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18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1-22 12:47:0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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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宁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现就全区餐饮服务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3月18日起,全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除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外,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场所就餐服务。
二、大型商场超市内餐饮经营业户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三、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仅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
四、各单位食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坚持每日晨午检制度,做好餐饮场所消毒通风,确保用餐安全。
五、外卖人员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早晚两次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卫生。外卖人员即日起禁止进入小区送餐,提前与订餐客户沟通,协商确定送餐地址及时间。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组织相关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上述规定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一律停业整顿。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堂食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xxx
日期:
各相关单位:
按市领导及经开区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在22日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1.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暂停堂食,各餐饮经营单位可以提供线上外卖服务,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餐饮经营单位对外卖取餐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
3.执法检查中若发现餐饮经营单位落实以上要求不到位,将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
4.有市商务局保供任务的小便利店可通过属地疫情防控单位向市场防疫组办公室递交申请,经核对无误后,可恢复营业。
xxx疫情工作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禁止全镇所有餐饮店夜间营业,日间不能到店就餐(仅限外卖),待疫情解除后再恢复营业,对拒不关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请各餐饮经营户服从管理,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暂停营业。
恳请广大市民、经营户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xx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xx年二月七日
尊敬的广大师生:
由于饮食中心学苑三楼阳光餐厅屋顶漏雨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维修。经学校及集团批准,现决定对其进行停业维修。为了方便广大师生正常就餐,维修期间餐厅营业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1、阳光餐厅(学苑三楼):6月7日(午餐)至7月末,停业维修。
2、学子餐厅:6月6日(早餐)至6月7日(晚餐),停餐两天。
3、阳光餐厅维修期间,阳光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及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将于6月8日午餐起迁至学子餐厅,继续竭诚为广大进餐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4、学士餐厅、学苑餐厅在阳光餐厅维修期间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就餐时间以保障广大进餐者正常进餐(中餐开餐时间延至12:40,晚餐开餐时间延至18:30)。
因楼体维修,做出的以上调整,给进餐者带来的不便,在此向您表示歉意,望谅解!
通知人:
日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落实餐饮场所疫情管控措施,xx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xx年10月7日起至10月9日止,所有宾馆、酒店、饭店等餐饮场所全面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打包带走、外卖服务。
二、所有从业人员和顾客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1米线、扫场所码、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人员防止聚集、即买即走。
三、暂停堂食服务时间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xxx疫情工作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有效遏制传播途径。经市场供应与监管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3日起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采取临时关停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餐饮经营单位(含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西餐店等,不含外卖)要立即停止营业,并在门口张贴暂停营业告知书。
二、停止举办各类聚餐、聚会及农村自办的群体性宴席等活动,宴席承办者要立即取消预订的宴席;消费者需要退订订餐的,须无条件给予退订、退款,或与消费者协商妥善处理;对已采购的食品原料要妥善处置。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停业前,要对本经营场所、餐用器具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严防病毒滋生、传播和蔓延;同时要对餐饮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安排餐饮从业人员在停业期间减少流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四、春节期间已歇业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延迟开业。
五、各餐饮单位恢复正常营业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投诉举报热线12315。
特此公告。
xxx疫情工作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_年10月19日9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镇(街)、村(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四、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五、提倡各单位、企业居家办公。以村(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查验核酸48小时阴性证明,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上述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xx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10月19日
县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众交叉感染,降低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暂停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经营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大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饮品店(包括奶茶店、咖啡店)、甜品店暂停营业;其他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开设集中聚餐服务、严禁群众集中就餐,但允许每天6:00至22:30提供外带或外卖活动。全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经营活动恢复经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病毒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并积极响应,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特此公告
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2月2日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全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做好防控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二、市场_各市场监管所要会同各镇街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对已订餐尚未消费的顾客要及时劝退,并做好全额退款工作。
四、有外地来栖员工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及时通知员工延期返栖,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五、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巡查,做好巡查统计,劝导业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对拒不执行暂停营业通知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七、暂停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市场交易管理组
20xx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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