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更新时间:2024-01-09 17:58: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6
一、招生人员
招生组长,招生业务员。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招生目标。
2、组织有序,按照组长的安排,分小组进行蹲点,做到有纪律,有组织。
3、礼貌待人,业务员在招生过程中,必须要有礼貌,形象端正向上。禁止穿拖鞋,佩戴首饰。
4、有纪律性,在招生过程中,没有意外情景,不允许迟到,早退。
三、工作安排
1、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这次活动的资料。
2、在学生集中地大门口进行设点招生。
3、在组长的安排下进行电话招生。
4、一些业务员可进行游击招生。
四、具体事项
(一)人员安排
1、在机构大设点,在设点时间中,必须保证有3名业务员在此进行招生。没有值班的业务员能够在周围进行游击招生。业务员务必对个2、在设点周围进行宣传工作,发放传单,与家长聊天。
(二)招生时间
在6月26、27日以及7月3日至7月15日进行设点招生。设点时间为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以及午时2点半至6点。晚上7点至8点招生业务员能够以散步形式进行宣传活动。
(三)招生对象
中小学生(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需在家长陪同下进行评测)
(四)招生业务员须知
(1)、招生时的穿着打扮要得体,给学生家长一个好的印象、不要穿拖鞋,尽量不要穿短裤等太暴露的衣服。
(2)、在招生的过程中不要与其他培训机构的人员进行争吵和冲突,遇到情景要及时通知主管,注意不要越级上报。以协商的口吻和他们交谈,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3)、在招生过程中要尽量说出我们的优势,对方有意向时将家长汇个性化测评系统相关资料给予家长,不需要时不用给。家长在看资料时必须要认真讲解讲解时速度要慢一点,把每一点都讲清楚。
五、工资分红
1~10人每人50元11~20人每人60元20人以上每人70元另以上为提议水平,测评使用机构可根据自身情景及所处地区酌情调整。
六、活动优势(重点向家长介绍的资料)
1、我们有区别于其他一般知识点培训,这是一个一对一测评的系统,找到学生的优势与劣势,有针对性地去调整学生的情景,让其到达最优。[由整理]
2、关注留守儿童,我们会供给20个免费的机会给他们,让他们也体验个性化测评系统的魅力。
3、我们的主题是手拉手、心连心,所以我们会让一些有条件的孩子和留守儿童组成一帮一的活动,他们互相帮忙,互相学习,培养孩子们的交流本事和认知本事。
4、我们专注让孩子们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如何做人,培养他们各种本事。
5、我们的教学资料生动灵活,现场为孩子准备了很多开发智力的玩具,还开发了一些有益的游戏,让学生在玩的过程中逐步提高,激发孩子天赋,引导孩子更健康、欢乐的生活。
家长汇个性化测评系统,全方面改变目前只教不育的情景,是为孩子长远负责的一套公益性系统。各机构要抓住这一本质,找到适合自我招生的方法,让家长汇个性化测评系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家长,服务于学校。
一、压实责任,成立机构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小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二、建立健全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与家长及机构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建立员工招聘和学员招收健康监测制度。
建立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掌握假期中本机构人员(含新招聘员工)的行踪和健康状况,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清查所招学员(包括新旧学员)的健康状况及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史。在复课前做好全员特别***,开展复课前14天的健康、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的摸查。
如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且返回不足14天者,要引导其向所在地社区报告,按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健康者方可返校。
四、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机构内临时隔离室,用以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转送方法参照本指引中的《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处置工作指引》,由所在地疾控中心负责指导。
五、立即启动进入机构体温检测制度和人员手部消毒,严控人员进出机构管理。
六、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
七、全面做好机构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对机构全覆盖做好清洁卫生,整治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加强对机构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
八、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以及各类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
(一)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做好机械通风相关维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九、加强机构员工健康监护。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课。
十、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十一、做好机构防护物资储备。
日常防控措施
(一)***卫生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联系,明确机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在机构门口开展体温检测,在机构门口加装洗手水龙头,或配备含醇免洗消毒剂,或配备简易的喷洒消毒器具,落实人员手部消毒工作,对有发热和咳嗽等症状者禁入机构。
(三)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全面落实机构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措施,由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对课室和办公室做到一日一消,并做好消毒登记。
(五)加强对机构内学员和教师的健康监控,如有发热、咳嗽、乏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让其戴上口罩,通知学员家长,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聚集性症状发生,机构联系人***卫生院)联系。
(六)加强机构内各场所的通风换气。
(七)机构设置临时隔离室,要求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并提供水银温度计、外科口罩、洗手液、免洗洗手液(含酒精成分)等医疗用品和办公用品。
(八)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九)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疫情发生后的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教职工和学生时,须按照本指引中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处置工作指引》进行处置。
需要做好防护措施
1.全员摸底调查。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复工复课准备
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纪录,以备检查。
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学校、家长、社会的疫情防控意识。
