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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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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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近年以来,相继发生的几起森林草原火灾,充分暴露了各地县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排查不细、防控不力、宣传不深等短板弱项。为有效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本阶段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林县输配电线专题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西昌“3.30”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道路与航空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题研究。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专项工作有效实施。并充分结合行业职能实际,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由县级分管领导、政府办主任为组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林草、农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格萨机场、公路分局、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灭火道路与航空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切实把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形势上要精准把握,保持“忧患意识”。
县森林面积较大,防控战线长、防灭火专业设备,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滞后、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深不宽、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突出。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森林防灭火宣传形式主要为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下基层检查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效果不理想,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思想认识不高。乡(镇)村一级的森林防灭火意识淡薄,对于防灭火工作的开展主动性不高,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意识。三是工作开展形式单一。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方式为现场检查、文件督促等方式,缺乏科学监测技术手段。
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实,突出“见效见果”。
通过专项整治,以重点建设林牧区为主,摸清重点林牧区防灭火道路建设需求,积极纳入方案分步实施,统筹规划、标本兼治、有的放矢、分步推进,不断完善重点林牧区防灭火道路,稳步提升重点林牧区防灭火运输通道基础设施服务保障水平。遵循“县级指导、乡(镇)级统筹、村级自建”的原则,以每公里补助5万元启动实施,由所在乡(镇)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建设。20_-20_年,共计投资4250万元建设防火通道850公里,其中20_年投资551.75万元、20_年投资3698.25万元;20_年建成110.35公里、20_年建成739.65公里。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摸清防灭火位置,对存在问题的道路制定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交通领域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施工场所、民工驻地、野外料场火源管控安全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力排除火灾隐患。同时要求各交通施工单位要加强用电用火排查清理,对暂时不用的线路,要切断电源,对老旧线路要及时更换;加强机具、油料登记管理,严防油料管理不慎引发火灾安全事故;其次加强施工班组人员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管理不到位引发的草原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护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以通往县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景区景点的公路为重点,强化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路面平整。
四、宣传上要形式多样,营造“人人参与”。
中央、省、州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县委、县政府,县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对标省、州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紧扣问题,下一步将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部门、企业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辖县森林防灭火知晓度。二是积极利用部门、企业led显示屏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语,动员单位、企业提高防火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形成“群防群策”的防火工作氛围。三是创新工作开展方式。积极联合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同时,加大对重点县域道路运输检查力度,检查要有目的性、针对性,确保重点企业心中有数,重大风险可控。
五、态度上要坚定坚决,做到“知行合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具体工作中,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_年修订)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系统处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的原则。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刘尚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县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
配合县林草局做好森林防灭火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
(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837-7235559。
(一)应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我县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灭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
(二)应急结束。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灾区灾后应急期结束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一)宣传教育。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组织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
(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负责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险巡查力度。
2、对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从事农耕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1、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山头地块责任到人,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责任片区开展检查督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
1、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各自中秋、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主管、分管林业领导、林办主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责任段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及各村委会扑火分队要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天16:3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分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指申请支援,镇防指将酌情派毗邻村扑救力量进行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镇领导到场后交由镇领导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队和村扑火分队为第一梯队,以毗邻村扑火分队为第二梯队。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中秋、国庆两节暨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9月30日前报镇林办备案。
为规范锦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
指挥部)工作,发挥森防指挥部工作职能,根据《贵州省森林草
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黔东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指挥部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县森防指挥部设指挥长 1 名、常务副指挥长 1 名、副
指挥长由县武装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县
林业局等主要负责人担任。
( 二)县森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
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一)县森防指挥部职责
县森防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
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指导协调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及其他需要指挥部响应处置的
火灾扑救工作;
3.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
- 2 -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4.组织指导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贯彻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森防指挥部的工作要求;
2.分析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
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
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3.研究提出县森防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县森防指挥
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4.研判发布全县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森
林草原防灭火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
估处理,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查处工作;
5.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预案
启动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
工作;
6.负责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7.承办县森防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3 -(三)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解读
和成效宣传,指导县属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
森林草原火灾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
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及网络媒体、广播影视、新闻
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
2.县应急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
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及森林草原防灭
火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及综合
防灾减灾规划并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
信息;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县际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
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县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
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
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春蕾林场和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宣
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以及组织指导护林员等专业队伍
建设;负责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
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时可以提请以
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交通管理工作,
保障防灭火等救援队伍顺利到达扑火现场,维护火灾现场及周边
的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火灾现场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
- 4 -火灾违法案件的立案、侦破和查处;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
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5.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驻锦武警部队、民兵、
预备役部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6.县武警中队:协助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
救工作;参加营救群众、转移公私财产等工作。
7.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协调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工
作;参加火灾扑救,转移营救群众等工作。
8.县发展改革局: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审核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
设规划;保持重要应急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负责指导各乡镇运
营企业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
据扑救需要,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9.县教育科技局: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教育机构开展
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知识纳入
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
10.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中的应急
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
保障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期间防火物资、生活必需
品的市场供应管理。
11.县民政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
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督促指导县内
- 5 -公墓和福利机构等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管理工作。
12.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及
时筹集、审批和拨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资金,负责森林草
原防灭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
地审批工作。
14.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公路沿线作业范围
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火
应急人员、救灾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1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林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火管理。
16.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落实景区内的森林草原火
灾防控措施,做好受灾景区旅行者疏导救援工作,负责指导旅行
社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区卫生防疫
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18.县气象局:负责全县范围以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森林火
险的气象监测,及时提供和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会同应急、林
业等部门会商发布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信息。
19.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发送森林防
火宣传知识及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
做好火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20.锦屏供电局:负责做好供电设备抢修,保障正常供电。
- 6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防指挥部的要
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未列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
根据县森防指挥部指令,合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
工作。
(一)县森防指挥部实行集体负责制
县森防指挥部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共同负责制,原则上每年至
少召开 1 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调度
会议,共同决定全县重大森防问题和研讨重大森防事项。
(二)县森防指挥部全体会议
县森防指挥部全体会议由指挥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常务
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同志及专家参加或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根
据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指
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提前
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
议。
(三)县森防指挥部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指挥长或由指挥长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出席会
议人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指挥长或主持
会议的副指挥长批准。会议议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
长、副指挥长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指挥长或
- 7 -主持会议的副指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县森防指
挥部办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指挥
长或主持会议的副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议。
(四)县森防指挥部调度会议
县森防指挥部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组织应急、林业、气象、
公安、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体广电旅游等单位开
展定期或不定期会商,科学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形势,针对重点
时段、重点区域研究风险隐患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
(五)县森防指挥部议定事项
县森防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
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森防指挥部报告,县森防指挥部办公
室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六)县森防指挥部工作机制
建立森防指挥部成员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
共享、支援配合的联动机制。
(一)发文管理
县森防指挥部文件按程序报指挥长或授权委托的副指挥长审
核签发;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按程序报主任审核签发,重大事
项请示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文件管理工作由县应急局统一负责。
(二)工作报告
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半年向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
- 8 -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其他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报告按时
限要求完成。
(三)表彰奖励
对全县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由县森防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给予表扬、表彰和奖
励。
(四)实施日期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森防指挥部会办公室根
据需要修订完善。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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