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更新时间:2024-01-08 18:15: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一)"不收学费、杂费"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二)在新法中,统一性贯穿始终。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二、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落实者: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
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甘教督〔20xx〕6号)的要求,我县严格对照评估内容、指标要求和工作程序,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高台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黑河中游下段。全县总面积4425平方公里,辖7镇2乡,136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1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万人,农村人口12.9万人。近年来,高台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宏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的部署要求,立足高台“一山一水一湿地”的自然属性,聚焦“宜居宜游宜创业”的战略基点,紧紧围绕“坚持一条主线、打造两张名片、突出三项重点、走好四条路子、注重五个结合、推进‘六县’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宜居宜游的生态家园、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开放开发的创业家园、凝心聚力的精神家园、安定团结的和谐家园,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5.54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6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1元。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县”、“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我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取向,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两基”水平全面提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县现有中小学23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17所;共有幼儿园63所。在校学生18537人,其中高台一中3679人,职业中专20xx人,初级中学5682人,小学7121人;在园幼儿3549人。有教职工1910人,其中专任教师1840人。教育系统先后获得“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单位”、“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体系》4个方面46项指标进行评估,全县4所初中和17所完全小学均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综合达标率为100%,符合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提条件。学校规模和班数、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装备和图书、教师配置等5大项、12个核心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二)小学、初中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分别达到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评估。经测算:我县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28和0.16,分别小于规定指标0.65和0.55,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三)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我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a级指标、15个b级指标和29个c级指标逐条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评估标准,自查自评得分为99.7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1.入学机会2个b级指标4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城区6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20xx年,我县共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76人(小学404人、初中172人),占学生总数的4.4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在校就读期间,学籍管理、评优奖励、“两免一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大力促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高台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教体局、团县委、妇联、少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普查登记制度,创建了市级“留守儿童之家”8个。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3)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基础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了三残儿童少年入学权力。20xx年我县共有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129人(其中女生51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3%。全县建有高标准随班就读资源室3个,保证了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xx年开始,按照高于省定标准的要求将高中招生计划指标下达到各初级中学,确保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5)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应助尽助”。近三年,累计发放“两免一补”资金74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142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财政资金742万元,享受“营养餐”学生达12366人(次)。
2.保障机制3个b级指标8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xx-20_)》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监督和问责等机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步骤、措施、落实的路线图,形成了教育资源向农村或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2)我县将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经费单列,按照“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依法建立经费投入机制,调整经费支出结构,使财政拨款首先保证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需要。20xx-20_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率分别为19.4%、23.5%、15.3%,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14.7%、16.8%、12.2%,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xx-20_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分别为6548元、8426元、10891元;20xx-20_年教师人均工资逐年增长,分别为40678元、45616元、50546元;20xx-20_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670元、738元、879元和843元、964元、1102元;20xx-20_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法定要求,分别为4.84%、4.93%、4.98%。20xx-20_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9.1%、19.7%、20.0%。20xx年,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1080万元,所占比例达57.26%,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7.26个百分点。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41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71万元,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金、地方政府留成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计提教育发展资金118.32万元,全部用于教育。
