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31 13:01:1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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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公安队伍建设始终是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培养公安干警听招呼、守规矩、重职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作为一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我感到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理论武装,保持坚定政治方向。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指导工作实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
(二)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必须突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公安队伍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严惩处”,防范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风险。
(三)坚持依法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突出公安工作“四大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区城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思想改造不够主动,总是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党章党规、纪律规定执行比较严格,对当前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形势认识不够到位、分析研究不够到位。二是保密工作意识还需进步増强,涉密载体管理还不够严格,对工作秘密的标准把握不够好,导致个别工作的密级确定上还不够准确。
(二)在政治生活方面。一是对党建工作知识掌握不够多,标准把握不够好,坚持“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不够经常,有时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帮助同志细心程度还比较缺乏。二是有时对党的组织制度落实督导不到位,虽然明白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但总感到大队人员少,落实起来比较容易,分析研究和工作力量投入不大经常抓、抓经常的连续性不强。
(三)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对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的研究不够深入,视野不够宽,创新方法不多,对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瓶颈性问题缺少有效的解决办法,导致个别公安干警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二是抓工作落实的力量不够均衡,抓文件报表、基层单位检查作力量大,抓法治宣传、日常管理力量少,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抓工作落实的能力素质与工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在管党从严治警方面。一是自我要求有时还不够严格,对办公秩序、公文办理流程的要求执行还不够严格,有时存在随意性,心里存在工作方便快捷的思想。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不够经常,总认为公安委不管钱、不管物,廉政风险比较小,忽视了对人员思想动态的掌握,在人员思想出现变化时教育引导和谈心谈话没有及时根上,影响了工作落实的标准。
(五)在意识形态方面。一是政治斗争的敏锐性还不强,对听到的一些不良言论,总认为不是自已单位的人员,不涉及到公安工作,没有及时旗帜鲜明的进行纠正和反对,缺乏主动性。二是对意识形态的工作范畴把握不够好,工作重点还停留在抓理论武装、教育引导、社会宣传方面,对新媒体条件下的社会舆情监测管控不到位,积极应对社会负面舆情的能力还不强。
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虽然问题在表面,其根本原因在思想。经过认真剖析和反思,感到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在学习上满足于上级要求、满足于工作需要,缺乏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经常性和针对性,对党的创新理论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思考,有时工作忙起来理论学习放在一边,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还有待增强。
(二)党性煅炼不够经常。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已对党性煅炼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在党性煅炼上所下的力气和功夫不够多,世界观改造抓的不够紧,主观认识多了一些,党性煅炼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位,依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工作落实煅炼党性,久而久之,对一些矛盾分析研究不够深入,问题解决产够及时。
(三)律己精神有所弱化。在工作中,总感到自己的工作阅历比较丰富,各种情况都遇到过,各种问题更是解决过对自我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放松了标准,有时干工作、抓落实还有旧思维、老方法,对具体问题没有做到具体分析一事一策。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分局党组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培训,主动抓好自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把学习变成一种习惯,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增强党性、拓宽视野,在分析研究、创新方法中提高本领、做好工作。(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工作需求、群众期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牢记本级责任,紧盯工作任务,克服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意见建议,提高能力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中心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强化廉洁自律。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大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坚决做到听招呼、守规矩、重职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好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制定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抓好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能力、理论认知水平和理论实践能力。
2.树牢总目标思想。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思想基础,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开展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3.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观念,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6.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立场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研判机制、教育引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新疆稳定。
7.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报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0.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严于自我解剖,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20个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坚持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新疆干部要求,坚持重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用人导向。
12.树好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和选拔干部,大胆提拔贯彻总目标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干部,大胆提拔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的上、顶得住、打得赢,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留所谓“后路”、不左顾右盼、不身在曹营心在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1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强化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的持续进步。
15.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以及基层体验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促进团结、促进稳定、促进发展。
16.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发挥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建立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落实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问责。
18.建立司法厅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清理机制,定期(每五年)对司法厅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依照规定程序,废止、修改有关党建工作制度。
19.依照职责权限,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并报备上级党组织。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制度制定质量。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2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22.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明确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23.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4.落实工作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党委扩大会议报告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5.加强分类指导。司法厅党委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的党建课题研究,研究制定不同领域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实践的具体成果。
26.严格考核问责。实现全系统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全覆盖,把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后备干部调研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四气”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党委扩大会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认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司法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中共xx区委、区纪委:
xx年以来,区科技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组主体责任认识理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局党组和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尽责,党组履行好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问责有力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领导班子以班子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报告。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主动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约谈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干部,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台账资料备查。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维护党章、严守党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三重一大”制度的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每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并主动向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严抓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与培训。积极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开展文化礼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举办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运用简报、微信、办公助手、办公平台、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与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
按照区委、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年初制定《区科技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一岗双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涉及“四风”方面隐身变形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每个科室(局、办)进行公开承诺,制定工作职责与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办公室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规范、快捷、高效的政务工作风气。
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为主要内容,围绕打造“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xx铁军为目标,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继续狠刹“酒局”、“牌局”,继续严肃查处各节日送礼等违纪行为。不定期开展干部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时间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考勤、上班等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和形象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局长xx同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严抓常抓亲自抓从严治党”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细化、精细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接受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了以“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亲自部署,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工作实际相联系,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以服务为重点,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以教育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制度为重点,加强科技行风建设;以责任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实际执行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于将工作重点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第七纪检组开展工作,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接访、约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经常下基层,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年共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三次,本年度无信访。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落实到人。每个季度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约谈,了解动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对班子队伍,坚持尊重和依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职权一致,及时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局具体工作中,做到把握方向、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对全局干部队伍,坚持多倾听、多沟通、多鼓励,注重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心一意干工作、和衷共济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今后,科技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担当;进一步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争先创优、攻坚克难、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之路,争做绿色发展的探路者、模范生。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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