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19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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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失误报告管理规定名词解释:事故——事件发生时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坏、人员伤亡,并且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治安安全等事件。
失误——事件发生是因为对工作岗位不了解或责任心不够,或其他原因,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相关经济损失,并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一) 封面“***公司”**报告。
(二) 由事故(包括:生产、工伤、安全、营运、自然灾害等)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和现场见证或知情人提交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经过报告,并附上对事故的认识,反醒或感受报告及签名确认。(三) 由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部门上级主管,对事故作出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以及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分、警告、书面警告、辞退等。
违规罚款、赔款、取消或注消安全基金,降低工作守规表现评级或取消相关奖项)。(四) 由安全主任对事故分析评核(交通事故除外),并对事故处理过程和有关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还须据提交的有关资料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责任认定分析和处理、处罚意见。
(五) 如涉及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或工作失误进行处理及责任认定的,应附加相关资料到事故、工作失误报告中。(六) 事故或工作失误中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励等应由财务人员出具报表并复印所有相关单据及原始单据,附在事故报告或工作失误报告中。
(七) 如出现事故,该管理规定须结合安全基金运行管理规定执行。(八) 事故或工作失误中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例支出等,按事故或失误的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进行费用摊分,各自承担须负责的份额。
如属于公司负责的安全事故费用,由安全基金支付,超额的由公司补贴支付。(九) 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 由行政总监(十一) 由行政总监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事故总结和审批以及批核处理意见,并在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包括相关部门主管)的评核表上作出处理批示。(十二) 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三) (十四) 将所有资料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安全主任作为安全事故档案备存档;第二份交由财务作账务和费用支出凭证;第三份张贴公告栏上一周后交由资料室存档。(十五) 加强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安全知识,加强岗位技能,岗位安全要求,岗位安全责任的提升和管理,并通过事故吸取教训和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时间:20_ 年 5 月 11 日晚上 8:00 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神禾二路交汇处
事故发生经过:
20_年5月11日晚8时左右,本人驾驶车牌为陕A051JW的别克凯越车辆,由子午大道南向北正常行驶至神禾二路路口右转至韦曲方向,在正常右转过程中,被从后方非机动车道快速驶来的一辆宝马车追尾。本人立即停车并下车欲查看车辆受损情况,一边拿出手机准备拍照并报警,这时从对方车辆上走下 4 名男子,不由分说踢飞了本人手中的手机,并把本人拉到路边进行殴打。殴打停止后,对方想开车逃离,我在对方车头挡车,对方又把我拉到一旁殴打,第二次殴打停止后,我发现对方车辆已被开出了事故现场。这时,我才看到本人车辆右后方已受损。
事故发生后,对方车辆驾乘人员不仅未对我方进行及时救助,而且还动手打人,性质十分恶劣,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后经路人协助报警,
派出所出警对本人进行了救助。
全诚盛
20_ 年 5 月 14 日
事故报告情况说明
1.事故发生时间 20_ 年 11 月 11 日早晨 11 点 15 分左右,地点浦东新区民乐大型居住社区 E06-02 地块 3 号房五层墙顶板 浇混凝土泵车高度 45 米当时泵管垂直状态。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秦商混凝土有限公司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泵车软管打伤现场操作人员王世山,造成现象施工人员受伤,经浦东医院初步就诊,造成病人鼻梁骨折,眼睛受伤,现转上海第九医院治疗。
3.事故发生原固的初步判断,泵车开始,泵管内有空气,压力很大使施工人员措手不及造成受伤。
4.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及时抢救送往医院治疗,目前病人生命体质良好。
5.事故报告单位,上海厚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上海秦商混凝土有限公司
事故单位:上海厚谢劳务建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建八局惠南大型居住社区一期项目部
20_ 年 11 月 11 日
02 月 03 日晚上 19:30 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桥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续情况说明:
事故基本情况说明:
本人行驶汽车从中北路通过左拐立交匝道进入徐东大街,见一电瓶车逆向行驶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鸣示,同时向
左侧无车方向打方向盘,并紧踩刹车直至防抱死发生作用。但电瓶车并未停止,并继续逆向机动车道向前开,并无减速,直至发生交通事故。
事后闻出电瓶车驾驶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经告知交警,且电瓶车无牌,无交强险。
电瓶车驾驶人事后说自己每天从此穿过马路,一直没事,将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毫无悔改的认识,令作为机动车驾驶者的我感到无奈。
事故后续情况说明: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作为驾驶者第一时间下车检查电瓶车驾驶人的伤势,并打开应急灯,叫随车朋友在后方道路放上警告标识。并在第一时间报案,通知交警前来查勘。
