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6-15
2023-03-19
2023-06-27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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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资料,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职责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病历质量的评价。
(二)、贯彻执行^v^《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资料,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一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资料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住院病例
姓名:xxx 职业:工人
性别:女 住址:xx市xx路xx号
年龄:44岁 入院日期:1994年3月1日10时 民族:汉 记录日期:1994年3月1日10时 籍贯:xx省xx市病史陈述者:患者本人
婚姻:已婚 可靠程度:可靠
主诉:劳累后心悸、气促,加重2年,发热伴下肢水肿3天。
现病史:十五年前(1979年)无明显诱因,劳累后出现心慌、气促,短时休息可缓解。曾在兰州市城关区医院就诊,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 (用药不详)。当时能胜任一般工作,未进行特殊治疗。两年前,因受凉咳嗽,心悸、气促加重,咳稀薄白色泡沫样痰,有时痰中带血,色鲜红,三天后因大咯血,住本市第二医院治疗(用药不详)后,心悸、气促减轻,咯血停止,当时无发热、胸痛及盗汗等症状,下肢无水肿。此后轻微劳动,即感心悸、气促,下肢轻度水肿,晨起消退。半年前,因受凉发热,除心悸、气促加重外,且不能平卧,伴有腹胀、恶心、下肢水肿,无关节肿痛。
曾在本市某医院门诊诊断为“心衰”、“上感”,肌注“青霉素”每次80万U,一日2次, “链霉素”肌注,每次5g,一日2次,口服“地高辛”每次5mg,一日二次,三天后,心悸、气促减轻,尿!增多,水肿消失,体温恢复正常。以后每天服“地高辛”,发热稍退,但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可参加日常活动。三天前体温波动在37. 39℃之间,下午较高,无寒战,咳嗽仍为稀薄白色泡沫样痰。()曾自服“APC”o. 5g,一日三次,发热稍退,但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尿登减少,下肢水肿,遂来我院就诊。门诊以“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心力衰竭n度,上呼吸道感染”收入院。近来睡眠差,食欲减退,大便尚正常。
既往史:体质差,3岁患过“麻疹”,14岁时曾患“化胶性扁桃体炎”.以后每遇受凉即咳嗽、咽痛。无游走性关节痛病史。
呼吸系统:无潮热、盗汗、胸痛等病史。
循环系统:无心前区疼痛及高血压病史。
消化系统:无上腹痛、反酸、上腹烧灼感、呕血、腹痛、腹泻、便血及黄疽病史。泌尿系统:无尿急、排尿困难、尿颇、血尿及夜尿增多病史。
血液系统:无苍白、鼻妞、皮下出血史。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无多饮、多食、多尿及情绪易激动病史。
神经系统:无头痛、头晕、失眠、胶体瘫痪、意识障碍等病史。
运动系统:无关节红、肿、疼痛及骨折、脱位、肌肉萎缩、四放麻木病史。
个人史:生于兰州,自幼上学,20岁参加印染工作,无外地长期居住史,家庭居住条件一般,未在潮湿环境下居住过,无烟酒哈好。
婚姻史:25岁结婚,配偶健康,感情好。
月经史及生育史:月经初潮13天,月经,不多,色正常,无血块及痛经史,白带盆不多,无异味。孕二产一,足月顺产,现有一子,人工流产一次。妊娠及分娩期间无明显心悸、闷气加重史。