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以下简称培训班)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培训机构招生话术100问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培训班。
故此,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格式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培训班的基本情况
1、活动策划方案转让培训班名称为:
该培训班转让的硬件设施包括:(详见合同附件1)
2、该培训班位于:
3、该培训班现有生源名。
二、培训班转让
1、甲方应保证所转让的该培训班资质手续合法、真实、完整。
2、转合同模板图片让后,甲方应继续保证该培训被资质手续合法、真实、完整,并妥善解决后续事宜,不再参与培训班的经营及取得收益。乙会申请书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每月按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转让费,并负责实际经营活动的开展及取得收益。
2、甲方同意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培训班,包括该培训班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三、培训班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每月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将培训班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培训班。
2、该合同约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履行期间,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如出现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模板下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自年月日起每月25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转让费直至乙方搬离。该费用包含每月房屋租金及房屋内设备物品使用费
(详见合同附件1)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活动总结应保证培训班资质手续合法真实完善。
2、甲方保证对转让的培训班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学生自我评价上未设定抵活动房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学生会申请书起的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活动总结万能模板、甲方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培训班真实情况,否则乙方有权以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的合同模板损失。
4、甲方应承诺保证该培训班所使用之房屋在受让方使用期间活动速递内不被拆除或收回,如有拆除或者无故被收回甲方负学生会申请书责乙方的全部责任。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合同约定事宜如培训机构还能开吗有任何变更,均应提前30日告知乙方。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参与培训班财产、利润的分配。
7、甲方承担在其经营培训班期间产生的所有应付款、债券债务及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8、本协议生效之后活动策划,甲方须帮助乙方做好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稳定工作。
9、甲方须清算一切相关利益后交予乙方。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培训班承担责任。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3、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培训班负责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4、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利润和培训机构还能开吗风险及亏损。
5、乙方不承担甲方经营培训班期间产生的所有应付款、债券债务及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合同约定事宜如有任何变更,均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活动英语。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空调制热开多少度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空调不制热是什么原因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学生自我评价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空调除湿标志未尽学生的妈吗木鱼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培合同模板训班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住 址:
教 师(以下称乙方):
协作方(以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就考前辅导培训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 考前辅导培训班项目,甲方负责招生,乙方负责对学员进行培训;丙方负责部分招生工作并协助甲乙方双方,课程从20__年 月份开始至培训班学员高考分数线公布后二年结束,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报酬分配。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乙丙方作为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考前辅导培训的合作方;
2、甲方有权就乙方教学情况及该教学点学员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确认。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
4、甲方提供教学场地、相关设备、教学管理等。
5、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教学,调整教学课时和教学时间时要和乙方商量。
6、甲方负责招生,提供场地,招生过程中所产生市场推广费、员工资等由甲方统一开支,费用计入该培训班成本,由甲乙丙三方统一核算。
7、甲方对丙方的招生工作及其他协助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有权制止与甲方办学理念相悖的行为。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课程的课程教授,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做虚假、夸大的承诺,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和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甲方损失等)。
2、乙方在教学过程中产生所有费用及安全由举办该培训班所收学费统一开支。
3、乙方在双方商定的培训时间及双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授课。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甲方的声誉。
5、乙方须熟悉所教课程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乙方须认真对待工作,要合理掌握好教学进度。
6、乙方在上课期间,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精神饱满。
7、乙方不得中途弃约。如有中途弃约,不予结算乙方所获报酬。如造成甲方其他负面影响,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发法律责任。但因乙方信息被透露,被乙方所在单位或教育人事部门禁止教学,不算违约。