在交警来后,我向交警阐述事情经过,并咨询事故如何处理,在办案交警的耐心指导下,将车钥匙,汽车行驶证及驾驶证交给办案交警,交警说先将伤者送至医院,医治伤者为先,明早再来事发地点处理相关事情。因此我立马并将伤者送至交警指定的铁路医院,办理了急诊挂号、拍片以及住院等事宜,直至伤者住到病房并有医生初步医疗处理,稳定了病情。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事发突然,时间匆忙,身上仅1000 元左右现金,在垫付门诊、拍片钱后无法凑足医院办理住院需要的 20_ 元,而身上仅有的信用卡医院也不同意刷
卡支付。为了不耽误伤者病情,我特意从急诊跑至住院部,找到外科二的骨科医生及护士,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也讲明了我们目前的难处,希望医生先收留住院治疗为先。
医生也特事特办的赶紧办理了住院手续,并为伤者进行了检查,包扎,打上石膏,挂上消炎针,也已经稳定了伤者病情。而我也等待家属情绪稳定后想进行后续事情的沟通。
但是,当伤者安顿好,伤者的亲属也陆续赶来,对我进行围堵,非要我先拿出 8000 住院费再放我们走。我已将身上现金全部套空也就剩下几百元,我说留下我的车费,剩下的全部给你垫上,明早再补上,不耽误伤者治疗,但是伤者家属并不领情,执意要我们弄 8000 元来,不然不肯放我走,并看我想走时冲上来推我小腹、胸口,将背包拉扯下来,导致我胸口疼痛。
无奈之下报警 110,但是警察很客观的说明要走法律程序,不能私自限制他人自由,但他们仍不肯。从事发 19:30 到最后凌晨 3:00,期间 110 报了两次案,武昌大队,派出所都去过,仍被对方威胁要跟踪到家里。本人除了受伤后的无奈外,还深感恐惧,感到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因为受到交通事故的心里阴影及伤者家属的威胁,本人内心极度不安,并感到极度恐惧。一晚都没能闭眼休息。
因此本人希望委托亲戚代为处理此交通事故。望警察同志理解。
谢谢!
此致
敬礼
XX:XXX
20_ 年 02 月 04 日凌晨 5 点
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公司领导:
现就 301 项目用车 20_ 年 10 月 15 日交通事故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及汇报:
20_ 年 10 月 15 日凌晨 4 点,项目部管理人员吴苑彬突然出现剧烈腹痛现象,脸色苍白并全身冒冷汗,由于宿舍所在的小镇上较为偏僻地方,那个时间段并无交通工具可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病情发作情况较急,眼看无法拖延至天亮,故由项目资料员驾驶项目配备的瑞风车将他送至 301 医院就诊,并一直陪护到上午九点左右。
急诊完毕后,其情况稍微好转,但是由于接受治疗时注射过的止痛药物具有麻醉作用无法开车,便还是决定由资料员开车送他回宿舍休息。行驶到林旺镇的路上时,因需去药店买药故将车辆掉头,当时已经将车子减速并开启左转转向灯准备换线掉头,这时一辆摩托车以较快的速度从后撞到我司瑞风车车头左前轮位置,摩托车上含驾驶者的三名人员当场受伤,其中驾驶者伤势最为严重。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
间,张睿与吴苑彬分别拨打 110 与 120 及保险公司至事故现场处理,在警察至现场初步取证后,由于摩托车驾驶员伤势较为严重需立即送往医院就医,由资料员留在事故发生现场协助警察及保险公司人员工作,吴苑彬则将伤者送往 301 医院进行急救。
后经 301 医院检查后医生判定摩托车驾驶员伤势为右腿大腿骨折,摩托车女乘客为轻度撞伤,摩托车上其男童乘客为轻度擦伤。警察在现场取证后未做出事故责任判定书,只是将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暂扣三亚交通警察支队,其表示在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后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后并通知事故车辆驾驶员。
经过 301 医院急救中心诊断后,院方表示摩托车驾驶员骨折较为严重,需转至骨科进行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治疗费用为 5 万左右;摩托车女乘客院方表示伤势较轻无需住院治疗,但伤者家属要求留院观察数日;摩托车乘客男童在院方进行擦伤伤口处理后于 20_ 年 10 月 15 日下午由其家人带离医院。
故医院综合以上情况,提出需缴纳约 6 万元押金,办理男驾驶员及女乘客的住院手续。
以上为截止当天下午事件经过的详细汇报。
深圳瑞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301 项目部
20_ 年 10 月 15 日
交通事故情况说明书
本人于 1 月 15 日 15:30 左右自驾车长城腾翼 C30 与朋友在滨河路由西向东行至庄浪县汽车东站门口道路时,前方同向行驶的东风本田 SRV 突然紧急制动停车,因阳光反射未看清前车刹车灯,未能及时刹住本车,致使追尾。造成前车后保险主杠裂口并与副杠卡口脱落等。本车前保险杠开裂、引擎盖翘起、右侧叶子板撬起等。追尾后我叫来本车投保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事故鉴定、现场照相取证后,经商议双方责任明确无异议,不予报案,双方离开了事故现场,因我方保险公司人员统一去平凉开会两天暂时还未定损。询问保险公司后我方车辆已找修理厂进行了修理。因交警鉴定事故需要于 1 月 17 日下午 5:00 开至指定修理厂暂时扣押,对方车辆在交警队院内暂时扣押。事故发生后双方经过一次碰面协商两次电话协商,理赔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所以决定交由交警部门处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由我方保险公司定损后进行理赔。
陈述人签字:
二 O 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2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 20_ 年 9 月份,公司就出台了《中冶建工集团一公司非生产车辆管理办法》(中冶建工集一公司发[20_]34 号)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上报。此次张斌、刘光荣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说明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未认真贯彻执行,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向公司上报,并自行处理,同时也导致公司车辆在购买保险时费用上浮。希望公司全体驾驶人员引以为戒,安全行驶。三、处理决定:根据《中冶建工集团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中冶建工集一公司发[20_]34 号)文件和事故报告,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斌通报批评,给予刘光荣通报批评并罚款 500 元,罚金在通报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至公司计财部。公司要求全体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及时上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并通知交管部门,处理好善后事宜。对不上报或不安全行车的驾驶人员,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中冶建工集团一公司二 0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车辆 交通事故 处理通报抄送:中冶建工集团办公室。中冶建工集团一公司办公室 20_年5月28日印发
