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更新时间:2024-01-15 08:46: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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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2023-07-06
亲爱的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树立电动自行车骑乘文明新风,彰显XX文明风采,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骑乘合格车辆。不购买、不骑行无合格证照的电动车。对骑车上学的孩子,家长要经常检查车况,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二、要依法登记上牌。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三、要坚持文明出行。所有高中生、初中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一律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抢道、不占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不追逐打闹。小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佩戴头盔,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突然变道,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
四、要规范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五、要注意充电安全。不私接乱拉电源线为电动车充电,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及其他禁止充电区域充电。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文明XX,因你我更美丽!请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让我们携手共创平安文明和谐幸福的大美XX!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_产品质量法》和《_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XX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文明出行的引领者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XXX市文明办
XX年XX月XX日
广大居民朋友:
您好!
文明是宝坻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不仅给市民朋友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宝坻是广大居民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您倡议:
1.戴头盔,成习惯
驾乘电动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2.上牌照,不乱停
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要充电,必规范
电动车应安全规范充电,充电时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不能长时间充电。严禁在楼道内对电瓶车充电,停放,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在小区充电;禁止从楼内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4.靠右行,不闯灯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5.讲安全,非儿戏
驾驶电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6.大货车,要远离
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居民朋友们,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增光添彩。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文明是邓州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
我们在此倡议:
安全骑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不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骑行,主动养成交通自律习惯。
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出行时,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不抢车道、不行快车,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恪守文明出行理念。
按规停放,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停放区内整齐摆放;电动自行车要在规范充电点集中充电,不私接电线,时刻筑牢消防意识。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您的参与不可或缺,您的付出弥足珍贵。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美丽家园,为争创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温馨提醒:自9月8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_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实施处罚。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登记上牌的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时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冲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违规载人载货、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违规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不接打手持电话,不在酒后驾驶。夜间行驶时,主动打开车灯。
三、做有序停放的实践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带头做到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棚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飞线充电,不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楼入户。
四、做动员发动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家人、朋友以及周边群众登记上牌和配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广大中小学校教职工要通过“小手拉大手”“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育学生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家长文明出行,告诫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生活因城市更加美好,城市因文明更加美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做细节做起,示范带动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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