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30 08:40: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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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1.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对重病、重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对象分类建档,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制定帮扶方案及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宣传引导、全员参与。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制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根据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安排部署,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党政同责、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总体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一)建立“1+1+4”组织领导机制,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大网格”体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第一个“1”即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二个“1”即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4”即四项工作制度,分别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按照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架构,成立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担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组长,领导任副组长,在镇社会事务办设立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为强化党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布局,在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平安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承担牵头抓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强化调度督办,总结推广经验,对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在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保护专班领导下,围绕区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 组织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制定党委政府、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机制成果”,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快组织实施。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对口联系挂帮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寒暑假走访活动,督促好每月定期探访,实时了解对口联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索工作措施。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由综治办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二)建立“3+1”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大安全”防线。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建立“3+1”监测预警机制,即三项机制一项制度:建立“三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和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建立“三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建立覆盖镇、村(社区)、村(社区)民小组(网格)三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具体工作由村(社区)统筹,以村(社区)、村民组(网格)为单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排查,摸清留守儿童、孤儿、特困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儿童、残疾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逐级分类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电子台账,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个人档案。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充分发挥学校、派出所、卫生健康、司法、共青团、妇联等业务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增强邻里及群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强化教师、医生、村(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多渠道发现报告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充分发挥“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受理、转介处置公众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报告和举报。
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由综治办牵头,在学校、家庭、村(社区)、社会组织等4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社会事务办、派出所、中心学校、司法、卫生、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
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制定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其他部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信息数据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全镇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面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大健康”环境。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四类特殊未成人群体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新建一个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体机构。在没有儿童服务设施的村(社区)新建“儿童之家”,实现城乡村(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由综治办、共青团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由共青团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以村(社区)为单位,压实属地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各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的宣传,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
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由司法所、派出所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恃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司法、社会事务办、中心学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采取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镇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由综治办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做好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从根本上铲除早婚早育土壤。
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中心学校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司法、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督促各相关部门(系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部署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编制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动漫作品,在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筑牢“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保护”格局。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妇联、中心学校、共青团、综治办等单位牵头,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由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促进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中心学校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各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的作用,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由共青团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是社会事务办)。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大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继续做好1234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台工作联动,延伸基层触角。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配合,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填补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空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南》(暂定名),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气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
(一)强化党政同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参照镇里面的做法,尽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分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村(社区)强化督办问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条线指导责任,根据总体方案围绕各自牵头内容,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决策部署,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有关牵头部门分解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专项工作,帮助基层查找问题和工作短板,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人大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财政投入,逐步提高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协调卫健、中心学校、残联、人社、司法、妇联等部门项目资金,制定落实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慈善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形成财政资金、慈善捐赠、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一要深入开展综合宣传。全方位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多角度宣传报道,二要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文化场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联系群众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要深入开展行业宣传。四要深入开展全覆盖宣传。村(社区)、村组(网格)张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居民微信群、农村村民微信群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近几年,区妇联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妇联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xx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区儿童发展规划(-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xx年××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场、“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场。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区妇联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家庭”、“幸福农家”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争做合格家长、争当合格父母”为主题,广泛普及家教知识;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建立6所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和报告会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家教专家举办报告会4场,有2千多名家长参加,帮助家长树立了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更多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更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xx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平谷区20_年平谷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_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未委会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区法院,平谷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王何义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_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委员单位、乡镇(街道)未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讲三点要求: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区未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保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区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区未委会各委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各委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区、村
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区、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社区、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区未保工作深入发展。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一年来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逐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校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大学习宣传,我校结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学习,既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学校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我们通过召开教师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该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是搞好宣传。为使该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黑板报、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办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通过大力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和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一)确保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
一是学校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列入计划。认真做好大课间和课后学生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好教师、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器材,把集体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课堂的质量和效率。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三是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四是帮助学生掌握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学生近视率。学校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五是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健康教育和指导。学校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卫生、禁毒控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学校每周在活动课安排健康教育不少于20分钟。六是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并确保相应经费。七是努力营造重视学生体育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形成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素质教育,办出学校特色。
1、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理想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形成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公德,反对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近年来,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校园文化宣传栏、篮球场、学校花园、硬化路面和校训校风、名人名言方大张贴上墙,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使每块墙壁都会说话。以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恬静雅致的校园环境为目标,对未成年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促进我社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来重视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导向;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有益的文化环境和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和精神文化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消除各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社区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家庭,是未成年人除了家庭、学校之外最为重要的社会活动场所,无疑也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面教育的重要阵地。所以,我社区成立未成年人协会,用爱心竭诚为社区内的广大少年儿童服务。
特制定如下计划:
1、搞好社区教育,建立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立好学生德育教育基地 。
2、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监督、检查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情况;
4、制定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
5、提供图书千余册,丰富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
6、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整合一批为广大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艺术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的精品文化资源,把优秀的精神食粮送到未成年人群中去。
7、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课外文化教育和体育项目培训指导,提高培训水平。
8、建立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法规、技能培训,加强监督。
9、开展“尊重知识,拒绝盗版”为主题的出版物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0、继续抓好网吧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危害未成年人的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县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县关工委、县教科局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xx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xx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县委、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县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二、凝聚强大合力,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二是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县未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环境管理。市场监管、文体广电、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四是认真实施管理帮教。各成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县、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县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县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县、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县域,各社县、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县未保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开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高度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县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县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完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成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需要用爱来慢慢修复。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全面纵深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更大力量。谢谢大家!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__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_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__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_____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__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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