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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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1-25 20:40: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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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1、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是拟制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着指控的份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
2、紧抓抢劫罪案件特点,深入揭露犯罪。公诉意见书有重点地抓住情节最恶劣、手段最残忍、后果最严重的问题论述,能深刻地
3、揭露犯罪,激起公愤,达到预期的效果。
4、抢劫罪的证据分析要全面、客观。
5、结尾提出的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罪责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的结论意见要合情、合理、合法。
6、法理论证,可引用法律条文予以论证,也可从法律理论上予以论证。
7、论辩灵活。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
三、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
案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公诉案件的公诉词有些细致而又使用解释,对公诉词的起草和改修提供了蓝本,所以公诉词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写,已达到震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相关证据和案件描述的目的,而抢劫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其犯罪嫌疑人也应该由检察院或者相关公诉机关来进行公诉,抢劫罪公诉词格式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一旦发现侦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时,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就不能提起公诉,而应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证据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因此,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案件的所有证据一并移送,对不宜移送的证据,要附有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等。
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
案由:抢夺
起诉书号:01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我受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刚才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自20xx年2月22日晚23时许,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王月明价值1080元西门子L3508型手机。20xx年2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伙同陈小二、阿树四个人飞车抢夺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内物品估价4145元。这两个抢夺事实通过举证被害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证明,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认定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实施抢夺他人合法财物的犯罪事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二)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据是:
1.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是正常的成年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2.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财物的所有权,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3.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飞车抢夺了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机及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符合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4.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抢夺他人手机、手提包,经鉴定数额巨大,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已符合抢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夺罪。
(三)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给人们的教训。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公然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使被害人雷惠新、王月明蒙受了经济的损失。飞车抢夺不仅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的稳定。
他用多年的执着坚守,呵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用法律硕士的知识储备,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果断“亮剑”,震慑不法之徒,保障民生发展;他用一连串无声的数据,诠释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高尚情怀。他,就是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孟田。
倾情公诉,坚守检察使命
5月,27岁的刘孟田从博兴县司法局公证处考入博兴县检察院,开始了检察生涯。多年来,他始终激情不减、干劲不松,承担起了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先后承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办案就要办铁案,精心方能出精品”多年的公诉生涯中,刘孟田始终遵循这一原则,每起案件都认真审查,准确定性,有力指控,并注重法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头顶神圣检徽,不辱检察使命,是刘孟田多年如一日的执著坚守。20底,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摆在了刘孟田的案头。这起案件在全县影响重大,而刘孟田却刚刚接触公诉工作不到半年,还是个名符其实的“小字辈”。但刘孟田却知难勇进,一头扎进了厚厚的案卷里,耐心梳理每个环节,终于使犯罪嫌疑人低首认罪,此案的准确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山东省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充分肯定。8月,在办理户某破坏电力设备案过程中,刘孟田顶着炎炎酷暑,远赴几百公里调查取证,最终纠正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错误,挽救了一个孩子的未来,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后来,以该案为原型创作的小品《真情》,在全省检察机关文艺汇演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9月至4月,为办好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张某等30余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他作为主办检察官,连续六个月没过双休日,一直加班到年三十晚上;连续九天的开庭,他出色的庭审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工作中,刘孟田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既指控犯罪,又着重法律监督。追诉漏犯、漏罪,纠正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在他办理案件中时常出现。他善于监督,且监督效果特别出色。他所办理的张某故意伤害被评为全市优秀诉讼监督案件;经他承办并层报山东省人民检察抗诉的张某贪污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这在滨州市检察系统是首例,此案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大局