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如果是公司保的团体意外险,是不是上班时间都应该管,你就按事实写就可以,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如何发生意外就可以了,要和你跟医生说的一样就行,因为医生会根据你去医院就诊时说的情况写诊断书,报销时要用,还有用药明细,保险公司意外理赔都需要写,很简单,就是让你叙述一下经过。
不行,要有用药明细,出院结账时医院开的流水账单。‘诊断书,出院小结,’这两样是你的主治医生开,让他盖个印,再到医院结账的交费处盖个医院的章 。
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地骑自行车行驶时,不小心摔倒,把某个部位摔伤,去哪家医院就诊,是门诊,如果住院就写在几楼什么科室几床,现在已经痊愈。如果不明白可以和我联系,用一张白纸,最后在右下方写上年月日,再写上姓名。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单位名称,时间,
你好,因为不清楚您投保的是哪家保险公司,这个保险申请书是保险公司统一制定的规范的理赔文案之一(自己写的不可以!),可以直接找你的保险代理人索要,或委托其申请。
至于意外事故证明,事实是怎么样的就怎么写。
一般意外事故理赔应准备的资料:
1、保单及最近一期缴费原件;
2、人身险理赔申请书或授权委托书;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4、门诊手册原件及费用单据;
5、意外事故证明;
6、法医学鉴定书或医院鉴定诊断书原件。
如果是公司保的团体意外险,是不是上班时间都应该管,你就按事实写就可以,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如何发生意外就可以了,要和你跟医生说的一样就行,因为医生会根据你去医院就诊时说的情况写诊断书,报销时要用,还有用药明细,保险公司意外理赔都需要写,很简单,就是让你叙述一下经过。
希望我的讲解可以帮助你!我知道的也就是这么多了.答题不易,如觉得满意,望采纳,感谢您的鼓励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寻找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jtsg/
步骤如下: 抬头写:关于XXXX的情况说明(注:XXX是指你犯错的情况)称呼:正文(注:就是你为什么犯了这些个错误,说下原因,也就是为自己辩护下,当然,不是强词夺理,而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犯云云)事故说明人:你的名字日期范文如下: 02月03日晚上19:30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桥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续情况说明: 事故基本情况说明: 本人行驶汽车从中北路通过左拐立交匝道进入徐东大街,见一电瓶车逆向行驶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鸣示,同时向左侧无车方向打方向盘,并紧踩刹车直至防抱死发生作用。
但电瓶车并未停止,并继续逆向机动车道向前开,并无减速,直至发生交通事故。 事后闻出电瓶车驾驶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经告知交警,且电瓶车无牌,无交强险。
电瓶车驾驶人事后说自己每天从此穿过马路,一直没事,将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毫无悔改的认识,令作为机动车驾驶者的我感到无奈。 此致 敬礼 XX:XXX 20_年02月04日凌晨5点 扩展资料: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
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事故是一种动态事件,它开始于危险的激化,并以一系列原因事件按一定的逻辑顺序流经系统而造成的损失,即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有生产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之分。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事故和事故后果(Consequence)是互为因果的两件事情:由于事故的发生产生了某种事故后果。但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事故和事故后果看作一件事件,这是不正确的。
之所以产生这种认识,是因为事故的后果,特别是引起严重伤害或损失的事故后果,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相应地注意了带来某种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反地,当事故带来的后果非常轻微,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时候,人们也就忽略了事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
交通事故经过说明范文
篇一:交通事故说明书
交通事故现场说明书
事故发生时间:20_ 年 5 月 11 日晚上 8:00 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神禾二路交汇处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后,对方车辆驾乘人员不仅未对我方进行及时救助,而且还动手打人,性质十分恶劣,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后经路人协助报警,
派出所出警对本人进行了救助。
全诚盛
20_ 年 5 月 14 日
篇二:交通追尾事故情况说明书
交通事故情况说明书
本人于 1 月 15 日 15:30 左右自驾车长城腾翼 C30(车牌号:甘 L〃 CXXXX)与朋友在滨河路由西向东行至庄浪县汽车东站门口道路时,前方同向行驶的东风本田 SRV(车牌号:甘 L〃 AXXXX)突然紧急制动停车,因阳光反射未看清前车刹车灯,未能及时刹住本车,致使追尾。造成前车后保险主杠裂口(约 5cm)并与副杠卡口脱落等。本车前保险杠开裂、引擎盖翘起、右侧叶子板撬起等。追尾后我叫来本车投保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事故鉴定、现场照相取证后,经商议双方责任明确无异议,不予报案,双方离开了事故现场,因我方保险公司人员统一去平凉开会两天(1 月 16 至 17 日)暂时还未定损。询问保险公司后我方车辆已找修理厂进行了修理(1 月 17 日早开始修理,未完工,)。因交警鉴定事故需要于 1 月 17 日下午 5:00 开至指定修理厂
暂时扣押,对方车辆在交警队院内暂时扣押。事故发生后双方经过一次碰面协商两次电话协商,理赔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所以决定交由交警部门处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由我方保险公司定损后进行理赔。
陈述人签字:
二 O 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篇三: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公司领导:
现就 301 项目用车 20_ 年 10 月 15 日交通事故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及汇报:
20_ 年 10 月 15 日凌晨 4 点,项目部管理人员吴苑彬突然出现剧烈腹痛现象,脸色苍白并全身冒冷汗,由于宿舍所在的小镇上较为偏僻地方,那个时间段并无交通工具可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病情发作情况较急,眼看无法拖延至天亮,故由项目资料员驾驶项目配备的瑞风车将他送至 301 医院就诊(注:资料员有驾驶证),
并一直陪护到上午九点左右。
急诊完毕后,其情况稍微好转,但是由于接受治疗时注射过的止痛药物具有麻醉作用无法开车,便还是决定由资料员开车送他回宿舍休息。行驶到林旺镇的路上时,因需去药
店买药故将车辆掉头(1、药店在马路对面,2、出于经济原因,部分药物决定自行购买而不是在 301 购买),当时已经将车子减速并开启左转转向灯准备换线掉头,这时一辆摩托车以较快的速度从后撞到我司瑞风车车头左前轮位置,摩托车上含驾驶者的三名人员当场受伤,其中驾驶者伤势最为严重。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张睿与吴苑彬分别拨打 110与 120 及保险公司至事故现场处理,在警察至现场初步取证后,由于摩托车驾驶员伤势较为严重(现场初步判定为骨折)需立即送往医院就医,由资料员留在事故发生现场协助警察及保险公司人员工作,吴苑彬则将伤者送往 301 医院进行急救。
后经 301 医院检查后医生判定摩托车驾驶员伤势为右腿大腿骨折,摩托车女乘客为轻度撞伤,摩托车上其男童乘客为轻度擦伤。警察在现场取证后未做出事故责任判定书,只是将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暂扣三亚交通警察支队,其表示在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后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后并通知事故车辆驾驶员。
经过 301 医院急救中心诊断后,院方表示摩托车驾驶员骨折较为严重,需转至骨科进行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治疗费用为 5 万左右;摩托车女乘客院方表示伤势较轻无需住院治疗,但伤者家属要求留院观察数日;摩托车乘客男童在院
方进行擦伤伤口处理后于 20_ 年 10 月 15 日下午由其家人带离医院。
故医院综合以上情况,提出需缴纳约 6 万元押金,办理男驾驶员及女乘客的住院手续。
以上为截止当天下午事件经过的详细汇报。
深圳瑞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301 项目部
20_ 年 10 月 15 日
一、办理程序 向 112 指挥中心报警, 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二、提交的资料 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_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事故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o 月 x 日中午 x 时,我驾驶单位车辆(牌号 xxxx),因操作不慎,造成 xx 事故, 发生车辆事故后,不但给本人及同事带来痛苦,而且给单位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损失,干扰了单位正常工作,同时也影响了 xxx 的良好形象,在此我做出深刻的检讨。
一、事故经过
(此处省略 20_ 字)
二、事故结果
(主要是造成了多少损失,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结果,此处省略 500 字)
三、造成事故的原因
通过这次事故,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认为自身在平时开车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上麻痹大意。在平时工作、生活的过程中,对别人行车违规行为,指责得多、批评得多、教育得多,但是自身却缺乏对交通安全的自我学习和警示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行车安全的重要性,更没有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作为 xxx,这说明我带头安全行车规范意识不强,而且还存在知法犯法的现象。
二是行为上自控能力差。在平时开车的过程中,经常淡忘”安全”二字,由于自身在性格方面较为急躁,所以,开车过程中容易出现情绪波动,脾气急躁,开快车、开赌气车的现象,从而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三、能力上驾驶水平有限。我于 xx 取得驾驶执照,驾龄不长,自身驾驶技术并不是很过硬,在平时行车过程中,处理车辆安全突发状况时,由于驾驶经验有限,导致行动迟钝、反应慢,遇到险情心慌意乱,不能果断处理而发生车辆事故。
四、今后改进措施
自古就有“防为上、救为次、戒为下”的明训,而车辆安全是我们作为 xx 开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人、事事、时时,尤其是关乎到 xxx 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将深
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在今后的行车工作中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教育。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常识、典型车辆事故剖析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吸取事故案件的惨痛教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使事故“止之于始萌”,以“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出了问题严查责”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车辆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在安全行车过程中的敏锐性,打牢遵章守纪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规范。在日常 xx 过程中,加强思想、技术、行车状况的自我剖析,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增强自身安全行车的自我约束力,牢固树立不开“英雄车、霸王车”的思想。同时,履行好 xxx 的职责,增强自身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依法行车、安全行车的意识,维护 xxx 良好的形象。
三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管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xx 是我们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工具,除了自身思想、行车意识方面的问题需要纠正外,我还将严把车辆性能关,充分利用早晚之机,坚持
