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更新时间:2024-01-07 20:20: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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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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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精神,坚持“整防结合,预访为主”的工作方针,进取构建信访稳定工作体系。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镇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不定期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信访会议、文件、政策精神和相关规定,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全镇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加强信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需要。构成一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信访工作格局,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为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镇人大主席、大调解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首问职责制,做到将信访反映的矛盾如实记录、给予耐心解释,做到有据可查,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情景复杂的信访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进取应对,有序解决,千方百计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利用各种会议,加强职工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较好的掌握各项政策,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2、深入基层,找准信访根源。组织干部职工,主动地深入基层,了解情景,体察民,掌握第一手资料,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切合实际,做到公平公正。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信访诉求人的意见,秉公办事,防止因办事不公、态度生硬引发纠纷和上访问题发生。
4、畅通信息,排查矛盾纠纷。以多种形式拓宽信访网络流转渠道,确保信访网络正常运行。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上报信访维稳信息,确保信息文件规范高效。对县信联办、维稳办、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每月定期开展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落实调处工作职责制。
5、落实职责,签订目标职责书。镇党委政府与村(社区)、各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职责书,对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调处不力和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或团体上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追究当事人职责,并取消年底评优晋级资格。
1、领导干部大接访制。赶场天坚持领导坐班接访制,凡有群众来访、坐班领导亲自到现场接访,根据群众诉求类别、能当场答复的、现场给予答复意见;当场不能答复的,说明原因,及时批转到相关部门承办,并限时办结。今年1-4月,现场接访四件、由综治信访维稳办承办三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如期办结,其中一件转由永兴法庭解决处理。
2、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坚持每月定期排查村、社区不稳定因素,如实排査、全面摸底、认真填写、无事报零、存档备查。
3、逐级调解制。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一般信访诉求愿望,由村、社区进行化解答复、较大以上信访案件由镇接访和答复处理。镇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答复和处置的、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置,暂无政策依据的给予正面解释和安抚,正确引导诉求人到相关部门咨询解答,决不将矛盾上交,更不会鼓动诉求者上访和越级上访。
4、信访疑难案件台帐销号制。将全镇因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缺位、土地流转、诉讼判决、征地建房等疑难信访案件,建立台帐销号制,并明确挂包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单位,全力做好解释安抚等稳控措施,及时销号。
5、转办信件及时回复制。对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接件之后,及时明确相关职责单位和具体经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调查回复意见。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共受xx县委书记信箱五件、市长热线二件,都在规定限期内及时回复,诉求人能及时查阅回复的质量,增强了诉求人的满意度,办结率和及时率都达100%。
6、重点人群稳控制。在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都安排了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值班,对重点上访对象、实行“一盯一”的重点稳控,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状况、内心想法、,严防外来邪教人员串联、拉拢等非法活动,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趋向性苖头和事件动态,并严格执行信访稳定信息“零报告”制。
我镇信访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制度,层层落实职责,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为经济社会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半年来,综治办在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把政治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做为重要工作,镇长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综治责任人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年初三级干部会与各责任单位层层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肩上。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信息掌握不准,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调处工作乏力,措施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升级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是落实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例会,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努力提高上下信息畅通、综治队伍调处能力及有效掌控全镇稳定情况。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性、群体性、综合性等新的牲和发展趋势,我办着力提高发现、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的能力。一是加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稳定形势分析,认真研究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督办,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找准摸清,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在先。如今年以来的两会冰灾奥运火炬通过等特殊时期的维稳工作,在按要求做好排查和零报告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工作预案,确保一些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有措施有计划有人员有保障,重点人员稳控好,突发情况处理好。二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着力抓好矛调工作体系建设。