关注民生,打击犯罪,才能更好地保障发展,服务大局。在刘孟田的《办案札记》扉页上,这行朴实的话语,彰显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职责使命的生动解读。投身检察事业以来,刘孟田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化服务民生的意识,奋战在法律监督和指控犯罪的一线;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为博兴社会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和汗水。
立足本职岗位,服务社会稳定,在特殊时期更能显示其重要作用。北京奥运会期间,刘孟田坚持从严从快方针,重点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犯罪,使重大案件不在公诉阶段贻误战机,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指导侦办大要案件,为奥运安全保卫做出了突出贡献。20,根据县委安排,他积极参与县里的落后党建村帮扶工作,全身心投入,多方协调,使被帮扶村的党建工作有了较大改观。,刘孟田任侦查监督科长期间,通过办案发现兴福镇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被骗事件多次发生,而且被骗数额巨大。针对此情况,他进行了调查研究,根据诈骗罪的成因、特点及当前形势而撰写科学、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后与同事一起专门为兴福镇的经营者上了一堂法制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运用正义之剑,关注民生疾苦,助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这是刘孟田身体力行的不二准则,更是他多年如一日的行动铁律。多年来,刘孟田始终坚守出色的大局意识、超强的担当意识,用较真务实的点滴行动,赢得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20以来,博兴县域内出现多起非法集资案件,该类案件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尤其是被害人上访多,给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刘孟田带头办理了全县首起且犯罪数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人员320多人,犯罪事实780多笔,非法吸收存款数额5500多万元。刘孟田先后审查了一米多高的卷宗,写出了长达130页的审查报告;受案期间,被害人不断上访,每周最少接待一次当事人,少则七八人,多则四五十人,他耐心接待,释法说理,平息被害人情绪,一直持续到案件公诉,并追诉一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在今年5月29日的《检察日报》四版头条发表,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聚焦创新,淡看名利得失
只有紧贴使命需求、紧盯岗位需要,才能更好地执法办案。这是刘孟田投身公诉事业以来的深刻体会,更是他精研业务、聚焦创新的不竭动力。在工作中,他勤奋好学,爱问“为什么”,喜欢琢磨“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诀窍,迄今已经记下了十余万字的心得笔记,其办案水平得到全市检察系统的认可。他善于结合办案实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滨州市委政法委转发。在办案过程中,他勇于探索,带头创新。20,刘孟田采用建议更换办案人的方法妥善处理了一起涉访案件,使历时一年多、历经五次开庭、当事人多次上访的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法院判决后,当事人非常满意,专程给他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建议更换办案人的创新机制,不仅得到了山东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还在全省检察系统转发推广。
20任侦查监督科长期间,他主笔起草的《审查逮捕案件实施细则》在全省检察系统是首创,得到省院侦查监督处的转发和肯定。年下半年,他会同侦监、案管部门创新的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机制,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该机制于4月被《检察日报》头版转发。
认真工作,淡泊名利,是检察同仁对刘孟田的一致评价。面对荣誉,他不争功、不图名,先后8次主动向党组班子反映,把荣誉让给年轻同志。面对生活,他不虚荣、不跟风,每天骑自行车穿街过巷;昔日的同学、发小,不少都是身家百万,他却淡然如之,坚守着检察官的清廉操守。至于拒吃请、拒送礼这一情况,更是多得不胜枚举。对此,他总结出的“让家人捎回去,让邮局寄回去”等经验,被同事们津津乐道,传为美谈。自担任本单位的党支部委员和团支部书记以来,刘孟田结合单位青年工作现状,积极带领青年干警开展演讲比赛、创新论坛、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等各项活动,激发检察正能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1、活动不同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2、地点不同
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即由检察长或检察员按审判管辖范围,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权利主体不同
公诉是中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也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公诉科科长个人先进事迹
一、严格依法办案。
***同志从检17个年头,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通过多年的学习、教育,严格依法办案的理念已牢牢地刻在了他平常的工作之中。在他面前,没有贵贱、贫富之分,面对每一个办案对象,他都能够做到严格依据事实与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平等视之。这也确保了他从检以来所办理的800多件各类刑事案件无一出现错案。
***同志认为严格依法办案,首先要做到程序公正,规范执法行为。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努力健全完善规范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审查起诉工作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做起,从看得见、模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确保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各项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同时培养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为此公诉科制定了“三庭、三比”等多项公诉办案制度。从而在制度上确保严格依法办案。
二、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为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同志认为只有严格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才能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在工作中,总是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要求全科干警切实依照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告知案件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尤其是针对外地人犯罪案件占多数,犯罪人员的家属一般文化程度较低、经济条件较差,往往没有经济实力聘请律师,碰到这种情况,***同志要求全科干警不管是当面还是通电话,都要耐心、详细地向当事人家属介绍有关权利和办案的程序,告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等,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公平正义。
***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机统一。强调坚持实体公正的同时必须做到及时高效,强调程序公正是保障实体公正的必须前提。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合法、合理等执法理念,平等对待涉案当事人。就如他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发现其中一名被纠集参与共同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根据他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和其他同案的被告人一样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却被逮捕羁押。他没有简单地走程序来办理该案,而是通过走访街道、村干部、当地派出所以及被告人亲属,了解到该被告人自幼丧父、母亲改嫁,公安的办案单位怕出现无法保证到案的情况,故将其羁押。而通过***同志的实地走访,了解到该被告人平时表现尚好,村里的干部和亲属均愿意对其进行帮教、督促,为了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原则,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根据案件的事实与性质,结合走访所了解到的各种客观情况,提出意见对该被告人转为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该犯回归社会后,***同志还通过经常的联系、交谈,了解其近况,督促其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消除一份社会不安定因素。他就是这样,从每一件细小的工作中去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
四、服务大局。
