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3 16:02: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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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10月18日至10月24日,市委组织部派出3个督查调研组分赴全市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闽江学院,随机抽查部分园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情况。总的来看,各地各单位能高度重视,抓好7项重点任务的部署和推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查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目前正在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稳慎处置,同时继续查找失联党员。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市直机关工委已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均达80%以上,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市国资委、福州高新区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也达65%以上。各地各单位对取得的失联党员及时进行规范和组织管理,台江区、晋安区、闽清县、永泰县、福州高新区将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鼓楼区对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作出限期改正。对于部分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查找,闽江学院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一一核查,逐个落实转出党员去向;罗源县将排查工作分解成7个步骤指导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晋安区明确了失联党员群体主要为非公企业离职人员和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有重点地开展工作;马尾区由组织部牵头民政、卫计等8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及时就查找情况进行研究。
(二)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督查单位组织部门会同人大、政协、纪检、政法等,对“五类人员”深入排查,审慎认定,依规处置,目前已基本完成信息梳理和身份甄别工作。目前全部违纪违法的市党代会代表、各县(市)区党代会代表、乡镇党代会代表均已按规定处置完毕;连江县、鼓楼区、台江区已对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而未进行的“五类人员”进行相应处分、处理;仓山区、闽侯县、罗源县、闽清县、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等单位已对全部受刑事处罚的党员做出了党纪或组织处理,其余单位也正按照要求逐步处理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专项检查。目前,督查单位均已完成排查工作。从督查情况看,不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主要集中在机关、国有企业单位、非公企业。各地各单位正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换届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抓好换届整改。在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抓好换届整改方面,台江区定期对年内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下发书面提醒函;仓山区对部分社区下属的党组织换届相关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马尾区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行分解,要求党(工)委逐一列出整改清单;闽清县已完成57个党支部的换届整改。
(四)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各督查单位能组织基层党(工)委全面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福州高新区、闽侯县已完成自查自改;福清市完成自查自改的党支部已达60.9%,进度在全市位于前列。长乐市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建工作责任书;连江县分领域核实收缴基数,指导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仓山区定期对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提醒,督促及时补缴党费;市教育工委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在党费补缴方面,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五)关于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各县(市)区按照闽委组通〔20__〕69号文件精神,对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逐个排查,全面摸清情况,根据属地归口管理原则抓好组建。闽侯县、连江县及时推进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鼓楼区、仓山区、长乐市、闽侯县在省级以上园区建立企业(综合)党委。鼓楼区还以园区为龙头,招聘9名非公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罗源县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加强指导。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均达70%以上。各县(市)区摸底的社会组织底数与市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社会组织数有一定的差距,组建覆盖率都还偏低。
(六)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晋安区、福清市、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采取选优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精准下派驻村干部等方式统筹推进贫困乡村的精准扶贫工作;闽侯县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百村万户访民生”、“百千万”心连心帮扶、“沉下基层接地气,服务群众暖民心”等主题帮困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发动爱心企业家与广大志愿者参与结对帮扶工作;连江县要求下派驻村任职和驻村蹲点干部的派出单位要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捆绑”政策,每年工作经费和扶贫资金专项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闽清县还探索实施“党建、人才、资本、项目”有效对接深度融合新机制;永泰县成立由县委书记陈斌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福州高新区积极促成“村企联建”结对帮扶,引进党政、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整顿,积极解决扶贫难点问题。
(七)关于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督查单位在学习教育中,能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普遍完成了第一、二专题研讨,正进入第三专题研讨。台江区、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活用本地红色资源,通过建设红色教育基地、拍摄优秀电教片、印制红色连环画等方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马尾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带头发言达1486人次,为党员干部上党课421人次;福清市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活动,开展表彰“两优一先”、党员无偿献血、党史进机关等类型丰富的党内活动;市直机关工委突出“三方位四平台五个抓”工作法,精心组织各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市教育工委设立“鳌峰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宣讲;市国资委每月制定下发《委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每月学习集中时间不少于4次。
二、主要问题
