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3 09:40: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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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1、考核的内容。一般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 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廉政、行政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考核结果。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1 5%。其他没有比例限制。
3、等次标准。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自觉钻研业务,工作勤奋,能吃苦耐劳;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能够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比较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遵纪守法,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有一定工作责任感,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的失误。
考核办法。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注重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用考核及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与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年度)考核相结合。在考核中要注意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充分行使权利。要把政策告诉群众,让被考核者到群众中述职。
总结自己工作的得失,要围绕德、能、勤、绩、廉这五项,讲成绩不夸大,讲缺点不丑化,由群众来公平判断。要突出工作实绩。
各部(室)、公司、工会: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总结~年工作,落实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现将中心~年度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年度考核是加强单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大作用。通过考核,全面考察了解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积极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实施奖惩、职务升降和聘任提供准确的依据。考核工作要坚持和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使年度考核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考核时应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结合公司及各部门工作实际进行。
1、思想政治表现(德)。对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水平、理论素养、敬业爱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人品人格、廉洁自律,以及遵纪守法、大局意识等方面的表现;对工作人员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觉悟、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2、工作能力(能)。对管理人员主要考核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计划、组织、决策、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注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情况;对工作人员主要岗位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工作效率、学习和接收新知识等情况。
3、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勤)。对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工作责任感、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劳动纪律等情况;对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忠于职守、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4、工作实绩方面(绩)。对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领导本部门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中提出的工作思想、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成效、突破性工作;对工作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目标中有关本部室、本人的工作任务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情况;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
四、考核的各等次和标准
考核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部门优秀比例不超过20%,部门人数少于5人以内推荐优秀人数1人。
1、政治表现。
优秀:积极主动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完成各项政治任务,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为人正直,团结同志,尊敬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合格:能较好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完成各项政治任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原则较好,为人正直,团结同志,尊敬领导,职业道德好。
基本合格:政治学习消极,纪律性、组织性较差,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较能实事求是,职业道德较好。
不合格:是非观念淡薄,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纪律性差,时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时有因个人因素影响工作和团结,职业道德差。
2、工作能力。
优秀:具有与本职务、本岗位相关的较为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勤奋好学,业务精通,工作计划性、周密性、科学决策能力强,能很好地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完成任务出色。
合格:具有本职务、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业务,对完成的任务基本能合理筹划,能较好地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基本合格:本职务、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欠缺、业务不熟,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缺乏该职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无计划,筹划性、决策性差,必须在他人指导下从事辅助性工作,难以胜任工作。
3、工作态度、出勤情况。
优秀: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不计个人得失,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钻研业务,勤奋向上,没有旷工现象,全年事假不超过3天,病假不超过5天。
合格: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不拖拉推诿,注重学习专业知识,没有旷工现象,全年事假不超过15天,病假不超过30天。
基本合格:工作态度差,有拖拉推诿现象,工作频繁出现失误,基本能遵守劳动纪律,旷工在1天以内。
不合格:不安心工作,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缺少责任心和事业心,不遵守劳动纪律,连续旷工3天以内。
4、工作业绩。
优秀:完成任务迅速、及时、准确,效率高、质量好,完成任务多,工作有突破性,成绩显著,受到领导肯定。
合格:能完成工作任务,效率较高,质量较好、完成任务较及时。
基本合格:基本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不合格: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延误工作,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五、考核的程序和时间
1、考核动员,~年12月13日。
管理中心在中层干部例会上进行动员;各部室、公司、工会在13日召开例会,明确考核指导思想和实施考核的具体方法步骤,提出要求并公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
2、撰写个人总结,~年12月14日—18日。
被考核人书写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小结)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3、组织测评,~年12月19日—22日。
①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本部门工作例会,听取员工本年度德、能、绩、勤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并进行测评,提出每位员工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②中层以上干部(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各部室经理经理、副经理、公司负责人及主管)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干部根据自己的岗位在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对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取得的工作业绩、突破性工作,剖析问题和不足及~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报告统一以a4纸打印,于述职后上交一份到办公室)
③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参加管局述职及考核。
4、确定考核结果,~年12月23日—31日。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全体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部门评鉴意见、中层干部的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上报管局。
5、公示。
考核等次确定后,将全体员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核。
6、总结表彰。
~年元月10日前,管理中心召开员工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安排~年度工作并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发生责任事故的;
(2)全年病假超过44日,事假超过22日的;
(3)第四季度月均考绩分数低于135分;
(4)本年度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的。
2、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及原因,不确定考核等次。
(1)来公司工作不满半年的,请事假、因病休息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