(3)我县根据全县教育事业“xx”规划的总体思路,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缩小县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为目标,科学优化全县教育资源配置,制定出台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专项资金。20xx年,计划投资160多万元,着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和取暖设施落后的现状;财政预算60万元,解决了农村薄弱学校(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问题。城区规模学校按一定比例向农村倾斜公用经费,保证了农村边远薄弱学校的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至目前,全县21所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3.教师队伍4个b级指标7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自20xx年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县财政优先保障经费,对艰苦边远的农村学校给予适当倾斜,逐步完善了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20xx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65元,20xx年1月调整为500元,20xx年9月调整为600元;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将全县农村中小学按地域划分为三类,一类学校每人每月3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8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100元。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津贴政策落实到位,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077人,其中专任教师1054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7.86%,其中小学为98.98%、初中为96.48%。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师学科结构合理,任职资格合格率达10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98.5%,全县小学、初中生师比分别为12︰1、11.8︰1,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师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小学、初中生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为0.06人、0.05人。
(3)出台了《高台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支教援教工作的意见》,实行城区与农村学校对口帮扶,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通过利益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每年选派城区、城郊50名年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1年的支教服务。根据《张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xx-20_)》,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组织完成了教师5年一个周期360学时的培训任务,教师、校长培训学时和合格率均为100%。
4.质量与管理6个b级指标10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课程和学科课程标准,课程、课时充分保证。地方课程全面落实、校本课程多样开发、综合实践课程逐步深入、特色学校规模创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2)认真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高台县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高台县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政策,实行“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或实验班。小学平均班额为23.1人,其中城区小学38.2人,乡镇中心小学16.1人;初中平均班额为46.2人,其中城区中学46.7人,乡镇中学41.1人,中小学班额符合规定要求。加强常规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禁止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定期对学生作业量情况进行督查,学生课业负担适中。
(3)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执行双向承包责任制、学生巩固责任制、“四率”指标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强化依法控辍、管理控辍、减负控辍、劝学控辍、救助控辍、特教控辍等多项措施,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为100%,无辍学现象;初中学生年辍学率0.18%,严格控制在1%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8%。中小学“四率”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颁标准。
(4)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高台县素质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98%以上,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98%以上。图书、实验、音体美、电化教育等设施设备按标准足额配备,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标准实验室建设齐全,实验开出率97%以上,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学生体育工作条例》和“体育、艺术2+1项目”普及活动,全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建立体质状况监测制度,根据《国家学生和体质健康标准》,每学年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测试,小学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31%,初中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62%。
(5)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方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高台县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高台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高台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文广、卫生、交通、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参与校园、校车、食品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将安全任务目标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人头,保证了学校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高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和工作程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群众意见建议。下发问卷616份,收回有效问卷589份,综合满意度达98.2%,其中学生家长有效调查问卷314份,满意度98.12%。
(一)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六个不动摇”,依法保障均衡发展
1.教育工作优先研究不动摇。健全完善了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优先议教、定期议教,形成了县级领导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创新管理、学校布局调整、加强教师人事管理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20xx年,县上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将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形成合力,保障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2.教育事业优先规划不动摇。县委、县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xx-20_)》《高台县教育事业“xx”发展规划(20xx-20_)》《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xx-20_)》《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xx-20_)》《高台县20xx年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高台县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目标和方向,有效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进程。
3.教育经费优先拨付不动摇。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和投入机制,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优先向教育倾斜,全面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xx-20_年,全县教育财政性拨款分别为15345万元、18953万元、21851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别为1162万元、1164万元、1196万元;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20xx-20_年,分别拨付教师培训经费80万元、128万元、228万元。
4.教育项目优先安排不动摇。坚持把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均衡化发展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快农村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三年来,共投资1.67亿元,先后组织实施了高台二中、高台三中、西街小学、东苑幼儿园等31个重点项目,新(扩)建校舍面积68844平方米,累计消除危房11297平方米,全县c、d级危房全部消除。
5.师资力量优先补充不动摇。近三年,我县通过实施省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计划、公开招考、签约引进等方式,新增教师166人,为农村薄弱学校引进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71名。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配备教育干部,先后为教体系统配备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3人,教师队伍不断加强。
6.教育问题优先解决不动摇。针对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县上四大班子从不同层面深入开展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台县第三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方案》。针对校园新建或扩建中存在的用地问题,按照教育用地优先的原则,先后为高台二中、西街小学等无偿划拨土地199.8亩。针对家长最关心的安全问题,深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校车安全计划,足额配套县级财政资金,配备生活管理教师24名,校医14名,专兼职保安46名。20xx-20_学年,对义务教育阶段2347名寄宿学生周末上下学乘车补助空驶费31.5万元。同时,严格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监管、校外托管学生管理,努力把工作做到极限,措施延伸到极致,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科学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均衡发展
