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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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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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仓房镇___村__组172水位线以上___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注:172水位线以下邻水区域土地也归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单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经营。)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___亩,土地___亩
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也不属于丹江水库管理局管辖土地,属淅川县仓房镇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70年,即自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日止。
三、出租价款及交付时间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__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仓房镇人民*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仓房镇*进行签证、仓房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仓房镇*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承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20____年 ___月 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土地纠纷的历史原因和经济原因。
(1)历史原因:一是国有林场或农场与相邻村组集体之间,因历史原因没有相关文字地图明确划分土地边界,从而引发国家与集体之间的土地边界权属纠纷;如罗甸县国有林场与五星村、新苑村等村的土地边界权属纠纷。二是山区农村地广人稀,为方便管理,人民*整合几个自然寨为一个行政村,各自然寨却分别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有各自的集体土地。但是在土地改革时期却没有划分好集体土地界线,四至界线不清,没有相关的文字依据,造成了后来发生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的集体土地边界权属纠纷。
(2)经济原因:山区农村地广人稀,有很多的荒山荒坡,相邻自然村寨之间的村民都有去开荒的,在没有出现经济价值之前,没有人提出争议,一但出现较大经济价值就会发生纠纷。这种类型的土地纠纷在罗甸县南部比较突出,特别是罗甸县自龙滩电站库区移民搬迁以来,库区涉及移民搬迁的三镇五乡(龙坪镇、茂井镇、红水河镇、大亭乡、班仁乡、凤亭乡、八总乡、罗妥乡)发生最多的是集体土地边界纠纷,基本上每个行政村都发生过这类土地纠纷,引起纠纷的直接导火索是龙滩电站库区淹没补偿金。
2、个人与个人之间土地纠纷的历史原因和经济原因。
(1)历史原因:一是目前在山区农村,除了办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是由土地管理部门专业测量登记,并明确登记有宅基地的四至界线、长度、宽度、总面积和图纸外,其他的如农村土地承包证、自留山证等相关土地使用证都是由当时文化水*较低的村组干部进行登记,并且登记土地的户名和大概东南西北四至界线和估计的总面积。如一份自留山管理证上登记的四至是:“东抵沟、南抵路、西抵王某土地、北抵张某土地,面积3亩”。由于没有登记明确的界桩、长度、宽度和面积,必然会引起土地边界纠纷。二是山区农村建房不像*原地区全部统一规划,山区村民建房会根据地形条件进行修建,而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一般登记实际建设用地,而没有相关房前屋后的相关用地登记,这也是引发土地纠纷的原因之一。
(2)经济原因:私自违法转让土地或占地、用地手续不完备是引起个人之间土地纠纷的经济原因。目前在山区农村,由于土地管理工作不到位,出于经济利益原因,有很多城郊结合部的村民以每*米几百元至上千元的价格私自转让承包的土地给他人违法占地建房,引出多占多建的'现象,从而引发相邻土地纠纷。2004年以来,罗甸县因龙滩电站库区淹没土地,有大批的移民需要搬迁建房用地,由于移民搬迁工作部门、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工作不到位,造成大量移民进入县城城郊私自购买集体土地违法占地建房,形成了几个城中移民聚居点的城中村,由于移民私自建造的房屋缺少规划,乱占违建的现象非常严重,引发了一系列的土地纠纷。
(1)抓住主要矛盾和化整为零的方法
农村集体之间重大疑难土地纠纷采取抓住纠纷主要矛盾和化整为零的方法进行调解,从而把纠纷大化小,小化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群众面广,一般情况下由于历史原因,证据灭失,双方都可能缺少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调解过程中纠纷情况不断变化。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在调解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要顺利解决土地纠纷,特别是复杂的土地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把纠纷大化小,小化了。如罗甸县罗妥乡罗翁村上翁组与下翁组集体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罗妥乡罗翁村是龙滩电站库区淹没的一个整体搬迁村寨,自2004年搬迁以来,上翁组与下翁组就发生了集体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直至20_年才得以解决该土地纠纷。该纠纷产生的最初原因是上翁组与下翁组之间的集体山林土地权属界线不清,由于双方都没有提供有效的文字证据,县*未能及时地进行确权处理,造成库区淹没补偿资金不能兑现。同时也受该村民分散搬迁到惠水县和其他乡镇,造成两组村民难以集中开会推选代表,群众对代表人员相互猜疑、受淹没的集体山林土地的面积、种类不清、库区移民搬迁补偿政策变动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群众多次集中*。笔者于20_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处理了该纠纷,根据调查发现该纠纷产生的两个主要矛盾是龙滩电站库区淹没补偿资金因土地纠纷无分配法兑现和群众对纠纷地受淹没的实物种类不清,而群众对没有受淹没的山林土地权属并不是很在意。根据调查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化整为零的调解处理方案,一是分别到两组村民搬迁地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举会议推选参加调解的代表,二是组织双方代表到县水利水电移民开发局查阅相关受淹没山林土地实物补偿的数据情况和土地纠纷图纸情况,三是把没有争议的受淹没集体土地划分出来,先行兑现。四是组织双方代表对有争议的集体土地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该纠纷得以大化小、小化了的调解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2)做好法律宣传,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调解方法
