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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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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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xxx (20_年3月24日)
同志们:
上周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之后,今天召开全县疾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过去一年来的疾控工作,安排部署20_年各项工作任务。前面表彰了7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工作者,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陈局长对今年疾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标明确、思路清楚、任务具体,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加强全县疾控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控制疾病”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是党的***报告提出的新时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任务。疾控工作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工作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惠及民生的德政工程和系统工程,全体疾控工作者承担着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一年来,我县疾控队伍团结实干,无私奉献,奋力拼搏,工作作风发生了很大转变,工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 1
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狠抓了免疫规划及扩大国家免疫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落实了麻疹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开展了儿童接种率各类专题调查,免疫规划工作与上一年度相比取得了明显进步。二是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县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运行良好,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处理及时、措施得当,疫情均得到了有效控制;结核病防治工作以抓病人发现、抓督导、抓质量控制为重点,不断加强项目管理,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结核病人得到了及时发现,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了县、乡、村三级督导管理和规范治疗。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发放了各类宣传材料,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省、市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三是规范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疾病谱排序及死因监测等慢性病管理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进展良好。四是卫生应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疾控中心和医疗单位组织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卫生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去年“7.22”岷县地震灾害发生后,县疾控中心立即组建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内运载卫生应急物资赶赴岷县受灾乡镇全面开展卫生防疫消杀和疫苗接种工作,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抗击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应有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认识到当前疾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各医疗单位的疾控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对疾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扎实,“重治轻防”思想严重,人员配备不到位 2
或频繁更换人员,对村级管理和督查缺失,传染病迟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村级防疫人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跟不上新形势下疾控工作的新要求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制约我县疾控工作健康和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必须引起在座各位院长和疾控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今年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细化措施,切实增强做好疾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要在认真贯彻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以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疾控能力建设,提高应对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按照卫生会上提出的“县级解决难题、实现突破,乡级巩固完善、提升提高,村级强化管理、规范运行”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_年各项疾控工作。
麻疹和脊灰防控工作仍将是今年疾控工作的重点。今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我县周边地区麻疹发病率高,少数民族地区麻疹、脊灰疫苗接种率相对较低,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全体疾控工作者要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做好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和20_年本地继续无麻疹病例。
“应急工作无小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 3
建设,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疾控应急队伍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老年人及慢病管理问题较多,虚报重点人群现象仍然存在,体检随访情况整体问题较多,编造体检单现象较严重,重点人群管理手册未下发到服务对象,个别卫生院未按统一的活页管理,任然延用20_版面的旧版体检表。今年我们要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村级规范化管理,使80%的村达到目标要求。传染病防治方面重点抓好个体诊所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大对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力度,加强对村级的培训和督导检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努力达到“村级抓规范、乡级抓提升,县级上水平”的目标要求。
各医疗单位要全力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对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分类干预措施,重性精神病在均等化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686”项目工作,要重点做好病人规范管理和随访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料的完整率和准确率。县疾控中心今年要全面加强均等化项目的督查力度,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卫生局汇报,卫生局将依据疾控中心督导结果和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兑现均等化项目经费。
疾控工作面宽量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来保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靠实责任,促进疾控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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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是疾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具体责任人,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院长要定期组织召开辖区疾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疾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管院长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防疫专干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学习和培训是提高各级疾控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保证,要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疾控人员的培训,改变工作人员技能不高,责任性不强的问题。县疾控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组织开展对乡、村两级疾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医疗单位要积极开展院内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培训,卫生院要加强村级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各级疾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疾控机构进医院”工作要求,疾控中心要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要把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督导纳入督导的主要内容,年内对县中两院、乡镇卫生院督导频次不少于四次,乡镇卫生院对村级的督导频次不少于6次。通过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在督导过程中给基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现场及时解决问题。