作为在一名办理过大量各类刑事案件(许多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群体性案件)的公诉人,***同志深切体会到服务大局的深切含义。作为一名普通的政法工作人员,只有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才能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目标添砖加瓦,尽到一名执法干部应尽的义务。具体到办理案件过程中,***同志能够正确对待独立办案和坚持党的领导之间的辩证关系,他胸怀大局、立足于本职工作,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坚持依法办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尽了一份应尽的责任。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在院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一、自觉加强学习
首先,本人系统的学习了三个代表、^v^报告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健全自身的知识体系,通过学习对于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办好各种公诉案件。
二、努力完成工作
本人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遵守纪律
本人高标准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言行,管好自己的思想。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本人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本人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业务技能还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还将进一步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克服畏难心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争取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本人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诉人,为实现本县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经过总结,认为自己属于称职。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1998]××号
被告人孙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文化,户籍地××××号。19xx年××月×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19xx年××月×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市公安局××分局逮捕。
本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9xx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孙某于19xx年8月24日21点40分许,酒后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公路上逆行,将路上11岁的苏某与父亲苏某海撞伤,被害人苏某内脏破裂大出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10时死亡;在肇事后驾车逃逸过程中将被卷入车底的苏某海拖行1500米,后经郑州边防检查站武警驾车拦下,造成苏某海全身大面积挫伤,大量泥砂、碎石嵌入皮肉,顶部皮肤大面积缺损,有15x9平方公分的颅骨外露,6根肋骨及左侧锁骨骨折,脑及肺部挫伤严重,背部皮肉被磨去一公分,左耳仅有丁点皮肉相连,双脚后跟白骨绽出,血压很低,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泗检刑诉[20000318]号
被告人王志杰,男,19xx年9月28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经本院批准于20xx年2月23日被泗洪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蔡伟军,男,19xx年8月11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于20xx年2月23日被泗洪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李建明,男,19xx年2月4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于20xx年2月23日被泗洪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泗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志杰、蔡伟军、李建明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于20xx年3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2月3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xx年3月26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及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志杰与其妻子陈女于19xx年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夫妻感情一般。自19xx年始,陈女就外出打工,每年只在春节期间回家。
20xx年1月26日,陈女从苏州打工回家后,表示要与被告人王志杰离婚。王志杰为了打消陈女的离婚念头,且使其不能外出打工,即于次日上午找到被告人蔡伟军(系王志杰义侄),唆使蔡伟军找人将陈女手指剁下两个或将陈女耳朵割下一个,并将陈女带回的值钱物
刑事起诉书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刑诉[20_]108号
被告人:张平,男,19xx年1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无锡市安镇团结五金弹簧厂。
本案由无锡市锡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平涉嫌盗窃罪、票据诈骗罪,于20xx年12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x年12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林卫亚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王阳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6月12日下午,被告人张平至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胶南村陆更巷44号林卫亚家,采用翻围墙、撬门锁等手段,窃得现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5000元及银行承兑汇票2张(其中1张票号为02257643,出票人为湘潭市奇胜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付款行是湘潭市商业银行,出票金额为5万元,收款人为株洲市锦宏摩托车经营部,出票日期为20xx年3月18日,汇票到期日为20xx年9月18日;另1张票号为02214212,出票人为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付款行是徽商银行六安分行清算中心,出票金额为5万元,收款人为江阴市汇南彩印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xx年1月9日,汇票到期日为20xx年7月9日)。后被告人张平以票号为02257643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杨伟兑换现金4万元,以票号为02214212的银行承兑汇票向王惠刚偿付结欠的货款3万余元并兑换现金1.7万元。
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francis l wellman)曾说过:从事法庭辩论的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惯,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排气、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对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最重要的——质证过程中敏锐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
威尔曼这些话虽然是对律师来说,但其实对于同在法庭上辩论的公诉人(即检察官)与辩护律师都是同样适用的。
是的,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往往会就案件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面对辩护律师的步步紧逼,面对法庭上的风云突变,公诉人如何练就处变不惊,沉着应战的硬功夫?
