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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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023-06-15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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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每月领取公益岗位补贴,其标准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政府常务会决定。
2、各公益岗位管理单位除发给上岗人员基本补贴外,一般不再发给其他费用(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3、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列为区再就业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
4、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将上月的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及所需补贴情况汇总列表后,报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所需资金报送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每月10日前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街道或主管部门。
5、公益岗位上岗人员的补贴由街道或主管部门支付,凡当月未出满勤者应按实际工作日折扣。
6、各街道和主管部门不得挪用和占用公益岗位专项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监督该项资金的使用。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单位,并列入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十八条市、县区人事、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公益性岗位的监督检查,努力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能力。
第十九条市、县区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本办法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_]7号)精神,鼓励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就业困难对象,促进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或给予优惠、特许经营,面向社区居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包括:
(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公益性服务岗位。
(二)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70%以上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辅助性岗位。
(三) 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城市交通、车辆看护等辅助性岗位。
(四)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基地、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等管理服务性岗位。
(五)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包括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社区保安、门卫、保洁、扶老、托幼等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第四条 市、县区就业联席会议决定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调剂配置工作。
第五条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各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工作。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力量,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xx〕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人社办〔20xx〕65号)及《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古政办〔20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一)岗位性质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是指为解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由政府出资开发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设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包括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社保、文化教育、医疗养老、农业水利、扶贫救助等领域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如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大学生专岗,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招录对象
面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籍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服务期限:原则上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6个月,签定就业见习协议书,享受就业见习岗位补贴待遇。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签署不超过3年期大学生专岗劳动合同。
二、岗位待遇
(一)就业见习岗位待遇:每月2130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标准:每月2420元(其中基本工资1510元、岗位津贴90元、生活补贴620元、奖励性绩效2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部份由用人单位从个人薪资中代扣代缴。
(三)大学生专职岗位人员可享受政策允许的津贴、奖金(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并承担)。
三、岗位管理
(一)资金列支渠道
1.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符合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从县财政配套资金列支。见习单位要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缴交。具体就业见习政策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实施意见》(人社〔20xx〕132号)执行。
2.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待遇:专岗薪资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费和服务费从县财政拨付的配套资金列支。
(二)岗位确定
年试点开发服务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首批拟招录30名。今后岗位开发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开发。
2.招录办法:采取公开招聘与零星补录相结合办法,新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时,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当岗位职数未招满时或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报经人社局同意后自行招聘,并报人社局审批备案。
四、其它事项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品牌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品牌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委员具体抓、深入抓的责任体系,确保抓出成效。
22.探索创新,丰富载体。支部从改进支部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高度,认识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改变基层支部党建载体不新、亮点不多、影响不大的局面,努力对活动主题、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使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创造性。
3.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支部把品牌创建活动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机结合起来,同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干部能力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支部“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抓手,使每项党建品牌的创建过程都能成为一次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努力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1、公益岗位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区的公益岗位统筹规划,对公益岗位投入资金提出意见,定期对各单位公益岗位的用人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益岗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2、凡是在各街道设置的公益岗位统一由各街道管理,其设立部门为业务主管部门,辅助街道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所设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约束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街道管理的岗位由街道负责按月发放岗位补贴。
