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13篇)

更新时间:2024-01-08 21:27: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一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高潮。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湘潭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汲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解决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事故。

(一)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仓储、档案资料室;

(二)全市农村敬老院;

(三)全市民办福利养老机构;

(四)全市福利企业;

(五)民政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一)消防安全。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设备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3.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4.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

5.易燃物资仓储、档案资料室不达标的。

(二)建筑物安全。各单位用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不达标的。

(四)用电安全。电源、导线和用电设备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的。

(五)交通安全。在局公务用车过程中及干部职工存在违章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的。

(六)施工安全。局系统在建项目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的。

(七)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至8月20日)。各单位突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力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推动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排查整改的情况统一备案存档。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刘鹤群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到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项行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督查指导,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全过程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限期督查整改到位。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因整治不力或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强化宣传。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安全工作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三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_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四

为深刻汲取拱辰街道“6.25”两起火情教训,切实加强我街道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街道20_年度街道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结合我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现阶段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及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找准辖区(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企业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配合区级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楼宇、出租房屋等火灾高危单位,养老机构、幼儿园以及居民小区、大型商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同时要结合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精心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消防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格按照冒烟必查、着火必罚、成灾必抓、没手续就拆的方针落实。

拱辰派出所要对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街道流管部门配合派出所做好出租屋、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辖区内使用压缩天然气、天然气、液化气的餐饮业、生产加工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要依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对施工工地、临建房、工地工棚、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 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触电、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以及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等,依法予以拆除。

平安办应急组要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商务工作组要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组织辖区内的大型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科技文体组要组织对电影院、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生健康组要组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街道教委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民政工作组要组织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社区工作组要组织老旧小区、商住小区、无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武装部组织做好人防、地下空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业农村组组织各村对工业大院内的企业、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出租房、农村宅院内的小作坊、以养殖场、种植场为名,大门紧闭场院内的经营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办事处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伊林郡二期项目部对园区消防安全进行整治,车辆占用道路进行规划,请您把车辆停放在车位内,不要堵塞消防通道,不要碾压地砖及园区绿化带,楼宇内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楼道内禁止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区域,爱护我们的家园,人人有责。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五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时段,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天资矿发〔20_〕4号)《家川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应急发〔20_〕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监管到位。

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按照市县统一安排,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_年1月8日至2月8日开展。

自然资源系统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火、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行业内工程项目、规划、用地许可等方面全覆盖。

(一)共性检查内容

1.检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及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到位情况;

2.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和同落实情况。

3.检查企业负责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缺失、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匮乏的情况。企业安全文化和员工安全理念缺失,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问题。

4.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清单、隐患清单不实不细,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的情况。对危险系数高的动火动电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行为没有实行安全审批制度,未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未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问题。

5.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

(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内容

1.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预案修订、宣传教育、群防群策、野外火源网格化管理、防火物资储备、扑火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非煤矿山超层越界、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持过期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配合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察检查,按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3.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大排查,重点预防冻融期隐患发生灾害,检查“两卡”发放情况、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4.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考虑不全,重点对化工园区规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的情况。

5.在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工作中,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考虑的情况。

6.在国土绿化、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础测绘、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审批时,未对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以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岁末年初重要工作事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督查,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执法监察大队、矿管所、地环站、马鹿林场、关山林场场长、草原站、造林站、德援办、资源站、建设用地股、地籍股、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森防站、规划股、防火办、各乡镇国土所。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矿管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督促和相关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加大督促整治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治、抗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持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向题自查自纠自改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好典型、好方法、好经验的报道宣传,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治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七

为贯彻落实6月11日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县政府续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杭州市临平区“6·9”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极端负责的态度,针对火灾易发多发的领域,抓实抓细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实现年度“遏较大、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遏较大”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开展老旧小区筑底数“大清查”行动,镇住建、资规、应急等部门要核对清查老旧小区建筑底数,精准确定风险管控对象,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或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状况,督改各类消防安全问题。20xx年8月底前,依托老旧小区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有效管控突出风险。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自我管理能力“大提升”行动,派出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织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主体开展集中培训、集中演练,指导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12月底前,形成一支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的“明白人”队伍,有效提升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自建房等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类场所综合治理及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一并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改为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的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消防巡防、打更、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使用“浙里办”的“隐患随手拍”应用,推动全社会参与“清剿火患”。

(三)开展“控亡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单位(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活动,加大《动火作业“十个严禁”》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普及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整改违规烧荒、乱扔烟头、不文明祭祖等行为。开展小型变压器、配电柜等室外输配电设备隐患排查,加强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检查,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套管)提升。全面推广“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培训功能,单位(场所)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线上培训、线上考核,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火灾防范和处置逃生知识。20xx年12月底前,实现“百万员工消防大培训”。

(四)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厂房(仓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企业违章搭建、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筑牢生产经营本质安全屏障。要运用“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提升重点行业的消防自主管理能力,运用“安全在线”录入排查信息、实现隐患“清零”和常态化管理。

“五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2日前)。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五大行动”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3日至11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五大行动”总结。固化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研究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对策。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主要干部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抓具体、抓落实、抓督导、抓处置,拧紧压实责任链条、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信息化监控和领导督办等措施,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能交叉事项和新业态新风险的消防安全监管,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靠前一步,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五大行动”期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村居将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将按照《鹤盛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要求,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6月25日起,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及时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报送镇应急中心。镇应急中心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八

各片、村、镇有关单位、企业: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九

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安全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交通实际,决定在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奠定消防安全基础。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绍瑛局长为组长,何财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一)重点范围。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报告消安委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局运管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强化统一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县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专项督查。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xx]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高潮。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有关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十一

本次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扎实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打击和整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

成员:xx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后勤总务主任)各班主任、值周教师、门卫和宿管。

三、重点内容及整治范围

1.安全保卫:门卫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夜查巡逻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安保队伍配备情况;学校安保设备购置及物防、技防措施和校园监控设施使用及记录情况;周末及节假日值周教师、门卫安排落实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2.校舍安全:查看校园环境治理情况;教室、仪器室、实验室、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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