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03 19:50: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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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二轮修志有序推进
20xx年二轮修志进入总纂以来,县志办相继召开了二次会议,认真部署总纂阶段工作,以质量为志书生命基准,在总纂中优化工作方案,细化每个阶段和每章节编纂工作,精雕细刻,确保每章节的质量,全面开展续志工作,同时志稿编纂班子边总纂志书稿,边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把编审完的志稿分别返回各部门,让各部门认真审阅志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地方志资料真实可靠,并返回县志办进行再认真编纂。坚持“一支笔统稿”,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胆进行方法、体例的创新,不断提升志稿质量,目前,续志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三分之二的总纂任务。
年鉴编纂有创新发展
抓好地方志理论研究,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和信息报导工作
我们在全力抓好续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动员和鼓励修志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上半年,向州级以上刊物报送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3篇,已采用3篇,完成了州级考核任务。同时,紧密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组织全体职工和修志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理论研讨。如,我们结合_《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针对修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县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为主题进行研讨;结合创优争先活动,开展了学习讨论。大家谈认识、谈体会,谈设想,交流思想,相互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工作推进环境
(一)增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为包督工业集中区地方志工作的顺利开展,管委会成登时方志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地方志工作,各股、室为成员的地方志组织机构。
(二)增强自身扶植,进步业务程度。为使地方志工作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进步地方志工作干部步队素质和业务程度,我单位积极开展政管理论学习,认真研读相关工作条例,拓宽视野、控制扎实的编纂知识、措施和技能,使编纂出来的材料既能精确放映历史的真实面貌,又能体现地方特色和光显时代特点。
(三)落实专人,做好编撰工作。编撰工作由综合室负责,材料编撰工作的基石,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是包管编撰质量的紧张环节,也是编撰工作顺利完成的症结地点。对付所涉及工业集中区根基设施扶植、企业数量、企业规模、企业收入等,通过查阅、走访、搜集大量档案材料,包管了文稿的`质量,做到图文并茂,为编撰工作提供优越素材。按要求完成年鉴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不够
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作为脱贫攻坚的症结之年,固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必然造诣,然则还有很多问题和艰苦。
(一)无专业的档案治理人员。目前我单位没有专业的档案治理人员,许多档案整理不规范,影响档案查阅和应用。
(二)办公设备不完善。由于没有规范的档案室,对付档案的寄放存在较大问题,无法进行规范化治理。
(三)干部认识不到位。地方志材料收集任务艰难,工作凉垠,必要全体干部帮忙收集,提供图片材料,但由于干部认识不到位,对工作开展不敷看重,导致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工作计算
在20的工作中,注意材料收集与撰写的转接,数据修编和档案树立同步进行,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信息沟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快地方志工作进度,从而有效推动地方志事业的成长,客看公正的将工业集中区经济成长计入史册。
1、坚持要充分开展利用农业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生产,把获取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注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2、坚持“资源持续利用”的原则。要把建设合理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合理的经济有机地统一起来,找准发展的结合点。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家园。以确保生态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规化既要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更要突出前瞻性和先进性。因此,乡村发展的各个项目都必须根据本地的具体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搞好建设规划。
4、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按照每个阶段不同的目标要求确定近、远的实施目标分解落实。遵循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原则,突出重点,分布实施。
地方志办公室年度*结
20xx年,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努力做好志鉴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公开出版了《滁州大事记》(20xx年)。完整、准确地记录年度内滁州大事要事。
(五)精心组织起草《滁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按时完成了《规划纲要》编制任务。
(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第一位任务,明确室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保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邀请投资企业关键人物来滁考察投资环境。11月7日,深圳鹏基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滁州开发区成功签约,计划在滁投资亿元,生产高、低压电力开关设备,顺利完成我室招商引资任务。
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同时,我室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双拥共建等工作,开展扶贫济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年各项捐款3万元。
(七)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室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题研讨、努力上好党课、组织手抄党章、召开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动作扎实有序推进。
通过认真组织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使全室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牢了核心意识,坚定不移地向_看齐,向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看齐,向_的决策部署看齐,从而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室落地生根、开会结果。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视察凤阳小岗村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注意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注意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九)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 驰而不息地整治“四风”。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八个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专项整治,我室**名党员共补齐20xx年以来少交党费5278元。进一步夯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净化了政治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强,办法不多;2.没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指导不够有力;3.室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党建工作亮点不多,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强度都不够;4.志鉴专业人才不足,青黄不接,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搞;5.机关长期存在的慵懒散乱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作风建设任重道远,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改进。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核心地位。进一步学习贯彻_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一心一意修志编鉴,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修志问道,直笔著史,促进志鉴工作再上新台阶。