每天对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认真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归队后有保养的习惯。同时,加强驾驶技术培训,对于日常开车过程中不好的行车习惯坚决摒弃,逐步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业务水平,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是加强自身行车安全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制约,我将牢记此次事故教训,加强对行车安全的自我监督管理,同时,将车辆安全运行情况形成一种监督链,对同车、同事之间相互进行监督,凡发现车辆有问题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我会做到和同事之间的相互提醒或者制止,避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对于此次事故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同事们能引以为戒,吸取我的教训,加强行车安全。同时,身为一名 xx,要从自身做起,下一步,我将严格遵守交通法、道路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牢记“安全来自警惕,事故源于麻痹大意”的经验教训,通过经常不断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达到“警钟常鸣”,增强自身对安全行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篇二:《交通事故的检讨书范文》
交通事故的检讨书范文
事由:
本人在 10 月 16 日下午 1:45,在房交会现场,局机关同事叫车外出去办事,在路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在这时候车辆属于单位测量专用车,此行为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在此特做个人反省和检讨。
首先,我要向单位领导和同志们道一声:“对不起!”是我辜负了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没有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给单位和个人都造成了损失和伤害,在此,我必须向单位
领导和同志们作出深刻检讨,必须永远牢记这次教训。我诚恳接受领导对我的处罚。
对这次事故,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导致这次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公车乱用,擅自行动。我没有时刻牢记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自己把握不住自己的行为,不向领导报告,擅自动车,做出了违规举动。
二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这种认识使自己产生了麻痹思想,安全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在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为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埋下了祸根。
三是思想懈怠。这次事故事,对前方电动车出现的左拐现象,没有及时、准确地作出判断,没有采取妥善、有效的措施,一时疏忽大意终于酿成了大祸。今后,我将认真吸取这次深刻教训,务必做到以下:
1、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所有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踏踏实实工作,努力做
好本职工作,尽可能弥补自己给单位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损失。
3、严格要求自己,改掉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坏习惯,不在犯类似的错误。
短短的 1篇检查,虽然不能表述我对自己的谴责。但是,我希望领导能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
检讨人:
谢 康
篇三:《交通事故的检讨书范文》
事由:
本人在 10 月 16 日下午 1:45,在房交会现场,局机关同事叫车外出去办事,在路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在这时候车辆属于单位测量专用车,此行为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在此特做个人反省和检讨。
首先,我要向单位领导和同志们道一声:对不起!是我辜负了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没有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给单位和个人都造成了损失和伤害,在此,我必须向单位领导和同志们作出深刻检讨,必须永远牢记这次教训。我诚恳接受领导对我的处罚。
对这次事故,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导致这次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公车乱用,擅自行动。我没有时刻牢记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自己把握不住自己的行为,不向领导报告,擅自动车,做出了违规举动。
二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这种认识使自己产生了麻痹思想,安全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在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为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埋下了祸根。
三是思想懈怠。这次事故事,对前方电动车出现的左拐现象,没有及时、准确地作出判断,没有采取妥善、有效的措施,一时疏忽大意终于酿成了大祸。今后,我将认真吸取这次深刻教训,务必做到以下:
1、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所有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踏踏实实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可能弥补自己给单位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损失。
3、严格要
求自己,改掉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坏习惯,不在犯类似的错误。
短短的 1 篇检查,虽然不能表述我对自己的谴责。但是,我希望领导能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
篇四:《交通事故检讨书》
交通事故检讨书