设立在街道以外的公益岗位由设立部门直接管理。
3、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对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有招用、考核、考勤、辞退的权利。
4、公益岗位的工作人员有自愿退出岗位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5、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应经常组织上岗人员学习,加强对上岗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按照各岗位管理办法对上岗人员进行考核。
6、公益岗位上岗人员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凡是因表现不好被辞退的今后不再安排到其它公益岗位工作。
7、公益岗位上岗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由所在街道收缴后送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上岗期间不再享受其他的优惠待遇。
8、各街道对被招用到公益岗位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9、对安排到公益岗位工作后家庭收入达到低保线以上的人员,应从上岗的次月起由民政局负责取消其低保待遇。
10、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允许,各公益岗位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增加岗位数量,其人员变动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一、指导思想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展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1.制定方案。(20_年4月11日至4月16日)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创建品牌的成功经验,研究起草支部品牌创建方案。并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处党委审议批准。
2.品牌创建。(20_年4月20日至20_年3月)创建工作从4月下旬启动至明年3月结束,除按要求完成处党委统一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外,每月支部组织一次小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大活动,为了不影响部门业务工作,活动安排全部利用正常工作以外的时间,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席,活动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支部宣传委员要及时做好品牌创建过程中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3.品牌申报。完成创建党建品牌工作项目后,根据党委安排,支部及时申报品牌创建成果。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社系统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对象
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四、各类岗位竞聘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即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聘用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竞聘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需分别在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端正,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三)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优先聘用条件
若符合上述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中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将符合条件人员对照《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相应岗位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选。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现任行政职务高者优先;
2、所获表彰层级高者优先(注:所获表彰须为现聘岗位期间获得的表彰);
3、年度考核优秀连续次数多者优先。
六、聘用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原位职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职级安排:
1、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被上级通报、査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讨价还价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七、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岗位聘用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岗位聘用的意义及实施步骤;
3、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4、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经考核竞聘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填写《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
6、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7、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从起聘日起的下月起根据所聘岗位核定岗位工资。
本实施方案由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基础,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全镇社会面平稳有序,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将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_五个专项治理_相结合,采取强有力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深化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通行秩序良好,努力降低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效确保全镇社会面平稳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调整充实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专人负责协调运转,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协同派出所开展联防联治,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健全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将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内容。落实20xx年、20xx年省、市、县督导工作所通报的整改工作,补齐短板,巩固阵线。
(二)基础工作
1、农村道安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开展辖区五小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的排查,分门别类建立驾驶人、车辆台账,实时更新,并及时录入(更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坚持每月对客车、货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规范_两站_建设,配足配强_两员_,并投入使用。
2、路面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公路进行养护,及时发现、处置、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对镇、村危险路段设置标识、标记和指示牌,对所有接入镇主干道的村道均设置减速带。
3、路面交通管控教育。组织派出所、城管、综治、安办等部门联合行动,以村(居)为单位,结合_五小车辆_摸排,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及违法车辆查处整治常态化安全劝导。组织治安巡逻队在全镇范围不定时巡查,全力整治交通乱象。派出所以整治违法、违章车辆和驾乘为重点,定期对镇、村道路进行巡查,依法查处道路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重大节假日期间,在镇村中心场所、重要路口组织派出所民警及平安志愿者集中行动,重点整治醉驾毒驾、三轮车超载、人货混载、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以及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人员进行提示和劝导,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宣传教育
制定镇20xx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构建_五有_宣传格局(_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_)。道安劝导员入户开展督促,劝导车主主动消除无牌、套牌、报废、改装等非法车辆。依托镇、村中小学幼儿园,通过设置交通宣传栏、开设交通安全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方式,全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规范农村交通安全教育设施建设,在镇、村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提示牌、警示牌。
(四)企业管控
把源头管控做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严格监督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时发放《安全责任风险告知书》,建立驾驶员档案管理条例和车辆管理条例。实行驾驶员安全绩效奖励制度等。同时,组织派出所、安办人员开展上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驾驶员守法驾驶、安全行车意识。
