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6 19:29: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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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按照述职述廉的要求,现将全年学习、工作及廉洁自律、学法守法等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度不松。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重点研读了《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党章》等必读书目,仔细阅读了《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学习教育材料。同时,积极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新党章新条例、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用。9月18日至24日,参加了县委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班,撰写学习笔记70余份,研讨发言材料3篇。在学习班结束后坚持每天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知识,掌握好制胜的看家本领。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开阔了眼界,优化了知识结构,提升了能力素质,锤炼了党性修养,提高了理论水平。
(二)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不忘。增强宗旨意识,恪守为民职责,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想问题,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作决策。一是严格遵守县领导接访制度和纪委监委接访制度,及时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耐心听取问题和意见,在遇到群众无理访、缠访的问题时候,能够做到耐心与群众沟通、讲解,目前共接待10次上访,帮助解决5个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社情民意。通过下基层工作调研、联系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帮助解决实际难题。今年以来多次深入乡镇和部门调研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特别是深入包扶的西建乡帮助研究秸秆焚烧、乡村环境整治、党建等工作,推动了乡镇相关工作落实。三是深入所包扶的嘉利盈社区帮助解决办公用品及活动器材。帮助解决办公电脑2台、办公桌椅2套、会议桌一套以及5个棋牌桌。四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流程”要求,深入实际进行体验,分别于8月23日和9月25日两次到政务服务中心了解、体验服务窗口业务办理流程情况,帮助解决了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不排队叫号、审批手续说明不够详细、一卡通补卡时间过长等问题,通过“走流程”,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群众满意度普遍增强。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早抓小,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从严立起纪律规矩。认真抓好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一是组织全委干部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对《宪法》《监察法》《党章》《规则》《规定》《条例》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程序性和准确性,提升了尽职尽责的意识。目前,已举办8期培训,培训400多人次。二是组织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室主任参加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专题检视会议,对照一年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责成专人负责,检视整改问题15条。三是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到位、不负责、不认真等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已经批评教育5人。四是组织全委干部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收集发现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个,处理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1件,处理84人。
(二)夯实政治生态建设,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年初,召开政治生态建设暨作风建设推动大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求基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全程做好记实,以此考核衡量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通过检查监督,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抓实政治生态建设,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给予警诫约谈。截止目前开展警诫约谈6轮,17名党政负责人被警诫约谈,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廉政和精神文明教育。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全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列入委机关学习重要内容,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求每个支部都要把学习强国落实好。二是抓宣传氛围。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一方面,向上级纪委监委报送稿件91篇,被采用9篇,向县委办上报稿件63篇,向市纪委监委投稿117篇,被市纪委监委网站采用105篇,采用率在全市排名第三。此外,还向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6篇,网评文章报送30篇。另一方面,结合主题教育,在“守初心、担使命”上做细做实廉政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利用各种媒介,强化廉洁教育。借助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室外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车载显示屏等载体定期推送廉洁教育警言警句,在2个小区设立专题宣传栏,在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3600份。同时,积极培育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树牢风清正气的“风向标”,依托我县为民湖现有资源,突出亮点特色,打造廉政文化教育新阵地。精心设计建设了警心亭、廉洁路、廉政长廊、心灵驿站四大主题景点为标志的廉政文化广场,每天有大约300多人(次)在休闲健身中潜移默化受到教育。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单位建设。为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文体活动,举办了多种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开展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凝心聚力、锤炼铁军”、机关篮球友谊赛、“喜迎十九大诗词朗诵”等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加了革命友谊,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20_年我委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坚持人民立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印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攻坚年活动方案》。年初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7件,已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03件,处理260人。其中处理扶贫领域案件20件,处理25人。同时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筑牢源头防控。截至目前,配合政法机关共清理和追回违规机动地发包18.39万亩,新增村集体收入6000多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102人。健全联动协调和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现已查处多起村级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处分16人。目前,县纪委监委正在全力配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以王庆文(王德福)为首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
(五)保持高压震慑,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聚焦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和事。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努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一方面认真抓好自办案件的查办。截止目前立案306件,同比增长8.5%,结案246件,结案率80.3%,给予党纪处分205人,政务处分5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572人次,占比69.4%,查办大要案件60件。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先后参与了市运管处腐败案、市房管办腐败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腐败案等,目前监察调查移送司法机关9人。同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3起,强烈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六)强化日常监督,推进派驻巡察双覆盖。一年来,我们始终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目前我县成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50家党政部门实施了综合派驻监督。对所派驻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80多人次的谈心谈话。扎实开展了巡察监督。目前,县委巡察办已开展三轮巡察,发现问题779个,反馈整改问题620个,按相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59个。另外,注重严管厚爱相结合,积极落实齐纪发[20_]2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惩治恶意举报行为活动的通知》,对恶意举报线索进行排查,研判,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恶意诬告、陷害、编造谣言的人员进行严厉的打击,及时果断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现已为4名干部及时给予了公开澄清正名。目前,正在对一起涉嫌恶意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受过处分的干部适时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卸下包袱,重新激发奋斗激情,继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目前,对50名受过处分的干部进行了回访。
