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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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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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_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_.2-20_.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_.5-20_.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8-20_.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_.6-20_.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_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_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_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_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根据中、省、市、区《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编制-市-区-镇-村20-年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市-区-镇-村位于-镇南边,距离场镇1.5公里,成渝高速穿境而过。共有9个社,人口506户1706人(其中建挡立卡贫困户现有23户56人),耕地面积1566亩。村两委会成员共有6人,党支部有党员25人。主要通过外出务工方式增收,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400元。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区“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村集体经济优越性,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注入农村基层组织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政府在政策、规划等引导作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形式,大胆实践,形成能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本村实际,坚持分类施策和生态环保底线,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五是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集体和个人双赢局面;六是坚持量力而行。本村结合自身能力,求真务实,开展项目建设。
(一)村党组织建设标准。本村支部成员有3人,书记1人,委员2人,现有村办公场所、村级卫生室约600平方米,共有党员25名。村级活动阵地进行了标准化建设,规范了标识标牌,提升了活动阵地的战斗堡垒作用。试点推行村民″记功分"激励机制,将党员干部群众的日常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和公开亮化,真实准确地反映现实表现,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村民文明程度和村级民生管理水平,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村集体资产丰厚。本村现有耕地1566亩(其中田517亩、土1049亩),林地189亩,宅基地48300平方米,提灌站2座,小ⅱ型水库1处,堰塘12口,村道路10.3公里,闲置村小学1处806平方米,村办公场所600平方米,办公设施有投影仪1台,电脑2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36张,椅子72把,电视2台,电扇2台,现有的村集体资产丰富,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集体经济有创收。本村通过大志土地流转合作社将全村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土地流转,现已流转土地400亩,发展甜橙产业,租金19.2万元/年,大志土地流转合作社从中收取20元/亩的土地流转服务费0.8万元/年;流转小ⅱ型水库1座,租金1.2万元/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
(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务财务公开和村账镇管制度,日常支出由村“两委”商讨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由村文书开具票据,村民监督委员会审议,村支部书记审定,村委会主任审批。报账员(村文书)每季度统计上报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销。
通过土地集中流转,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打造农旅综合体,发展养殖、农家乐1家,打造水上乐园1处,在3、4、5、9社发展特色体验式种养殖基地136亩。
(一)发展油房沟特色养殖、农家乐1家
1.土地整形。土地整形16亩。
2.生产便路。新建宽1米、厚0.12米生产便道300米。
3.迎水面硬化挡墙。新建高2米、厚0.15米迎水面硬化挡墙150米。
4.放水设施。购买放水设施5处。
5.购买鱼苗。购买一条重50克的鱼苗30000尾。
6.购买饲料。购买鱼饲料6吨。
7.人工管理。每年鱼塘人工管理1人。
8.设备购置。农家乐购置设备1套。
(二)打造大志水库水上乐园1处
1.购买脚踏游船。购买脚踏游船5艘。
2.修建游船码头。修建游船码头1处。
3.人工工资。聘请安全导游5人,12个月。
(三)赵沟特色种养殖120亩
1.土地调型。土地调型整理120亩。
2.生产便道。新建宽1米、厚0.12米生产便路500米。
3.迎水面挡墙。新建高1.5米、厚0.15米迎水面挡墙240米。
4.放水设施。购置放水设施8处。
5.购买鱼苗。购买一条重50克鱼苗50000尾。
6.购买饲料。购买鱼饲料8吨。
7.人工管理。每年聘请人工管理2人。
8.购买果树苗。购买果树苗栽植100亩,50株/亩,需5000株。
9.购买化肥。每年购买化肥40吨。
10.人工栽种管护。果树基地人工栽种及后期管护需工1630天。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执政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县各地勇于实践,敢于创新,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受基础薄弱、资源不足、开发条件落后等因素制约,村级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发展渠道不宽、潜力挖掘不够、发展不平衡、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据统计,20_年全县39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为913.26万元,村均2.32万元。其中,年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以上7个村,占1.8%;10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6个村,占1.5%;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29个村,占7.4%;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352个,占89.3%,其中包括288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
通过四年努力,使全县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四有”目标,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力争到20_年底,全面消除空壳村,使8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美好乡村省级示范村达10万元以上,使全县394个村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
20_年,全县扶持80个村开展试点,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40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25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15个;20_年,扶持110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84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18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8个;20_年,扶持发展110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86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14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10个;20_年,扶持发展94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78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7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9个。
1.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原则。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导向,合理开发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从各村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办法,因村制宜,合理制订规划,选准合适产业、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坚持村级主体、自愿稳健原则。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在充分尊重村级组织自愿基础上,量力而行,规范操作,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提升村级组织“三资”管理能力水平。
4.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原则。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1.对地处偏远、资源匮乏的村,通过发展异地物业项目,实现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一是采取“单村独建、合作联建”形式,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集聚明显的新城区、杭埠工业园区、万佛湖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自建物业楼;二是利用特扶资金等财政补助资金,以统筹统建统购方式建设标准厂房或购置专业市场摊位,以统租经营收入所得,扶持相应村增加村集体收入。
2.对区位条件好、资源较丰富、具有开发潜力的村,通过“盘活要素、开发资源”模式,大力发展各类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等项目,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一是资源开发型。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
二是服务创收型。鼓励有条件村以集体名义组建社会服务组织形式,如农家乐统一管理服务中心、生产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提供优质、有偿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是以地生财型。以美丽乡村建设、茶谷建设为契机,兴建产业发展配套项目。
四是资产盘活型。对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大会堂、老校舍、旧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资产进行资源整合、二次开发,提升容积率,扩充资产量,通过出租或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值。
五是合作参股型。通过招商引资,采取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投资入股形式,与业主合作开发投资省、见效快、效益相对稳定的建设项目,获取固定投资回报,增加村集体收入。
3.对处在中间层次的村,通过“政策扶持、结对帮扶”模式,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行。继续落实“政府部门联村和领导帮扶联系”制度,鼓励村企结对、村户联合,通过“政策引、资金扶、项目带、信息联”等途径,帮助引进一些项目、资金和技术,创造发展条件。对部分地处偏远、人口规模少、列入萎缩管理且无发展条件的村,则以给予运行补助经费方式为主解决“无钱办事”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想方设法加快发展。各乡镇政府要健全组织机构,配足配强力量,根据各村实际,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农委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举措;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县发改、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税务、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指导服务。
2.加大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整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重点扶持发展物业经济项目,扶持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对列入扶持计划的项目,符合一事一议条件的优先考虑。对通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山水生态游,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自然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取得稳定经营性收入来源效果显著的存,县财政给予奖励。
3.深化帮扶工作。深入开展部门帮村、村企结对、村银结对活动,并实施帮扶重点转向,坚持从帮扶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转移到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上来,帮助引进一些项目、资金,创造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要用好管好对薄弱村的帮扶资金,加强各类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与经济薄弱村结对联系制度,切实帮助联系村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
4.营造良好氛围。把发展和监管村集体经济列入乡镇、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资金运行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财务运行监督管理,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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