[摘要] 本文浅述了地方志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如何根据地方志的特点开发、建设数据库的问题。
21世纪人类将全面进入知识经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己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有效地开发、利用地方志中的文献信息资源,把原书本式的地方志建设成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数码式文献(即电子版地方志),这将极大地提高人们对地方志的利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科学的发展。
1 地方志在社会主义双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 如何建设计算机地方志数据库
湖南地方志经过十几年的编纂、出版、绝大部分已出齐,只有少数地方志因资金或其他方面的困难亟待出版。为实现地方志资源共享,我们应该重视地方志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是文献工作自动化的基础,是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先决条件,只有先建立相关文献的数据库,才有可能实现各项工作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并通过计算机和数据库高效、全面、系统地揭示相关文献信息资源,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系统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建设一个全面的、便于大众使用的计算机地方志数据库系统(电子版地方志),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全文数据库,即包括书名、篇名、关键词、正文、人名、地名、年代、参考文献等数据的数据库,另外还有诸如图像、语言(音乐)等数据库。在现代社会,作为参考指示性的书目信息已不能满足读者多层次的信息需求,而全文数据库有其他类型数据库不具备的优点:①读者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检索直接得到全文;②时差为零,能方便快捷地为读者提供资料服务;③避免了二次加工人为的差错。如:手工摘录出现的抄写错误等。同时,它还能根据用户的需要编制二、三次文献或索引书目等高质量的信息;④便于方志的修改和增补。
2.2编制多种索引,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要求
索引是读者利用地方志数据库的入口,因此、索引的编制应以科学为根据,以学科分类为基础。索引与全文数据库中的有关条目链接要科学,便于用户从学科分类、主题等途径查找。建立多个检索口,还可以模糊检索的方式,使查找、利用资料更准确、更快捷和便利。为此,我认为计算机地方志数据库系统应设置以下几个方面的索引系统:
关键词索引:从地方志标题、章节和内容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关键词,并能运用概念组配方式,提示文献内容特征。该索引是检索地方志文献信息的重要手段。
分类索引:类目的索引以科学分类为依据。同时,还应照顾到志书本身的特征,并以地方志专业志、篇目分类作参考。
人名索引:以地方志中人名为检索途径,查找与人名有关的内容。
地名索引:以地方志中所涉及到的`地名为检索途径查找相应的文献内容。
条目索引:以地方志各分册的篇目为依据编排,只要键入分册名和篇名,即可阅读该分册或指定篇目的全文数据。
3 系统开发前后应做的工作
系统的开发不可能一气呵成,系统开发前要做好人员的配备和数据的基础准备工作,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注重数据库的质量并做好承前启后的工作,系统开发后还应注意产品的应用和宣传。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3.1人员的要求:地方志信息数据开发研制工作应选派具有图书馆业务知识的专业计算机人员和图书馆业务骨干参加,这样才能使系统的研制工作顺利地开展。
3.2加强数据库的质量建设:在数据库的建设过程中,数据录入时要力求准确,宁繁勿简,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保证数据库建设的质量。
3.3重视用户教育:系统开发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用户培训方能达到开发者的目的,因此向用户普及数据库知识以及计算机方面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还应编制用户使用手册。
3.4利用数据库产品加强对其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3.5时间的要求:全文数据库的建立,目前从各个省图书馆来说,技术、力量都有限,并且还有少数地方志将会陆续出版,需要随时进行补充,因此,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3. 6上网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己陆续建成了十大“金”字号的国民经济信息化网络工程,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连接世界的高速信息网络系统。计算机地方志数据库系统,是图书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通过图书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进入全国图书馆网络系统或Internet网。
在信息化的社会中,谁能尽快地将自己的信息上网,谁就能拥有更多的用户。因此,数据库产品形成后,应尽快与本馆计算机系统连接、上网,以扩大其社会影响,为社会所认识和利用。
参考文献:
1.禹舜. 一项为现实服务的文化建设工程――浅谈地方志的社会功能. 湖南日报
2.周士虎. 试论建立大规模的全文数据库. 现代图书情报技术,(3)
3.陈子玲. 知识经济时代图书馆的生存与发展.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
〔出处〕 图书馆 (6)
同志们:
这次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既是总结表彰会,又是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学习贯彻会。刚才,小军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任务进行了安排,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近年来修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二、要切实担负起传承文化历史、服务经济建设的重任
一是要力求真实可靠。志鉴内容必须符合株洲政治经济社会的客观现实,切忌不研究、不核实,捕风捉影。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客观、真实地记载历史,为项目论证、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要着力打造精品。修志编鉴来不得任何疏漏和丝毫马虎,要坚持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横分门类,纵写历史,重点突出,记述全面,切忌断档缺项、断章取义。要着眼全局,立足市情,突出特色,以更加鲜明的政治观点、更加合理的体例结构、更加科学的内容体系、更加精炼的文字描绘,编纂出具有更高学术水平和社会价值的志鉴精品。
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志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都需要我们在继承的基础上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道路。要挖掘拓展深层次资料,及时反映新观点、新人物、新举措和新成就,在内容上创新。要合理设计栏目和版面,使志鉴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在体例上创新。要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用现代化手段收集、整理、加工素材,在技术上创新。唯有如此,才能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要努力为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地方志编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涵丰富,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推进地方志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地方志工作,要把修志编鉴工作当作自己任期内的重要职责,与其它中心工作一样同等对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力求做到领导、机构、经费、人员、条件“五到位”。特别是地方志工作经费要争取落实到位,为地方志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切实解决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地方志人员真正静下心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我市第一轮修志的经验看,无论是修志还是用志,仅仅依靠地方志工作部门是很难出色地完成任务的,必须充分发挥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全力调动各相关各部门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共同做好地方志工作。