正所谓万丈高楼从地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跟随检察官办案出庭的这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经验积累与全面熟悉案情充分准备的重要性。
对于每一个接手的案子,检察官都要对其进行全面地审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弄清每个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目的、手段,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当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检察官还要精心地制作起诉书和公诉词。起诉书是公诉人出庭活动的基础和根据,而公诉词则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的先行发言,是对起诉书的补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诉犯罪的作用。
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提出证据,控诉犯罪,进行法庭辩论无不紧紧地围绕着起诉书和公诉词有条不紊地展开。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诉人还应根据提审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作好庭前预测,将引用的法律条款准备齐全,做到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做完以上的准备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审情况风云突变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辩护人提出了预想以外的问题和证据等
等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个时候,公诉人的长期经验积累以及对案情的熟悉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我记得当时一位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胆是练出来的,只有作好充分准备,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渐克服怯庭心理。这就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深思。
阅卷时的耐心与谨慎,审讯时的巧妙与逻辑,庭审时的充分准备与冷静机智,这已不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更是心理与智力的双重考验。
一个月的实习,使我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一个月的实习使我认识了自己的不足;一个月的实习更使我坚定了自己前进的步伐……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抢劫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人民检察院文书格式
1.起诉书
(1)(普通程序案件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 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
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 刑事起诉书范本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刑 事 申 诉 书
申诉人:*****,男,****年**月**日出生,原籍:****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职业:无,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街道九委。 ****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以(20_)**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申诉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判决宣告后,申诉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申诉人于****年**月***日送本省***^v^服刑改造,目前服刑于***监区***分监区。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五个月; *****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余刑**年**个月。 申诉请求: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现在称为公诉意见书,即过去所说的公诉词。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一、首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穗检公一诉〔20_〕147号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21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xx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xx年5月12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3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26岁,汉族,湖南省双牌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 20xx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xx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钟辽国,又名钟条国,化名洪权才,男,31岁,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江洲村 256号。19xx年8月4日囚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xx年8月6日刑满释放。20xx年4月23日因抢夺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一年。20xx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xx年5月1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利伟,化名黄开平,男,20岁,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北省麻城市铁门岗乡下屋周村四组上屋周垸24号。20xx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20xx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读《国家公诉》心得体会
合上书,这句话久久萦绕于我心头。我陷入了深思和反剩也许没有磅礴的背景可以让我考虑福祸,考虑趋避,但我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有没有总是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置于首位?我是不是总是会顾虑自己的得失而不敢言应言、不敢为应为、不敢当应当呢?