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村中很多村民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且存在着许多落后观念,如“土地是我家的,我想怎么用都行”等观念,从而也会引发一些相邻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与相邻权的争议。如一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或道路通行权产生的纠纷。一般而言,调解相邻土地纠纷主要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出丑。一个人产生的思想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大多数与切身利益有关。有些土地纠纷发生的原因,是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实际困难。解决这类土地纠纷,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解决了,矛盾也就化解了。
(3)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根据情况分别调解处理的方法。在山区农村,由于地广人稀,我国土地改革时期对村组之间的集体土地界线不是很明确,存在许多荒山草地没有承包到户,从而出现许多村民上山开荒和越界开荒种地的现象。在土地没有出现较大经济价值前,是不会发生纠纷争议的,但是在出现国家公路建设、水电站征地补偿等经济价值后,必然会引发土地权属纠纷。在调解这类纠纷时,要分别对待,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分别做好土地权属补偿调解和地上附作物补偿调解,就可以化解这类纠纷。
其实土地纠纷的调解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这需要我们在调解处理土地纠纷的工作中积累经验,根据调查了解土地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土地纠纷产生的原因和纠纷的主要矛盾,就能抓住解决土地纠纷的切入点,从而化解纠纷。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解决方法3篇
典型案例:一位老人去世引发纠纷
案例回放:
20_年10月15日,72岁的男性患者高某因脑干出血,被送到某省级三甲医院,经过医院及时抢救被送入该院ICU病房。患者家属在ICU病房外等候时,通过窗户发现自家老人嘴唇干裂,认为老人可能缺水,于是等一名护士出来时,向其反映老人嘴干是否能给老人喂点水。护士自述没有时间,且态度欠佳。家属认为只是给老人喂水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医护人员缺乏人性,缺少人文关怀。
因出血点位置,高某丧失自主呼吸能力,必须通过呼吸机被动供氧,且高某始终处于昏迷状态,ICU医生在老人入院第一天就提出送藕粉进行鼻饲。6天后,高某于10月20日早晨5时死亡。当日上午9时,高某的家属在办理离院手续时,值班护士送来了一袋未拆开的藕粉及一张每日缴费清单。高某家属的情绪彻底失控,召集村里几十人围堵医院。
调解过程:
接到报案后,调解员及时联系患者家属,但很难做通其工作,而围堵医院也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韩学军当即做出决定,由他陪同死者家属到其他省级三甲医院ICU查看,并咨询多位专家,使其明白对于上呼吸机的患者而言,嘴唇干裂并非与缺水有关,相反病人每日的输液量与其身体皮肤蒸发量、呼吸蒸发量、尿量相关,病人是不会缺水的,病人张口呼吸加之其机体抵抗力低,很可能是念球菌感染,嘴唇自然脱皮干裂。
但护士当时态度确实不佳,主要是因为值班护士只有其一人,加之其个人家庭原因,态度不免有问题。至于未开包装的藕粉,事后ICU医生解释,病区内有多名不能自主进食的患者都需通过鼻饲进食,每家家属送来的都是一样的藕粉,护士为了方便,集中拆开一整袋,分别喂食,而正巧涉案家属送来的藕粉没被打开。医务人员为了方便、省事,但就患者家属来说,认为藕粉没有拆袋就是自家病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照料。最后就是关于每日缴费清单的问题,医院在病人入院第一天未向其说明,前一日清单会在第二天上午打出,所以老人去世那天拿到的缴费清单应该是老人去世前一天的治疗花费。
最终,经过韩学军的细致解释,死者家属弄清了事实的真相,撤走了围堵医院的亲属,也收回了要求巨额赔偿的无理要求。
案例剖析:
医患纠纷多因“关注点”不同
这是韩学军调解的一个真实的医患关系案例。“如果单纯听患者家属的讲述,大家肯定会觉得这是个什么医院,也肯定会站在患者一方,因为大部分人不了解医院的操作流程,像病人嘴唇干裂可能和戴呼吸机有关的常识更是少有人知,再加上沟通不及时,这样的小问题积蓄起来,就很容易诱发大的矛盾。”韩学军说,多年来,接触的很多纠纷其实都是因为这样的小问题导致的,根本点在于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导致信息不对等。
患方对事态的关注点仅局限于事物表象或根据表象产生的内心感受;而医方的关注点仅局限于事实本身,从医学角度或生理学角度出发,需要做出哪些判断、进行哪些医疗手段。因为关注点不同,沟通又不到位,矛盾隔阂越来越深。加之不明就里的好事之人的煽动,“不闹不给,少闹少给,大闹多给”的不良社会风气等因素叠加作用,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对此,韩学军认为,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是单一某一方的问题。就患者角度出发,进行医疗*,一是在医疗纠纷调解实践过程中,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是治疗导致的,而是因医疗环境不佳、医生态度不好,致使患者情绪激动,患者对整个就医过程不满,从而认为治疗效果不佳。所以,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单一是医疗手段的问题,而与一家医疗机构从质量管控到制度管理、到人文关怀等诸多方面息息相关。二是医生认为“你不懂,我说也白说”,对于患者生理情况及治疗方案解释太少,缺乏有效沟通,其行为也违背了《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所以,医护人员一定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业。
而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方也满腹委屈,因为患者及其家属医学常识的欠缺,导致病症不能解决,就将矛头直指医院。在患者看来,无论得了什么病,只要进医院就一定能够治好,殊不知目前医学发展的程度只能解决人类疾病的20%左右,而绝大多数时间,医生只能起到抚慰、安慰的作用。其次,就是在纠纷发生后,患方不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给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卫生事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1、对接手的每一起纠纷,都会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超过100万起,每个医疗机构*均40起左右。对于我省而言,20_年之前,每年因医疗纠纷围堵卫生行政部门的案件有百余起,其中不乏恶性*事件。面对如此严峻的大背景,为了更好地化解医疗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_年10月,山西省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山西省医调委的成立,将发生在医疗机构90%的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了院外,并得到了妥善解决。而在此之前,每家医疗机构有近70%的医疗纠纷常年滞留在院内无法得以解决。山西省医调委的接案数由最初的400余件逐年递增,20_年全年接案1970件,20_年全年接案2049件,20_年全年接案2159件,而到20_年,全年接案1013件。
