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3 12:44:2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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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8月28日上午,-省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带领委规信处洪-处长、妇幼处周-处长等一行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医院开展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副所长-、-等院领导召集全院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专项行动座谈会。会上,院党委书记-代表我院向委领导表态,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坚决贯彻省卫计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委领导的督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院积极、下大力气排查黑恶势力线索。
8月28日下午,在全院周会上,-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副主任督导讲话精神,再次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指出: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重点线索的排查,在扫黑、除恶、治乱上下功夫,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根据文件精神和院领导的部署,医务科、保卫科及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摸排工作:
一是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疑似黑恶势力和摆场闹事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如-县籍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有多例发生人员聚集、行为过激、威胁辱骂等行为;
二是各种非法经营活动,重点是盘踞在医院周围的占道经营、医托、“号贩子”,非法从事非医疗转运的“黑救护车”,垄断医院护工市场,抬高服务费的“黑护工”;医院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的“黑殡葬”等;
三是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如在护工聘请、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等方面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牵连盘踞的问题;
四是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五是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有关科室在摸排中发现了一些可疑线索,并将可疑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
在排查有关线索的同时,我院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内容,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在全院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扫黑除恶”的旋风,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和谐安定的关键一役。我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这项专项工作中,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建设平安医院。
按照县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我镇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当书记在集体约谈会上讲话精神,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现将20_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省、市、县关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惠来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综股、计财股、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政大队、水土保持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1、加强巡查监管。一是按照“分片巡查、分组负责、队长负总责”的方式,水政监察大队分为二个片区于每周星期二、星期五进行分片巡查,重点加强对原已取缔违法采砂点及乱建、乱搭、乱倒等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二是向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下发通知,按属地管理范围,由各单位填报“扫黑除恶”、“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排查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局建管、计财等职能股室,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过排查监管,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存在违法操作等问题。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县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进行打击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县环保、建设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_年惠来县共摸查入河排污口48个,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二是分阶段对河道堤岸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违章构建物130多宗,合计8000平方米,清除乱堆乱弃物237处。三是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长度943.642千米,清理池塘140个。
3、加大宣传引导。粘贴《揭阳市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加强工作指引,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依托“众剑行动”红袖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的传达贯彻、会议纪要、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登记、不遗漏。同时,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每月二次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交办案件情况。我局自接收线索排查案件后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阶段来,我局共收到交办案件5个,所有线索案件均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借历史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挖扩线力度,不断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移交案件情况。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取证后,于20_年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宗后,今年尚无线索移交。
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继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agrave;ng xiegrave;)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_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_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_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_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_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_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20_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_年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并及时发布实施。此项工作于20_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注重创新,提高工作质效。要在提炼固化本部门本系统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强、实用性上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主动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任务,并按照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区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区纪工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用力重拳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持续用力,重拳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将专项斗争置于全区公安机关“七大战役”的首战,多次听取、督导、调研重点案件和线索侦办情况,连续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公安厅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导专项斗争,研究重点案件和线索工作,并派出督导组实地跟踪问效。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线索摸排核査、案件挂牌督办制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案件线索摸排、核查、侦办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打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积极主动对接各级工商、税务、银监等部门,并与纪检监察、检法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核查机制,确保形成最大合力。通过点对点授课,面对面讲解,并选聘业务骨干组成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家库,并从五市抽调民警充实扫黑队伍力量。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打贏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在预警研判、线索摸排和核查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3人以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警情进行摸排串并分析,并围绕黑恶犯罪易滋生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线索摸排核查集中攻坚行动,逐项梳理分析、逐件摸排核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打深打透。
二、在围剿追捕、案件攻坚、宣传发动上再下功夫。组织开展在逃涉黑涉恶人员公开通缉、在侦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攻坚和典型案例宣传发动“三个专项行动”,坚决打好黑恶犯罪围剿战,再掀新一轮宣传攻势。
三、在除恶务尽、依法办案、深挖彻查上再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持续将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团伙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力量,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考验。
四、在乱点整治、优化机制和肃清队伍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车站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力度,持续完善线索摸排、侦查打击、案件办理、执法协作等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队伍管理,对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门户、绝不姑息迁就。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三是要正确认识当前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要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担当意识。要按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五是要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启动,强力推进。要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宣传到位,发动群众,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相结合,同步侦办,迅速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对涉黑涉恶人员从重从快打击。要形成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六是要要落实责任,纳入考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亲自布署,亲自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配合不力、涉黑涉恶活动猖獗、群众反响强烈的单位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要坚持严打方针,迅速行动,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各室所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线索摸排,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依法彻底铲除各种黑恶势力,保障打击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确保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各室所队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良好的专项斗争氛围。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为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要参照市上要求,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纪检督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被市局和相关部门通报,以及通风报信、放纵恶势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扫黑除恶发言稿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标准,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
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全局各单位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认真总结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开战以来工作情况,结合各乡镇的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全县政法系统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乡镇(街道)也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市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深入摸排到位。全县上下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本人深入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政治站位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透不到位,学习总是停留于表面不能将相关精神深入的贯彻到工作中,存在学习、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二是组织发动群众还不充分,持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方法手段需进一步创新,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难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引导群众参与斗争的方式较为单一,总是以宣讲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二)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宣传形式单一;二是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现用现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最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完全站在人民的角度开展具体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意识
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学深悟透落实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依法严惩方面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建平安。
投案自首是黑恶犯罪分子的出路!
正告黑恶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莫怕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
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
依法严厉惩处“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釆矿业集市中的“行霸”“市霸”!
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勢力!
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依法打击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组织从事“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釆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打击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
依法打击高利放贷恶意讨债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乡霸”“路霸”“村霸”“市霸”“行霸”。
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决打击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_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_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_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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