作为单位负责人,我始终把清正廉洁视为第一生命,把优良作风视为第一形象,带头维护组织和个人的形象,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自觉遵规守纪。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强化自身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地检查、剖析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注重小节、防微杜渐,慎重交友、往来有度。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事项,都做到事前提出议题,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吸收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用他人之长补已之短。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力求做到客观评价自己,公正对待他人,多沟通、多理解、多协调,尽最大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的规定》,平时及时主动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对本人的监督。
(三)管好干部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制定全年党建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专題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集中授课等形式,切实抓好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本人亲自带头讲党课2次,带动班子成员讲党课16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建全内控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一)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敬畏宪法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知法懂法水平。
(二)模范遵守法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照党章规定,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绝不允许自己出现任何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題。一年来本人没有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或干预司法活动、没有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虽然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勤廉履职、作风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察体制改革还在进行当中,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等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作出进一步探索。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对待,倾心研究,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xx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
同志们:
这次党课是我今年在纪检监察系统讲的第二次党课。前段时间我一直在省委党校参加集中培训,比较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学习成果。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也要求给大家讲一堂党课,刚好一并进行。今天,我结合自身所学、所感、所获跟大家做个交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决不是自封的,决不是自我标榜的。从党的历史维度看,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始终初心不改,带领中国人民从战火硝烟的苦难岁月走上独立自主、光明正确的康庄大道。从国家发展维度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纪检监察事业维度看,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一代又一代的纪检监察干部用汗水、心血甚至生命铸就了对党绝对忠诚,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我个人成长维度看,从一名普通的青年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是得益于党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是党组织给了我健康成长的指引、给了我干事创业的平台,这是我个人之幸,在我心中永远充满了感党恩、报党情。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必须由忠诚于党的人来承担、来坚守。对领导干部而言,对党忠诚是首要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如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自觉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行动上,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天职,自觉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交给的任务。
党性,是共产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石,而学习,则是共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古时一幅对联这样写到“世上几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学习是进步的不二法门。习近平同志曾讲:“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要始终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在学习中汲取营养、充实知识、提高本领。
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首要的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通过细学、深思、笃行,真正做到学以铸魂,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政治必修课,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学以提能,坚持学、思、问、研有机结合,边学习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在不断提高学习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实践,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发展良策。
责任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担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考卷。这里有一个例子:新中国成立初期,陈毅元帅到上海当市长,一位工作人员向他抱怨:上海这个地方太复杂了,工作不好做。陈毅元帅笑着问:“有一口井,打不上水来,我们是该怨绳短呢,还是该怨井深?”这位工作人员恍然大悟:“当然是绳子太短了。”之后加强学习,从实践中摸索总结经验,很快就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绳短汲深”的故事告诉我们,井的深浅是固定的,如果绳子短打不上来水,就要想办法把绳子加长,这就体现出担当。今天,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更是担当者的时代、奋斗者的时代,新时代呼唤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我们要牢记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牢记伟大事业的任重道远,不惧艰险,不计私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用“宽肩膀”“铁肩膀”勇挑重担,在新长征路上创造新业绩,在新的赶考中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习近平***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担当过硬。要提升敢于担当的自觉。将敢于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在担当作为上当仁不让、奋勇争先,主动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要树立敢于担当的信念。作为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勇挑重任的信念,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在工作中时刻不忘岗位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恪尽职守。要涵养敢于担当的勇气。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在面对大是大非时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时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时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时敢于坚决斗争,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作为共产党员,尤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更应当有大格局大境界,如果没有党的意识、没有党员意识,不想着党和人民的事,只想着自己的事,就不配是共产党员,更谈不上践行初心使命。我们要始终胸怀祖国、胸怀党、胸怀人民,这是立身之本。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党的成败也在人民。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纵观历史,因为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民本思想,才成就了民富国强的贞观盛世,因为清王朝后期的奢侈无度、不顾百姓疾苦,最终导致了清王朝的灭亡……历史证明,民心向背决定生死存亡!为政之要,在于为民。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无论是战争年代的同仇敌忾,还是和平时期的勠力同心,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我们党正是因为紧紧依靠人民,才跨过了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
