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0 08:31: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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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公司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九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条例,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时,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的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得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代表公司全体职工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双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公司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对所在单位职工实行二次分配的工资制度。
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各子(分)公司发展现状及实现预算目标难易程度,在实现当年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单位完成20xx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前提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10%范围内增长;效益指标完成预算目标且进步幅度在10%以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超过10% ;效益指标超出预算目标,职工工资可继续增长且不设上线。
第五条 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公司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内部退养职工以及其他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六)公司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暂停支付职工工资和福利。
第七条 公司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
第八条 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乘以其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一线职工收入水平,公司对实施轮班作业的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实施中夜班津贴制。
第十条 公司每月19-21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或者直接)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等,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书面记录职工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并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时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公司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双方对公司20xx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一致认为:公司和全体职工从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出发,共同奋斗,确保实现20xx年生产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 20xx年1月13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公司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太原钢铁(集团) 太原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章) 有限公司工会(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企业方):x公司(行业、区域) 乙方(职工方):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
首席代表:x x x 首席代表: x x x
代表人数: 人 代表人数: 人
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x年度工资调整幅度
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 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 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 %。(或者增幅在 %—— %之间)
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 %。
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
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2、工资分配制度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
3、工资分配形式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 岗位采用 工资形式;
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
4、工资分配结构
基本工资从 月起提高 元/月(或 %)。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 %。
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资
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 %。
提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
6、工资支付
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___日。加班工资按___结算,在次月___日发放。
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
7、津贴补贴
(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
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
(2)高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 、 、 。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
(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餐。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
(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月。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
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 、 保险福利项目。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
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
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
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
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 劳动者。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
14、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同志们:
再过几天春节就要到了,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由我代表区党工委、管委会进行廉政集体谈话。这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对廉洁从政重要性的认识,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从春节这一关键期抓起,自觉做到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合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推动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委对廉政工作非常重视,于12月31日上午在市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举行了“双节”廉政集体谈话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米剑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书记靳克文就“双节”廉政问题和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办党政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靳书记有关讲话要求,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经受住“双节”这一关键时期的考验,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意识明显增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方方面面形成了保廉促廉、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当然,普遍中也有特殊。现在,还有个别同志觉得过节不见见领导好象少点什么,借节日之机向领导送些礼物、表达心情。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干好工作是对领导最好的支持,过节期间同志们不要相互走动,也没有这个必要,干好工作就对得起组织,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家人。