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5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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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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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一(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张店区法院调解达成以下调解书:(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以上两调解书生效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信守,绝不反悔。
一、以上两民事调解书一并处理,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案结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法院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一(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张店区法院调解达成以下调解书:(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以上两调解书生效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信守,绝不反悔。
一、以上两民事调解书一并处理,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案结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法院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_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_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_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_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_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_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_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_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_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_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_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_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_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提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李,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xx区xx村x号x楼x号 被执行人:,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xx区桥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欠款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xx年xx月xx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2、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 月x 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20xx年 x月 x日生效的(20xx)xx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 。
截至今日xx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未执行。
据申请执行人调查:
1.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①有两处房产:被执行人夫妻十几年来一直在建设大道一套九十多平米的房屋居住,该处住房被执行人是共有权人(六分之一遗产份额);在汉阳拥有一套五十多平米的住房,在向我借钱之前就已经用于出租,现已出租十几年。②被执行人夫妻在向我借钱前后,一直都在做生意或打工,被执行人妻子每月拿退休工资一千多。③20xx年李在单位算断工龄工资有三万多。④被执行人的社保医保都由父亲支付,被执行人夫妇吃住全部由父母供养,父母退休工资加起来每月有四千多(母亲20xx年1月28日去世),父亲退休工资每月二千五百多。
2.被执行人高额消费情况:20xx年,花费20多万送女儿出国;20xx年对现住房进行二次装修,花费4万多元。
从上述情况来看,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法院可以拍卖住房,也可以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在中行、农行的银行账户。然而,从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负责执行此案后,我已多次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分管副院长 、院长反映,请求敦促执行,该法院却一拖再拖,执行也毫无进展。这些情况,汉阳区法院涉案的法官们岂能不知!
鉴于此,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执行。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xx月 日
附:(20xx)第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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