1.科学实施布局调整工程。坚持适度集中、扩大规模、优化资源、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相对集中办学、适度收缩校点、扩大办学规模、实施寄宿制管理等措施,审慎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至目前,全县共撤并初级中学6所、小学48所、改制教学点25所,形成4所初中,3所城区小学、8所乡镇中心小学、6所农村完全小学和42个教学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
2.积极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坚持从规划、政策、资金、项目四个方面,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共投资3355万元,新建东苑、骆驼城镇中心、南苑、新坝镇河西坝4所幼儿园,改扩建南华镇中心、巷道镇正远中心、合黎镇中心等8所幼儿园,新扩建园舍面积13676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城区幼教资源短缺,提高了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3.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把项目建设作为提升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出台了《高台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抓住薄弱学校改造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项目,不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近三年,共完成建设项目8个,新建、改扩建校舍11974平方米。
4.实施城镇教育资源建设工程。根据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和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愿望日益迫切的实际,在县城有计划地新建、扩建了一批标准化的中小学、幼儿园,解决城镇化建设中入学(园)难、班额大等问题。三年来,共投资13426.2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52069平方米,完成了西街小学、高台二中、东苑幼儿园、解放街小学教学楼、解放街小学师生餐厅、城关初中师生餐厅等建设项目。
5.实施教育技术装备工程。三年来,累计投入教育设备购置资金1700多万元。目前,全县中小学师机比达到1.2︰1,生机比达到7.5︰1。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共有红外一体机模式“班班通”185个,电子白板模式“班班通”130个,其他班级均实现了电视加电脑模式的“班班通”,覆盖率达100%,中小学全部建成校园网,实现光纤宽带上网。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建立了校医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三档标准的卫生器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6.实施教师安居建设工程。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实现义务作文团乡、区域间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安排财政、城建、国土、人社等部门现场办公、实地考察,积极新建教师周转宿舍。20xx年50套乡镇教师周转宿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以师资配置为关键,坚持“三个注重”,强力助推均衡发展
一是坚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师德教育、教师管理和考评,树立培育典型,促进教育队伍形象的提升。二是坚持注重提高校长、教师的业务素质。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按照比例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考核和评价机制,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不断加大教师培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送教下乡”、名师传帮带“1﹢1”、教学大比武等活动,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养了一批教育理念新、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高的专业化教师队伍。近三年,累计培训教师达5431人次。已有202名教师成长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各中小学校长均持证上岗。三是坚持注重教师结构调整。先后出台了《高台县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高台县教师人事管理办法》《高台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支教援教工作的意见》,实行了“双村”教师选调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优化了教师资源配置。
(四)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深化“五项”改革,高位推进均衡发展
1.深化教育试点项目改革。一是深化高效课堂试点项目改革。把“构建中小学高效课堂模式试点”项目和我县“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并轨实施,按照“分层构建、整体推进”的高效课堂建设思路,确定了高台三中、西街小学等8所试点项目学校。尝试实施“三段六环”、“一引二导三思”高效课堂模式,全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试点项目改革。把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建设作为全县教学实践层面的重要项目来抓。严格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原则,以城关初中、国庆小学等5所项目试点校为龙头,建立城乡校本研发联合体,实行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运行机制,20xx年全市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示范县创建试点项目全面完成。
2.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制定了《高台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高台县关于规范使用学生成长足迹记录、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高台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主要依据的招生体系,有效促进了学生的自主、全面发展。
3.深化德育教育体制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注重地方教育资源开发与德育教育的融合,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育人网络,不断创新“双报到、三反馈”德育实践等活动形式,大力推行“问题学生导师制”等德育品牌活动,突出学生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精心组织开展校园艺术节、兴趣小组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4.深化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制定出台了《高台县推进农村中小学“一校多区”管理模式实施方案》,撤销了原乡(镇)学区建制,实行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以中心校为依托,将附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进行合并,实行“中心带动,一校多区”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做到了“四个加强”(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内涵发展、加强品质提升),促进了“四个均衡”(师资配置均衡、管理水平均衡、办学条件均衡、教育质量均衡),农村学校规模化效益逐步凸现,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深化教育内涵式发展改革。一是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以“体育、艺术2+1”项目普及活动为抓手,积极实施快乐校园和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制定了《高台县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123”活动,做到了“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有特长”,打造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的特色学校。20xx年,共创建国家级体育活动优秀学校2所、艺术教育特色校2所、阳光体育示范校1所,高台三中、城关初中、国庆小学、西街小学等学校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级各类特色校的评估验收。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出台《高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学校阳光体育特色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障了城乡适龄少年儿童享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力,基本达到了省定标准。但与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尽管全县教师按编制已达到要求,但农村学校音乐、体育、艺术等学科专业教师和专业的幼儿教师短缺,尚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二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学校取暖设施、运动场地有待改造。今后,我县将以争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努力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在《义务教育法》中都有了明确的说明,我相信教育将走上规范的法制化的道路。
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具体汇报如下:
(一)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落实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社区学生一样,学校免除学杂费。
(三)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学校没有统一代办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没有发生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七)学校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都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八)学校没有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