总的看,廉政集体谈话制度的坚持和落实,无论是对引导各级干部廉洁过节,还是对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关于今年廉政谈话的主题,我着重围绕打造廉政环境这个主题,谈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把手”身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金字塔”的顶端,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掌舵者”和“当家人”。“一把手”的表率作用如何,不仅关系到党风政风,而且影响到一方社会风气。“一把手”以身作则了,就能够带来一方正气。作为各级“一把手”,大家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这是一项重大责任。尤其是在过节期间,各单位“一把手”就成为一定范围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物,有多少人“登门拜访”,单位职工及左邻右舍都清清楚楚,你是一个廉洁的形象,还是一个贪婪的形象,群众自有评说。从全国查处的腐败案件看,“窝案”之所以成“窝”,说到底是“一把手”出了问题,进而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最近大家在市纪委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的xx环保案件警示片,就是“窝案”中的典型。xx市县区环保局长、副局长、科室干部等多名干部纷纷落马。在座的同志多数是单位的“一把手”,大家肩上不仅承担着发展一方的重任,而且承担着保一方清廉的重任。我们要始终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始终牢记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必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毫不放松自身建设,时时处处从严律己,以清正廉洁的好形象,带出一支好队伍,带出一方好风气。具体讲,要注重做到“三个带头”。
一是带头树立正确廉政观。“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必须首先从抓思想做起,带头改造好主观世界,用正确廉政观武装“一班人”的头脑。也就是说,一定要解决好廉洁从政是为了谁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牢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是廉洁从政的动力之源。我们党的优秀领导干部郑培民、牛玉儒等,之所以受人敬仰,关键就在于他们想明白了执政是为了谁的问题,廉洁是为了谁的问题,平时工作中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从不考虑个人的进退得失,更没有想到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而与之相反,xx、xx等腐败分子,追逐职位和权力,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这些贪官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完全丧失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廉政观。作为各级“一把手”,一定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自己政治上更加清醒,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始终绷紧执政为民、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是带头做到严律己。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握有重权的“一把手”,更有可能成为各种“糖衣炮弹”的攻击对象,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锻炼意志品行,提高精神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现在,一些干部之所以走向犯罪,正是最初放松自我,在小节上出现了缺口,才导致大节不保。有些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一点拿一点、捞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乐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正是在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驱使下,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最后越陷越深,悔之晚矣!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干部群众都很关注,你能不能树立权威,能力和素质当然很重要,但能不能做到清正廉洁,则是根本性问题,起着决定作用。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同志,一生严于律己,当发现自己的子女“看白戏”时,专门召开家庭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亲自主持起草了领导干部不能搞特殊化的《干部十不准规定》。一张戏票引起一次家庭会、一个县委文件,在今天看来似乎过于苛刻或“小题大做”,但背后反映的恰恰是焦裕禄同志坚强的党性、从严律己的境界和作风。优秀领导干部汪洋湖,担任吉林省水利厅厅长时,与厅班子成员“约法三章”:不取非分之钱,不上人情工程,不搞暗箱操作。他担任水利厅长期间,从未指定过一个承包商,从未写过一次条子,从未暗示过任何人。我们作为“一把手”,要象焦裕禄、汪洋湖同志那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从严要求自己,带头严明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是带头做到守底线。做人要有底线,做官同样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党性原则,就是纪律红线。作为各级“一把手”,就好比战场上的指挥员,如果在你那里坚守不住防线,必然乱作一团、溃不成军。探究腐败分子走过的人生轨迹,他们由贪图享受、生活腐化,到欲望膨胀、欲壑难填,再到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关键的一条就在于,这些人在各种诱惑面前管不住自己、守不住底线,最终败下阵来。在今年重庆“涉黑打黑”案中,以重庆司法局局长xx为首的一批贪官纷纷落马,这些人走向腐败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从私生活的堕落开始的。赖昌星腐蚀拉拢领导干部,信奉的哲学是“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他专门从研究当权者的兴趣爱好入手,一步步突破他们的底线,使他们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由此警示我们,领导干部要经得起诱惑,必须增强纪律意识,锤炼坚强的意志,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场合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这“四个坚决不”同样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更应该是各级“一把手”必须带头固守的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四自”安身,防微杜渐,真正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树起一面旗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而取信于班子,取信于干部职工,形成以清廉促团结促和谐的局面。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廉政文化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所谓廉政文化,就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创立和发展了一系列廉政建设理论,形成了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其核心价值观就是为民、务实、清廉。我们在这里讲廉政文化,目的就是通过研究探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更有效地发挥廉政文化对干部的道德教化功能和对群众的引导功能,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各级干部从根本上树立“不愿腐败”的思想观念,同时通过对群众的引导,端正民风和社会风气,尽最大可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社会根源。现在,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社会上有些人不以贪污受贿为耻,反以贪污受贿为荣,敛财越多越觉得自己有本事;有些贪官落马,自己不作深刻反省,反而抱怨内部不团结,抱怨内部人把内幕暴露出来;有的贪官认为,收受别人送的钱物,意味着对他人“充分信任”,还把送钱物之人当成“自己人”;更有甚者,有些贪官自己贪不说,还处心积虑地构建利益共同体,而对清正廉洁的干部轻则孤立排斥,重则污蔑中伤。以上不良社会现象,一定程度上是“潜规则”在起作用,是廉政文化缺失造成的。就拿过节来说,可能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过节去看看领导比不看好,送些钱物比不送强,甚至认为只会干工作,不会与领导联络感情,就是不懂“官场”哲学。
我讲这些旨在表明:腐朽文化是危害执政根基的慢性毒药,而廉政文化是医治“潜规则”的灵丹妙药;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坏。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廉政文化是打造廉政环境的动力基础,每个干部既是廉政环境的创造者,也是廉政环境的受益者,必须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合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创业环境。
