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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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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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
、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
”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 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五十五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县委驻镇组织员担任、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安全办,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日常工作。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治理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xx年1月上旬至20xx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20xx年4月至20xx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组织、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xx年1月15日前)。镇属有关部门,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20xx年2月20日前)。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元,组织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镇政府将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进驻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与基层人员混合编组,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20xx年2月28日前)。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人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镇政府与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签订责任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落实监管责任(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向镇政府报备。
五、整治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二)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镇政府将挂牌督办,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 “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村(居)民委员会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镇属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城镇建设项目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办、招商办要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生产特点等基本状况,配合相关部门明确细化整治内容和重点;安全办要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办要对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事故牵头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氨制冷企业中涉氨设备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排查;工商所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三)镇消防安委会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等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县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按照相关整治标准,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认识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要求,建立奖惩机制,立即组织开展治理。
(二)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基层组织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争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镇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xx月xx日下午3点,由我公司安全办牵头组织,邀请南京市安居防火教育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专程来我公司进行消防教育培训讲座,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所有的安全员参加了此次培训。针对冬季防火的必要性,以及成都公交自燃惨案的警示作用,培训讲师向大家介绍了消防、火灾自救等方面的知识,期间还向大家示范灭火器、逃生绳等自救设备的使用方法,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而生动消防知识讲座。
通过此次培训,我觉得一个公司要想做好消防安全,应从以下五点做起: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首要保证。各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处隐患限期整改反馈,切实地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第一前提。要通过开展培训讲座,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组织专业人员到生产一线宣讲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要达到100%,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事故发生时的施救、自救能力。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软件保障。要根据上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奖优罚劣,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硬件保障。根据消防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
这是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加大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出一支具备不计得失、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和敢抓敢管精神的专业队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企业对事故的防范能力。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水火无情、全员皆知”。消防安全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生命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真正落实“五个到位”,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企业消防安全局面长期稳定。
为进一歩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加强20xx年常运公交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事故防消能力,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的四个责任,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切实有效的将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一样, 放到同等高度, 强化组织措施和责任的全面落实, 强化内部消防管理和消防投入的保障,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积极有效地强化人防、技防、群防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确保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能力有效防治隐患的能力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等在组织和思想意识上有大幅度提升,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全面深化“安康杯”竞赛、“平安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特制定至x年度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消防责任攻在消患,消防安全贵在预防,消防工作重在落实。
坚持“安全苐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靠排查险源、整治隐患、全员参与、群防群治、人人有责的原则,围绕防控措施与责任,消除隐患和整治重点, 紧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越来越大,主体层面越来越复杂的实际,各级重视扎实有效的推进长效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抓消促防的消防工作内部管理体制。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为切实强化公司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安全必须抓消防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确保安全的原则,公司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喜龙
副组长:徐长胜、仲向东、胡志达、顾政凯。
成 员:冯惠明、李雪平、韩永明、崔小春、马建栋、杨志刚、姚振国、董 音、倪李雁、张丽华、胡 煦、丁建明、林耀明、陶建清、施爱民、顾金星、丁伟中、朱 宁、顾 伟、杨仁发、吴庆官、陆 震、蔡渊若、王文娟,以及各分公司、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信息员。各分公司、车间同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信息员为成员的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部门、分公司、车间等分管区域内的消防监管和责任落实,并对消防工作负总责。
三、 积极参与和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
1.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各不少于两次,参加人员为公司安委会人员,各分公司主、分管领导和安管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员消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内容必须有消防,必须有阶段性消防工作重点的计划措施和检查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
2.参加市局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按市局要求派员参加。
3.参加市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和复审。
(1) 企业法人,安管人员年度培训和复审。
(2)车辆、办公场所、休息场所、首末站、车间、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维修电工 ,电焊工 等)有计划的参加市安全培训。
(4)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和保管, 及自动喷淋装置消防安全培训。
4.参加苏州局和省厅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加大对公司区域禸各停车场库房、机房监管和检查力度。
四、强化责任落实,将消防工作监管完全隔入整个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予以高度重视
