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7 14:02: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以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为核心任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为福田区高质量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贡献力量。
本服务方案适用于福田区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中“资助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也适用于福田区户籍0—3周岁持区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的残疾儿童。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一)资助残疾儿童就读幼儿园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的3-6周岁(含6岁)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学费资助上限不超过5000元,学费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产生学费进行资助。
资助说明:残疾儿童监护人需要在每个学期内申请该学期学费资助,过期不予受理;幼儿园需为深圳市内具有办学许可资质的普通幼儿园。
(二)资助残疾人住院治疗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因患病住院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10000元,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费缴费凭证,可申请资助。
资助标准:每个残疾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自费超过30000元的可享受一次性资助额度为20000元;自费介于10000-30000元之间的可按实际自费金额的50%进行一次性资助。
资助说明:需在发票(或社保结算单)开具的当年内进行申请;住院期间因个别护理等特殊需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属于本项资助范围;在同一时间段内,享受《关于资助重度精神残疾人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通知》(福残办字[20xx]1号)有关资助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本项目资助。
(三)资助在读残疾人大学生购置电脑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在读国家认可学历学校的残疾人大学生,在读期间购置电脑的,凭购置发票等可申请一次性资助。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上限为4000元,购置费用不足4000元的按照实际产生费用进行资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资助说明:残疾人大学生在读期间,购买电脑并于发票出具的当年内申请本项资助,过期不予受理。已享受原《福田区残疾人20xx~20xx年真挚关爱服务方案实施方案》电脑实物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四)资助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及街道职康中心残疾人会员购买社会保险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未托养,同时未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或在福田区各街道综合(职业)康复中心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会员。
资助标准:对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缴交部分给予资助,个人缴纳部分由残疾人自行承担。
资助说明:需在每年下半年(7-12月)申请上一社保年度(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社保补贴,过期不予受理;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残疾人,应在本项目和《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扶持办法》有关社保补贴政策之间选择一项进行申请,不重复享受。
(五)资助听力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不满3周岁的持区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经评估适宜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听力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上限为50000元,不足500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进行资助。
资助说明: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围。
(六)资助智力残疾人机构安养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父母至少一方年满60岁,在经政府注册的合法机构安养的智力一级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机构安养费用资助上限为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资助。
(七)资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白内障手术适应症的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例手术资助残疾人自费部分上限为20xx元,自费金额不足20xx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资助。
(八)资助残疾人出版书籍
申请条件:具有福田区户籍和残疾人证,个人独立著作的书籍字数不少于10万字,内容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由在国内注册的合法出版社出版且发行量在3000本以上的,可申请资助。
资助标准:每人每部书籍版费资助上限为15000元,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1次。
以上服务项目如已享受政府其他同类资助的,则在同一时段内不再享受本方案的资助。如上级出台类似政策,受益人群范围和资助标准与以上服务项目一致或者范围更宽、标准更高,以上服务项目将自动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福田区残疾人20xx-20xx年真挚关爱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6号)、《关于实施福田区残疾人20xx-20xx年真挚关爱服务计划实施方案补充项目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3号)、《关于继续实施我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1号)和《关于实施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实施方案补充项目的通知》(福府残工委[20xx]4号)同时废止。
本方案的所有项目均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请、审批以及经费拨付:
(一)申请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在提供残疾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外,同时提供与申请资助项目有关的缴费单据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服务申请。
(二)审批程序
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受理辖区残疾人服务申请,在做好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报街道残联审查。街道残联在社区调查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核实,提出复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三)经费划拨
经区残联审批的资助经费,由区残联直接划拨到残疾人本人银行账户。
本方案所有服务项目的申请受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项目详细申请流程和办理程序见实施细则(见附件)。
(一)社区工作站
1、发放《福田区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申请表》,协助残疾人申报服务项目。
2、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申请人的服务需求及家庭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街道残联
1、对申请人服务需求和申请资格作进一步核实,提出复核意见。
2、每季度向区残联提交残疾人申请材料。
(三)区残联
1、对申请人的服务项目进行审批并核拨经费。
2、建立健全全区残疾人真挚关爱项目资助数据库和相关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对残疾人的真挚关爱服务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服务方案的要求,落实好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严格把好服务对象资格审核关,做好本辖区服务对象的咨询、申请、审核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都能得到资助,确保服务对象得到实惠,又要防止虚报和瞒报。
(二)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要加大服务方案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关爱扶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今后建立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各街道对服务方案要及时汇报实施情况,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经验,创新服务。
各街道要结合辖区残疾人服务方案的实施,及时总结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残联汇报,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残疾人工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