“中国的媒体是全世界最糟糕、最差劲的媒体,中国的记者没有一个是正直的人,他们所写的每一篇文章都是谎话连篇……”8 从上面的描述,老塔的行为已有所指,特定的记者,重庆的记者,每个城市的记者,中国的记者。真的.,老塔与中国媒体交恶由来已久。
记者遭遇侵权,谁来为记者维护权利?一是记者要恪守职业道德,避免新闻侵权。要进行客观报道,不要以个人的好恶去报道某个事件。由于工作不慎出现了新闻侵权,要争取主动,取得当事人的谅解。二是记者要通过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是报社和记协要积极维护记者的权益。如记者个人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报社和记协是记者的娘家人,一定要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在老塔登门向王印毅道歉、力帆俱乐部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作为对王印毅身体和精神的赔偿。现在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塔瓦雷斯应否向王印毅公开道歉。当事人王印毅本人表示,自己已经接受老塔的登门道歉,赔偿的3000元由报社转捐给希望工程。《重庆晚报》认为此事已不在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此事应由报社和俱乐部协商解决。如俱乐部处理不妥当的话,《重庆晚报》将诉诸法律。9四是要形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社会氛围。“老塔欧记”事件发生以后,“私了”的声音不断,正是这种“私了”的恶习,纵容和包庇了侵害记者的事件的不断升级,从骂“狗屎记者”到打记者。而对肇事者的处理,也是轻描淡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提出为新闻单位提供司法保护的6条原则。10新闻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被诬告、被陷害、被攻击,人民法院应该坚决保护记者的正当权益。为此,运用法律手段才能有效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全社会形成切实维护记者权益的良好氛围。维护记者合法权益,才能申张社会正义。
注释:
1 《塔瓦雷斯上演“全武行”》,《解放日报》,204 月7日,第四版
2 《巴西功夫》,《解放日报》,年4 月7 日,第四版
3 《是凤凰还是秃鹰? 细数塔瓦雷斯与媒体交恶史》,《新闻晨报》,20_ 年4月7 日
4 张西明:《新闻与法:媒体法律问题手册》,广州出版社,8月,第34页
5 同上,第2 页
6 《塔瓦雷斯动物凶猛》,《北京青年报》,20_年4 月 7日
7 同1
8 同3
9 《重庆晚报不依不饶 老塔殴记事件升级》,《京华时报》,20_年4 月8日,A28
10 张西明:《舆论监督,任重道远》,《民主与法制》,20第2期
原告雷某,女,xxxx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XXXXXXXXXXXXXXXX,电话139XXXXXXXXX。
被告陈某,女,xx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xx市XXXXXXXXXXXXXXXX,电话158 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3月原告同宋某某恋爱关系的逐渐稳定,被告更加变本加厉的.发短信辱骂污蔑、恐吓原告人。xxxx年10月随着原告同宋某某婚期的临近,被告以各种身份或通过他人,打电话到原告公司进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应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询原告私人信息,如原告在公司的职位,是否在xx居住、QQ、微博等等。xxxx年1月1日被告闯入原告同事及好友空间,并发布公告污蔑、辱骂、诽谤原告。阅览过此公告的多达100多人全是原告的亲朋好友、同事、家人。
xx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近日的几件知识产权 身陷名誉权侵权纠纷的案件引起了笔者的注意,知识产权维权者可能也应当重视自己面临的侵权他人名誉权的法律风险了,
两起案件的性质类似,知识产权维权者发表了称被维权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侵权的言论,被对方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目前一起案件正在审理中,另一起案件已经判决知识产权维权者败诉,
笔者认为,这两起案件说明知识产权 应当重视此类案件带来的法律风险,审慎发表类似言论,以免自己的身份尴尬转变,从维权者变成了侵权人。
而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保护公民法人名誉权案件的法规,此类案件的司法管辖规定也对于名誉权被侵权方较为有利,因为名誉权被侵权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占有地利。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名誉权侵权案件除了“原告就被告”原则外,维权者还可以选择另一条管辖原则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行为地法院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保护的司法解释,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来自:
首先,在此再次对RYUMON致以诚挚的歉意,由于我的疏忽,导致了此次意外的发生,虽然是出于对图图的喜爱,但还是没来征得你的同意便用了图图,这实在是无心的过失,还期望得到你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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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知识的缺失。
再者就是这次是官方组织的翻唱比赛,我老以为只要是“不良人”的图图应该就可以用,于是就没顾虑到这个侵权的问题,只是觉得这张图很漂亮,特别合适我们的剧情歌,于是就很开心的使用了它。
这句话打动了我。
无论发剧有多辛苦,海报有多喜欢,但在没有征得原创主人的授权就枉自使用是就我的不对,所以要对RYUMON说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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