(一)利用安全例会发放宣传,培训资料,对会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消防、安全工作事故案例,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报,上级会议,各级领导讲话,安全生产国内外动态,管理经验交流等)。
(二)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主要内容为:分公司、旅游车队、机动车队、公务车、班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台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利用技防及安全信息加强管理等。)
(三)组织一次以“安康杯”、“平安单位创建”,消防监管、安全管理为内容的管理人员学习研讨会。
(四)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应急防范演练。
(五)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主要进行针对性的遇突发状态的处理方法,初起火灾的朴救及自救逃生技能,交通安全及其自然灾害安防知识,家庭防火和用火防范、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及遇突发状态时的现场指挥和疏散要领等,全面落实四个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
(六)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消防与安全知识竞赛,不少于一次的劳动技能竞赛。
(七)抓好新职工的劳动技能和安全技术与消防培训。
(八)完善制定消防工作的长效措施,建立规范实用的消防工作攻消促防的制度规章和应急预案应急方案与责任追究责任考核办法。
(九)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消防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与整治,严肃一票否决制和检查整改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抓消促防提意识,大力宣传造氛围。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形式,法制和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重大决策,继续做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法律知识。
(二)是丰富内容,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意识与安全文化活动。
(三)是利用好现有阵地(广播,电台,黑板报,短信等),扩大宣传力度。
(四)是公司对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宣传稿件进行评选奖励,对先进个人择优推荐进行表彰。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常交《20xx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各级消防工作计划文件, 落实培训学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驾驶员每月接受一次以上集中安全教育;
二是专题部署开展元旦、春运及夏、冬季安全行车和防火工作计划方案,应急预案,春季消防与安全行车的特点与防范重点落实,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劳动竞赛,七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和八月份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月等活动。
三是与各级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
四是配合市局在全系统开展培训普查登记,建立健全培训信息
五是加强消防安全与平安单位创建、安全管理促进年活动的专题宣传报道,营造消防、安全生产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氛围。
六、工作重点及要求
消防工作事关企业的发展,情系千家万户的安康,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和稳定,渉及面大,细节和环节广,整个工作来不得丝毫的马虎和疏忽,为此公司整个防范的重点检查整治的规范和责任予以明确。
重点车辆(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办公场所、休息值班场所、首未站点、易然易爆危险品堆放处、仓库、车队、车间、会议室及人员密集场所、胎工修理工作休息间、各枢纽站、食堂等,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以及消防栓消防龙头、防火砂并定期组织检查、添加和更换。
各监管责任人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有检查台帐责任人签字记录。各单位部门车队按区域管理落实责任负总责。检查内容:
1、车辆电器及线路是否存在乱拉乱接行为,是否有违规按装超负荷用电设备现象,电线线束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线束固定是否存在松脱和距高热源太近、碰擦或有明显受热熔化极有可能造成短路塔铁的,继电设备工作闭合有无失常,开关保险丝是否存在发热或烧熔不切断电源现象,管路漏油的有否得到整修,灯光、显示器、风机、车载设备和雨刮器是否正常有效,灭火机、安全锤是否按规定位置放置齐全并有效,发动机和线路线束密集处保险盒周围是否存在乱放杂物、油丝、抹布等可燃物品等。
2、车间各用电设备用电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废油、油灰、油布等是否按规定落实,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规范,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胎工管理休息间的用电安全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是否上墙,是否存在无证操作和违反消防要求违章操作现象,电焊与油漆喷涂场所是否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气割现场操作有没有防范措施,各电器或线路是否存在老化和漏电现象,各用电设备有否漏电保护措施,明火操作是否规范有无防范措施等一切与消防安全操作相违行为。
3、办公休息场所、首未站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或一板多拉的现象,有无既无保护措施又无责任管理人更无用电防火管理责任书签定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现象,是否存在无人看管时使用临时电器烧烤或人离电器设备不切断电源的情况,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
4、食堂用火是否规范,用火设备用电设备是否存在老化和线路老化漏电现象,用火设备和用气气源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用火用电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亮化,长期用电的设备有漏电无保护措施,用气设备用电设备有无定期检查制度和台帐记录,消防责任人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
为更有效的将消防工作作为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细抓实,公司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时演练,同时制定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并成立公司内部的义务消防队,扎实推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的计划落实。
为此,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防患消患和防范工作上做文章,各级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的抓消促防工作,公司将加大消防安全在安全管理、安全监督与考核中的比例和处理力度,坚持安全事故无小事,消防安全责任为先的查处措施,毫不放松的坚守检查、排查、整治和督促好公司内各区域与部门、分公司、车间、食堂的联防责任,按整体协调、条线区域包干、监督与防范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职责明确、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全员联防体制和岗位责任制,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突发性火灾的意识,不断提升防控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各级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各级主要责任人、负责人要认清消防安全在整个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切实置身实际,掌握第一资料,分析查找第一情况,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第一层面预案、整改和处置消除隐患,把握好每一个细节,把消防安全列入每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落实,真正做到教育宣传到位,自救、互救、求救知识掌握到位,应急防范、措施到位和督查整改到位,切实加强停车场、场站办公场所,车间修理、食堂、首末站等场所的规范管理和检查,认真做好防火、车辆防自燃的车辆技术检查和定期督查、抽查,强化一日三检工作实效,有目的的开展好动火、禁火、用电设备、电器设备、用气设备的规范和定期抽查,严格禁止乱拉乱接,违规操作,无证作业的现象,杜绝各类人为隐患的滋生,提高“四个能力。真正落实好有岗必有责,履职必担责的岗位负责制,防范各类火险的发生。在提高四个能力上下功夫;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部门、车队、车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掌握消防工作整体思路和方法,提高自身对火灾隐患的自我发现和整改能力。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公司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扑救知识和消防常识,掌握必要的初火扑救技能,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及器材,全力争取好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救治行动,全员职工,人人都要学会火灾扑救的技能,确保一有情况,都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并实现有效的处置。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各岗位的驾驶员、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区域、本车辆的应急逃生通道进行反复检查,并有有效应急处置的思路,熟悉逃生最佳路线和逃生自救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开展逃生演练,办公室、会议室的楼道要完善安全出口标志标识。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要利用黑板报、教育宣传和培训等措施,全力提高全员消防安全和安全防范与自救逃生的应知应会知识,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布置与配备图要公开张贴,应急求助和报警求救要及时并做到人人有责,心中有数,使全员在消防安全的防范与处置上懂知识、会方法,懂技能、会处理。在遇火险和接到火警报告时懂技能、会处理。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釆取措施:
1、强化内部宣传教育和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围绕“四个能力”的标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和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组织的组建。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风险评估,切实查清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和治理好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或险情隐患。
2、强化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规划计划精心做,工作重点、难点亲自抓,督查隐患严把关,把隐患消除与岗位责任追究挂钩的机制落实到长效管理重点考核内容。
3、制定措施、计划,明确主体责任人,形成制度,并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中心点的监管内容,成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消防队、消防组和消防管理责任人。
4、严格火险第一时间上报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严防信息倒流。
5、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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