敬爱的学校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我叫某某某,现年 0 岁,原系某某镇某某村某组人,现在是某某驾校的一名正式员工,也是一名普通的教练员。我驾驶的 0000 号车在 0 年 0 月 0 日 0 时许,因早晨送学员到学校乘车去荆门市驾校考试中心考试,晚上接学员回家,在谢畈道班急转弯路段发生了一起车子侧翻道路边的交通事敀,造成俩名学员轻伤,车辆外表损坏严重,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我要向学校党委、领导和同仁们道一声:“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学校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没有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给学校领导的脸上抹了黑,坏了学校的名声;给学校和个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在此,我必须向学校党委、领导和同仁们作出深刻检讨,必须永远牢记这次血的教训。我诚恳接受学校领导对我的任何处罚。对这次事敀,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导致这次事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常常认为自己开了多年的车,道路驾驶经验丰富,轻车熟路,这种认识使自己产生了麻痹思想,学校的安全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幵没有真正在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为自己发生交通事敀埋下了祸根。
二是超速行车,措施不力。“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一通俗的安全行车警示语,我自己早已背熟,经常也可以脱口而出,
但是,自己幵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认清超速行驶的危害性。这种认识体现在行动上,就导致了高速行车。这次事敀事发前,我急于想到迅速回家,对前方转弯处,迎面突如其来而占道的摩托车让道,措施不力,疏忽大意,终于酿成了大祸。今后,我将认真吸取这次深刻的教训,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_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教练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牵着安全手,幸福跟我走”“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聚精会神驾车,万里不出差错。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的思想,将所有的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杜绝交通事敀的发生。
2、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和驾驶技术,努力提高驾驶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一名教练员和退伍军人的应有的带头作用,尽可能弥补自己给学校声誉和经济上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损失。
3、今后驾车时做到:一心一意维护安全,一言一行不忘安全;一档一脚符合安全,一弯一坡确保安全。疲劳了不开“迷糊车”,有故障不开“凑合车”,受委屈不开“赌气车”,谦虚谨慎不开“英雄车”,遵章守纪不开 “违章车”,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不超速超载,主动接受公安交警以及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4、严格执行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保证自己所驾驶的车辆经常处于安全、完好的状态。牢牢记住:
事故来自麻痹,安全来自谨慎。
5、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扎实、有敁的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执行费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教练员的工作纪律。关心爱护每一位学员,耐心训练每一位学员,严格要求每一位学员,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努力提高学员考试的合格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仁及时批评指正。为全面完成学校交给我的任务,尽到自己的职责、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做一名合格的教练员。
检讨人:某某某
二 0 一 0 年 0 月 0 日 注:当今社会,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开英雄车、强行占道等现象,屡禁不止,道路交通事敀接二连三的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敀的驾驶人,连一份检讨书都写不出来,因此,写此文仅供法盲们写检讨参考而已。
篇五:《车辆事故检讨书》
交通事故检讨书
敬 爱 的 学 校 各 位 领 导 、 各 位 同 仁 :
我叫某某某,现年 0 岁,原系某某镇某某村某组人,现在是某某驾校的一名正式员工,
也是一名普通的教练员。我驾驶的 0000 号车在 0 年 0 月 0 日 0 时许,因早晨送学员到学校乘
车去荆门市驾校考试中心考试,晚上接学员回家,在谢畈道班急转弯路段发生了一起车子侧
翻道路边的交通事敀,造成俩名学员轻伤,车辆外表损坏严重,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一定的负
面影响。
首先,我要向学校党委、领导和同仁们道一声:“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学校领
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没有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给学校领导的脸上抹了黑,
坏了学校的名声;给学校和个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在此,我必须向学校党委、领
导和同仁们作出深刻检讨,必须永远牢记这次血的教训。我诚恳接受学校领导对我的任何处
罚。对这次事敀,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导致这次事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常常认为自己开了多年的车,道路驾驶经验丰富,轻车熟
路,这种认识使自己产生了麻痹思想,学校的安全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停留在文件上、口头
上,幵没有真正在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为自己发生交通事敀埋下了祸根。
二是超速行
车,措施不力。“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一通俗的安全行车警示语,我自己早已背熟,经常也可
以 脱 口 而 出 ,
但是,自己幵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认清超速行驶的危害性。这种认
识体现在行动上,就导致了高速行车。这次事敀事发前,我急于想到迅速回家,对前方转弯
处,迎面突如其来而占道的摩托车让道,措施不力,疏忽大意,终于酿成了大祸。今后,我
将认真吸取这次深刻的教训,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_道路交
通安全法》和学校教练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牵着安全手,幸福跟我
走”“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聚精会神驾车,万里不出差错。行万里平安路,做
...
