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2023-03-20
更新时间:2023-12-25 20:13: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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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盯运输、盯仓库、盯布点、盯零售、盯窝点”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隆林县大像、土产、者浪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进货和配送。设专柜、专人销售,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它柜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全县各经营(零售)点必须凭“三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在布点许可位置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2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制度》,销售专柜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布设电线、插座、电器设备;严禁超药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或“私炮”。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安监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进行检查,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第一次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检查发现,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三年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第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超体积、超药量违规存储的,第一次检查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检查发现,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三年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x年11月1日至x年10月31日止),安监局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隆林各族自治县安监局 经营单位:
负责人: 法 人:
x年十一月一 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城关地区青弋江、赵家河、纬三路、芜屯快速通道、永平路、南湖、罗保路、湾石路围合区范围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居民住宅小区。
二、尊重传统民俗习惯,在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节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洒水、清扫。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噪声扰民;公民在殡葬、婚庆等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各镇、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沿途抛洒冥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8791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8117(县市容局)
特此通告
12月16日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_____箱,合计总金额_____万元。
产品名称、牌号商标、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检测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货地点、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到年底,各种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频频发生,令人不可不防。为加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做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因疏忽遭遇不法之徒之侵害,受到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特收集以下一些基本的防范知识,供大家参考。
1.不要在街上接、打电话,需要时请进入路边的超市、商场、商铺等安全的地方。
2.不要在非空调车的靠窗位置接打、玩弄手机。
3.出门钱财不显眼,可放在内衣口袋里,并扣好钮扣和拉链。
4.请避免携带手提电脑外出,请勿携带有明显标记的手提电脑包。
5.在街上行走,请选择路基内侧,并请妥善保管好您的手提包,切勿随意地背、跨在肩上;请注意骑摩托车或面包车抢劫几乎都发生在马路边上或自行车道中间。
6.单人乘坐出租车时(尤其在晚上),请记住车牌号,一旦发现异常,马上打电话联系家人或朋友,并大声地告诉对方您所乘车辆的车牌号和目的地。
7.避免经过偏僻、阴暗的角落或区域,避免晚上单人上街,确实因事太晚时,请通知家人在路口等候;女生在夜晚要避免单独与陌生人同乘一部电梯。
1.避免身上带大量现金,随身携带的现金分几处保存。
2.现金与贵重物品切勿外露。
3.旅行中,随身行李请勿离开自己的视线,包括行走、乘车、等车、过安检门时。
4.请乘坐车况较好的正规公交车,避免乘坐超载车辆。
5.单人旅行时,请勿在乘车、等车中途睡觉。
6.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远离那些陌生但却非常热情的人,如主动带路、主动帮忙买或看管东西等等。
7.避免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里随意向人问路,居心叵测的人正等着呢。
8.避免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里买东西,那里大部份是假货且昂贵,有时问了价不买都不行。
9.避免在火车站或汽车站里打公用电话。
10.行前带好手机并随时充足电。
11.不要接受陌生人赠送的物品,尤其是香烟或饮料和食物小心药。
1.请注意安全使用燃气或煤气,使用安全合格的燃气器具,防止泄漏。
2.请注意安全使用热水器,使用煤气热水器时务必保障通风。
3.出门前请检查门窗是否全部锁好。
4.请检查您家里的阳台、窗户是否容易让其他人侵入,如翻越、攀爬等。
5.任何未经核实的送货上门/维修人员,先通过可视对讲系统或猫眼观察,再打开门确认。
6.但确保防盗门或安全锁是锁上的.任何时候,不要给上门推销的人员开门。
7.为避免电路负荷过大,切勿将过多电器连接在同一电路。超负荷不但会引起电线过热损坏绝缘体,更会引起绝缘体或附近的物品失火。
1.注意到指定的销售点购买印有厂名、商标及燃放说明的正规烟花爆竹。
2.注意选择适当的地点燃放。燃放地点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露天货物堆场、加油站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也不能在窗口、阳台和房屋内燃放,不可向下燃放或投掷鞭炮。农村学生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柴草垛及房前屋后。
3.注意观察落地情况。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一放了事,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时,还要注意观察其落地情况,如果落在可燃物上,并仍有余火,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4.注意存放在安全地方。买回家的烟花爆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免烟花爆竹自行燃烧、爆炸。
1.发生火灾,要马上利用周围可用工具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报火警时要镇静,切莫惊慌,要讲清着火点的准确地址名称;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以备消防部门随时联系了解火情;报警后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办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4.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切不可乘坐电梯。
5.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火苗。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窗缝,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下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利用绳子或把床单、被褥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拴在窗框、暖气管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危险。
1.春节期间,各地均会组织大型灯会、商场促销等活动,同时,许多歌厅等娱乐场所也生意兴隆,这些地方往往聚集了大量人员。出入这些场所,要时刻注意安全。
2.在公共场所遭遇人员踩踏、火灾等险情时,一要保持镇静,在相对安全的地点短暂停留;二要注意收听救援组织者的喊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尽快从就近的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切勿逆着人流行进或抄近路;三是在人群中不小心跌倒时,应立即收缩身体,紧抱着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3.进入公众场所时,要提前观察好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
4.参加大型集会时,尽量着平底鞋,可以很好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不易摔倒。
5.人群十分拥挤时,要用双手抱住胸口,以免内脏被挤压而受伤,能靠边走最好靠边,以减少人群压力。
6.在游乐设施出现问题时,要牢记3点:在游玩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感到难以承受时应及时大声提醒工作人员停机;出现非正常情况停机时,千万不要乱动和自己解除安全装置,应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等待救援;出现意外伤亡等紧急情况时,游客应在有关方面的指挥下,及时疏散、撤离。
1.放假回家过年了,坐车回家的同学途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贴身放。当心热情的陌生人,尤其是既穿着体面又热情大方的。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无论出于安全还是礼貌,
2.离校时应认真检查寝室,关好门窗,检查水龙头、饮水机、电源插头等水源是否关闭;假期不要将钱财等贵重物品放在寝室内。
3.各寝室成员要整理好个人物品,放置有序。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各寝室最后一个同学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
5.合理安排寒假期间的作息时间,学习、生活规律有序;饮食有度,不酗酒、不赌博,注意身体健康。
6.回家途中,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回家路途较远的学生一定要注意转乘车时间和车次,以免误车、误点;注意财物安全,回家途中,由于人员稠密,车厢拥挤,失窃现象难免,请同学们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行李和随身物品;不要与陌生人讲话,更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承诺或诱骗,避免上当受骗。
7.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安全,防止暴饮暴食;注意雪滑天气,出门注意交通安全;不到河冰面滑冰。
1.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安全。
2.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钱包和贵重物品,防止被扒窃。
3.返校途中最好结伴而行,同学之间相互照顾、提醒。途中如发生盗窃、诈骗、被伤害等案件。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⑧经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园路、高新大道、东风路、金台大道、大庆路、行政大道、陈仓大道西环路口至东门十字的沿街区域。
