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0 12:19: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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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贵州各级党委政府把卫生事业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加快推进,并实现跨越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1951年6月,正式成立贵州省卫生厅,统筹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1958年,全省建成医、防、保三个纵向体系较为健全的服务网络,省市县乡村都有了医疗机构,省级、专区、县级有防疫站。到1978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6274个,是1950年的74.7倍;病床40274张,是1950年的43.12倍;卫生技术人员58190人,是1950年的87.5倍;平均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由1950年0.06张增长为1.40张;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由1950年0.05人增长到2.17人。
——1978年至20_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妇幼卫生保健体系、中医药保健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医药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_年,人均预期寿命71.62岁。与1978年相比,全省医疗卫生机构27379个,增加了21105个;病床144877张,增加了104603张;卫生技术人员19.21万人,增加了13.39万人;平均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3.92张,增加了2.52张;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5.51人,增加了3.34人。
——党的***以来到现在。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等重大举措,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举全省之力打造健康贵州,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20_年与20_年相比,人均预期寿命达74.19岁,提高了2.57岁;医疗卫生机构28072个,增加了693个;病床245639张,增加了100762张;卫生计生技术人员32.35万,增加了13.14万人;每千常住人口实有床位6.82张,增加了2.9张;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6.82人,增加了1.31人。
凝练“十个坚持”,明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新观点、新部署,创造性地将其凝练为“十个坚持”:(1)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2)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大健康产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社会文明成果;(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突出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4)坚持把健康扶贫作为主攻方向,保障全民健康,助力全面小康;(5)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大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补齐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6)坚持用好深化改革关键一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7)坚持传统中医文化与现代医学理念相融相通,中西医并重,落实预防为主的健康策略,走好医学发展的科学之路;(8)坚持统筹协调,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增强医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9)坚持生育政策与其它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0)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十个坚持”已成为指导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发生深刻变革、必须长期践行的最新理论成果,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肯定和系统内外的广泛认同。
着力补齐基本医疗短板,高质量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20_年全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了17.18万人,健康扶贫工作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从20_年6.83%提高到13.73%。深入开展健康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_年5至7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组织4952名干部,分三批深入所有县(市、区),逐乡逐村开展现场指导;8月份再次进行点穴式“回头看”,补齐基本医疗短板,确保年内完成健康扶贫任务。全力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大病病种扩大到25种。保障农村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将1627个监测点纳入全省农村小水窖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全力做好“万医下基层”大型义诊巡诊活动,先后8次均组织1万余名医护人员,深入66个贫困县开展义诊巡诊。创新开辟远程医疗“贵州路径”,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公立医院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央视《新闻联播》作了长达2分钟的专题报道,《人民日报》头版报眼位置进行了重点报道,成为国家卫生健康委马晓伟主任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点赞的唯一省份的唯一工作。遴选102个项目全面实施“百院大战”建设,已建成33个、主体工程完工48个、正在实施主体施工13个、实施基础施工8个。深入开展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国家和东部六省八市共266家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我省217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实施“黔医人才计划”,共培训医院管理和学科骨干230名。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工作,54名院士、1116名核心专家加入,37名院士在贵州建立43个工作站(室)。
持续深化医改,更加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试点覆盖全省9个市州,2个市纳入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35个县纳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在持续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遴选42所公立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督医”制度,推进全社会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全民医保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6%,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障制度加快统一,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最低档次提高到60%以上。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首次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全省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全国率先将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党的建设和医院管理“双千分制”双线考核,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_、20_年均排名全国第4,20_年获中央奖励资金974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国务院先后将余庆县、遵义市、福泉市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进行表彰激励。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0_年,全省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437.90/10万,传染病发病率连续9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成为全国第九个消除疟疾省份。免疫规划,地氟病、地砷病等地方病防控,麻风病、寄生虫病防治等工作全国持续领先。20_年8月,我省启动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项目,迈出由“财政补偿”向“保险补偿”的第一步。率先在全国基本建成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形成独具贵州特色的空水陆一体化山地特色救援网络。深入开展创卫工作,全省已经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有8个、国家卫生县城26个、国家卫生乡镇193个;已通过评审待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13个、国家卫生乡镇218个。全省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占比达到53%,我省国家卫生乡镇数量全国第一。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全省建成2家省级、7家市级、57家县级中医医院,16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65个乡镇卫生院、28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613个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刘尚义教授荣获中医药界最高荣誉“国医大师”称号,建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2个和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贵阳中医一附院、二附院被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加快贵州省中医院校建设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贵阳中医学院协议》;推进贵阳中医学院成功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
砥砺前行,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践行省委、省政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个坚持”新思路,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一鼓作气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效。持续打好医改攻坚战,突出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医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完善卫生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全力推进“督医”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巩固提升远程医疗成效,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全国首个医疗“淘宝网”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高质量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医改取得更大突破,深入推进健康贵州行动,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奠定更加扎实的健康根基。
1 、 . 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 。 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县卫健委对县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患纠纷内部调解,20_ 年调处医患纠纷21 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_ 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 件,办理信访监督2 条,群众监督投诉11 条,网络监督58 条。
2. 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 一是优化 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 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 申报材料精减达68% ,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三是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 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 . 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 。 一是 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 。 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推动、培训、业务指 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 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1 、印发《郎溪县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行业为我县“信用+ 综合监督”工作试点项目,
2 、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 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_ 年1-11 月份,申请设置的184 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3 、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一是 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 、b 、c 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 级、b 级、c 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 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
4 、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 动态更新“红黑榜" 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 原则,20_ 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1 、开展培训,强化 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 。一是举办郎溪县20_ 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
2 、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 个乡镇和1 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建材类27 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 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 、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 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 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 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 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 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 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 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 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 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 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 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
2 、 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 县域内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点多面广,监管对象众多,加之现有编制人员较少,导致卫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卫生监督协管发挥作用不大,
1 、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 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 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2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 。 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3 、 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4 、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
5 、 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规 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 、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体系 。 20_ 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 信用+ 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 综合监管试点。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十)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县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开展卫生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_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_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_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_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_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_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医疗卫生行业兼职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所(通讯地址): 住所(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乙方为不具备建立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协议期限为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
日终止。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担任职务,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甲方按每笔业务给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佣金,标准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3、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5、 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 章):
法人代表: 当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十)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县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开展卫生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_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_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我县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开展卫生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20_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截止目前20_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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