梁洪、广西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请的保险合同纠纷案
【焦点问题】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一、本案车辆发生的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火灾事故
二、本案被告对保险合同火灾免责条款是否作了明确说明
三、本案被告是否和如何承担保险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被上诉人 梁洪。
原告被上诉人 广西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上诉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邕宁支公司。
20_ 年 3 月 3 日原告广西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超大公司以自己名义为挂靠其公司而实际车主是原告梁洪的桂 A12898 乘龙货车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邕宁支公司简称财保邕宁支公司投保。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载明保险人为超大公司保险车辆为桂 A12898 乘龙 LZ110MN 货车新车购置价 150000 元承保险种和保险金额是 车辆损失险 适用 《营业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 150000 元 第三责任险 B 保险金额 20_00 元车上人员责任险D1 保险金额每人座20_0 元共 4 人座三项保险费共 元首期 3000 元于 20_ 年 3 月 3 日付清第二期 元于同年 7月 4 日前付清 保险期自 20_ 年 3 月 4 日零时起至 2004 年 3 月 3 日二十四时止。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中载明了可供投保人选择的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火灾、爆炸、自然损失险等还载有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险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内容包括本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注包括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不能单独承保被保险人或其他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碰撞、倾覆、坠落造成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 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受损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偿中扣除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中车辆驾驶人员负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
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 免赔率为 20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内容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车辆驾驶人员负全部责任的保险人在保险载明的责任限额内免赔率为 20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及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梁洪分期交清了保险费。
20_ 年 4 月 3 日原告梁洪驾驶桂 A12898 货车在合浦至山口高速公路 8KM+600M 处发生交通事故 同年 5 月 17 日广西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十二大队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认定该车因左后轮爆胎后与地面刮擦起火导致车辆撞上中央隔离栏造成车辆已报废 、货物松木板被完全烧毁、路产不同程度损失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梁洪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年 4 月 30 日合浦县价格事务所根据交警部门委托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估价鉴定结论书》及损失鉴定表结论为货车损失价格 152500 元、路产损失价格 元货物损失价格 29843 元其中车辆残值 5000 元。同年 5 月 17 日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十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内容是梁洪赔偿桂 A12898 货车费用 152500 元、拖车费用 2290 元、路产损失 22097 元、货物损失 29843 元。后梁洪赔付拖车费用 2290 元、路产损失费 22097 元并支付了估价费 3000 元但支付这些费用时未征得被告同意。
桂 A12898 货车发生事故后被告派员到现场查勘20_ 年 8 月 7 日作出了有杨声期在被保险人一栏签名的一份《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和一份《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 核定车辆损失金额为 116190 元含施救费 2290 元扣除车辆残值 5000 元 路产损失 16606 元。
后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根据财保广西分公司车辆保险部作出的内容为 “南宁市分公司你公司《关于广西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桂 A12898 乘龙货车拒赔的请示》悉经审核根据 20_ 年版营业邕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火灾造成的车辆损失部分予以拒赔同意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规定赔偿第三者路产损失 元整结案”的批复支付给梁洪第三者路产损失 元而对车轮损失、施救费用、估价费及路产其余损失拒赔。另外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赔付了该车辆承运的木材损失款 27643 元给另一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南宁市二运货运公司。
原告梁洪以本案车辆发生的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而不是火灾事故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等为由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付车辆损失保险金 115000 元、施救费用 2290 元、路产损失差额 元和损失估价费 3000 元。
原告超大公司表示支持梁洪的诉讼请求 由梁洪享受赔偿款项。
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辩称 本案车辆发生的损失是因爆胎后刮擦起火即火灾造成的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该车辆没有投附加火灾、爆炸、自然损失险所以被告不承担赔付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施救费也不在赔偿范围原告未经被告准许自行找评估单位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自行赔付路产损失金额违反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被告不认可并不负担估价费。
【一审结果】
邕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超大公司与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签订的车辆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梁洪交付保险费后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除有生效的免责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外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予以赔偿。被告辩称保险合同已规定了免责条款并向投保人作了解释、说明而超大公司作了否认。本案《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上的“投保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在本案适用的《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将火灾等列为基本险责任免险条款和附加险保险责任条款而与之前适用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将火灾等列为基本险保险责任有较大区别的情况下仅凭“投保人声明”内容不足以证明被告已向原告明确解释、说明免责条款中关于火灾的概念、起因和适用范围等详细内容。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本案保险合同关于火灾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认定火灾事故应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公安消防部门没有作出是火灾的认定因此本案应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认定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而不是火灾事故。我国保险理赔遵循的是国际保险理赔通行的近因原则引发本案一连串事故的前因不是火灾而是车况不良引起爆胎后发生地面刮擦和碰撞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故被告应赔偿车辆损失 115000 元150000 元×80%5000 元 。