《国家公诉》展示的长山市大富豪娱乐城一场大火震惊全国,烧死一百五十六人。是纵火还是失火案?危及长山市回十余位官员的乌纱帽。随着检察院的介入和案情的深入,各种政治力量纷纷登台亮相,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各种腐败势力也乘机兴风作浪……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阐示出法律的沉重。正义夕邪恶的搏斗,揭示出官场与权力的斗争。
我不想揭示现代国家应以法律为唯一准绳的理念高度,更不敢研讨政治舞台与法律建设的孰前孰后、孰舍孰弃、孰重孰轻。我只想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名事业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扣击和直面自己的灵魂。我自认还算正直和无私,但凭心而论做得是多么浅薄,我的正直只能要求自己不说假话,而做不到敢说真话;我的无私也只能做到不主动要求或不主动为自己谋私利。扪心自问,做到这样是不是已经足够?从学校毕业工作十五年有余了,渐渐磨去棱角,也渐渐失去光华,据说这就是成长、成熟的代价。郁郁中我也想深切呼唤真诚、呼唤真实,可每每想到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并不丰厚的一切,没有勇气轻言放弃。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不似想象的轻松!从无限憧憬,踌躇满志,到无动于衷,心灰意懒,渐渐地习惯了,慢慢地连曾有的不安也消失了,除了深夜沉思时偶尔的清醒,已经学会了沉沦。这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啊,今日捧起的这本书,让我能够重新审视自我。
在检察长叶子菁在起诉涉嫌受贿、包庇、滥用职权的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长恭的公诉书中所述:在这部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器上,王长恭这颗很重要的螺丝钉早就滑丝了,并且落入机器的齿轮箱里,严重阻碍破坏了这部机器的正常运行!作为一个市长、一个局长、一个处长、一个科长、一个承担着不同领导职责的螺丝钉。我们在为部国家机器上松动了吗?更广义的,如果把我们国家社会也比作一部庞大的隆隆运转的机器,把每一位普通公民比作螺丝钉,我们在这部国家机器上的现状又怎么样?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这种最普通的螺丝钉也存在一个松动和滑丝的问题――在义愤地诅咒腐败时,我们有没有向腐败势力妥协?正是面对陋习的一次次妥协,一次次忍让,善良而无奈的无限宽容,造就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腐败的土壤和氛围!甚至有一天,当某种权力掌握在我们手上时,我们能够抵挡住诱惑吗?
腐败已不只是一个法律概念,更是一个政治术语――为了私人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当掌握了某些权力后,就忘记了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应该更好地为人民明服务的,忘记了党旗下的宣誓,忘记了自我奋斗的诺言……所以我不敢忘了自己的誓言,时时警醒自己,不要为手中可能拥有的权力而沾沾自喜,我选择了我的职业岗位,选择了我的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标,就一定要珍惜,做到敬岗爱业,负起对单位、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神圣责任。
如果我真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我可以保持不生锈吗?我可以咬紧不放吗?即使出现松动,我会经常用良知、学习、思考这些扳手给自己拧紧吗?我想我会的,我会做一颗永不松动的螺丝钉,坚守自己,不滑丝,也不后悔!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号码。
(2)公诉人身份。写明公诉人的姓名和职务。
(3)被告人身份及基本情况。包括写清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何时因何问题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
(4)辩护人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需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如果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写明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
(5)案由。起诉情况及审理方式。写明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还是自诉人提起自诉的;被告人姓名及被指控的罪名;审理方式上是组成合议庭还是独任审判,公开审判还是依法不公开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出庭情况。
(6)事实。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法庭调查中依法所确认。主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手段、经过、后果等。
(7)证据和理由。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据必须确凿、充分、有力。写理由时,必须有说服力,根据刑法何条何款作出判决。
(8)判决正文。主要写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是否需要判处刑罚,判处什么刑罚,及脏款、脏物的处理,刑期的起止日期。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判决正文,定罪量刑部分按主犯从犯依次列出。
(9)交代上诉权和上诉办法。要写明上诉期限,上诉状数量、上诉法院、上诉方式。
(10)结尾。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决定的日期及法院院章;书记员签名,加盖“本件经核对与原本无异”印戳。
我国自古便有“弑父之仇,不共戴天”这类说法。故意杀人罪更像是套给被告人与被害人后代的一把枷锁,结合当地民俗,不排除被告人、被害人的亲属后代会因“报仇”而引发不必要的冲突。故意伤害罪可以弱化杀人这两个字可能带来的、引发的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望合议庭对此予以考量。
最后,再次对被告人一时冲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表示深深的遗憾。同时应该看到的是,被告人除了有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外,还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等酌定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处以较之原审更轻的处罚,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人生宝贵,比起无期徒刑的遥遥无期,有期徒刑更能给人以希望,相信之后牢中的改造可以让被告人改过自新,好过遥遥不可终日的完全失去自由。被告人岁数不大,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更有利于其回报社会和他的家庭,更有利于实现其人身价值。同时,再次沉痛哀悼被害人,辩护人必须为被告人做轻罪、无罪辩护,前述部分辩护意见依据源于一审,绝非辩护人为了达到目的而对逝者不敬。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采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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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xxx、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公诉的反义词
【反义词】:自诉 辩护 指控
【解释】:
辩护: biàn hù
①为了保护别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实来说明某种见解或行为是正确合理的,或是错误的程度不如别人所说的严重:不要替错误行为~ㄧ我们要为真理~。②法院审判案件时被告人为自己申辩或辩护人为被告人申辩:~人 ㄧ~律师。
指控: zhǐ kng
1.就某人某事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自诉: zì sù