我曾经从事过多年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长期和普通群众面对面交往。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那就是,民心是可以争取的,群众是可以赢得的,只要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始终涵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带着自己的真心、真理、真情去做群众工作,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自觉把维护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做到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接待、办理群众的来访来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非常重视,提升到了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近期,根据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组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查摆出了日常监督不深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了我们的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去年下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相继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十不得”,对于省纪委提出的这些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作风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良好作风的实践者、引领者,在作风养成上,要多用手电筒照照自己,看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始终把严实放在第一位。要坚持“严”字当头,用比别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面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原则,重拳出击,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不徇私枉法。坚持“实”字托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准绳,在开展监督和调查审查工作中,做到谦虚低调谨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坚持“细”字为要,从细微之处入手,从小事着眼,注重质量,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从事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更应懂得自律,不论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都要做到慎独慎微。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纪委监委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我们要苦练内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牢记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做到自律与他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铸就纪检监察干部的忠魂。
作为纪检监督干部,只有我们干净了,才能在监督别人的时候做到有底气、有硬气、有正气。在如今各种利益多元复杂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诱惑和考验更加突出,要想防范风险,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唯有自律其身、自律其权、自律其行。自律其身,就是要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让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成为我们的不变底色。自律其权,就是要做到用权有度、用权有方,严密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与监督对象交往时做到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自律其行,就是要用党规党纪管住自己的行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
同志们,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上,我们要有更加真挚的情怀、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坚实的担当、更加高尚的情操,持续践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写出更加辉煌靓丽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
同志们:
这次党课是我今年在纪检监察系统讲的第二次党课。前段时间我一直在省委党校参加集中培训,比较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学习成果。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也要求给大家讲一堂党课,刚好一并进行。今天,我结合自身所学、所感、所获跟大家做个交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决不是自封的,决不是自我标榜的。从党的历史维度看,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始终初心不改,带领中国人民从战火硝烟的苦难岁月走上独立自主、光明正确的康庄大道。从国家发展维度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纪检监察事业维度看,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一代又一代的纪检监察干部用汗水、心血甚至生命铸就了对党绝对忠诚,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我个人成长维度看,从一名普通的青年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是得益于党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是党组织给了我健康成长的指引、给了我干事创业的平台,这是我个人之幸,在我心中永远充满了感党恩、报党情。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必须由忠诚于党的人来承担、来坚守。对领导干部而言,对党忠诚是首要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如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自觉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行动上,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天职,自觉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交给的任务。
党性,是共产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石,而学习,则是共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古时一幅对联这样写到“世上几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学习是进步的不二法门。习近平同志曾讲:“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要始终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在学习中汲取营养、充实知识、提高本领。
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首要的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通过细学、深思、笃行,真正做到学以铸魂,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政治必修课,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学以提能,坚持学、思、问、研有机结合,边学习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在不断提高学习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实践,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发展良策。
责任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担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考卷。这里有一个例子:新中国成立初期,陈毅元帅到上海当市长,一位工作人员向他抱怨:上海这个地方太复杂了,工作不好做。陈毅元帅笑着问:“有一口井,打不上水来,我们是该怨绳短呢,还是该怨井深?”这位工作人员恍然大悟:“当然是绳子太短了。”之后加强学习,从实践中摸索总结经验,很快就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绳短汲深”的故事告诉我们,井的深浅是固定的,如果绳子短打不上来水,就要想办法把绳子加长,这就体现出担当。今天,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更是担当者的时代、奋斗者的时代,新时代呼唤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我们要牢记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牢记伟大事业的任重道远,不惧艰险,不计私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用“宽肩膀”“铁肩膀”勇挑重担,在新长征路上创造新业绩,在新的赶考中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习近平***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担当过硬。要提升敢于担当的自觉。将敢于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在担当作为上当仁不让、奋勇争先,主动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要树立敢于担当的信念。作为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勇挑重任的信念,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在工作中时刻不忘岗位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恪尽职守。要涵养敢于担当的勇气。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在面对大是大非时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时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时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时敢于坚决斗争,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作为共产党员,尤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更应当有大格局大境界,如果没有党的意识、没有党员意识,不想着党和人民的事,只想着自己的事,就不配是共产党员,更谈不上践行初心使命。我们要始终胸怀祖国、胸怀党、胸怀人民,这是立身之本。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党的成败也在人民。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纵观历史,因为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民本思想,才成就了民富国强的贞观盛世,因为清王朝后期的奢侈无度、不顾百姓疾苦,最终导致了清王朝的灭亡……历史证明,民心向背决定生死存亡!为政之要,在于为民。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无论是战争年代的同仇敌忾,还是和平时期的勠力同心,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我们党正是因为紧紧依靠人民,才跨过了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