关于路产损失问题合浦县价格事务所是合法的价格鉴定机构其受交警部门委托作出的损失估价鉴定从形式到内容均是合法的。被告不能提出相反证据否认故对此损失估价鉴定予以确认。被告应根据合同约定赔偿路产损失中未赔足的差额 元22097 元×80% 元 。关于施救费 2290 元、损失估价费 3000 元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被告应予赔付。原告超大公司把本案享有的赔偿款项权利让予给实际车主原告梁洪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原告梁洪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根据《_合同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 《_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判决一、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赔付给原告梁洪车辆损失保险项下保险金 115000 元 二、 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赔付给原告梁洪第三者责任险项下保险金差额 元三、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支付给原告梁洪施救费 2290元四、被告财保岂宁支公司支付给原告梁洪施救费 2290 元五、被告财保邕宁支公司赔付给原告梁洪估价费 3000 元。案件受理费 4004 元其他诉讼费 900 元全部由被告负担。
【二审结果】
财保邕宁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原判决认定本案是道路交通事故结论是错误的一审法院混淆了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爆胎是该车辆货物烧毁的近因而爆胎、轮胎刮擦、燃烧都不是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对此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原判认定我公司未明确解释保险合同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是错误的本案车辆及货物损失是由于火灾造成的我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请求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梁洪答辩称本案事故已经交警部门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燃烧不等于火灾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引发事故的前因是爆胎、刮擦、碰撞起火、燃烧是前因的结果保险人应按近因原则承担保险责任我在首次投保时火灾是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而在 20_ 年 3 月 3日续保时保险公司将其改为“责任免险” 保险人应当将该情况作明确说明现无证据证明已作了说明 故该免责条款不生效 对于本次事故是否是火灾的争议 按照 《保险法》 规定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超大公司答辩称 本案是道路交通事故 而非火灾事故 原判认定损失清楚 处理正确
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梁洪所驾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是因爆胎引起车辆碰撞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也明确表示了事故是交通事故并未提及火灾而且本案的事故也未经过消防部门认定为火灾因此本案所发生的事故应当是道路交通事故 而非火灾事故。
对上诉人认为是火灾的主张 不予支持。保险人在投保时虽然知道有车辆损失险和附加火灾、爆炸、自然险存在但因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时没有明确说明火灾的定义而在“投保人声明”中的内容因是保险公司自行制作的格式合同依照《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的人的解释因此可以认定保险人未将有关的火灾条款向投保人和受益人作出明确解释。梁洪虽未购买附加火灾、爆炸、自然险但由于本案是因碰撞起火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保险金额是 150000 元因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梁洪承担全部责任依照双方的合同约定保险人可免责 20车辆残值 5000元因此对于车辆损失保险人应当承担的是 150000 元的 80%再减去 5000 元的赔偿额即 115000 元。对于施救费 2290 元因属于必要费用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应当由保险人支付。对于估价费用 3000 元因是交警部门委托的行为不是梁洪个人行为不涉及梁洪按照合同约定与保险人协商委托鉴定的问题。因此该费用也应当由保险人支付。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差额问题因梁洪向第三方支付时未经保险人同意而自行支付依照《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约定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及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该部分差额保险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判决除对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保险金一项处理不当应予纠正外其余处理得当应予维持。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 三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维持邕宁县人民法院2004邕民二初字第 9 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二、撤销邕宁县人民法院2004邕民二初字第 9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一审诉讼费 4904 元由梁洪负担 元财保邕宁支公司负担 元 二审诉讼费 4004 元 由梁洪负担 元 财保邕宁支公司负担 元。
【焦点问题】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焦点问...
抬头写:关于XXXX的情况说明(注:XXX是指你犯错的情况)称呼:正文(注:就是你为什么犯了这些个错误,说下原因,也就是为自己辩护下,当然,不是强词夺理,而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犯云云)事故说明人:你的名字日期关于交通事故情况说明范文如下:02月03日晚上19:30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桥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续情况说明:事故基本情况说明:本人行驶汽车从中北路通过左拐立交匝道进入徐东大街,见一电瓶车逆向行驶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鸣示,同时向左侧无车方向打方向盘,并紧踩刹车直至防抱死发生作用。
但电瓶车并未停止,并继续逆向机动车道向前开,并无减速,直至发生交通事故。事后闻出电瓶车驾驶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经告知交警,且电瓶车无牌,无交强险。
电瓶车驾驶人事后说自己每天从此穿过马路,一直没事,将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毫无悔改的认识,令作为机动车驾驶者的我感到无奈。 事故后续情况说明: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作为驾驶者第一时间下车检查电瓶车驾驶人的伤势,并打开应急灯,叫随车朋友在后方道路放上警告标识。
并在第一时间报案,通知交警前来查勘。在交警来后,我向交警阐述事情经过,并咨询事故如何处理,在办案交警的耐心指导下,将车钥匙,汽车行驶证及驾驶证交给办案交警,交警说先将伤者送至医院,医治伤者为先,明早再来事发地点处理相关事情。
因此我立马并将伤者送至交警指定的铁路医院(铁四院旁的武昌医院)办理了急诊挂号、拍片以及住院等事宜,直至伤者住到病房并有医生初步医疗处理,稳定了病情。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事发突然,时间匆忙,身上仅1000元左右现金,在垫付门诊、拍片钱后无法凑足医院办理住院需要的20_元,而身上仅有的信用卡医院也不同意刷卡支付。
为了不耽误伤者病情,我特意从急诊跑至住院部,找到外科二的骨科医生及护士,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也讲明了我们目前的难处,希望医生先收留住院治疗为先。医生也特事特办的赶紧办理了住院手续,并为伤者进行了检查,包扎,打上石膏,挂上消炎针,也已经稳定了伤者病情。
而我也等待家属情绪稳定后想进行后续事情的沟通。但是,当伤者安顿好,伤者的亲属也陆续赶来,对我进行围堵,非要我先拿出8000住院费再放我们走。
我已将身上现金全部套空也就剩下几百元,我说留下我的车费,剩下的全部给你垫上,明早再补上,不耽误伤者治疗,但是伤者家属并不领情,执意要我们弄8000元来,不然不肯放我走,并看我想走时冲上来推我小腹、胸口,将背包拉扯下来,导致我胸口疼痛。 无奈之下报警110,但是警察很客观的说明要走法律程序,不能私自限制他人自由,但他们仍不肯。
从事发19:30到最后凌晨3:00,期间110报了两次案,武昌大队,派出所都去过,仍被对方威胁要跟踪到家里。本人除了受伤后的无奈外,还深感恐惧,感到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因为受到交通事故的心里阴影及伤者家属的威胁,本人内心极度不安,并感到极度恐惧。一晚都没能闭眼休息。
因此本人希望委托亲戚代为处理此交通事故。望警察同志理解。
谢谢!此致敬礼XX:XXX?20_年02月04日凌晨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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