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5
2023-07-06
更新时间:2024-01-10 12:51: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7
2023-03-18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7-05
2023-07-06
尊敬的'税局领导:
您好!
20xx年1月31日,我公司会计给客户开出一张地税技术服务发票,开票金额59300元,共交贵局税费合计3380元(其中营业税2965元,城市建设税207元,教育费附加88元,营业税附征59元,其它专项59元),发票开出后,客户根据合同要求坚决不同意接收按地税技术服务开出的发票,要求我公司按国税产品销售类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出。
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收回资金,我公司在3月份按客户要求重新开出该项产品增值税发票,已上缴经开区国税局增值税,使本项业务发生重复缴税现象。
由于贵阳经开区国税局在20xx年4月18日已给我公司下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将本公司营业税转为“营改增”增值税征收,故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产业营业税种。
因此特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该笔业务的2965元营业税。其它附加税种共计415。1元在后期税收业务中抵扣。
敬请贵局解决支持并批准为盼!
申请公司: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做好报账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号)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我省实施的中央及地方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利用外资的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各级财政用于中央、地方及外资立项的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无偿资金和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筹资金,实行报账制。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用于实施中央及地方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设立资金专户、建立专账,配备专人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
第五条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发办),为报账提款的核算单位,负责报账工作具体事宜,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项目乡镇财政部门负责自筹资金的筹集,监督、审核项目资金的使用,协助县农发办做好报账工作。
第二章报账程序
第六条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由项目乡镇根据项目自筹资金及投工计划进行筹集和组织。其中,筹集的现金部分上缴县农发办项目资金专户;以物折资和投工投劳部分,由乡镇财政部门根据收到物资及投工情况,填制以物折资折算单或投工投劳折款单(附件3、4),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发办入账核算。
第七条年度项目计划批复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的农发项目工程都要按照《**省农业综合开发招标采购办法》进行招投标。
第八条项目工程开工时,县农发办可预拨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资金给项目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后,不得再预付项目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采用报账制拨付。
第九条一般项目工程报账,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制拨款申请表和工程量清单,并附项目支出的合法凭证,由乡镇初核后,经县农发办审核,向县财政局报账。
第十条项目工程按计划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工程决算及有关资料(工程验收单、质检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并向县农发办报送。其中造价2万元以上(含2万元)单项工程决算由农发管理部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在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后结清工程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在县级,预留时间不超过1年。
第十一条通过上级招标采购购进的物资在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县农发办按照分割实物的实际采购成本入账。
第十二条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报账程序。用于科技推广和公益性支出的部分,比照土地治理项目报账程序执行;用于贷款贴息的部分,由用款单位凭有关真实有效凭证据实报账,经县农发办审核后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省级科技示范项目资金,报账程序比照土地治理项目执行。拨付技术依托单位的项目资金,实行省级报账制。技术依托单位要按实施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报账时需填制报账申请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确认后,附有效原始发票复印件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由技术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向省财政厅农发局申请报账。
第三章报账依据
第十四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提款的依据: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书;
2、经审核批准的项目施工设计和项目预算;
3、按招投标签定的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报账提款申请书,并附相关有效凭证;
5、项目工程进度及建设质量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土建工程类报账须提供:
1、预付工程款:申请表、工程量清单、开工报告,招标工程还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
2、按进度报账:申请表、发票、工程量清单。
3、竣工报账:申请表、工程量清单、工程竣工决算、验收单、发票、需要审计的要附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物货类报账须提供依据:
1、招标类
(1)本级招标:申请书、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发票、验收单;
(2)上级招标:上级下发的物资分割单、验收单。
2、非招标类:申请书、发票、验收单。
第十七条服务类须提供:
1、科技示范:申请书、合同、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实施方案,验收单、领用单、实施总结。
2、培训类:申请书、合同、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会议通知、签到簿、讲课费领条、培训方案。
3、监理费:申请书、签订的监理合同、发票。
第十八条补贴类报账须提供:
1、贴息资金报账:申请书、项目立项通知书、银行借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及复印件等材料。
2、农机补贴报账:申请表、公示单、被补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置农机发票复印件、被补贴人签字的领款花名册、验收单、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3、工程补贴报账:申请表、公示单、被补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补贴人签字的领款花名册、验收单。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报账必须严格审查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账:
1、未执行批准的项目资金计划的支出;
2、工程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支出;
3、未按项目合同和施工设计或未经批准改变的项目施工设计进行建设的支出;
4、虚报冒领、与事实不符的支出;
5、工程质量发生问题,经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督检查要求改进而未改进的支出;
6、违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的支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农发办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编制项目用款计划,审核单项工程预决算和单项工程成本,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项工程予决算汇总表。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对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报账资金拨付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与非农户结算的资金均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对与农户结算的零星支出超过20_元以上也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大额提现结算。
第二十二条报账的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工程实施单位(或供货商)。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农发办、乡镇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报账工作,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实施,与财政部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一并执行。
地税局领导:
20XX年1月31日,我公司会计给客户开出一张地税技术服务发票,开票金额59300元,共交贵局税费合计元(其中营业税2965元,城市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营业税附征元,其它专项元),发票开出后,客户根据合同要求坚决不同意接收按地税技术服务开出的发票,要求我公司按国税产品销售类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出。
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收回资金,我公司在3月份按客户要求重新开出该项产品增值税发票,已上缴经开区国税局增值税,使本项业务发生重复缴税现象。
由于贵阳经开区国税局在20XX年4月18日已给我公司下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将本公司营业税转为“营改增”增值税征收,故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产业营业税种。
因此特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该笔业务的.2965元营业税。其它附加税种共计元在后期税收业务中抵扣。
敬请贵局解决支持并批准为盼!