并在红星村建立矛调室试点,延伸矛调网络到村组,形成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督办重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15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7起,调处成功25起,调解成功率达92.6%。三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平安建设离不开日积月累的精耕细作,在立足当前现有条件的情况下,我办坚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双向承诺制,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有力保障全镇的和谐平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结合当地特色(如仙娘庙会、集市等),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媒介拓展宣传手段,紧紧围绕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法治、平安、和谐、服务为宣传主题,宣传《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二是完善双向承诺制,立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全镇上下齐抓共管,树立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亲民意识,积极办理来信来访,以诚相待,换位思考,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解决的问题积极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15月共受理来信32件来访16件,除个别老上访户重访缠访,95%以上的来访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三是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延伸村组网络渠道。由镇综治委牵头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指导,明确职责任务,积极落实人防(巡查队伍)、物防(小区安保)、技防(监控摄像)等措施和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触角作用,为掌控全镇稳定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一道平安防线。四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成立帮教工作小组,定人定责加强监护、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和减少重复犯罪,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越级信访事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信访维稳工作会议要求,为妥善处理越级上访问题,做好奥运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针对我镇当前涉军、土地纠纷、刑案、农村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可能导致上访的情况,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做到科学、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和劝阻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最大限度杜绝上访事件发生,努力实现零越级上访。
三、遵循的原则
在雷州市委、市政府和雷州市应急工作组领导下,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坚持快速反应和科学应对相结合,坚持依规管理的原则,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乌石镇信访维稳应急领导小组
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政法副镇长、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抽调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交管等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应急小组在雷州市应急工作组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导应急劝阻和认领等工作。
(二)应急小组下设三个分队,镇干部职工等65人组成。
1、排查稳控分队15人:由镇委副书记任分队长,负责收集综合越级上访情况和动态,对上访重点人物进行排查稳控,一旦发现上访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2、巡查劝接访分队30人。由副镇长任分队长,负责对各地的交通站点和要道进行巡查,发现途中的上访人员,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拦截稳控和劝接访工作。
3、机动分队20人。由班子成员任分队长,机动应对突发信访情况,协助排查稳控分队和巡查劝接访分队开展工作。抽调派出所干警及治安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其它机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应急保障
1、车辆保障:镇政府的公务车都作为应急用车,必要时,交管部门要调用客运站的客车。
2、经费保障:镇报帐员预备5万元现金做为应急经费。必要时,财政部门积极筹措相关经费,确保资金到位。
3、通讯保障:各班子成员、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分队成员和办公室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
六、工作措施
(一)接到上级要求接领上访人员的通知后,巡查劝接访分队要在9时内抵达指定地点接人,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二)接到要求到车站堵截人员的通知后,巡查劝接访分队要在规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堵截:镇内10分钟,雷州市内1小时内,湛江市内2小时,省内6小时,省外10小时。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或堵截无效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三)信访应急期间,坚持每天从第一班车起至最后一班车止,对乌石车站进行监控,堵截上访人员外出,同时掌握外镇人员到本镇串连活动情况。监控小组从镇政府、村委会及机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一旦发现群众越级上访苗头和动态,排查稳控分队应及时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及化解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五)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本单位有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监控,做好情况明动态清,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镇信访部门。如漏报、迟报、瞒报信息,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免职处理。
(六)对越级上访人员,堵截和劝领返回后,集中在镇计生办培训室强制进行法制教育,并由单位负责人陪教,直至考核合格后才能回家。
(七)信访应急期间,各村、机关单位要在每天下午3时半前,将当天的维稳情况向镇的主要领导汇报,镇党政办、综治办要在每天4时前将全镇当天的维稳情况向市委办、市府办、市维稳办汇报。
(八)落实包工责任制和帮扶责任制。各级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帮扶包工对象,做到包思想教育、包跟踪监控、包解决实际困难、包不越级上访。
今年以来,我镇在市委及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开展“大走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圆满完成了各项维稳工作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1、我镇领导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确保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则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大事件镇主要领导都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在年初的全镇综治工作会议上与各村、学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国家安全工作等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目标,落实责任人。此外,对重要工作都作专题部署,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强化综治工作的合力,做到工作前明思路、工作中有指挥,工作后强检查、件件工作抓落实。
2、党委、政府加强综治工作的经费保障。为保证创建平安连州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综治工作在全市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并提供经费保障,用于我镇综治工作的各种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优先安排。