三、工作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推动和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市、县等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风险隐患,抓紧部署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立足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治安面貌明显好转。
(一)强化组织部署,确保整治责任传导到位。各村居、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思维,按照_守土有责、守土尽责_和_谁主管、谁负责_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治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治工作合力。各村居主干要切实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指出的突出问题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围绕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病灶、提出措施、制定方案,逐项细化责任清单、整改时限,逐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真正形成_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_的工作格局。
(二)抓牢重点任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落实。要把上级部门通报整治工作与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整合资源、调动力量,拓宽问题隐患线索来源渠道,从群众来信来访、村居部门掌握情况、上级部门督导通报问题等方面,及时排查发现治安盲点漏点、矛盾纠纷隐患、涉黑涉恶和_保护伞_线索。切实加大突出问题攻坚突破力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落实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对其中风险隐患较大、可能激化升级的,要实行领导挂包,务必做到能化解的尽快化解,能整改的及早整改,一时无法化解、整治的稳控到位,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1.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支委会议、全体党员会议,让所有党员明确: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载体,也是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举措,还是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手段。
2.加强组织领导。
3.积极营造氛围。
4.落实经费保障。
5.优化活动整合。
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要与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好与党员、教师、职工的谈心会,收集建议和意见;要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党组织建设等有机结合,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形式;要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结合,要坚持标准,抓好典型建设,积极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6.严格监督检查。
本次创建活动,局党工委将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结合党建例会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在今年年底前对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以后还将对此创建工作形成两年一次认定表彰制度。我校党支部将按照计划安排,对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确保创建活动能成功、有成效、出成果。
管理办法
严格用人管理。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劳动保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1、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审批、安置以及岗位等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理;
2、凡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帮扶。
3、对他人采用冒名顶替等办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的,经核实后,追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并收缴核销持证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
4、非职工过错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停止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但由财政部门继续为其补贴社会保险费,直到合同期满。
5、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自动离职、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待遇。
6、对自动离职、退休、解聘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劳动保证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由财政部门停发公益性岗位等各项补贴。
考核办法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全年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并由财政部门停拨其岗位补贴。请假累计不满一个月的发全月工资,累计一个月以上不满两个月的发三分之一工资,因公受伤照发工资直到医疗终结。各用人单位应加强考核,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及考核办法,并上报市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考核而形成的结余资金可用于对日常工作的考核。
一、活动背景: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但是作为子女的他们却被留在了农村家里,一年难得跟父母见次面。同样在内地城市也有这么一批儿童,他们的父母双双在外奔波,生理和心理正在成长需要父疼母爱的他们集中起来就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根据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远远不能尽其作为监护人的义务。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爱,在对他们的管教上很容易出现“三多”和“三缺”问题:隔代监护多溺爱、寄养监护多偏爱、无人监护多失爱;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儿童”问题成了为基础教育和社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以上分析尽管不尽全面,但是足以引起社会、家庭、学校的重视。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走进了“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她就是红十字会。“留守儿童”问题深深地牵动着红十字的心。红十字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最易受损集体为服务对象,开展各种相关志愿活动。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派遣相关人员深入其中了解实际情况,调查这些孩子问题的存在以及策划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红十字会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尽努力帮助这些孩子。红十字会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孩子们参观世园会、古城西安,让他们感受新时代的气息以及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开展儿童趣味运动会以及儿童才艺比赛活动,让孩子们体味童年的快乐,享受生活的美好;到儿童们的家里送温暖,让他们体味爱的含义;组织厨艺大赛,培养孩子们的动手能力等等相关活动。
二、活动目的:
1、关爱农村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
3、为社会有爱心的人士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
4、通过志愿活动,给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新知识、新的思想、新的理念,给他们送爱心,送关怀,从而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
5、发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爱心,责任心,为他们将来做国家的合格接班人而打好结实的基础。
三、活动意义:
1、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很好举措。
2、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特殊群体,必须特殊关爱。
四、期望效果:
在红十字会的统一组织下,倡导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志愿服务,使他们得到关爱,接受心理方面的辅导,学习上取得进步,心理上健康,行为上端正,成为一个独立,自强,自信的人。同时也给志愿者们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向社会展示红十字会的宗旨、当代志愿者的风采,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士来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
五、活动优势分析:
1、从人力资源上分析:此活动由西安红十字会主办,招募社会上的青年志愿者及爱心人士参加,故人手充足,活动可行
2、从物力资源上分析:招募社会上的志愿者,经费不需要很多,赠与留守儿童们的礼品可以通过有能力的个人或者企业厂家爱心捐赠,物质的支出可接受的,活动可行。
3、从社会现状上分析: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媒体的报道以及大众的参与将会使这次活动顺利达到预期目的,活动可行。