8、乙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有问题或建议应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教学设备等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10、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学员出售教材资料、学习用品等。
11、乙方本着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将甲方的办学信息资料(包括学员的姓名、电话等)提供给其他办学单位,更不能通知甲方学员到甲方以外的地方上课;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形象的言论及行为。教学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教务管理人员反映。
12、乙方有协助甲方招生的义务。
四、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负责招收学员10名以上,并协助甲乙双方在招生推广及教学培训活动中的相关事务。
2、丙方在招收学员过程中,由其自行承担费用,但甲丙方可提供相关的招生资料。
3、如因本培训班引起甲方与学员产生纠纷,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如甲方对外承担责任,丙方将按费用分配比例承担。
4、丙方作为本合同甲方的担保人,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考前辅导培训班特别约定:
1.招生范围:
学员20__年6月毕业的高三学生。
2.收费标准:
统一按每个学员30000元收取,如有降低收费及提高收费情况学员,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课时安排:
课时共三十节课,分十次完成。
4.效果承诺:
以重庆市20__年高考第一次诊断成绩分数为基数作为衡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慎重承诺如下:
(1)乙方所培训的学员甲方保证一诊成绩达到110分(含110分)以上。若高考成绩低于135分(不含135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一诊成绩在一百分至一百。
(2)一诊成绩在100分---108分,高考成绩低于130分,不含130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
(3)一诊成绩在100分以下不含100分,高考成绩以提高30分为准,低于30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
六、合作费用的收取及分配
1、费用收取:
所有辅导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总收入由甲方保管。
2、分配比例:
甲方收取所得费用除去相关成及费用后,按利润的百分比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甲方为润的 %,乙方为润的 %,丙方为润的 %。
3、分配时间:
待学员高考成绩公布后10日内,成绩达标的学员,所收的学费相述分配办法由甲乙丙三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七、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学员高考成绩公布后二年止。协议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八、保密条款
1、凡甲乙方在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甲乙双方方拥有的非外人所知的技术秘密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及本协议条款(下称“保密信息”),甲乙双方应保守秘密;非经甲乙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双方同意,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将持续有效。
九、违约责任
1、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教学设备等,造成培训班不能顺利进行正常教学的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推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学员不能及时上课的损失,并按涪陵区教师平均工资标准的150%承担乙方因该培训班误工的工资。
3、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教学活动,造成学员退费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该培训班所收学费的10%支付甲方学校的信誉损失补偿金。
4、乙方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并达到学员上线合格标准后,所收学费,如甲方不能及时支付给乙方,由丙方承担给付责任,如丙方不能及时支付,逾期按应付费用的2%按月承担乙方资金占用利息。
5、丙方如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招生等义务,将按前述约定分配标准的15%进行分配,其余费用将由甲乙双方分摊,如因本培训班中途终止举办,所产生的损失丙方由约定的分配比配分担责任。
6、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对上课时间进行调整时,具体调整时间应与乙方协商决定。
7、乙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双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也必须遵循此原则。
九、其他
1、竟业禁止:
三方合作期间,乙丙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与和甲方有竞争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从事与双方合作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作协议且要求乙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三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重庆xx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丙 方:
二0 年 月 日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_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_】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_】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_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_】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 —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_】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_】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1、报名享优惠
①学生全额报名秋季课程,寒假课程免费送,这样在报名时就做到了学生的留存;
②多科连报享受折扣,能够按科数划分折扣等级。
2、公开课亲子体验课
培训机构开公开课亲子体验课,能够有效宣传学校教学特色、师资力量、学员成就、开学季优惠等等。
可是,公开课的难点在于聚人,经过前期地推、渠道、网络等生源数据库的建立,电话和电子邀请函等模式邀请家长和学生参与公开课。有学校公关渠道的机构,能够联系学校教师进行邀约。若没有学校渠道,必须要经过互联网媒体进行宣传,只要宣传资料有吸引力或感召力,吸引来的家长数量也绝不会少。
3、老带新报课优惠
①每个老生均有资格邀请非在校就读的同学好友来校享受此优惠,老带新送礼物时新生和老生均要有,双向优惠可累计才能发动家长去自发滚动帮忙招生。
②二人同行学费9折,三人团报学费8.5折,四人团报学费7.5折,五人团报学费6折。
③学校也能够采取赠送教材和增值产品的形式来吸引学生报名,将优惠更换为等额的教材和学生喜欢的各种增值产品。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_〕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_〕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_〕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_〕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