(2)对德、能、勤、绩较差,或因其它原因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3至6个月。告诫期满由本人写出工作小结,再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无明显改正的可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
3、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经常擅自脱离岗位不请假,影响公司或部门整体工作的;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旷工3天以上或各类休假、出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10天者;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因与职务、岗位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公司严重警告处分的;
(4)第四季度月均考绩分值小于80分。
x公司
二○xx年十二月十二日
立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晋安区卫生局关于实施20xx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榕晋卫综〔20xx〕156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于20xx年1月4日-10日,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工作进行系统考评,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组织、党建党风、行风政风建设等综合管理方面:各单位均能完善班子建设,落实领导分工,实行民主集中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完成省市区绩效考核任务,基本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按要求落实。财务核算较规范合理,财政收入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及群体聚集性事件。无发生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两非”条例。
2、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方面:各医疗单位医疗核心制度和“三基三严”考核较上年有很大进步,基本做到依法执业。普遍建立了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首问、首诊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和网上采购制度。医疗服务收入逐年增长,门诊人次数稳中有升。基层医疗单位均重视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人员相对不足而工作数量和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按时完成,群众满意率较上年有大幅度提高。晋安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获得上级好评,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市级示范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北峰山区三个卫生院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形成自已的特色,各项考核得分较上半年均有大幅提高。
二、存在问题
1、组织机构管理。部分单位未落实班子会、院务会制度,同时未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档案管理归类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形同虚设,没有和职工的绩效奖金挂勾。多数单位未建立耗材专用账册,或记录不够准确、完整。财政专项拨款和公共卫生经费还存在使用不当的现象。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
2、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些单位“城乡结对互助”活动未开展,个别单位未树立本单位典型,部分单位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单位无对外公开栏,或对内、外公开栏内容不全。有些单位未建立医德档案,无医德考评制度及记录。部分单位未公开行评整改承诺及整改时限,未召开群众征求意见会,未组织行评代表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
3、综治安全及计划生育。少数医疗机构存在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现象。个别单位消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多数单位未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指导工作,部分单位未及时掌握单位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
4、医疗质量管理。个别单位门急诊管理不规范,疏于管理,存在医疗质量、门诊人次数下降现象。基层医疗单位仍不够重视医疗书写,存在门诊与出院病历、处方等缺漏项目及书写错误较多。大部分单位都没有新药审批引进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山区卫生院均存在抢救设备不全或医疗设备闲置现象。部分单位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面不够重视,无专人负责,未建立管理组织与工作制度,未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和分析。部分单位还没完成规范化标识标牌建设,环境卫生较差。一卡通诊疗系统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已启动,但成效不显著。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基本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完成50%电子建档率,但档案错误与缺项较多,使用率极低。多数单位未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较低。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管理进展不大,除日溪卫生院以外,其它单位体检率均不达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较低。妇儿保工作仍然是我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弱项,孕妇早建卡率、系统管理率和新生儿访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等离考核指标还有很大差距。全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均较低。
三、整改意见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整改建议。各单位要从本次考核结果中充分认识到本单位一年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对于好的做法,要保留下来并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以考核,促整改”的原则,进行补缺补漏,突破重点问题,彰显工作成效。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早谋划、早布局,理清20xx年工作思路,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要加强综治、安全教育,定期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医疗质量服务,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要加大内部绩效管理和工作考核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全区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
2、考核结果运用。根据20xx年度各单位卫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得分详见附件),共评出2个考核总分在80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晋安区医院、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考核总分在750-800分的良好单位: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店镇卫生院、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考核总分在700-750分的及格单位:鼓山镇卫生院、岳峰镇社区服务中心、寿山乡中心卫生院、日溪乡卫生院。2个考核总分低于700分的不合格单位:宦溪卫生院和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单位要根据此次考核结果,并参照《晋安区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按照考核等次,核定单位及其班子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奖金,班子其他成员参照执行。
年月日
立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晋安区卫生局关于实施20xx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榕晋卫综〔20xx〕156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于20xx年1月4日-10日,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工作进行系统考评,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组织、党建党风、行风政风建设等综合管理方面:各单位均能完善班子建设,落实领导分工,实行民主集中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完成省市区绩效考核任务,基本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按要求落实。财务核算较规范合理,财政收入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及群体聚集性事件。无发生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两非”条例。
2、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方面:各医疗单位医疗核心制度和“三基三严”考核较上年有很大进步,基本做到依法执业。普遍建立了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首问、首诊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和网上采购制度。医疗服务收入逐年增长,门诊人次数稳中有升。基层医疗单位均重视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人员相对不足而工作数量和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按时完成,群众满意率较上年有大幅度提高。晋安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获得上级好评,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市级示范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北峰山区三个卫生院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形成自已的特色,各项考核得分较上半年均有大幅提高。
二、存在问题
1、组织机构管理。部分单位未落实班子会、院务会制度,同时未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档案管理归类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形同虚设,没有和职工的绩效奖金挂勾。多数单位未建立耗材专用账册,或记录不够准确、完整。财政专项拨款和公共卫生经费还存在使用不当的现象。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
2、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些单位“城乡结对互助”活动未开展,个别单位未树立本单位典型,部分单位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单位无对外公开栏,或对内、外公开栏内容不全。有些单位未建立医德档案,无医德考评制度及记录。部分单位未公开行评整改承诺及整改时限,未召开群众征求意见会,未组织行评代表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