1、做好排查工作,及时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我镇综治中心每月对全镇情况排查2次,重点敏感节假日期间则要求达到节前节中节后排查3次的要求,同时在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重阳节期间制定了详细的维稳方案,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时向市维稳办报告当天情况。按照市维稳工作的要求,重点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了重点人员的包案工作,确保了辖区内的平安稳定,对涉军人员的动态及时掌握,矫正对象,刑释帮教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定期召开村治保主任的工作协调会,互通情报,做到心中有数,确报镇域内稳定平安。
我镇全年排查矛盾纠纷次数达到32次,一共排查出矛盾纠纷数是37件,已经调处35件。同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健全镇、村、组调解网络,规范调解程序,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构筑民调工作新平台。
2、对重点人员定期排查稳控工作。目前,我镇有参加“79”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军人重点人员1名,社区矫正人员10名,重点管控人员一共15名。其中十名社矫人员均已按要求配置gps定位监控手机,同时为更好的做到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无缝衔接,我镇参加了由司法局组织的韶关监狱探访活动,及时为本镇户籍的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帮助。
此外,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稳抓排查,由镇一级监督村一级管控责任人的管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根据情况回馈对重点人员做好定期了解情况工作。我镇重点人员均在稳控范围内,各方面情况稳控,无发现重点人员闹事、重新犯罪、越级上访等情况。
3、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截止今年10月止,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访办共接受上级交办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16人次,其中市信访局交办1起,1人次,市长邮箱转交信访件1件,1人次,均已答复完成;完成答复率达100%;20xx年,我镇于重点敏感节日清明节前开展了市镇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市委领导戚华海同志及我镇领导班子成员、7大办主任参与接访工作,倾听群众诉求,各位领导干部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耐心听取和记录群众诉求,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接访活动前来咨询和反映问题的群众共达到25人次,反映问题共14件,当场解决的共3件,剩余10件需要按性质划分相关部门调处,对疑难纠纷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进行调查调解后都一一解决,均已按时给予群众答复,切实落实了调处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保障了保安镇的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了“调解优先”原则,重点开展了“三调联动”工作,对辖区内的热点纠纷、历史遗留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涉及项目建设纠纷等6类纠纷,通过充分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解调员、公安民警、三级联调联防工作网络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进行了有效地调解、确保完成了专项攻坚活动的任务与目标。20xx年截止10月份,我镇共接到14件需要组织人民调解案例,成功调解的案例一共10件,已将内容登记并装订成册存档。
我镇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建设,定期对调解队伍进行人员培训,针对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及增强队伍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工作,提高了人员队伍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
5、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治安整治工作。针对我镇治安情况,对我镇治安乱点、社会突出问题和禁毒工作等进行严打整治,我镇每月进行两次治安重点地区及消防、生产、食品安全、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定期巡逻。
6、落实法制教育,做好全镇普法工作。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镇加大力度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对机关干部、教师、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20xx年全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一共4次,分别到镇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利用大接访活动,派发法制宣传传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20xx年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人次达41人次。
在今年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中,我镇紧紧依靠社会各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支持,立足辖区,深入开展打击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加强防范打击犯罪的能力和社会治安控制能力,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1、开展禁赌、禁毒专项行动。
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沉溺其中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使他们痛改前非,这样安定了民心,净化了社会风气。组织全镇16个村治保主任,开展禁毒法制教育,进一步巩固了无毒害乡镇的成果。
2、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
今年,我们召开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题会议,并制定了整治方案。我们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组织交警队、派出所、司法所、安全联组、文化站。取缔出租摩的和摊点在校门口的出租场所,做到了学校200米内无电游、网吧等娱乐场所,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别针对发生的报复社会、伤害学生和幼儿事件,制定专门预案,落实防范责任,确保中小学平安。
3、开展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
我镇16个村委会都建立了由村干部组成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共有32人。我镇综治办已对他们分村进行了培训,已建立了个人档案,已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我镇社会治安稳定,是全镇共同努力维护治安稳定的好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镇的综治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措施的落实,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努力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1、第一季度:开展法制宣传,完善建章立制,积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春节和清明期间社会稳定工作,调处因扫墓引起的坟墓纠纷。
2、第二季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地方恶势力,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各种隐患和矛盾,确保农村的稳定。
3、第三季度:抓好普法和教育工作及治保、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知识并进行了学法考核,同时抓好民主训练工作。
4、第四季度: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民事纠纷的结案和档案归档工作,迎接好上级检查考核及有关总结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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