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2 16:40: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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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很多工作都体现着“三不”一体理念。浙江省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理解一体推进“三不”的深刻内涵,一以贯之保持“不敢”的高压态势,同步推动“不能”的制度建设和“不想”的教育引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不断好转。
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不敢”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露头就打,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浙江省“36条办法”,盯紧“关键少数”、守住重要节点,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一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清除。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创新实施“基层点题”行动,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发出58份函告督办书,督促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围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30条减负硬指标。去年全市发文数同比下降36.11%,召开会议数同比下降41.68%,督查检查考核数同比下降87.69%;共查纠突出问题292起、处理党员干部404人、党纪政务处分131人。二是从严查处奢靡享乐问题。始终坚持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入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烟票”“天价烟”作为利益输送媒介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就公务活动禁烟禁酒、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就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36起、处理党员干部310人、党纪政务处分206人。三是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一些党员干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结合“酒驾醉驾”集中治理,倒查“牌局”“酒局”等问题,共查处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7起,处理49人。
织密监督网、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强化“不能”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督促各级党组织织密监督网络,发挥监督作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中存在未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处分4名责任人、约谈责任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工作效率不够高、力度不够大,导致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严查,对175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完善落实公务员加班补贴、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二是构建精细监督体系,规范公权力运行。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镇海区纪委监委针对新城管委会存在的作风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修订完善招商引资、财务管理等制度30余项。运用重心下移重点查、借助数据精准查、问题整改回头查、部门联合随机查、相互督促交叉查等“五查”工作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督促市级职能部门细化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因公出国(境)、公车管理等规定。宁海、象山、奉化等地探索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五小一跑”等基层治理经验,强化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三是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被“电视问政”“第一聚焦”“天天问政”等媒体栏目曝光的“四风”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各地探索创新监督渠道,如象山县依托“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手机app,开展“四风”随手拍、手机扫码评议等;余姚市设立“廉情工作室”“廉情前哨站”,聘请老党员、老干部等为监督员,广泛收集民意;北仑区推出“亲清家园”平台、开通“亲清热线”,动态收集群众对政商交往中不良行为的反映。
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明公私界限,促进“不想”
在严肃查处、严格监督的同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挖掘和发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蕴含的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理念,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建立每周二夜学、中心组领学、青年小组比学等常态学习机制,深化“百场讲座进机关、千名支书上党课、万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如海曙区推行专家名嘴“微宣讲”、言论行为“微约束”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二是深挖清廉文化元素,实现成风化人正本清源。充分发挥清廉文化润物无声的教育引领作用,培育用好本地红色教育、传统文化资源,正面引导、以文化人。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举办“迎国庆”党政机关廉政书法大赛,组织教师、医生、港口工人、公交车司机和民营企业家等优秀代表作为清廉代言人,录制“廉洁报时”公益广告整点黄金时段套播等;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清廉文化活动,江北区创建“老倪说纪”品牌,鄞州区打造“1图6脉70韵”廉行线路,慈溪市开通“清风廉行号”公交专线,运用多种手段,弘扬清廉文化,推动正本清源。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很多工作都体现着“三不”一体理念。浙江省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理解一体推进“三不”的深刻内涵,一以贯之保持“不敢”的高压态势,同步推动“不能”的制度建设和“不想”的教育引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不断好转。
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不敢”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露头就打,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浙江省“36条办法”,盯紧“关键少数”、守住重要节点,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一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清除。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创新实施“基层点题”行动,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发出58份函告督办书,督促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围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30条减负硬指标。去年全市发文数同比下降36.11%,召开会议数同比下降41.68%,督查检查考核数同比下降87.69%;共查纠突出问题292起、处理党员干部404人、党纪政务处分131人。二是从严查处奢靡享乐问题。始终坚持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入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烟票”“天价烟”作为利益输送媒介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就公务活动禁烟禁酒、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就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36起、处理党员干部310人、党纪政务处分206人。三是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一些党员干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结合“酒驾醉驾”集中治理,倒查“牌局”“酒局”等问题,共查处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7起,处理49人。
