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4 09:04: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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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x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开展,积极打造平安、文明校园,根据浙教电传____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我区中小学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在接到上级活动通知后,我区第一时间转发了浙教电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同时要求辖区中小学结合自己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开展活动。各校全面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__区中小学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中,全区各校有重点地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1、进行一次宪法学习活动。全区42所学校的校长主持并带领教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让教职员工从根本了解宪法的意义,宪法的修改方式,宪法的地位和宪法的内涵等内容。个别学校的校长还为学生专门上了一节宪法课。如重兆中学费佩明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选取宪法章节中与广大师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关内容进行发言,是全体师生对宪法有关知识有了深一层次的了解。
2、举行特别升旗仪式。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使学生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国歌、国徽以及首都的规定;宪法的历史意义,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等。如旧馆中学围绕“宪法日”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
3、开展一次宪法知识学习活动。各学校的班主任利用班队活动课,结合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有的班级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演绎成小品进行表演;有的班级通过故事会的形式进行宣讲。如重兆小学各中队组织一次主题十分钟队会活动,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4、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晨读、主题讲座。全区各校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学生做一次法制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如思进学校邀请了南浔法院温奕弋法官为教师们上了一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的宪法知识讲座。石淙学校特邀镇派出所莘所长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以《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法制专题讲座。如花林中学利用12月4日晨读时间进行宪法晨读活动,效果良好,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5、利用校园广播站等营造氛围。各校积极利用召开“12.4”主题班会;出专题板报、板刊和开展法制讲座等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如马腰小学大队部精心准备“小金马”广播站广播稿,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知识宣传、诗歌朗诵等文化活动;宣传橱窗展示各班级准备的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手抄报、宣传画等作品。善琏小学在播放室为学生播放了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还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片,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学会自立自强,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学科结合,整体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区各校结合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把法制精神教育融入学科教育,融入日常管理,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普法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头脑活动的开展,把宪法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和依法治校与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推进宪法教育课程化、常态化,构建宪法教育长效机制。如中小学校将宪法知识融入到历史与社会和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之中,将宪法知识作为必考内容;南浔实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成永久展板在学校醒目位置展示,重兆小学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建设规范化校园的环境,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总之,我区中小学校对"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使宪法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x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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