“公诉”的对称。被害人提请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在我国,适用于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 gōng sù
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认为确有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区别于‘自诉’)。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
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笔者试以对xx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20xx年来退补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20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20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20xx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
2、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qiang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案件。20xx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20xx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20xx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这类问题在多人多次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尤为突出。
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
3、现场勘查违反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
5、对审查逮捕工作性质认识的偏差。将审查逮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标准视为公诉标准,一旦批准逮捕后,不再注重案件证据的充实、核实和固定,对案件可能涉及其他罪名的证据也不再收集,便直接移送公诉部门。如在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将盗窃的财物再进行销赃,而明知是赃物仍予以购买的人就构成了掩饰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只对已批捕的盗窃罪名进行调查取证,对其他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就不重视了。
(三)检察机关的原因
1、将退补作为缓解工作压力的手段。即以退补为由借用侦查机关的办案期限来缓解工作压力的现象,当
前,公诉部门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致使一些没有必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无效退查。
2、退补缺乏证据指导,导致侦诉双方意见分歧。在一些案件中,侦诉人员对证据收集、应用、甄别的要求和标准不一致,又缺乏相互沟通,使得双方对补查事项发生分歧,且实践中公诉人对补充侦查提纲也不够细化,最终导致侦查人员不能领会或者不能完全领会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以致案件久查不清。
3、在现行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对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诉人在退查的内部审批上做法不一致,在公诉人行使退补权时缺乏审查和监督,容易造成退回补充侦查自由裁量权被任意使用。
(四)庭审制度的原因
以“证据为中心”庭审模式,强化了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公诉人需面临更大的诉讼风险和心理压力。因此,新的庭审方式对公诉活动提出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对侦查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公诉环节的证据源于侦查环节,一旦法庭认定证据不足而作出无罪判决,既否定了公诉部门的指控,也否定了侦查部门的工作。故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时要严格依照起诉条件,对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充分性以及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查。
三、完善补充侦查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增强侦查人员证据意识。侦查人员要把强调证据意识贯穿整个办案始终,特别是在立案之初尤为重要。在收集证据时,不可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既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又要收集排除其无罪、罪轻的证据,从而减少日后不必要的退查。实践证明,只有在侦查阶段对案件进行严格筛选、鉴别、论证和组合,才能为下一步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奠定良好的证据基础。同时,在收集证据过程中,侦查人员还要树立强化固定、保全证据意识,注重使用先进科技侦查手段,才可有效避免因证据发生变化造成屡查不清的情况。
2、树立公诉人科学的执法理念。一是公诉人的退补工作应当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目标进行,对案件是否退查,怎样查等问题,要严格把关,不可轻率行事。二是树立证据规则意识是退补工作取得有效成果的保证,对于证据的收集、评判、采信等问题,科学的运用证据规则,有利于补查质量的提高。
3、强化检察内部制约机制。一是正确把握退补条件。在确定一个案件是否退补之前,努力做到在侦查机关不能及时补充所需的证据材料,以及根据实际条件,自身也无法自行补充的情况下,再考虑退补,这样可以避免诉讼程序出现反复,达到快审快结的目的。二是规范退补程序。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应严格审批手续,有利于防止退查权被任意使用,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决定,提高诉讼效率。
4、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一是把握重大疑难案件的主动引导权,避免应邀引导的滞后性,以协助侦查机关制定侦查方案,提高办案的效率与质量。二是详细做好《退查提纲》,将补查的目的、方式、所需证据材料一一列明,这样侦查人员才能迅速领会意图,有的放矢地进行补充侦查,减少屡查不清的情况。三是加强检警之间的沟通和配合。通过开展联席会议等形式,使检警两家对公诉证据的标准达成共识,积极组织侦查人员观摩庭审活动,促使其了解庭审对公诉证据的要求。
1、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是拟制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着指控的份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
2、紧抓案件特点,深入揭露犯罪。公诉意见书有重点地抓住情节最恶劣、手段最残忍、后果最严重的问题论述,能深刻地揭露犯罪,激起公愤,达到预期的效果。
3、证据的分析要全面、客观。
4、结尾提出的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罪责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的结论意见要合情、合理、合法。
5、法理论证,可引用法律条文予以论证,也可从法律理论上予以论证。
6、论辩灵活。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诉意见书是需要由公诉人来进行书写,主要就是为了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一般在写的时间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书写,同时对于阐述的理由一定要合理、合法,并且也要有合法的依据,这样才能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