(九)我校没有收取任何义务教育借读费。
(十)我校没有寄宿生。
(十一)我校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我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小学38人,初中37人),学生933人(其中小学生612人,初中生321人)
(一)教育情况
1、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100%,达到检测指标,适龄少年入学率98.09%,达到检测指标。
2、残疾儿童入学率99%。
3、小学辍学1人,辍学率0.2%。初中辍学4人,辍学率1.2%,已达到检测指标,但辍学率偏高。
(二)学生情况
在校学生数:
小学734人,初中321人。
(三)办学条件
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小学:现有教辅用房面积为1710.49㎡,学年初中心校在校学生612人,人均面积为2.79㎡,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生均4.2㎡,还差862.92㎡。
初中:现有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021.51㎡,在校生321名,生均3.18㎡,未达到验收标准5.07㎡,还差606.69㎡。
2、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
小学:体育运动场地面积1998.43㎡,在校生397人,生
均5.03㎡,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体育运动场地面积1201.57㎡,在校生217名,生均
5.54㎡,达到验收标准。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值23.45万元,在校生397人,生均590.68元,已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教学仪器设备值14.1万元,在校生217名,生均649.77元,已达到验收标准。
4、生均图书:
小学:学校图书室藏书5499册,在校生397人,生均13.85册,未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学校图书室藏书3306册,在校生217名,生均15.24册,未达到验收标准。
20xx年支出公用经费33000元购买图书2200册,下半年台湾慈弘慈善机构拟捐赠15个班级图书馆,市小学近期准备给我校捐赠4000多册图书,因此我校中小学生均图书将会完全达标。
5、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小学:学校有计算机43台,在校生397人,每百名学生拥有10.83台,已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有计算机26台,在校生217人,每百名学生拥有11.98台,已达到验收标准。
(四)、教师情况:
1、师生比:
小学:现有专任教师18名,在校生397名,师生比1:19.5,未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现有专任教师19名,在校生217名,师生比1:11.42,达到验收标准。
2、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小学:现有专任教师18名,高于规定学历教师17人,在校生397名,生均0.04,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专任教师19名,高于规定学历14名,在校生217名,生均0.06,已达到验收标准。
3、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小学:专任教师18名,中级及以上10名,在校生397名,生均0.03,达到验收标准。
初中:专任教师19名,中级及以上13名,在校生217名,生均0.06。已达到验收标准。
4、生均县级单位以上骨干教师(含学科带头人)
小学:县级单位以上骨干教师6名,生均0.015。
初中:县级单位以上骨干教师3名,生均0.013。
(五)教育质量
1、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
上学年末小学生422名,体质健康测评合格376名,合格率89.10%。
上学年末初中生200名,体质健康测评合格169名,合格率84.5%,未完全达标。
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上学年初中毕业生58名,升入普通高中42人,升学率72.41%升入中职学校13名,升学率22.41%)。
(六)教育经费
1、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小学3555.9元,初中6933.2元。
2、生均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小学663元,初中892元。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学校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了《镇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镇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对学校的软硬件建设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划。目前已建成教学楼1821平方米,并向上级积极申请旧教学楼保温改建工程。
2、按照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学校义务教育专干在完
善良佐单机版信息的基础上,完成了学校、村社、乡镇版良佐网络版数据输入,同时,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全部打印装订并装入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专柜。
3、认真学习了贯彻了《县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管理办法》,制订了《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加强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具体分解到个人。学校在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动员工作之外,把家访工作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手段,提倡教师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加强与全体家长的联系。经学校多次劝返无果的学生及时上报了镇政府。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重视学生身心健康,严格按中心学校作息时间执行。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同时,学校统筹控制作业数量,要求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之内,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预防学生因厌学而辍学。要求班主任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心理关爱,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进行帮助。
5、自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我校即制订了《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镇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镇学校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镇学校关于教师培训的实施方案》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既确保了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又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经费开支,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中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6、教师培训方面。我校教师通过外出培训、校级培训、教研组培训、个人自学四个层次,重点加强了对新课程标准研究、解读的培训工作,使教师对新课程标准有了准确、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加强了导学案设计和使用的培训,逐步提高了课堂效率;加强了对薄弱学科有关人员的专项提高培训;加强了教师对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研究性学习的培训;加强了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教科研方法和教科研课题研究的培训;此外,我校还购买了黄冈创优作业及优秀课件、导学案光盘,鼓励教师收集自己的课堂实录,进行反思性对比学的培训;并通过远程培训,鼓励教师通过论坛交流培训。以上众多的措施,促使全体教师逐步由经验性教师向研究性教师迈进,逐步营造了以课题研究为导向,课题研究成果促教学的氛围。
7、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教师考评评价机制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教师考评制度:如《教师考勤制度》、《绩效考评细则》、《岗位评定制度》、《班主任考评制度》、《教研组考评制度》等。绩效工资方面,我校严格按《镇中心学校绩效细则》执行。
8、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9、学校建成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物理、化学、小学数学等器材室。各室都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图书仪器都已登记造册,并有相关的使用记录和报损记录、特别是近年来配备的仪器设备已经全部登记入册,入统计报表和“良佐”软件,特别强调提高各功能室仪器的使用率。
10、我校严格按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我校建造的教学楼,由于风吹雨淋日晒,外墙瓷砖和屋顶斜面的琉璃瓦时常脱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机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采取了用警戒线围堵的方式,以减小危险程度,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申请,希望尽快解决为盼。
1、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我校图书比较欠缺,我们将积极联系,争取慈弘慈善基金会捐赠的班级图书馆在我校落成,同时,与西关街小学积极联系,争取早日将所捐图书摆放到图书室。
2、学校要坚持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不动摇,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建成一支热爱集体、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对学生负责的教师队伍。
总之,学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力争把我校办成让上级满意、家长满意、人民满意的文明学校。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