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具体工作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4.25免疫规划宣传周,12.1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向辖区内群众宣传普及疾 5
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推进疾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近期国内接连报道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有关事件,社会和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疫苗的安全性问题。二类疫苗使用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类疫苗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使用的二类疫苗的全程管理。今后,各单位采购和使用的二类疫苗一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环环相扣,不留缝隙,今后如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医疗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月向疾控中心上报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配发疫苗,未报计划擅自开展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的医疗单位,要追究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将依法予以查处。
疾控中心已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疾控中心今年要继续加强督查考核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平时考核力度,要将平时上级部门的每次督导检查纳入平时考核范畴。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村级考核力度,县级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科和疾控人员的考核,通过规范严格的考核和奖罚措施,保证疾控工作任务的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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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卫生局的总体部署,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扬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团结一致,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全面做好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新xx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_年度疾控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20_年,是我国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卫生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一中心、一枢纽、一屏障,打造五大基地,建设五个万源”的跨越式发展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发扬 “四十字”中心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内涵建设,深化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落实疾病控制、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防治及地方病防治、卫生监测、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疾病控制工作能力与水平,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扎实开展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我市签定的《20_年疾控工作绩效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市我单位实际,制定20_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指标。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加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卡片审核率达100%。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持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力争控制在220/10万以内。加强重点慢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健康档案的建立和随访管理督导工作,慢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60%。加大犬只伤人的处理和狂犬疫苗的接种服务工作,力争全年无病
例发生。
加强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及时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随访管理。网络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新发现疫情个案流调率不低于7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接受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不低于6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不低于60%。开展预防经性传播的各项行为,干预暗娼540人,完成自愿咨询检测500人,完成10人抗病毒治疗任务,并按要求上报各种数据资料。
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格局,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全年发现病人555例(初治涂阳244人,复治涂阳48人,重症涂阴81人,重症涂阴以外的初治涂阴182人),dos覆盖率达100%。新涂阳病人治疗成功率达85%以上。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达95%以上,病人转诊率达90%以上。病人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病人追踪到位率达65%以上,病人家属筛查率达85%以上。
加强冷链运转和生物制品的供应管理。抓好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8%,卡证相符率≥95%,以乡镇为单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90%,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80%。抓好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根据《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所辖乡镇接种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力争100%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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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传染病管理:对本村各类传染病(甲、乙丙类及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要及时发现与报告;结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导4次,记录卡与药品要相符,如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谎报者,一例扣除5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村医资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结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药卡不符者,扣发其管理费,并视情节轻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考核标准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积分制进行。对村卫生室的拨款以所得分数为准。
5、及时完成卫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卫各种报表。
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传染病管理:对本村各类传染病(甲、乙丙类及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要及时发现与报告;结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导4次,记录卡与药品要相符,如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谎报者,一例扣除5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村医资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结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药卡不符者,扣发其管理费,并视情节轻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考核标准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积分制进行。对村卫生室的拨款以所得分数为准。
5、及时完成卫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卫各种报表。
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推动我市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我市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市卫生局于20xx年6月21日至7月2日对各基层卫生单位20xx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本次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组织管理力度加大,专业指导到位,乡村两级职责明确,量化考核逐步推进,村级督导管理加强,项目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组织管理明显加强。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公卫科人员既明确分工,又团结协作,工作合力增强;量化了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加强了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
(二)项目质量显著提升。今年,全市着重提高项目工作质量,注重项目真实性,紧盯群众满意度提升。