六、活动主题:
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心连心呵护祖国花朵
七、活动口号:
情寄留守,爱暖童心
八、主办单位:西安红十字会
承办单位:长安花公益联盟
一、活动主题:金马之家百万爱心献老区
关键词:公益活动舆论宣传经营人心促销
活动目的:公益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义拍义卖营销活动
响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和“青春家园建设”关爱行动,与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农业局、武汉市文化局、武汉市卫生局、武汉晚报社、武汉市广播电视局、武汉晚报社、武汉爱心文化传播中心等单位联手,推出大型公益活动“金马之家百万爱心献老区”。
联合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共同举办,增强该活动的性、公益性、新闻性和可信度,这是企业组织公益活动的关键问题。
在即将到来的销售淡季,推出与金马之家经营项目和营销活动紧密相连的大型公益活动,寻找挖掘新闻点,吸引大众眼球,提升品牌形象,带动淡季的人流和销售,并为旺季销售做铺垫。
活动意义:
1、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义拍助学是一项大众关注度极高的公益活动,开展这次活动有几个好处,因为是公益活动,所以受众面较广,能快速推广品牌,且大众认知较快;
2、舆论宣传导向和新闻炒作:作为公益活动本身就有一定的新闻价值,通过合理的炒作为金马之家营销活动造势,增强大众对金马之家这一品牌的记忆、认知和好感。
3、提升企业形象及实际销售额: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获得大众认知便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社会效应越好,越能带动公司业绩飞升。
4、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肖凯旋总裁曾多次在公司的会议上提出过企业使命感,在我们以全方位的产品定位解决了消费者的家装痛苦同时,我们同样要在公众心中媒体眼中塑造一个公益形象,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员工的价值观,通过经营人心的宏伟工程,为企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1)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有效开展品牌形象战略目标;
(2)义卖(义拍)活动能有效吸引客流到卖场,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公众对于公益事业的热情较高,通过长期的公益活动,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因公益事业是政府部门极为关注的一项长久性事业,本次活动又联合了多家政府职能部门,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工程;
(4)事半功倍的营销推广效果:本次活动主题突出,题材鲜明,受大众及媒体、政府部门关注程度高;且活动本身易于操作,炒作空间大;又与商户互动,投入少,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品牌推广效果。
二、义卖(义拍)活动分析:
1.活动内容:
金马之家联合商户提供近百万价值的义卖产品,义卖款项作为爱心专款全部捐献革命老区的福利机构和弱势群体。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开始启动,至,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开展一系列爱心义卖义拍及捐赠活动。
3.义卖产品来源:
(1)由金马之家商户赞助义拍义卖商品,尤其是卫浴、地板、磁砖、橱柜、电器、家具等全国知名品牌的厂家有较强的品牌推广意识,赞助投入产品的积极性高,同意以公益赞助为由头,做商业促销活动。
(2)目前公司的武湖基地尚有一批库存家具、床上用品等,可以作为义卖商品。
(3)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组织8-10次公益性主题促销和若干次捐赠活动,估计每次需提供价值1-5万元的家具建材商品进行义卖,作为捐赠款项资助革命老区。
4.活动难度:这项活动需要部分厂商配合,提供义拍商品。但是参与此次活动能给商家带来多项有形的回报,因此,说服商家提供拍卖品是可行的。
5.活动启动时间:5月27日、28日,每日一次,每天拍卖时间约为2小时。
以后每月1-2个周末定点举行义拍义卖公益活动。
三、扶助对象
以湖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为主要扶助对象,可以深入到大别山老区如:红安、麻城、大悟、罗田、英山、黄陂、新洲等地,根据不同时段,组织品牌磁砖、地板、洁具、橱柜橱配等厂家参与,推出相关主题促销活动,例如可做如下主题活动:
月,高考后推出资助老区高考状元
月,九九重阳节,如到老将军故里,为老将军或者其后人亲属献爱心
月,为革命老区的福利机构献爱心
四、媒体支持
1.《武汉晚报》扶助行动栏目
2.《武汉晨报》
3.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
4.湖北广播电台
五、本次拍卖活动操作细则:
1.本次义拍活动为无底价义拍,即所有拍品0元起价,参与竞拍者自由叫价,最低喊价幅度为50元人民币。
2.本次拍卖会拍品由金马之家的商户提供,主要拍品有床、床垫、沙发、餐桌椅、沙发床等拍卖品。
3.本次拍卖会所得款项用于资助革命老区弱势群体。
4.本次拍卖会在金马之家建材家居门前广场举行。
5.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最终得主由工作人员带到收银台缴款;
6.本次拍卖活动拟定于5月27-28日下午3点进行,提前展示拍卖品,由主持人现场详细介绍其品牌、功能等
7.拍卖师宣布拍卖开始,参与拍卖者开始出价。
8.每次叫价,拍卖师现场喊价3次,如没有人加价,拍卖师落锤,宣布成交。
9.工作人员现场将最后竞拍得主请上舞台,有电台、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
10.由产品厂商代表恭贺该消费者成为金马之家爱心大使。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民生底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的通知》(人社〔20xx〕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发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开发的岗位和对象:
㈠开发岗位: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如: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
㈡开发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公益性岗位分配指标
乡镇、街道各分配2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0日内未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指标名额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_领导,遵守_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籍户口;
㈡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㈢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㈣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语言沟通能力。
四、公益性岗位期限
㈠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㈡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㈠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如有调整按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自行确定。
㈡对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按其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费。
六、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具体程序:
㈠方案上报。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交《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由市人社局作出审核意见,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二、具体法律服务工作
(一)、在事前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1)、协助贵司审查、修改贵司常用的合同样本,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2)、协助贵司建立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将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协助贵司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并在必要情况下参与贵司重大项目谈判,在法律方面提供决策建议。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1)、协助贵司完备人事管理制度。
2)、协助贵司完备劳动管理制度,尽力避免劳资纠纷。
3)、协助贵司完备公司各项诸如安全、消防、生产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4)、协助贵司完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程序及证据保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1)、协助贵司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对贵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分类,并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
2)、协助贵司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注意寻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合理衔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方式供贵司决策之用。
3)、为贵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各种专利如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专项代理,审查、修改各种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并参加重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