3、综治安全及计划生育。少数医疗机构存在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现象。个别单位消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多数单位未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指导工作,部分单位未及时掌握单位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
4、医疗质量管理。个别单位门急诊管理不规范,疏于管理,存在医疗质量、门诊人次数下降现象。基层医疗单位仍不够重视医疗书写,存在门诊与出院病历、处方等缺漏项目及书写错误较多。大部分单位都没有新药审批引进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山区卫生院均存在抢救设备不全或医疗设备闲置现象。部分单位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面不够重视,无专人负责,未建立管理组织与工作制度,未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和分析。部分单位还没完成规范化标识标牌建设,环境卫生较差。一卡通诊疗系统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已启动,但成效不显著。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基本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完成50%电子建档率,但档案错误与缺项较多,使用率极低。多数单位未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较低。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管理进展不大,除日溪卫生院以外,其它单位体检率均不达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较低。妇儿保工作仍然是我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弱项,孕妇早建卡率、系统管理率和新生儿访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等离考核指标还有很大差距。全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均较低。
三、整改意见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整改建议。各单位要从本次考核结果中充分认识到本单位一年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对于好的做法,要保留下来并形成长效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以考核,促整改”的原则,进行补缺补漏,突破重点问题,彰显工作成效。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早谋划、早布局,理清20xx年工作思路,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要加强综治、安全教育,定期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医疗质量服务,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要加大内部绩效管理和工作考核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全区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
2、考核结果运用。根据20xx年度各单位卫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得分详见附件),共评出2个考核总分在80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晋安区医院、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考核总分在750-800分的良好单位: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店镇卫生院、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考核总分在700-750分的及格单位:鼓山镇卫生院、岳峰镇社区服务中心、寿山乡中心卫生院、日溪乡卫生院。2个考核总分低于700分的不合格单位:宦溪卫生院和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单位要根据此次考核结果,并参照《晋安区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按照考核等次,核定单位及其班子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奖金,班子其他成员参照执行。
x年xx月xx日
各学院,校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年度考核管理机制建设,准确评价各类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的具体表现,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xx〕1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岗位等级、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不同要求,全面准确地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突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严三实”、“四强”专题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绩效管理工作中,践行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考核。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考核办法的制定要以岗位职责和岗位等级中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结合岗位类别和层次等,积极推行量化考核标准。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参加党委组织部考核的领导)的20%以内。
试用期内新进人员、兵团“访惠聚”活动工作组成员、挂职人员、援疆干部、各类不能参加考核和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不计入各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人数基数。
四、考核程序
(一)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
(二)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单位依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和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考核内容、方法及程序、时间进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形成书面形式留各单位备查。
(三)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大会,公布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的原则、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程序。
(四)进行个人总结(述职)。按照考核工作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听取被考核人的总结(述职)后,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五)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按照优秀等次比例及分配指标,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研究并提出考核等次。
(六)公示。对拟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反馈及签署意见。将考核表反馈给被考核人本人进行确认,被考核人签署“本人意见”。
(八)归档。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总结、《石河子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石河子大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九)人事处审核、汇总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年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续聘、缓聘、低聘或者调整岗位等级以及晋升、奖惩、调整工资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单位要进行告诫(要有记录),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可调整其岗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六、相关事宜
(一)双考核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政工系列除外),须参加所在工作单位的年度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二)见习期、试用期未满一年(含一年)的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和晋升上一级职务的依据。
(三)工作调动的人员:由其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按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五)经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表现情况,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军队转业人员:由接收安置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军转干部原则上当年确定为合格等次。
(七)在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八)单位当年未聘、解聘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九)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十)选派到“访惠聚”工作组的人员年度考核按兵团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考核结果失真或优秀等次人员比例超出规定的,不予批准,并予以通报批评;在考核工作中,要落实好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二)各单位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石河子大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处职称与岗位管理科(行政楼404室)核准。
(三)各单位根据核算的考核优秀指标数和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考核,于20xx年1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职称与岗位管理科,所报材料包括:
1.本年度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包括单位总人数、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优秀人员人数及名单、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人数及名单、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及双考核人员的人数、名单及原因。
2.《石河子大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和《石河子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不定考核等次进行分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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