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19 08:23: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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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7.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守护好国有资产。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小贪小腐以及侵占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零容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在推荐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加强廉洁审核,对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被纪委监委机关认定有严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票否决,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2.开展服务支持活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到企业就相关职能部门执纪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及时查处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净化政治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一)宣传动员阶段(20_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_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_〕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_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_年7月起持续推进)。20_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建设清廉企业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支撑。根据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现就清廉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7.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守护好国有资产。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小贪小腐以及侵占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零容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在推荐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加强廉洁审核,对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被纪委监委机关认定有严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票否决,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2.开展服务支持活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到企业就相关职能部门执纪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及时查处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净化政治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一)宣传动员阶段(20_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_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_〕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_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_年7月起持续推进)。20_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_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建设清廉的意见》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一)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工业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的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企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结合基层星级评定和党员队伍特点,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党组织“堡垒指数”指数管理,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加强法纪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党纪法规、优良传统、工作作风、厂纪厂规等内容的教育,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强化权力约束,健全防控体系。
1.健全联系制度。市工信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按镇乡分片服务联系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入企复工复产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做好企业的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法治理念。
2.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预警、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落实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监督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廉洁从业、经营情况的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职代会、审计等制度,全面构建基础监督、决策监督、内控监督、专项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系统化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体系。
3.强化行业监管。市工信局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诚信守法承诺,探索不诚信行为发现披露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示信用等级。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洁文化。
1.培育廉洁文化。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挖掘,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期刊、党报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或用语,通过廉洁标语、格言警句、廉洁年画、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2.打造廉洁阵地。大力开展读廉书、写廉文、廉洁书画摄影比赛、廉洁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打造廉洁文化路、廊、场、室、展厅等,建立廉洁宣传栏、网页、橱窗等,倡树勤廉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
3.提高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职工创业激情,端正职工态度;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监督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采取关心关爱等相关措施。
第一阶段:前期培育阶段(20_年—20_年)
制定市清廉企业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走访、指导、会议安排等方式,确定“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创建1家“清廉企业”示范点。
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20_年—2024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全面推进市域内清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提高社会评价。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025年)
在巩固前两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各企业要深化总结和提炼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经验,强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企业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作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清廉企业建设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企业党员领导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把清廉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党建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报刊媒体、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广泛宣传,增进企业广大党员职工、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与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晋能控股集团、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实施方案》要求和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一以贯之坚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国企改革方向。按照省委及集团公司部署,坚持把创建清廉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发展、企业治理有机融合起来,贯通推进党的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发展生态,为公司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成立公司“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单位: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和纪委,负责“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整体组织、协调、考核、落实,并牵头做好集团公司专项考核验收组的评价考核。
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
通过开展“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活动,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健全完善一批制度。认真梳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管控体系。
(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难题。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清单化管理,强化协同配合,研究解决一批困扰公司发展的突出问题、难题和法律纠纷,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挖掘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突出的问题和反面典型,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形成警示震慑。选树“全面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
(四)完善一批监督机制。健全廉洁风险排查防控责任机制,完善公司纪委、风险法务、计划财务等部门的大督查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狠刹各种不良风气,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使监督更加有效。
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20_年1月1日-20_年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活动,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创建。
(一)政治为首,让所有行为有法可依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两级集团党委有关“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落实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十个坚持”和党员领导干部“二十个必须”工作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执行《晋丰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议题。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长期执行
3.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20_年)》《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_年行动计划》,以及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公司改革有关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公司“十四五规划”,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纪委、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技术中心、生产技术环保部、瑞源丰公司等相关单位
4.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
5.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核办法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探索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等权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6.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每一项议案所涉及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落实责任,认真审核并签字。相应会议纪要在会后三天时间内审核下发。相关部门应按照会议决策,严格落实工作安排部署。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7.严格执行《五型支部创建》《党员星级竞赛》《党建双百考核》等制度,严格奖惩兑现,高质量推进党建考核。结合基层党支部“六包六保”、党员“一包三、六联保”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
(二)教育先行,让党员干部绷紧廉洁“神经”
根据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四个一”警示教育活动:
8.开展一次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失重》,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细则》《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集团公司“九个严禁”实施细则》《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十个坚持”和党员领导干部“二十个必须”工作要求》《红线管理动态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党员干部“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狠刹“十种不良风气”摒弃“十种不良行为”的作风纪律要求》《员工奖惩办法(试行)》以及“干部警醒二十条”“26类重大风险”、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自身认真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做好预防和整改措施,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谨慎用权。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牵头,具体落实,在20_年3月底之前完成清单,8月底完成整改。
9.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m7/t7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各单位涉廉岗位人员,要认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对照反思,谈感受,谈不足,谈警醒,检视自己是否能够保持定力,守住初心,守牢底线,切实做到廉洁从业,不触碰红线,高压线。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在20_年3月底完成。
10.签订一份廉洁承诺书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引导党员干部及涉廉岗位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火墙”。
责任单位:纪委牵头,各党总支、各党支部配合,在20_年3月底完成。
11.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
党委书记、董事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m7/t7以上人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与重点涉廉岗位人员,廉政监督员与副主办以上人员、班组长、岗长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谈个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主动向组织交心。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纪委,在20_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加强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12.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晋能控股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逐级传导,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纪委、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1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两级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扛牢压实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纪委、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14.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和“末位表态”制度。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环保部、技术中心、风险法务部等相关部门。
15.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集团公司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为抓手,抽调精干力量,每季度在区域公司内部开展一次推磨互查。检查范围包括装车、过磅、各类补贴发放、定价、招标、采购、验收、工资发放、销售、财务、工程、劳务、设备租赁、技改等。通过技术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单位:纪委
16.加强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廉政监督员要认真履职、遵守规定,监督有力。廉政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月度例会制度、半年述职制度。公司纪委负责对廉政监督员的管理,年终开展工作汇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虑续聘。对于没有监督到位发生案件的单位,解除聘任,并追回补贴。
责任单位:公司纪委,长期执行
17.严格落实厂务公开。要严格落实《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民主管理办法》,将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职工切身利益、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和廉洁从业等相关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责任单位:公司工会,长期执行
(四)强化震慑,保持惩处高压态势
18.以集团公司巡察整改为节点,对出现的重复性问题,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被群众举报且属实的“四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到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强大震慑力和有效约束力。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纪委、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19.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剖析,强化以案促改,查找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作用。
责任单位:纪委及相关单位
20.紧盯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清除职工群众利益落地的“绊脚石”,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纪委工会
(五)合理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21.管理干部应符合习近平***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标准以及习近平***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22.坚持“1311”选人用人标准,注重树立实践实干实绩导向,大力选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改革创新、实绩突出的领导人员;注重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注重推进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对不宜担任现职的管理人员,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应当进行调整。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
23.根据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需要,由业务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纪委审定后,对关键岗位、敏感岗位进行定期交流,进一步加强敏感岗位员工管理,建立敏感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做到廉洁从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纪委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做、负主责。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活动。
(二)加强督查考核。围绕重点任务、重要阶段、关键环节抓督查、抓推进,以督查考核推动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清廉国企创建活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全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九个严禁”要求以及“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具体举措和成效的宣传力度。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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