一是着力营造廉洁从政的工作环境。工作环境对人的思想和行为有直接影响。党员干部如果在一个清正廉洁的环境里工作,即使有以权谋私的想法,也会有所顾忌。相反,如果处在人人为自己打算,不顾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环境里工作,即使主观上没有以权谋私的动机,也很有可能受到感染,不自觉地搞不正之风。上世纪50年代,如果哪个干部有贪污、受贿行为,不但周围的人鄙视他,组织严惩他,就连他的老婆孩子都瞧不起他,为他感到羞愧。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干部腐败的就很少。而现在的情况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在经济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也必须看到,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观必然乘隙而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效日益凸显,其负面作用同样广泛渗透;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必然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带来种种冲击。面对新的形势,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守土有责、保廉有责的忧患意识,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形式、拓展领域、夯实内容,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去占领党员干部的思想“阵地”,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创优勤政廉政环境。
二是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环境。家庭是我们生活的港湾,也是各级干部拒腐防变必须坚守的阵地。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相反,如果家庭成员思想不健康,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就会潜移默化影响家庭中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成为走向腐败的突破口。这些年来,人们发现不少贪官背后,往往都“活跃”着“贪内助”的身影。中央纪委前副书记刘锡荣指出:“70%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家眷甚至情妇收受的。”现在,有的人在位时为亲情所累,信奉的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自觉不自觉地为家庭、为儿女谋取钱财,其结果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xx,本来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其儿子北京大学毕业后顺利出国留学。为了给儿子攒足留学经费,他贪污受贿2000万元。东窗事发后,其儿子也因窝藏赃款被判刑。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总经理xx,单独或伙同其养子、妻子收受贿赂220多万元,结果自己被判处死刑,养子和妻子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在处理亲情问题上,要以公字当头,廉字为先,慎之又慎。要经常教育家人谦虚谨慎,不追求特殊待遇,特别是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教育他们积极向上,自立自强,通过个人努力创造业绩、获得尊重;教育他们帮助自己把好廉洁关,谨防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家门打开“缺口”,永葆清廉祥和的家风。
三是着力营造自律自重的交际环境。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什么朋友,常和什么人在一起,就能看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朋友,但绝不能什么朋友都交。现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千方百计地拉拢领导干部,对此有的干部丧失了政治警觉。省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xx,其受贿款绝大多数来自“自家兄弟”刘某,堂堂的高校党委书记、才华横溢的知名学者,让人家牵着鼻子走,最终栽倒在“陷阱”之中,教训十分惨痛。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要有自己的交友原则,坚持择善而交,多交良师益友,多交一些有思想、有知识、有见解、敢说实话的知心朋友,而对那些怀着种种目的搞拉拉扯扯的所谓“朋友”,要高度警惕、敬而远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些贪官之所以陷入迷途、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固然有其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监督、不自觉接受监督、想方设法逃避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视监督为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帮助,视监督为矫正自我的良师益友,真心诚意接受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舆论的监督。
一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差距,在观念上存在误区,不能正确对待监督,而是千方百计排斥监督、逃避监督。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被提拔重用了,就自认为能力强了,本事大了,别人的话就听不进去了,大事不讨论,小事不商量,长此以往,最终必将失去约束、失去监督,走向腐败,害人害己。沈阳市原市长xx在《我的罪行与反思》中说:“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xx,把自己当作一个特殊党员,对组织和同志的教育提醒置若罔闻,甚至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也不予采纳,他说:“我都这个年纪了,省委巡视组能把我怎么样?”这方面的事例还有很多。对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实认识到:监督是一面镜子,可以检查自己的言行,找出自己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这样不仅对干部个人成长有好处,而且对我们的事业有好处;加强监督严格要求,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对谁不信任,而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作为各级干部,必须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都要正确对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着力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承担起应有之责。
二要更加有力地推进制度建设。好的制度既能约束人不能为恶,也能引导人自觉从善。制度缺陷必然造成制度性的腐败,而制度性的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我省交通厅原厅长石xx、省水利厅原厅长xx不受制度约束,最终出了问题,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其教训就很深刻。我们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制度建设,首要的一条就是健全完善和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的“一把手”,要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促进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落实;要注重搞好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善于团结其他同志包括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努力发挥好班子全体成员的聪明才智。加强制度建设,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一些干部走上违法腐败、违法犯罪之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忘记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放松了自我要求,随心所欲,滥用职权,最终撞上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就做好20_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和廉洁过节规定。对这些规定,各级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在这里,我代表区党工委表个态:坚决带头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决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营活动。欢迎同志们监督,欢迎全社会监督。
三要更加注重探索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着力在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等制度。坚持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准确把握各种风险点,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不断健全完善警示教育机制,真正做到让心怀杂念者感到畏惧,让为政不廉者无处藏身,让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促使各级干部洁身端行、廉洁从政,永葆人民公仆的高尚情操。
同志们,搞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构建和谐开发区、促进有效发展的高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广大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努力促进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再迈新步伐,再上新台阶,再铸新辉煌,更好地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加快开发区持续高效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_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 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支付项目为 ,或按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 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 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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