4)、律师的服务重点侧重于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护机制。当发生侵犯贵司知识产权的事态或者出现这种可能时,律师将尽力促使事态的和平、迅速解决,并协助贵司准备证据,为随后的打击侵权行为做好一切法律准备。
5)、在日常合同的审查中,律师将特别注意与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详尽审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贵司在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6)、重点对贵司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降低贵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协助建立预防性的保护机制,把风险因素尽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法律培训包括两种形式:
①讲座形式:按照贵司安排的时间、地点及课题,由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规等等,其特点是对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②专题研讨会形式:根据贵司各业务部门的不同需要,按照贵司的安排,与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就该部门在以往或现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其特点是针对工作上的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讨论,以帮助管理人员做出决策,降低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根据贵司的要求,对贵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在事中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师将定期到贵司各个部门走访,与贵司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认识、交流,并争取获得信任。这是因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最先接触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本所律师与其接触、交流,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并让其养成咨询律师的习惯。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贵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工作交流的过程,也达到本所律师与贵司中层管理干部相互的了解与信任,从而促使本所为贵司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在事后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我们认为,只有形成完备的预防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在事前或事中解决,只有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诉讼或仲裁才是我们的必要选择。在诉讼或仲裁前,本所律师将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可能性等各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协助贵司做出决策。
三、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在本所律师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如果贵司与本所另一业务单位或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本所律师将会在取得贵司和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贵司与对方单位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帮助贵司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功,本所律师将会向贵司及对方单位汇报,本所律师将不代表任何一方参与有关纠纷的处理,包括诉讼和仲裁,务求在利益冲突中保持中立位置,从而避免利益冲突。
四、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为使贵司及时得到各方面专才的帮助,避免因本所律师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现时间冲突,本所特组成法律顾问小组为贵司服务,如法律顾问小组人员出差或出庭,无法应贵司要求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很小),本所会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到场为贵司服务。这样,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时间冲突的出现,也从制度上避免了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为贵司的服务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4、贵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5、本所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贵司进行制度性的沟通,及时反馈贵司的意见,以期持续改进本所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为了有效缓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就业确有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下岗、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
3、长期失业人员(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复退军人、两劳(_、劳教)刑释解教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调配
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向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掌握的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公益性岗位的数量、类型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调整情况表》,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三、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1、公开报名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则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通过面试和调查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符合条件人员情况。
4、集体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人员。
5、双向选择
研究决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根据各单位的空缺岗位选择自己的岗位,空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自己所用人员。
四、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劳动就业中心可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2、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县人社局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
(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4、工龄计算。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合并计算。
5、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权限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提供就业援助。
五、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权限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调整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得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2、用人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内的,不得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就业机构应建立基础档案及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其《就业创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4、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把就业资金挪作他用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5、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第六条凡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当年新增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安排就业困难对象。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和调控管理。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优化在岗人员结构,腾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组织安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省、市级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县(区)属各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