我曾经从事过多年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长期和普通群众面对面交往。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那就是,民心是可以争取的,群众是可以赢得的,只要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始终涵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带着自己的真心、真理、真情去做群众工作,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自觉把维护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做到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接待、办理群众的来访来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非常重视,提升到了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近期,根据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组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查摆出了日常监督不深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了我们的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去年下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相继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十不得”,对于省纪委提出的这些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作风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良好作风的实践者、引领者,在作风养成上,要多用手电筒照照自己,看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始终把严实放在第一位。要坚持“严”字当头,用比别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面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原则,重拳出击,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不徇私枉法。坚持“实”字托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准绳,在开展监督和调查审查工作中,做到谦虚低调谨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坚持“细”字为要,从细微之处入手,从小事着眼,注重质量,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从事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更应懂得自律,不论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都要做到慎独慎微。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纪委监委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我们要苦练内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牢记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做到自律与他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铸就纪检监察干部的忠魂。
作为纪检监督干部,只有我们干净了,才能在监督别人的时候做到有底气、有硬气、有正气。在如今各种利益多元复杂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诱惑和考验更加突出,要想防范风险,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唯有自律其身、自律其权、自律其行。自律其身,就是要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让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成为我们的不变底色。自律其权,就是要做到用权有度、用权有方,严密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与监督对象交往时做到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自律其行,就是要用党规党纪管住自己的行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
同志们,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上,我们要有更加真挚的情怀、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坚实的担当、更加高尚的情操,持续践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写出更加辉煌靓丽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
近日,为更有效地推动全市查纠“四风”工作,承德市紧盯“清明”节点,严纠“四风”。
印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查纠“四风”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教育,防止违规问题发生。集中通报曝光6起本地典型案件,加强警示震慑。
明确6项检查重点,即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采取3种检查方式,即错时检查,将检查时间延长至4月xx日,抽调人员开展多层次、高频率的暗访活动。同时,由各县纪委、各派驻机构检查封存车辆、调取卡口车辆信息、查看税务部门发票信息、明察暗访旅游景点等方式监督检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针对性开展督导、调度工作,安排督导组随机进行明察暗访,抽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监督检查情况。(承德市纪委)
清明节来临之际,张家口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警示、规范、问责三项措施,通过在廉政短信教育平台发送提醒短信、在党报党刊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播相关规定、组织观看文明祭祀影视资料、召开动员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节俭的带头人、文明的倡导者、廉洁的标杆。同时,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公款扫墓、禁止公车祭祖、禁止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墓地秀排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及问责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张家口市纪委)
近日,秦皇岛市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好清明。
该市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清明节这一重要节点,认真负责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领导干部要坚守道德高线,不逾纪律红线,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别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在祭扫中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除执勤、值班、执法等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日前,沧州市纪委下发《关于20xx年清明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九严禁”,狠刹清明节期间不正之风。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沧州市纪委)
“暮春清明,廉洁随行;文明祭扫,倡树新风;严管公车,杜绝私用……”近日,平泉县通过微信平台发送的廉政提醒,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加强公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公车扫墓、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确保清明节清明。
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出现公车违规私用问题,该县纪委将全县20个乡镇(街道)和8个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按“地域相邻、职能相近”的原则,划分为5个协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和部门的公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车是否入库封停、单位车辆管理是否落实到人、报备制度是否认真执行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明查暗访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将进行通报曝光,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承德市纪委)
为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正廉明的节日,深泽县纪委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县5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发送了纪律严明的廉政短信,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道德高线、不逾纪律红线,认真遵守《准则》《条例》等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营造浓厚的敬廉崇洁氛围。
该县纪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6个乡镇及重点单位(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公款购买、报销烟花爆竹等祭祀用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等活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奖励的,经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a)
a.个人记功以上 b.集体记功以上
c.记功以上 d.嘉奖以上
2.对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 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记过以上 b.记大过以上
c.降级以上 d.撤职、开除
3.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重处分的,应当先由 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
b.政协全体会议依法罢免其职务