要加强检查考评。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二轮修志编鉴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加快二轮修志工作进程。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承担编纂任务进度缓慢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报。
方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的记载。周秦以降,方志之称逐渐增多,并趋于普遍。如《后汉书·西域传》“二汉方志,莫有称焉”,左思《三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郦道源《水经注》“因其方志所叙,就记缠络焉”等记载就是。宋以后,方志这一名称就基本固定为地方文献的专用名词。此外,方志还有过不少别名异称,诸如图经、传、录、乘、考、书、簿等。方志的源头较多,如《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是其主要源头,这些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和后来的地方有一定源流关系,其内容不外乎记载各地山川、土地、户口、贡赋、物产、关塞等,其编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国,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为序,对有关情况加以记载,对后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响,但是它们还不算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发端是秦汉之际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郡书记载一地的先贤、耆旧、节士的事迹,如《陈留耆旧传》、《兖州山阳先贤赞》等,地理书记载一地的疆界、区域、山川、道理、物产、户口、风俗等,如《秦地图》、《三秦记》等。都邑簿记载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闾巷、寺院、古冢、坟墓等。如《三辅黄图》、《三辅宫殿名》等。成于东汉的《越绝书》,记载人物、地理、都邑,内容全面,可以认为是地方志发端的代表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志进入大发展时期,出现《豫章古今记》、《荆州记》、《华阳国记》,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记》之后,受该书影响,地方志又有所变化。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_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九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二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四条 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第十五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_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第十六条 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地方志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编纂地方志涉及军事内容的,还应当遵守_关于军事志编纂的有关规定。
_部门志书的编纂,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来,我办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及时安排我办的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员的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目标全面完成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为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按照《**年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定期维护,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我办实际,制定详细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2、泾渭阳光365网络服务体系工作
我办将泾渭365网络公开监督体系列入我办重要工作,并成立365组织机构,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根据365标准化建设情况,我办设施健全,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3、做好工作机构节能工作
我办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宣传口号,局域网进行节能宣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宣传使大家认识到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富民强国的重要方面。通过重点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提高日常生活中的节能技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节能参与意识,从而增强他们的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节能、全民行动,形成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职能目标超额完成
1、完成《**县志》**年度部门资料搜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2、《西安年鉴》县情资料的搜集、编纂、报送、复核工作出色完成
按照市年鉴各自的撰稿任务要求,我办广泛搜集我县**年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变化的资料,以经济建设为主线,精心筛选了能体现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及特点的资料,由专人主编,按时编纂完成了《西安年鉴》县情资料报送任务。
3、二轮《**县志》通过市级复审
1、修订党务、村务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制作高标准、观赏性较强的制度牌子并上墙悬挂,同时,统一制作《村规民约》小册发到各家各户。
2、健全完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治安维稳监控小组,以及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服务协会、移风易俗理事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规范村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机制。
3、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双文明户星级管理、党员和村民代表包片联户等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村内管理秩序。
4、规范完善村级档案标准化管理。将村务文书资料、村级财务资料进行系统整理,规范组卷建档。同时,以每一个家庭为基本单位,统一建立村民档案并集中管理,条件允许时,增配计算机,建立村务、财务、村民电子档案。
5、规范完善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使其成为全镇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点的“点中点”。
6、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教育。建立以村“两委”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党员和村民代表广泛参与的村民教育工作队伍,健全以集中培训、分批轮训、联户施训为主,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板报栏宣传等为辅的宣传思想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好宣传教育的舆论环境。
各位领导、各位修志同仁:
大家早上好!
