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9 18:32: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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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_年1月10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_】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_年1月10日起实施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纪发?20xx?12号)和区纪委、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xx?2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将今年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由邓永贵同志任组长,冉成彬、陈晓燕为副组长,彭翱、张伟为成员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涉腐网络事件发生的区域、行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在明年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效能测评内容。
1、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的同时,加强网评引导,通过撰写评论、跟贴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妥善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形成正面舆论氛围。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监局牵头,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各镇(街)、安监委成员单位等单位组成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应对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有关安全生产热点问题,我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阐释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2、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坚持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发布事项,突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救援和查处情况、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内容。本着实事求是、及时主动的原则,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公告发布。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在认真做好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当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4、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结果的公告发布。按照事故查处的权限和责任,坚持分级查处督办的原则,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项检查、信息汇总、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处理结果。对事故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公开曝光。
1、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组织、正确引导的原则,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第一时间公布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救援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不断扩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众参与范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引导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保障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重总结推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督实效。
3、扩大实施监督举报途径。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确保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信息接报,及时核查举报内容;通过设立专门电子举报信箱,或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相关专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本系统网站开设网络留言板、有关论坛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举报渠道。
4、做好安全生产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工作,认真搜集、整理、汇总来信来访内容,重大事项即接即报,并按照工作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问题整改。
1、加快推进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关注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报道、监督、评论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对有关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的反映和监督,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按程序做好报告、督办工作,并公开发布处理结果。
2、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性报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3、及时反馈举报信息。对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监督的事项实行登记制度,落实信息核查责任,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经查实的举报事项,及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4、正确对待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社会公众和有关媒体反映的事项、观点等持有不同看法的,依法依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等方式说明情况。不断完善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5、加强对主管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增强舆论监督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舆论支持。加强新闻从业者职业操守教育,严格遵守新闻工作法规制度,严禁“有偿新闻”,确保舆论监督的公平、公正。
为及时听取和吸纳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我园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学校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教育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质量。
组长:张晶晶副组长:靳丽董平组员:任治奇郝瑞网络舆情兼职工作人员:姚新新
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工作机制
各抓级领导、年级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谁主抓、谁负责”,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网上社情民意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
(1)明确办理时限。各抓级领导、年级组必须在发现网民发帖时起后5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含休息日、节假日);对能够迅速解决的一般问题,要在网民发帖后24小时内作出正式解答;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2)规范回帖内容。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涉及我校教育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抓级领导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相关回复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坚决杜绝在回复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以及语意不通等问题。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要增强回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回复内容既一语中的,又切实可行,坚决杜绝用应付式、程式化语言回帖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对于蓄意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教育的言行,予以有礼有节的应对,并做好解释沟通,矛盾化解工作。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3)进一步强化横向沟通。网络舆情工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在认真排查梳理网民提问之外,-2-
要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学校的沟通,特别是网民提问涉及交叉管理的内容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网络舆情涉及年级、科组作为牵头单位,确保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牵头落实办复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办复时限完成网络舆情办复工作。
20xx年我乡的网络舆情工作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围绕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战。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为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持和文化条件。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在舆论引导工作中,我们以“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唱响主旋律,弘扬正气,惩治邪气,消除一切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发展的噪音、邪音和杂音。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乡人民的力量凝聚到市委提出的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上去,着力营造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宣传乡党委提出的“抓机遇、树意识、兴科技、打基础、调结构、强支柱、求创新、谋发展”总体思路和走城乡化、农业产业化和服务工业化的发展路子,着力营造“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着力营造“壮溪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四是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职的舆情信息监测员,对网络上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检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做好舆论导向,还大众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五是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围绕“五好五带头”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舆论宣传上,实际工作中,强化宗旨意识,当好宣传员、组织者、实施者。着力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
为及时听取和吸纳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我园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学校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教育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质量。
组长:张晶晶副组长:靳丽董平组员:任治奇郝瑞网络舆情兼职工作人员:姚新新
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工作机制
各抓级领导、年级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谁主抓、谁负责”,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
-1-
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网上社情民意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
(1)明确办理时限。各抓级领导、年级组必须在发现网民发帖时起后5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含休息日、节假日);对能够迅速解决的一般问题,要在网民发帖后24小时内作出正式解答;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2)规范回帖内容。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涉及我校教育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抓级领导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相关回复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坚决杜绝在回复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以及语意不通等问题。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要增强回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回复内容既一语中的,又切实可行,坚决杜绝用应付式、程式化语言回帖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对于蓄意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教育的言行,予以有礼有节的应对,并做好解释沟通,矛盾化解工作。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3)进一步强化横向沟通。网络舆情工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在认真排查梳理网民提问之外,-2-
要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学校的沟通,特别是网民提问涉及交叉管理的内容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网络舆情涉及年级、科组作为牵头单位,确保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牵头落实办复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办复时限完成网络舆情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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