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09 15:27: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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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本次调查共涉及xxx、xxx、xxxx三家门店的生鲜耗材20xx年1—9月的数据。我们主要针对生鲜耗材的使用情况及采购状况进行分析调查,被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消耗较大的耗材如,撕裂袋、称纸、保鲜膜等。所列数据统计(见附件)和分析并最后给出我们小组的相关事项说明。
(一)占比率=个别耗材用价/总耗材用价x100%
(二)单价横比与20xx年10月1日——10月15日数据为基准。纵比区间为20xx年1月——9月。故数据因地域、时间所产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用标,打击假冒行为,维护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根据国家《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是对市场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场监察是对绿色食品证后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内容,是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及标志监管员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作机构应明确负责市场监察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省及省以下各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
第四条 市场监察的采集产品工作由省及省以下各级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完成。市场监察工作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相结合,在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下开展。
第五条 中心将各地市场监察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并作为考核评定工作机构及标志监管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市场选定、工作任务及采样要求
第六条 监察市场分为固定市场和流动市场。固定市场作为市场监察工作的常年定点监测的市场,由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流动市场由各省级工作机构安排,在各省级机构辖区内选择1~2家市场,主要采购固定市场监察点未能采样的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
第七条 标志市场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和规范获标企业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二)发现并查处不规范和违规、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三)掌握全国流通市场绿色食品用标产品的基本情况,为中心制定相关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第八条 产品采样要求:
(一)固定市场监察点应对市场中全部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采样(限购产品除外);(二)流动市场监察点作为固定市场监察点的补充,应避免对同一地区的固定市场监察点的同一样品进行重复采样;(三)应以最简易、最小包装为单位购买,单价不得超过200元;(四)同一产品的抽样不需考虑年份、等级、规格、包装等方面的区别,只采购一个样品即可; (五)各省级工作机构应尽量将本省辖区内监察市场上的获证产品采购齐全。
第三章 工作时间、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 市场监察工作在中心统一组织下进行,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年监察行动于4月15日启动,11月底结束。
第十条 每次行动由各地工作机构按照中心规定的固定市场监察点,以及各地省级工作机构自主选择的流动市场监察点,对各市场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实施采样监察。
第十一条 监察采样可采取购买方式。购买样品的费用由中心承担,先由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垫付,事后在中心的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监察过程中的问题产品和疑似问题产品的包装应妥善保存,同时对产品相关图片和资料信息拍照、存档。
第十三条 监察采样时应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采样凭证,并尽可能要求监察市场对购物清单予以确认。采样凭证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第十四条 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产品采样要求对各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采样、登记、疑似问题产品拍照,将采样产品有关信息在“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再将采购样品的发票和购物小票的复印件于采样后1个月内寄送中心。
(二)中心对各地报送的采样信息逐一核查,对存在不同问题的产品于6月底前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并通知省级工作机构:
1.属违反有关标志使用规定的,交由省级工作机构通知企业限期整改; 2.属假冒绿色食品的,交由省级工作机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有关工作机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立即部署本省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整改工作,企业整改期限一个月;同时有关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联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打假工作。
(四)各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省整改后的企业进行现场检
查,核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将企业整改措施、绿色食品工作机构验收报告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查处结果于9月底前书面报告中心。
(五)中心在对各地市场监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后,于当年11月份底将市场监察结果向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通报。
第十五条 同一企业的产品连续两年被查出违规用标,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第十六条 企业对市场监察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或处理意见持有异议,必须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诉,同时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结论综合的反映出生鲜耗材中的大量消耗性商品大多数为撕裂袋。但是,撕裂袋的浪费使用和超标超重将大大的提高生鲜耗材的费用成本。通过调研、观察、翻阅资料、小组讨论等手段,降低费用我们将从三个方向提出建议,只供参考:
1、买的便宜
统一采购,物流统一配送,在采购中应注意撕裂袋中间夹心过重和撕裂袋质量问题。最好能做到门店回收中间夹心,通过兑换比例,把夹心和供应商兑换成撕裂袋,不但可以回收后再次利用,节能环保,还能降低耗材的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2、卖的贵
统一各门店对生鲜耗材的销售形式,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制度。
统一的销售毛利,这样能更好的控制生鲜的费用,规避联营商互相攀比、盗用等状况的发生。
3、用的省
在节约使用方面因为要考虑到顾客的情绪,所以作为服务行业的我们只能加强对员工的管控和对顾客疏导工作。不能强行克制顾客需求,但也不能放任乱拿乱用。大多数顾客能够做到按需所用,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顾客多拿多占,导购管理中因其素质不齐还会产生口角发生矛盾。我个人认为“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在观察中发现,大多数索取撕裂袋并非恶意,只是拿回当做垃圾袋使用。我觉得可以试用如下办法,降低使用。 a)制作低碳环保,提高顾客环保意识;
b)称重时,如果顾客买商品较少时,口头提示或做出提示标语,提醒顾客大袋也占重建议换成小袋还可以减少购买金额。
c)要求撕裂袋供应商制作时在合理的位置打孔,同时要求门店作出提示,
提醒顾客撕裂袋有孔,漏水,不能当作垃圾袋使用。
一、招聘条件
(一)工程(造价)类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岁),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历史记录(含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及违规执业处理);
3、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全国造价员以上职称优先;
4、具有注册造价师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二)法律类、财会类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历史记录(含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及违规执业处理);
3、财会类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_年2月19日开始,20_年3月18日止。
(一)调研设计
此次调查根据领导批示,对集团商超门店的内部生鲜课组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从收集生鲜耗材的采购数据到门店生鲜课组的暗访和调查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化的对比,得到真实、合理、公允的调研结论。所以,从调查方式方法到结论的总结得出此次活动为因果性调查。
(二)资料收集的方法
1、对采购的走访和调研。
2、与超市促销员的个别走访调研。
3、通过查找资料进行补充。
(三)抽样方式
通过对xx、xxx、xxx三家门店系统数据分析归纳总结出撕裂袋、保鲜膜、价签等为生鲜主要消耗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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