第九条实行公益性岗位申报和评估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安康市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的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用人需求情况汇总、填写后,于当年3月底前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其它时间新增空缺岗位及时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安康市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岗位申报评估,对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评估核准后,下达安置任务,并以此作为考核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主要依据。
一、社会工作的服务方法有多种组合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3、按照社会工作的目的,可以分为实务性社会工作和理论性社会工作。实务性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政策,旨在解决和舒缓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理论性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研究,可以为实务性社会工作提供指南,也可以将实务性社会工作经验提升为理论。
二、社会工作的基本服务方法,主要有三种:
1、个案工作
个案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它以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有关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各种科学知识和专业技巧,通过专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针对个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了解个人内在的心理特性和问题,以激发个人潜能,协助其改变态度,调整其与外在环境的社会关系,并运用社会资源来改善或恢复其社会生活功能,以解决他们的问题,增强和发展个人或家庭的社会适应能力。
2、小组工作
3、社区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是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通过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确定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动员整合社区资源,争取外部协助,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冲突,培养自助、互助及自决的精神,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发掘并培养社区领导人才,以提高社区的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二、目标与计划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三、岗位职责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在对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于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各村上报人社中心,人社中心请示相关部门后进行问责;对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岗的,必须向支书或主任请假并获批;
5.各村负责做好本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台账,台账包括每天的考勤、上班的图片,上班图片每个星期上报人社中心一次,签到册一个月交人社中心一次(每个月15日前交);
6.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统筹安排,若有人不服从管理或不愿做此项工作的,各村在当天上报人社中心;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
关于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意见》(沿府发[20xx]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
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各进驻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从进驻中心的站所现有人员中选派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2、清理整顿审批、收费项目。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上报镇纪委。
3、公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镇纪委收集审定后,要编印成册,并向社会张榜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我镇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服务平台,保证“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做到:(1)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2)公开办事事项。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必备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投诉电话、人员岗位卡等事项公开公示;(3)公开办事结果。办事结果每季度滚动性向群众公开;(4)对未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服务对象给
付办事回执,承诺办结时限,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核算、委托代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收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4、设立便民服务热线电话、政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0856--8330001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服务 方案 抄送: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缠溪镇党政办公室 20xx年4月16日 印发
共印25份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到市、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其他职业介绍机构招聘符合本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招用后,双方应在10天之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没有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招聘比例的,须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暂缺适当人选证明,方可招用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但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按每个岗位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工资性岗位补贴,但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支付给所招用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性岗位补贴按工资额的30%标准进行补贴,但最高不超过240元。
第十六条 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由用人单位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两项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办法兑现。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应附下列材料:(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个人基本情况);(2)《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一季度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凭证;(5)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完毕后转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单位,以及申报手续不完备、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在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持实际支付给所招用人员工资清单、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完毕后转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申领补贴资金。
1、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每月领取公益岗位补贴,其标准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政府常务会决定。
2、各公益岗位管理单位除发给上岗人员基本补贴外,一般不再发给其他费用(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3、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列为区再就业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
4、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将上月的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及所需补贴情况汇总列表后,报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所需资金报送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每月10日前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街道或主管部门。
5、公益岗位上岗人员的补贴由街道或主管部门支付,凡当月未出满勤者应按实际工作日折扣。
6、各街道和主管部门不得挪用和占用公益岗位专项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监督该项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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