c.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职务
d.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
4.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
通报。(a)
a.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
b.其所在单位
c.其所在的人大或者政协有关委员会
d.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 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c)
a.乡(镇)党委 b.乡(镇)纪委
c.县级监察机关 d.给予处理的监察机关
6.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d)
a.予以免职 b.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c.责令辞职 d.暂停其履行职务
7.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应将政务处分决定送达 ,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b)
a.受处分人或所在单位
b.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
c.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d.受处分人家属和所在单位
8.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a)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9.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
函告相应的机关或者群团组织等单位。(c)
a.实际情况 b.受处分人的处分情况
c.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 d.干部管理权限
10.监察机关给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务处分的,同时函告 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c)
a.本级党委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统战部 d.本级政协
11.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 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党内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d)
a.直接责任的 b.主要责任的
c.管理责任的 d.管理责任的领导
12.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作出问责决定的种类有 等。(c)
a.批评教育、诫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b.通报批评、诫勉、责令检查、责令辞职
c.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
d.批评教育、诫勉、作出检查、引咎辞职
13.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的种类有 。(a)
a.降职、免职 b.降级、撤职
c.降级、免职 d.降职、开除
14.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己经退休的, 。(d)
a.应当从重处分 b.可以减轻处分
c.可以从轻处分 d.不再给予处分
15.对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 。(d)
a.给予相应的处分
b.按照规定降低其享受的待遇
c.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d.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6.对于指定管辖立案调查的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 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b)
a.由立案调查的监察机关
b.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处分权的监察机关
c.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d.由有处分权的纪委
17.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直查直办或督办巡视发现的 等问题线索。(b)
①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③巡视机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④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8.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巡视前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 (c)
a.信访部门 b.有关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案件审理部门
19.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哪个部门负责督办巡视整改问题? (b)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件管理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0.信访部门对传真形式的举报,应当按照 举报办理。(a)
a.来信 b.电话 c.网络 d.来访
21.对来访举报,应由 以上工作人员接待。(b)
a.1名 b.2名 c.3名 d.4名
22.来访接待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 ,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a)
a.告知来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b.予以登记后处理
c.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d.予以登记后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23.对集体来访举报同一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应要求来访人员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 。(c)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24.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应当在 内送信访部门登记,不得私自留存。(c)
a.3个工作日 b.3日 c.5个工作日 d.5日
25.信访部门对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另行建立台账,在收到后 内登记。(c)
a.2个工作日 b.2日 c.3个工作日 d.3日
26.信访部门对收到的应由省纪委监委受理的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在 登记录入。(a)
a.当日 b.第2个工作日 c.3日内 d.5日内
27.信访部门应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分析、筛选,对
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b)
a.反映问题单一 b.反映问题笼统、不具备可查性
c.反映问题不便核查 d.反映问题轻微、可查性不强
28.信访部门对属于省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分类摘要,按 分流处置。(b)
a.直送件 b.移送件 c.转送件 d.径送件
29.对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的信访件,省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c)
a.宣传部 b.组织部 c.办公厅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30.对于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d)
a.案件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办公厅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1.信访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机关或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按 分流处置。(b)
a.移送件 b.转送件 c.交办件 d.径送件
32.对重要的转送件,信访部门可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发交办函,督促其在 内办结并报告结果。(c)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33.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的实名举报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办结后 内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d)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34.上级机关直接交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信访举报件,承办部门向上级机关报告办理结果时,一并抄送省纪委监委 。(c)
a.办公厅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信访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5.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 。(c)
a.先报告后再处置
b.等领导批示后再处置
c.可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d.自行处置
36.对本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 内提出分办意见。(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7.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应经 批准后,按程序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b)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c.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8.下列选项中应当提出初步核实处置意见的是 。(c)
a.反映的问题查清后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的
b.反映的问题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c.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纪律法律条规,可能构成违纪或违法,查实后至少给予轻处分的
d.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一时难以找到的
39.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一般 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随时召开。(b)
a.每一月 b.每两月 c.每三个月 d.每季度
40.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d)