申请公司:xxx
20XX年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文秘站:
我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实际经营范围为XX,后经我公司申请,你局认定我公司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从X年X月X日起。
我公司X年X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XXXX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XXX元,缴纳增值税额为XXX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X份;X年X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X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X元,缴纳增值税为X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X份;X年X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X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X元,缴纳增值税额为X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X份。我公司X年X月至X月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量为X份。(注:此段填写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及交纳情况,要求必需按照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内容填写)
目前贵局批准我公司每月领购X次最大开票金额X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每次X份。由于我公司业务量逐渐增加,故申请增购X份最大开票金额X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注:此段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内容自定,要求企业将增量原因写清楚,内容必须真实详细)
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四份);
2.书面申请(一式二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印章__流转税科负责);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销售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贴印花_,合同必须为与一般纳税人签定的有效合同,要求双方盖章清楚,合同项目填写齐全);
6.购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复印件(一式二份);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要求每页复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
9.前三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本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一式二份);
10.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书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骑缝公章
(以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要求为准。)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相关知识阅读:退税主要包括误收退税、政策性减免退税、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企业所得税预缴退税。
办理程序
(一)申报
纳税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误收退税:
(1)申请退税的书面报告;
(2)《退税申请书》及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4)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
2.企业所得税减免退税:
(1)申请退税的书面报告;
(2)《退税申请书》及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批复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文书;
(4)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
(5)税务相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1)申请退税的书面报告;
(2)当年度各月(季)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退税申请书》及税收缴款。
文秘站刊出
xx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
我公司为xx县xx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煤炭、焦炭、生铁、钢材、铝矾土经销:物流信息服务,现有员工35人。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10万元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大持票量为25份。 为做好专用发票的领购工作,我公司将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务从业人员,掌握增值税进销项的正确计算,发票将由专人保管专人开具,有专门的保险柜保管发票,保管措施安全,严格遵守有关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法律和法规。
xx县晋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税局领导:
您好!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见所附明细表)因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_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号)、《国家_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xx]113号)和《国家_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
请予核准。
特此说明!
申请公司: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案例一20_年5月,某通信有限公司向大连海关申请退税,称其于20_年12月18日在大连某隶属海关以“其他进口免费提供”监管方式申报进口手机用零件(已缴纳关税元,增值税元)实际是该公司原进口件以出口维修方式出口到韩国某株式会社,维修完毕后进口返回的货物;因为韩国某株式会社所提供货物发票误写为免费提供,导致该公司根据发票按“免费提供”贸易方式报关,并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和关税,合计人民币元;经事后核查发现错误,申请修改贸易方式(改为“修理物品”)并要求退税。
案例二20_年11月,某木业有限公司向大连海关提出退税申请,称其于20_年1月4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批尿素树脂胶、改性剂和固化剂,已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元。在此期间,该公司又同时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并在没有申请删除一般贸易报关单的情况下,于20_年3月使用手册再次申报了此票货物。因此企业申请删除第一次申报的报关单,并申请退还税款。
上述两个案例中,企业均以“海关多征税款”为由,要求退税。那么上述退税申请海关是否应该接受?
政法函【2004】27号对《海关法》第63条有关“海关多征的税款,⋯⋯纳税义务人自交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的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应适用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际征收的税款,与正常情况下海关基于货物申报进出口当时随附的全部单证应当征收的税款相比,海关实际征收税额多于应征税额的情形。”
上述两个案例中,收货人或报关人在进口申报“免费提供”或“一般贸易”时,所随附的全部单证都是与其申报的贸易方式符合的,海关当时的征税行为是合法正确的。至于事后收货人或人提出贸易方式错误,并补充一些说明材料,包括提供加工贸易手册,由于所申报的货物已经结关放行,海关很难判定所述情况是否属实,所以没有接受纳税义务人的退税申请。
在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海关征收税款和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征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税则归类、原产地确定差错而导致税率适用错误或者高估完税价格、以及填报错误或其他技术性错误等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出现多缴税款的情况。那么,哪些情况海关给予退税,申请退税时都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文件?
通常情况下,对已征税放行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已缴纳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进)境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退税申请书》;
原进(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货物复运出(进)境的出(进)口报关单;
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出口货物复运进境还应提供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退税申请书》;
原出口报关单和税款缴款书。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应提交以下材料:
《退税申请书》;
原进口或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书;
已经退款或赔款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应提交以下材料:
《退税申请书》;
原进口或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税则归类差错并经海关认定,且相应差错已排除走私违规嫌疑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退税申请书》;
原进口或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海关认定税则归类的证明文件。
货物征税放行后,收货人在货物进境之日起90日内提交适用《曼谷协定》税率原产地证明书,经海关核实,仍应对原进口货物实施曼谷协定税率的,对按原税率多征的部分应予以退还。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进口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应向海关提交受惠国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作为报关单随附单证。如不能提交原产地证明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进口货物原产地,并据以确定适用税率。但针对《曼谷协定》项下货物,海关规定了一个90天的宽限期(参见署令【20_】94号)。
其他纳税义务人发现海关多征税款的情形。
以上除第6种情形外,纳税义务人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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