一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了核查,清理了一定数量的虚假档案和不规范档案,全市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实施单位对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及时纳入健康管理,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供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随访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及健康体检工作,规范管理率逐步提高。矿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有明显改善。
三是创新老年人体检方式方法,体检效率、体检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对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不断完善充实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完成较好,纸质版填写基本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较完整。
四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管理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随访次数、服务内容逐步规范。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后访视基本及时。
(三)综合满意度调查
以不记名方式对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进行调查;采取电话访谈、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辖区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四)资金管理方面。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及时、分配合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准确。
二、存在问题
1、组织管理方面。部分站在方案制定上存在漏项,未将艾滋病防控、结核病患者管理列入工作内容,部分站点仍没有制定内部人员考核机制,资金管理不规范。
2、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的财务管理薄弱、意识不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观念不强,业务水平有限。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迟缓,与业务进度不符,结余资金较大,耗材无出入库登记,矿区及城区仍有个别站点没有设立公共卫生资金账目,无法做到账目明细清楚和凭证齐全。
3、项目执行方面。
(1)居民健康档案。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重新查体建档率略低,重点人群外的普通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较低,特别是矿区站点就医诊疗记录较少,动态使用率更低。
各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缓慢,签约服务覆盖重点人群比例不够,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缺少签约服务记录资料。
(2)妇幼健康管理
个别卫生院未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情况较多。矿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儿童、孕产妇档案较少,超半数服务站辖区没有活产和早孕建册,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了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
(3)老年人健康管理
所有单位不同进度的开展了老年人查体工作,纸质档案填写基本规范,个别档案的主要用药情况、血压的填写稍欠规范,电子档案大部分单位录入未完成,部分单位老年人联系电话未及时更新或无联系电话,矿区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查体项目不全面,不符合服务规范要求。
(4)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部分镇街卫生院存在个别慢性病患者随访不及时,电子档案没有及时录入,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服务站电子档案录入率低,随访不及时,体检表与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个别站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不达标。
(5)重性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管理。各单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都有待提高。城区服务站精神病人登记在管理方面差距较大,各街镇卫生院都能对筛查复查出的癫痫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按管理规范进行随访,指导患者用药,减少了患者发作次数,但普遍存在筛查率及管理率低,没有按照2‰的筛查,也没有按照1‰进行管理,病人在用药指导方面也不很规范。
(6)省级地方开展项目。个别镇街卫生院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较低。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部分站点没有开展相关项目或者相关项目管理率较低情况。
四、下步工作要求
20xx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本级的督导考核,各项目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但在各项目档案的规范整理、干预评估以及考核指标的项目进度上还是存在突出问题,希望在下半年积极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指标任务。
1、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掌握各自的工作进度,完成各项目下达的任务指标;
2、规范服务质量,随访服务务求真实。扎实开展面对面的健康管理和随访,真实完整的填写随访记录;
3、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一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服务到位,保证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稳定。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经费落实到位,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妇保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基层卫生单位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各单位要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开展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镇街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与问题列表清单一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
附件: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月日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推动我市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我市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市卫生局于20xx年6月21日至7月2日对各基层卫生单位20xx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本次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组织管理力度加大,专业指导到位,乡村两级职责明确,量化考核逐步推进,村级督导管理加强,项目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组织管理明显加强。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公卫科人员既明确分工,又团结协作,工作合力增强;量化了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加强了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
(二)项目质量显著提升。今年,全市着重提高项目工作质量,注重项目真实性,紧盯群众满意度提升。
一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了核查,清理了一定数量的虚假档案和不规范档案,全市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各实施单位对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及时纳入健康管理,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供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随访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及健康体检工作,规范管理率逐步提高。矿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有明显改善。
三是创新老年人体检方式方法,体检效率、体检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对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不断完善充实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完成较好,纸质版填写基本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较完整。
四是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管理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随访次数、服务内容逐步规范。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后访视基本及时。
(三)综合满意度调查
以不记名方式对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进行调查;采取电话访谈、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辖区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四)资金管理方面。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及时、分配合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准确。
二、存在问题
1、组织管理方面。部分站在方案制定上存在漏项,未将艾滋病防控、结核病患者管理列入工作内容,部分站点仍没有制定内部人员考核机制,资金管理不规范。
