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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8 13:34: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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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记者:今天(6日)你们还在青岛吗?
肖:出了这个事,一刻都不想呆在青岛了,出事后第二天就离开,换到北京玩一玩。
华西都市报记者:天价虾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待?
肖:我完全没想到!这可是青岛啊,国际旅游城市,我向往已久,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华西都市报记者:当地相关部门对这个事情的处理,你是否满意?
肖:我肯定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不管是青岛人,还是四川人,遇到这样明目张胆的敲诈,却没有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提供保护,我觉得是悲哀。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查黑导游乱宰客的,怎么在国庆,在青岛还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那么多人跑到国外旅游去了?
肖:到你打电话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一个青岛的职能部门和我取得联系。
华西都市报记者:这个事,你有什么样的诉求?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青岛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压力较大,没法营业,已关闭店铺。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表示,经营主体的信息,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都在档案里有记录。如果涉嫌逃逸,有关部门可以一起调查。而目前的行政执法程序对人身自由是不能进行限制的。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微以及青岛物价局官微的通报显示,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局及市北区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位于市北区乐陵路92号的“善得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大排档名为“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市北区物价局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从快处理。
据石主任介绍,目前的办理进度已经很快,仅一个工作日就确定立案。工商局领导也批示,要尽快依法处理。
来自天涯的消息:
近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太平路上的露天烧烤摊位吃烧烤被宰,有的游客一行13人被收取了18000多
元的餐费,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
4日,日照来青的游客韩先生告诉记者,10月 29日晚7时多,韩先生与几名河南的客户共13个人分了5桌在太平路上的
几家露天烧烤摊吃烧烤,这些烧烤摊前并没有标注每串烧烤的价格,韩先生询问价格的时候,摊贩也没有表明是以每
串收费还是以每串上的一块肉收费。到结账时,5桌分别被收取了大约400元、1480元等,最多的两桌被收了7000多
元和8000多元,5桌加起来有18000多块。
他们最多也就吃了几百串烧烤,怎么会收这么多钱,遂与对方理论起来。对方告诉韩先生,15元、20元并不是一串的
价格,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韩先生和朋友认为不合理拒绝付款,但是,从附近出来几个人,一棍子打在
了韩先生一位朋友的头上,双方打了起来。 当晚,韩先生向中山路派出所报了案。经过派出所的调解,韩先生及朋友
支付了摊贩总共18000多元的餐费,而摔坏的物品由摊贩自己承担。由于担心挨打,韩先生与朋友赶紧离开了现场返回
了酒店。
现在的山东烤串都用肉块个数来计算了。
有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两人结伴去烧烤摊来了盘花生米,来了几瓶啤酒,喝完酒,结账时,烧烤摊老板说:‘我们山
东人比较大方,啤酒就赠送了,来,数花生米。’!!!!”
由于此类事件在今年国庆期间发生的频率过高,各个相关部门也不知从何下手。
2日,济南来青的王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遭遇。因为怕挨打,王先生没有与对方理论就离开了。3日,王先生与朋友来
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市南区工商分局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王先生: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负
责。王先生又投诉到位于宁夏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
4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派出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游客遇到的情况应当由工商部门管理,_门
并不负责餐费纠纷。
记者又采访了市南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沈女士告诉记者,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果对方不是在工商局注
册的商贩,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她还表示,占路经营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南区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将联系负责该区域的城管前去调查处理。在餐饮业出现此类情况,确属
奇葩。大虾38元不是一盘而是一个,烤串15元不是一串而是上面的一块。
温馨提示:大家在下次去山东吃烧烤是问清楚情况再下口,以免让别人把自己作为土豪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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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向媒体提供的手写账单显示,“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这笔令人咋舌的费用,其中的大头,正是蒜蓉大虾,是按38元一只而不是一份计算的。
肖先生回忆说:“我和朱先生不认识,后来到派出所才知道。正是听到他的消费单,我才吓得提前问菜价,当场吓得我把嘴里的虾吐出来了。”
朱先生一家立刻和店家发生争执,肖先生三人当时还在吃,虾还没吃完。听到争执后,他叫来老板问自己这桌多少钱。老板拿来单子,说:一共2175元。
“我急了,追问为啥子这么贵,他说大虾38元一只。菜单写的啤酒38元一大扎,结果也变成了120元。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遭了,遇到‘歪店’了。”肖先生此时一筷子也不敢动桌上的菜了,他没有犹豫,选择了报警。
当晚,青岛当地有物价执法人员介入,但没到场。先来的派出所民警说,这个是价格纠纷,不归他们管,归物价部门管。凌晨时分第二次报警后去了派出所,肖、朱二人到场,店老板也到场,没多久店里又来了3个人“扎场子”。
这名物价人员电话询问民警,问价目单上有没有标明“以单个计价”,店老板就让店员回去拿。派出所离该店距离很近,几分钟后店员拿来了价目单,民警看了以后告诉物价女工作人员说下面写了这行字。这名女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朱二人,这事还等进一步调查清楚,但天这么晚了,还是请派出所民警协商处理了吧。
派出所民警在协调过程中,多次告诉肖和朱二人,这个不归他们管,对价格纠纷没有执法权,称如果双方打架了闹事了,就一定归他们管。民警最后协调,让肖、朱二人先把钱给人家,明天再去物价部门反映处理。
根据肖、朱二人向记者的叙述,民警先谈妥了肖的价格,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当着警察的面,肖先生称:屈辱的掏出了800元给了店老板,只想尽快脱身。接着谈妥了朱的价格,店老板态度强硬,最后被要求给了20_元放行。
在第二次赶往派出所前,肖、朱二人僵持在现场,遭到店老板持遮阳伞杆威胁,称打电话喊人来。朱先生说,当时的场景让自己非常害怕,自己带着2岁的孩子还有老母亲,老人受到了惊吓,自己人生地不熟,又势单力薄,就赶紧先支走了家人,自己和肖两个男的留在现场收拾局面。
肖先生是四川广元一家国企员工。今年国庆,全家来了一次亲子游,夫妻俩和21岁上大学的女儿一起坐高铁,先后短游了太原和石家庄,最后目的地是青岛。“游完青岛就回四川,四川人嘛,都想去海滨城市看看。”
4日晚他们抵达青岛,在乐陵路一家酒店住下后,他们发现酒店外街上好几家海鲜烧烤店,安顿后就下来尝尝海鲜。
乐陵路是条老街区,几家烧烤店看上去都比较正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完全是随意选的一家。
看到菜单后,三人想吃海虾,价目表写着38元。因为之前看过海南海鲜店宰客的新闻,他们特地叫来服务员询问过,“大虾38元”是38元一份还是38元一只。一名女店员还有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员工都明确回答,是“38元一份”。三个人点了活虾、贝壳、螃蟹,还有烧饼、豆腐和一扎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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