1.有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党费公示内容较为含糊,党费账册填写凌乱,部分党员存在延期缴交或提前缴交现象;有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健全,会议记录空泛单薄,没有开展“党日”活动;有的单位对党员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党员名册,没有逐一核查介绍信存根,落实未寄回回执的党员去向;有的单位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没有认真倒排、名不副实,甚至是先进基层党组织列入倒排。
2.有的推动工作浮于表面。有的单位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不够到位,没有整合公安、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查找失联党员,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失联党员排查存在抵触情绪,不理解也不愿意花力气查找失联党员,导致失联党员找回率较低;有的单位以排查时间跨度长、原始记录保存不全、经办人员更替等为由,应付党费收缴排查工作;有的单位对下属党组织换届情况掌握了解不深不透,对换届工作指导不够细致,内页资料没有做好整理归档;有的单位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摸底不够深入,台账不够健全,组建的党组织未能扎实开展工作。
3.有的开展工作进度偏慢。有的单位对“五类人员”还未处理到位,特别是被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党员数量还较多;有的单位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沟通不足,相互推托,导致党员党纪处分与组织处理不能有效衔接;有的单位党费收缴自查自改进度偏慢,补缴党费人数和金额还较少;有的单位还没有对未按时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整改,未制定计划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做出安排,对于一些已经停产倒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没有及时撤销,符合条件可以升格的党组织没有及时升格。
4.有的学习教育较为空泛。有的单位学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广泛发动普通党员参加专题研讨,支部活动场所学习教育氛围不浓厚;部分基层单位学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不够入脑入心,一些党组织书记、党员对习“七一”讲话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内容不了解,个别单位党支部书记还没有上党课;有的单位教育培训内容照本宣科,没有特色和亮点。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大力推动,加快整改。各级党组织要对7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对工作进度相对落后的单位(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能“收口”的尽早“收口”,能办结的抓紧办结。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对所辖单位普遍进行调研督查,及时跟踪基层落实情况,加强指导,对工作拖沓甚至推而不动的,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要吃透政策,准确运用。要及时将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和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准确把握和用好政策规定。既要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也要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要整理好内页资料。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基层反映比较突出的具体问题或发现的共性问题,应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三要巩固提高,形成常态。要把7项重点任务纳入年末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把重点任务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广泛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走前头、做表率。
用“硬”要求规范党员学习
今年5月,攀枝花市委以党建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党员学习日制度的决定》,要求“每月第一周周日下午作为市、县(区)、乡(镇)三级机关党组织的党员学习日,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员学习日在每月第一周自行安排”。同时,要求“每个党员每年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12学时,每季度参加学习交流讨论不少于1次”,并且强调“集中学习时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建立党员学习日制度,这是我们市委把从严治党的“严”字落到实处的体现,“严”字首先体现在对于党员的学习要求上。党员干部参加“党员学习日”活动,是提升党员在党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切实体现,是守纪律、守“家规”的切实体现。
用“多”主题增强学习实效
党员学习日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大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解决好思想“总开关”问题。譬如,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将党性修养、党员义务、党员职责牢记心中,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形势政策,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自信,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风浪考验。
要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诉求,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出发点。党员学习日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组织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召开会议时,先安排时间,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法纪知识、法纪观念、法纪意识铭记心中。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切实敬畏法纪,自觉遵纪守法。
用“新”形式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
坚持集中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员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举办高端讲座,组织理论研讨会、专题报告会、形势报告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讲坛、论坛、讲座、学习交流会、理论宣讲,组织观看优秀影视剧、反腐警示片等展开集中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强化个人自学,进一步启迪思想。要求全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文件、领导讲话、读书、看电视,利用职工阅览室、党员教育学习活动室、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数字图书馆、远程教育平台等各种方式,加强个人自学。要求党员干部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补充新知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反思,不断修正工作思路、工作方式。
注重实践教育,推动学以致用。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正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党员到社区、乡村等基层一线和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建设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挂包帮”“双联”“百千万干群心连心”,以及党员义工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有力推进攀枝花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城市的时代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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