2、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的财务管理薄弱、意识不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观念不强,业务水平有限。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迟缓,与业务进度不符,结余资金较大,耗材无出入库登记,矿区及城区仍有个别站点没有设立公共卫生资金账目,无法做到账目明细清楚和凭证齐全。
3、项目执行方面。
(1)居民健康档案。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重新查体建档率略低,重点人群外的普通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较低,特别是矿区站点就医诊疗记录较少,动态使用率更低。
各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缓慢,签约服务覆盖重点人群比例不够,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缺少签约服务记录资料。
(2)妇幼健康管理
个别卫生院未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情况较多。矿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儿童、孕产妇档案较少,超半数服务站辖区没有活产和早孕建册,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了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
(3)老年人健康管理
所有单位不同进度的开展了老年人查体工作,纸质档案填写基本规范,个别档案的主要用药情况、血压的填写稍欠规范,电子档案大部分单位录入未完成,部分单位老年人联系电话未及时更新或无联系电话,矿区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查体项目不全面,不符合服务规范要求。
(4)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部分镇街卫生院存在个别慢性病患者随访不及时,电子档案没有及时录入,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服务站电子档案录入率低,随访不及时,体检表与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个别站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不达标。
(5)重性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管理。各单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都有待提高。城区服务站精神病人登记在管理方面差距较大,各街镇卫生院都能对筛查复查出的癫痫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按管理规范进行随访,指导患者用药,减少了患者发作次数,但普遍存在筛查率及管理率低,没有按照2‰的筛查,也没有按照1‰进行管理,病人在用药指导方面也不很规范。
(6)省级地方开展项目。个别镇街卫生院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较低。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部分站点没有开展相关项目或者相关项目管理率较低情况。
四、下步工作要求
20xx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本级的督导考核,各项目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但在各项目档案的规范整理、干预评估以及考核指标的项目进度上还是存在突出问题,希望在下半年积极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指标任务。
1、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掌握各自的工作进度,完成各项目下达的任务指标;
2、规范服务质量,随访服务务求真实。扎实开展面对面的健康管理和随访,真实完整的填写随访记录;
3、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一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服务到位,保证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稳定。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经费落实到位,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妇保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基层卫生单位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各单位要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开展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镇街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与问题列表清单一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
附件: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月日
一年来,我在领导的安排支持下,在同事们的配合帮助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对工作精益求精,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0xx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千名干部下基层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思想素质,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业务学习方面,根据中心业务学习安排全面学习各项业务知识,认真做好业务学习笔记,积极学习掌握上级业务部门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方法,以促进工作发展。
二、严于律己,做好本职工作
20xx年,我严格按照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开展免疫规划管理和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按时组织预防接种、认真开展监测督导、及时调查处理疫情,在单位同事和乡村两级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免疫规划工作发展。20xx年,全年组织开展了11次免疫规划常规预防接种,通过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接种管理不断促进预防接种质量的提高,继续做好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卫生院专干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从各方面加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全年共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31827针次,各种疫苗接种率均在98%以上;以“4.25”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及麻疹疫情防控、糖丸强化免疫活动为依托,组织各卫生院深入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卫生局和中心安排下,开展了两次县乡村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对现有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人员资质进行了审核;至6月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全面结束,共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剂次,10月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安排,进一步对15-18岁及重点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目前全县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工作,登记接种20xx人次;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卫生院和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完成了六次督导和接种率、每月麻疹疫苗接种质量评价调查等工作任务,并完整收集汇总相关资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糖丸强化免疫工作,分别于5月和9月组织开展两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482剂次,9月和10月开展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脊灰疫苗11870剂次;根据省疾控乙脑及相关病媒生物监测项目安排,对两所县级医院近五年的病例进行回顾性调查,做好每旬主动监测工作,积极参与监测采样,共采集健康人群监测血标本210份、宿主动物猪血标本300份、媒介生物蚊虫标本300只,并认真收集汇总相关监测资料;继续做好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大力开展乙肝、狂犬苗等有价疫苗接种工作。
二是加强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力度,积极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一年来,和科室其他同事密切配合,认真审核处理各医疗单位上报的传染病疫情,对发现的麻疹、手足口等重点监测传染病及时进行流调、采样送检等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力控制疫情。20xx年,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截止目前共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审核乙、丙类传染病13种1161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及重大疫情的发生,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预警26条,响应处理26条。20xx年,举办了两期传染病管理相关知识培训班,培训各医疗单位门诊医生248人次;11月份,认真开展了传染病漏报调查,调查各级医疗单位39所,查出乙丙类传染病10种294例,深入发现问题,促进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按照《张掖市腹泻病门诊开设规范及要求》督促各医疗单位在5-10月份设置肠道门诊,规范肠道传染病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肠道传染病监测;组织科室人员做好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积极开展麻疹疫情防控和新疆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疫情监测工作,认真调查处置发生的麻疹、手足口病传染病疫情。
三、锐意进取,弥补个人不足
尽管在工作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的问题,如个人工作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也还有一些自己没有发现的问题,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弥补个人不足,更好地做好疾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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