第二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 除第一条规定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婚丧嫁娶活动可以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环保等部门应大力宣传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大力倡导用更环保的电子鞭炮、电子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作为节日庆祝工具。
第四条 市区烟花爆竹销售、举办焰火晚会活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五条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屋顶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条 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环保、园林环卫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倡导广大市民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 严禁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
第十二条 各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告,分别划定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宝鸡市公安局0917-3268334、 110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0917-3260359、 12369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1、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属本辖区安全管理。
2、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必须持有特种行业的证件。
3、非法生产、销售土火炮、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本辖区责任人有权禁止和举报。
4、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必须有专用库房,并离人集地稀少的地方,按照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和存储。
5、本辖区内外流经销的土火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有权没收其实物并报告镇安监办。
6、随时对辖区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定期排查、整改,并报镇政府,如不履行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驻村责任人:
甲方:xx镇人民政府
代表:
乙方:(居委会)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动员我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依法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努力实现全面“禁燃”工作目标。
结合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_年1月6日开始,至20_年2月22日结束,共计48天,分为宣传发动、清理检查和联合攻坚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1月6日至1月15日)。统一部署、逐级发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构建组织领导体系;深入开展“禁燃”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努力营造自学“禁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清理检查阶段(20_年1月16日至1月31日)。通过举报等方式,绝不姑息售卖摊点。全面夯实“禁燃”工作基础。
(三)联合攻坚阶段(20_年2月1日至2月22日)。春节期间,确保全面“禁燃”目标顺利实现,保障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员:全校教师
(二) 班主任对家长宣传工作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各班家长及学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组长是落实“禁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小组落实好“禁燃”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禁燃”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同、严格执法。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发动全体师生收集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力争在“两节”期间查处一批烟花爆竹典型违法案件,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曝光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学校要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违规燃放行为禁而不止并引发重大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依规严格追究负有监管职能政府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四)深入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违规燃放所要承担的后果,不断扩大影响、营造声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禁燃”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确保“禁燃”目标顺利实现。
老师们,同学们,各位家长: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给人们出行、工作及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资料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即pm2。5)是导致雾霾频发的元凶。为减少雾霾天气,近年来我市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并对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抑尘;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禁止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积极开展pm2。5监测,实时发布大气质量和雾霾预警信息。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的努力还将继续。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增添节日的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为使我们能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为使家庭能和谐与安宁,为使我们身心能健康发展,学校发出以下倡议:
一、师生、家长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减轻我们身边的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作努力。
二、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转变节日欢庆形式。
三、积极参加“我是文明劝导员”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邻里之间、适宜场合宣传环保知识,使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让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抗击雾霾,平安过年!大家从我做起,一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安全的“绿色环保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_____》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_____箱,合计总金额_____万元(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整)。
产品名称、牌号_____、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箱、个)、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检测报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章)______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产品名称
牌号_____
产品类别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依法燃放,人人有责;文明燃放,人人受益。
3、月日起,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4、做严守禁放好市民,创安全礼貌新社区。
5、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禁放区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建礼貌幸福城市。
7、移风易俗,禁燃爆竹
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健康平安过新年。
1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2、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13、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14、想他人所想,建礼貌社区,做礼貌燃放人!
15、严禁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
1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7、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18、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19、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20、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21、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礼貌燃放是你的义务!
22、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3、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24、禁放区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参与。
25、礼貌燃放烟花爆竹,努力构建和谐巢湖;
26、遵守禁鞭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27、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8、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29、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共建和谐宜昌新家园
30、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1、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2、遵守禁鞭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33、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34、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35、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36、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37、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38、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市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39、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40、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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