织密监督网、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强化“不能”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督促各级党组织织密监督网络,发挥监督作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中存在未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处分4名责任人、约谈责任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工作效率不够高、力度不够大,导致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严查,对175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完善落实公务员加班补贴、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二是构建精细监督体系,规范公权力运行。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镇海区纪委监委针对新城管委会存在的作风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修订完善招商引资、财务管理等制度30余项。运用重心下移重点查、借助数据精准查、问题整改回头查、部门联合随机查、相互督促交叉查等“五查”工作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督促市级职能部门细化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因公出国(境)、公车管理等规定。宁海、象山、奉化等地探索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五小一跑”等基层治理经验,强化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三是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被“电视问政”“第一聚焦”“天天问政”等媒体栏目曝光的“四风”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各地探索创新监督渠道,如象山县依托“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手机app,开展“四风”随手拍、手机扫码评议等;余姚市设立“廉情工作室”“廉情前哨站”,聘请老党员、老干部等为监督员,广泛收集民意;北仑区推出“亲清家园”平台、开通“亲清热线”,动态收集群众对政商交往中不良行为的反映。
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明公私界限,促进“不想”
在严肃查处、严格监督的同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挖掘和发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蕴含的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理念,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建立每周二夜学、中心组领学、青年小组比学等常态学习机制,深化“百场讲座进机关、千名支书上党课、万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如海曙区推行专家名嘴“微宣讲”、言论行为“微约束”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二是深挖清廉文化元素,实现成风化人正本清源。充分发挥清廉文化润物无声的教育引领作用,培育用好本地红色教育、传统文化资源,正面引导、以文化人。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举办“迎国庆”党政机关廉政书法大赛,组织教师、医生、港口工人、公交车司机和民营企业家等优秀代表作为清廉代言人,录制“廉洁报时”公益广告整点黄金时段套播等;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清廉文化活动,江北区创建“老倪说纪”品牌,鄞州区打造“1图6脉70韵”廉行线路,慈溪市开通“清风廉行号”公交专线,运用多种手段,弘扬清廉文化,推动正本清源。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很多工作都体现着“三不”一体理念。浙江省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理解一体推进“三不”的深刻内涵,一以贯之保持“不敢”的高压态势,同步推动“不能”的制度建设和“不想”的教育引导,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不断好转。
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不敢”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露头就打,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浙江省“36条办法”,盯紧“关键少数”、守住重要节点,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一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清除。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创新实施“基层点题”行动,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发出58份函告督办书,督促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围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30条减负硬指标。去年全市发文数同比下降36.11%,召开会议数同比下降41.68%,督查检查考核数同比下降87.69%;共查纠突出问题292起、处理党员干部404人、党纪政务处分131人。二是从严查处奢靡享乐问题。始终坚持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入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烟票”“天价烟”作为利益输送媒介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就公务活动禁烟禁酒、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就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36起、处理党员干部310人、党纪政务处分206人。三是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一些党员干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结合“酒驾醉驾”集中治理,倒查“牌局”“酒局”等问题,共查处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7起,处理49人。
织密监督网、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强化“不能”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督促各级党组织织密监督网络,发挥监督作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中存在未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处分4名责任人、约谈责任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工作效率不够高、力度不够大,导致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严查,对175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督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完善落实公务员加班补贴、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二是构建精细监督体系,规范公权力运行。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镇海区纪委监委针对新城管委会存在的作风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修订完善招商引资、财务管理等制度30余项。运用重心下移重点查、借助数据精准查、问题整改回头查、部门联合随机查、相互督促交叉查等“五查”工作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督促市级职能部门细化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因公出国(境)、公车管理等规定。宁海、象山、奉化等地探索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五小一跑”等基层治理经验,强化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三是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被“电视问政”“第一聚焦”“天天问政”等媒体栏目曝光的“四风”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各地探索创新监督渠道,如象山县依托“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手机app,开展“四风”随手拍、手机扫码评议等;余姚市设立“廉情工作室”“廉情前哨站”,聘请老党员、老干部等为监督员,广泛收集民意;北仑区推出“亲清家园”平台、开通“亲清热线”,动态收集群众对政商交往中不良行为的反映。
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明公私界限,促进“不想”
在严肃查处、严格监督的同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挖掘和发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蕴含的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理念,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建立每周二夜学、中心组领学、青年小组比学等常态学习机制,深化“百场讲座进机关、千名支书上党课、万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如海曙区推行专家名嘴“微宣讲”、言论行为“微约束”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二是深挖清廉文化元素,实现成风化人正本清源。充分发挥清廉文化润物无声的教育引领作用,培育用好本地红色教育、传统文化资源,正面引导、以文化人。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举办“迎国庆”党政机关廉政书法大赛,组织教师、医生、港口工人、公交车司机和民营企业家等优秀代表作为清廉代言人,录制“廉洁报时”公益广告整点黄金时段套播等;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清廉文化活动,江北区创建“老倪说纪”品牌,鄞州区打造“1图6脉70韵”廉行线路,慈溪市开通“清风廉行号”公交专线,运用多种手段,弘扬清廉文化,推动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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