①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②分析研判地区和部门问题线索总体情况;③研究审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④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⑤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工作方案;⑥研究部署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工作等。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⑥
41.问题线索相关专题会议结束后, 应当及时与相关承办部门核对会议审定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留存备查。(c)
a.信访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42.以下可不经过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的是 。(b)
①对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②突发事件事故责任追究、网络重大涉腐舆情等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线索;③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已经批示、明确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④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43.对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原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的,新线索按 方式处置。(b)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44.对涉及省委委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以及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按要求向
报告。(b)
a.党中央 b.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c.省委 d.中央组织部
45.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和汇总,除向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外,还应当向 报告。(d)
a.省委 b.省委常委会
c.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d.省纪委常委会
46.省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 ,按规定要求移交机关档案机构统一管理。(a)
a.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b.领导批示
c.处置过程 d.领导批示或者处置过程
47.对省管干部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与 会商沟通提出处置意见。(b)
a.信访部门 b.相关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48.下列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中,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直接办理,也可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是 。(d)
①涉及贫困县四套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②涉及贫困县干部的问题线索;③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④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问题线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9.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 内办结。(c)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50.省纪委监委查办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应将其中违反 的问题及处理决定抄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d)
a.政治纪律 b.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c.组织纪律 d.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1.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部门承办的党风政风类线索,应在办结后 内向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反馈办理结果。(b)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52.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在每月底前与
对接核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53.关于谈话和函询的使用,正确的是 。(b)
a.必须先谈话后函询
b.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c.必须同时使用
d.必须单独使用
54.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谈话可以由被谈话人 陪同。(c)
①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③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④特定关系人;⑤家属。
a.①②④⑤ b.①③④⑤ c.①②③⑤ d.②③④⑤
55.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
批准。(b)
a.承办部门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委主要负责人
56.省纪委监委委托谈话的,承办部门应制作《委托谈话通知书》,报 批准后,送达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c)
a.部门主要负责人 b.有关领导
c.分管领导 d.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57.委托谈话的,受委托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
内完成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谈话情况、说明材料、处置意见报委托的省纪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d)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58.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规定,函询非中共党员的,应以
名义发《函询通知书》。(c)
a.省纪委监委办公厅 b.省纪委办公厅
c.省监委办公厅 d.省监委监督检查室
59.监督检查部门在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或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行 的,可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a)
a.初步核实 b.再次谈话函询
c.立案审查调查 d.了解情况
60.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较轻,可能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由 负责办理,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信访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61.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较重,可能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或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将有关材料移送 ,按程序交由审查调查部门办理。(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分管领导 d.案件审理部门
62.根据初步核实工作规程,被核查人为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 批准。(a)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的省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63.以下哪种措施不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使用? (b)
a.调取 b.查封 c.技术调查 d.限制出境
64.初步核实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和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的, 。(d)
a.由分管领导审批 b.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c.不必履行报批手续 d.必须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6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的情况,经 ,提出处置请示意见。(c)
a.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 b.分管领导批准
c.集体研究 d.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6.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为 。(b)
a.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函询、暂存待查
b.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c.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d.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67.省纪委监委委托初步核实的,承办部门应当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报 审批,并及时督促指导,限期上报核实结果。(b)
a.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承办部门负责人 d.有关领导
68.以下问题线索可以予以了结的是 。(a)
①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存在或者违背常理、不可能发生的;②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③已经有明确结论的重复问题线索;④经谈话函询,反映的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⑤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⑥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a.①②③④⑥ b.①②④⑤⑥
c.①③④⑤⑥ d.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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