今天,临潼区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区档案地方志工作会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进一步推进第二轮《临潼区志》的编纂工作。在此,我首先代表市地方志办公室,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临潼作为西安东部发展的副中心城市,是西安历史文化的重要发祥地,素有“华夏源脉”之称。尤其是近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在很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市前列。就地方志工作而言,临潼也始终居于全市的前列。首轮修志完成后,区委、区政府就未雨绸缪,积极部署并开展二轮修志工作。特别是去年年初以来,在新任局长段永宏及牛主编的带领下,区志办积极组织调研,借鉴碑林、长安等兄弟区县在志稿编纂和部门初审的经验,结合临潼实际,制定了《临潼区志》分志稿初审方案。通过多次卓有成效的志稿解析评审与观摩学习,有力推动了志书编纂的步伐,探索积累了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提高了志书的编纂质量和审美层次。
目前,西安市区县二轮修志工作已经进入第二阶段,总体进展情况良好。《碑林区志》《户县志》已经出版,《灞桥区志》《雁塔区志》已经报省志办终审,《蓝田县志》也通过复审。按照计划,《临潼区志》将于今年6月底前报市志办复审。总体看来临潼区的进度尚可,但距离志稿复审、终审和志书出版,最终全面完成二轮修志任务还有一定距离。目前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认为还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总纂工作,加强与区志各承编单位的沟通,严格核实资料。务求横不缺项,竖不断线,资料系统,考订无误;
二是要合理科学地安排好复审、终审和出版前的工作计划。做到按计划行事,有条不紊。特别是合理科学地做好人力与任务的分配,做到分兵把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司其职,把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周、每一天及每一个人;
三是要对于操作难度较大的部分,区志办一定要及时与市志办沟通,尤其和区县志处加强沟通,共同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我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临潼区各部门、各街办的通力协作和区志办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临潼区志》一定会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于20**年圆满完成编纂任务,修出一部无愧于时代、惠及后世的佳乘、名志。最后,借用这次开会的机会,我想特别提一点希望——在二轮区志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希望临潼区委区政府能尽快把《临潼年鉴》的编纂纳入议事日程,因为这也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题中应有之意。
第一条 为了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志,是指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本省的地方志分为三级:省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含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编纂的地方志、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负责地方志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地方志理论研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专职编纂人员的配备应当和地方志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第七条 地方志书每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拟订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级地方志工作规划承担相应的编纂任务。
第九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提供有关地方志资料的,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第十条 地方志书实行审查验收制度。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分志单独审查,设区的市、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整体审查。
第十一条 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各分志和设区的市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初审、终审两级审查验收制度:
(一)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各分志由承编单位初审,设区的市编纂的地方志书由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初审,通过后,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
(二)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各分志和设区的市编纂的地方志书,终审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重要的省级综合类志书应当报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定。
第十二条 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验收制度:
(一)初审由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通过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审查;
(二)复审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通过后,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
(三)终审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
第十三条 通过终审的各级地方志书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后,交付出版社公开出版。
出版社应当出版经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的地方志书正式文本。
省编纂的地方志书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统一安排出版。
第十四条 地方综合年鉴按年度编纂出版。《陕西年鉴》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后,方可公开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的创办、停办、复办应当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出版后3个月内,编纂单位应当将样书和光盘按规定数量分别报送各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将出版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地方志网站上公布,方便社会使用。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其他以“志”命名的出版物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承担编纂任务,或者未按要求完成编纂任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审查制度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样书和光盘,或者未按规定数量报送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已出版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志书的编纂,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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