“接案数的发展趋势由增到降,一方面是国家医疗环境在逐步改善,省里也不间断地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宣传,普及相应常识,提高老百姓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和省医调委医疗纠纷防范工作息息相关。”韩学军说,省医调委对于接手的每一件纠纷,都会召开一次专家技术评估会,并将评估结果制成“意见反馈函”送达医院,还会定期将纠纷汇总进行分析,以培训会形式组织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探讨、学习,同时也召开全国性质、国际性质的相关讨论会。省医调委还建立了医院投诉管理第三方援助体系,这项工作是将人民调解进医院与手术知情同意书第三方见证、医疗质量安全反馈管控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2、第三方调解成为我省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医疗纠纷走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患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医疗事故举证难,官司胜诉率低。患方来调解,最想知道的是医疗事故原因及下一步怎么办,我们就用医疗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引导他们和解。”韩学军表示,发生医疗纠纷是正常的,目前解决途径有4种:医患双方协商处理;纠纷发生后,通过医学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调处;通过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直接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决。
如今,第三方调解已成为我省医疗纠纷调解的主渠道。通过近10年的努力,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0%的医疗纠纷已经做到从院内转移到院外进行处理,我省的调解工作达到了6个90%、1个60%,即进京*率下降了90%以上,到各级*部门*率下降90%,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率下降了90%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纠纷结案后患方满意率达到,全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院100%的案件经人民调解程序妥善处理。山西省10年未发生恶性伤医轼医案件,同时围堵、陈尸医院的恶性案件下降了60%。围堵卫生行政部门的*案件数也由过去一年的280余件,减少到20_年的17件。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_合同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农仲案[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纠纷一案,申请人提出(写明申请人的具体仲裁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首席仲裁员_______________
仲裁员_______________
仲裁员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组
负责人:____________,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县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立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________)________立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________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________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________县________镇(当时为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南斗半”丘________亩稻田。________年,被上诉人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集体实际情况,继续将“南斗半”丘稻田发包给上诉人,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上诉人违反《_土地管理法》和《_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未经上诉人同意,亦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和县级人民*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________小组关于土地*整以后稻田调动的决议和几项制度”,将上诉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进行了个别调整,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在多次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故上诉人不能被认为已经取得“南斗半”丘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发包,上诉人应依法向乡(镇)人民*寻求解决,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范围,裁定不予立案。
上诉人认为该裁定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土地的租赁合同3篇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组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共计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xxx》,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住址:
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
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6、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
7、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南京农村土地纠纷申诉书 (菁华1篇)
甲方:___
性别: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别:___
住址______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_________,东邻___,南邻___,西邻:___、北邻: 米、东西宽:___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_________,东邻___。西邻___。南邻___。南北长___ 米,东西宽___ 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______一块土地三亩(东邻___ 、西邻___。)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______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 方:____
___ 年 ___月 ___日
乙 方:______
___ 年 ___月 ___日
监证人:_____
___ 年 ___月 ___日
国土资源局:
兹有 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_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___ 侧的 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 _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图所示 ___ 号至 ___ 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 _______________ ,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 (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的出租合同3篇
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人民*调处
依据《_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或县级以上人民*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人民*受理土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调处。
调解是由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当事人和解的一种方式。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它是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进行的,具有行政效力。
调解的程序是:
①受理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土地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以口头、*或书面报告形式,将纠纷的事实向人民*提出申诉,并出示有关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
②地权纠纷的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查明争议地界的历史情况及文件(*过去确定地权的文件、协议、图件及历史上使用情况等)以及发生纠纷的原因、过程、造成的危害和双方对纠纷处理的意见。
③调解。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政策、法规, 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调解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有一定灵活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④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该包括:当事人姓名、地址,代表人和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和费用承担等项目。调解协议书要由当事人、调解员和*员签字,并加盖主持调解机关的公章。调解协议书送达后,当事人均应当自觉执行。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仲裁的一种形式,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
裁决的程序是:
①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当土地纠纷调解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 方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裁决申请采用书面形式。
②调解。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裁决以前,要在纠纷当事人之间再次做出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进行裁决。
③裁决。裁决前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到场。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调查结果,本着保障合法权益,有利团结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下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复议意见报人民*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申请复议也未起诉的,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理决定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受理案件的人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请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根据协议、处理决定(裁决)或判决结果,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换取新的土地证。
在土地争议解决前,土地管理机关有权确定临时处置办法,合理使用、保护有争议的土地,争议各方均需服从,不得荒废土地;不准破坏土地及其附着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强占土地。
*处理确权纠纷的方法还是先调解,实在不行只能行政裁决。
调解是由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当事人和解的一种方式。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它是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进行的,具有行政效力。
调解的程序是:
①受理纠纷当事人的申诉。
②地权纠纷的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
③调解。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政策、法规,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
④签订调解协议书。
调解不成,只能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仲裁的一种形式,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
裁决的程序是:
①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
②调解。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裁决以前,要在纠纷当事人之间再次做出调解。
③裁决。裁决前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到场。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调查结果,本着保障合法权益,有利团结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作出决定。
甲方:xxx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x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_、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_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xx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协调单位签字:
乙方:
日期:
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
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米,面积为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04年4月16日,县*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后石淑华又取得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
20_年7月,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人自行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该村西石淑华正在经营的亩承包地一贯制,准备用于包括石淑华在内的9户建房所用,后未能办妥建房手续。并且,石与张等8户达成的口头协议,未经村委会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但协议达成后,张爱多等8户农民在石淑华的土地上进行了生产经营。石淑华要求返还自己的承包地,并赔偿损失300元未果,遂申请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庭经过审理该案,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石淑华对依法取得的亩承包地拥有合法经营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以口头方式地进行承包地互换,其互换目的在于改变土地承包用途,其流转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申请人石淑华虽然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承包经营权,但其作为意向建房9户人之一,自身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张爱金等人无权占有或强迫他人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占有、使用的该承包地应依法恢复原状,予以返还。
为此,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于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将与申请人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申请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一)、加强沟通,共同探索,建立解决医患纠纷长效机制。
1、建立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如果出现严重的医患纠纷与冲突,或者发现有“医闹”隐患,法院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党委、*,加强法院与党委、*之间的信息交流,党委和*利用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势,法院在法律层面上给予技术支持,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的支持下尽化解医患矛盾,并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共同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解决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强与医院的信息交流,共同发现矛盾,解决纠纷。法院应该加强与医院之间对于医患纠纷动态的信息交流,医院可以向法院反映已出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特点等情况,法院可以指导医院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法院和医院应该共同发现矛盾、共同探索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法院及时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通报,便于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提高医疗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要督促医院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发生纠纷后,及时通知医院将病历交至监管部门保管,防止医院隐藏、篡改病历。建立*、行业、群众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二)、建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把握纠纷特点。
1、坚持能动司法,把调解方式放在首位。将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理念,以保障医院合法权利为视角,把握赔偿的数额额度,通过灵活的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
2、联合医院、卫生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医学专业性与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既能增强医方加入调解的积极性,又能提高患者一方的信任度,人民法院可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协议的执行力。
3、积极、耐心、细致地做好患者方面的工作。患者通常作为较为弱势的一方,理应受到更多的帮助,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应该从理解和换位思考的角度做患方的工作,深入了解患方的最终诉求和闹情绪的根源之后再寻求突破口,同时积极帮助解决患方的难处使其满意。
4、促进医患双方之间的沟通。法院可以成为沟通医患双方的桥梁,同时两头做好医患双方的工作,创造一个双方交流与沟通的*台,保证双方沟通渠道的畅通,既缩短双方之间的距离,又不至于使双方产生激烈的冲突与新的矛盾。
(三)、发动社会力量,多层次改善医患关系。
2、患方亲属工作单位、社区组织等也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的作用,形成一种多方联动、共同解决的方式。作为患者的亲属,应采取理智的态度面对纠纷;作为患者的工作单位,要及时给予患者人文关怀,作为患者所在基层组织,应配合*做好工作。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_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_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组的________亩(详见下表)
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 —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 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 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 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______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证明格式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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