一、上诉状的概念
上诉状是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
上诉状只能由具有法定身份的人提出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包括民事诉讼中只有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的双方当事人,原告或被告有二个以上共同诉讼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可提出上诉,无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由法定代理人提起上诉。
上诉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写出并提交上级人民法院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上诉期限有两种,一是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 二是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
期限从判决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起算。
逾期写出和送达的上诉状,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上诉状的写作方法
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
标题应当标明“民事上诉状”。
2.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自然情况。
同起诉状一样,写出八个要素。
但需注意两点:一是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要注明在原审中的地位,并用括号括住。
如上诉人(原审原告人或原审被告人):张××,男.××岁......,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或原审原告人):鲁××,男.××岁……。
二是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自诉人和被告人,谁提出上诉,另一方就是被上诉人。
下面接着写事由时,一般用下列程式语句:“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 年×月×日××字第××号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由此引出上诉的理由和请求。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这是上诉状的中心内容,因为上诉状重点是讲清上诉的`理由,也就是说,要针对原审判决、裁定中的不当之处提出不服的理由。
这部分的写作要考虑三个方面:(1)关于对事实的认定。
如果原审裁决在事实的认定上有错误,包括某种行为事实根本不存在,或有重大出入,或缺乏证据等,那就要用确凿的证据说明事实真象,全部或部分地否定原审裁决认定的事实。
(2)关于定性、裁决和适用法律。
如果原审裁决在认定事实方面没出入,而是在认定案件性质、确定罪名以及适用法律作出的处理有误,那就要运用法律武器,包括从法律理论上的论证和引用具体的法律依据,指明原审裁决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
(3)关于诉讼程序问题。
如果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和最后裁决中,存在违反诉讼程序的错误.包括是否应当回避,是否应指定辩护人,审判方式是否公开,审判组织是否合法等,也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其错误。
在阐明了上诉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如请求二审撤销、变更原裁决,或请求重新审理等。
理由的具体写法,有的先把原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不妥或错误的原话引出来,有的把原裁决不妥或错误之处概括成一段话,然后有针对性地陈述理由,予以反驳。
有的以讲述理由为主;结合着指明原审裁决的不当之处。
4.结尾。
上诉状的结尾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呈文或呈转对象。
上诉状写好后,可以直接递交二审法院,也可以通过原审法院转交上一级人民法院。
如果是前者,就写“此致××人民法院。
如果是后者,就写“×××人民法院(原审法院)转送××人民法院(二审法院)”。
二是上诉人签名盖章。
三是具状年月日。
5.附项。
顺序依次列出:上诉状副本×份,书证×件,物证×件。
如有证人,还要写出证人的姓名和地址等。
上诉状格式如下: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人或原审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或原审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
————————————————————————————————————
————————————————————————————————————
××人民法院
上诉人××× (签章)、
×年×月×日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依据之一。故意杀人罪虽然是最严重、最恶劣的犯罪之一,但从《刑法》所规定的不同量刑幅度,也说明不能不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而一概而论。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由于一时冲动偶发所实施的犯罪,虽然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这一无法逆转的后果,但就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而言,的确存在着值得从轻考虑的具体情节。
本案发生最直接的原因,是由于被害人与被告人肢体冲突升级引发的纠纷,被害人有着明显的过错。被告人虽然采取了非法的、极端的、非理智的以及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解决方法,但是这种犯罪毕竟不同于故意实施侵犯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过程中,为达到其它非法目的而实施的行为。从行为的对象上讲是特定的,从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也充分说明其偶发的性质,从被告人对实施犯罪行为的态度方面来看,被告人没有刻意的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是主动归案自首,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由此可见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追悔。所有这些,较之那些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无端杀人行为,或者杀人后毁尸、破坏现场、逃避侦查等等行为,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稍轻。
公诉意见书格式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二)正文
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2.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3.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二)正文
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2。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3。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4。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案件的公诉意见书可写为: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xx、郑xx伙同范xx、王xx于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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