家族史:父母健康,家族中无类似病人,亦无传染、遗传疾病。
体格检查
T37. 8C P108次/分R38次/分BP98/6OmmHg
发育正常,营养中等,意识清晰,半卧位,呼吸急促,查体合作。
皮肤毅膜:面颊轻度发纷,皮肤干燥,弹性差,全身皮肤钻膜未见黄染、皮诊、出血点及蜘蛛痣,毛发分布正常。
琳巴结:右领下可触及一个约1 >< ic.的淋巴结,质稍硬,表面光滑,轻度压痛,左领下、硕部锁骨上、腋下、滑车上、腹股沟及胭窝淋巴结均未触及。
头部及其器官:
头颅:无畸形及疲痕,压痛和结节,头发润泽,分布均匀。
眼:眉毛无脱落,眼睑无水肿,无下垂及闭合困难,眼球运动自如,无突出、料视、震颤,结膜稍苍白,无充血、出血点、疲痕、颗粒及滤泡,巩膜无黄染,角膜透明,双侧瞳孔大小正常,等大等团,对光反射灵敏,调节反射存在。
耳:耳廓无畸形,无结节,外耳道无分泌物,耳屏、乳突无压痛。
鼻:无畸形,无鼻翼煽动,鼻通气良好,中隔无弯曲,鼻瀚膜正常,无出血及脓性分泌物,鼻旁窦区无压痛。
口:口唇轻度发‘,颊粘膜无出血点、溃疡,无“’・平”龋‘,齿,无红肿溢浓,无铅线,舌体大小正常、居中,舌苔薄白,舌质暗紫,咽轻度充血,右侧扁桃体肿大工度,无脓性分泌物。
两侧腮腺不肿大,无压痛。
颈部:柔软。两侧对称,可见颐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气管居中,甲状腺未触及。
胸部:胸部对称,无畸形,无脚壁静脉曲张及皮下气肿,胸骨无压痛,两侧乳房对称,无肿块。
肺脏:
望诊:两侧呼吸运动对称,呼吸急促,节律整齐。
触诊:两侧呼吸活动度对称,语颤无异常,无胸膜摩擦感。
叩诊:呈清音,两肺下界在锁骨中线第6肋间、腋中线第8肋间、肩肿下角线第 10肋间,肺下缘动度3cm
听诊:两肺呼吸音粗糙,两肺底可闻及少!小水泡音,听诊语音无异常,无胸膜摩擦音。心脏:
望诊:心前区无隆起,心前区可见弥散性搏动,心尖搏动在第5肋间左锁骨中线外1cm,
触诊:心尖搏动位置同上,心尖部可触及舒张期震颇。
叩诊:心界向左扩大,心腰部较突出,心界大小如下表所示:
听诊:心率108次/分,节律整齐,心尖部可闻及SM4/6级,吹风样,粗糙,向左腋下传导:DM中等度,隆隆样,局限不传导;P2>A2.未闻及二尖瓣开瓣音、奔马律及心包摩擦音。
血管:
挠动脉:脉率108次/分,律齐,搏动细弱。
腹部:
望诊:腹平坦,两侧对称,无皮疹、疲痕及腹壁静脉曲张,未见肠型及胃肠蟠动波。触诊:腹软,无压痛,无反跳痛及波动感。肝下界右锁骨中线肋缘下6cm、剑突下 10cm,质中等硬度,边缘钝,表面光滑,有轻度压痛,脾未触及。
叩诊:呈鼓音,肝上界在右锁骨中线上第5肋间,腹部无移动性浊音。双肾区无叩击痛。
肛门及外生殖器:外阴经产式,无疖肿及脓性分泌物,尿道口无炎症,无肛门裂、痔、脱肛、痰管,直肠指诊未检查。
脊柱四肢:脊柱生理弯曲存在,无畸形,无压痛及叩击痛。活动自如。四肢关节无肿痛,无畸形,无柞状指(趾),两下肢明显凹陷性水肿。
神经系统:腹壁反射和肚二、三头肌反射以及膝反射存在,无病理反射及脑膜刺激征阴性。
实验室检查及器械检查:
血象:红细胞4. OX 10's /L(400万/mm3 ),血红蛋白lOOg/L(lOg写),白细胞12 X 103/L(1/mm3),中性分叶核粒细胞(60%),杆状核粒细胞(20%), 血沉:40mm/h,
X线胸透:心影普遍增大,食管吞钡见左房段有显著压迹。
心电图:左房肥大(呈二尖瓣型P波),双侧心室肥大。
病情摘要
XXX,女,44岁,印染工人,以劳累后心悸、气促十年余。发热伴下肢水肿三天,于1994年3月1日上午10时急诊入院,十年前劳累后心悸、气促,短期休息可缓解。两年前因受凉后咳嗽,心悸、气促加重,有时痰中带血,色鲜红,严重时大口咯血。半年前发热,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下肢水肿,经用青、链霉素及地高辛治疗,三天后症状减轻。以后每天服地高辛25-0. Smg,可以参加S常活动。三天前受凉后上述症状又加重,发热,尿少,下肢水肿,急诊入院。14岁曾患过“化脓性扁桃体炎”, 以后经常咽痛。
体检:T37. 8C P108次/分R38次/分BP13. 1/ KPa(98/6OmrnHg)。
半卧位,呼吸急促,面颊及口唇轻度发纷,咽轻度充血,右扁桃体肿大工度,颈静脉怒张,肝颐静脉回流征阳性,两肺呼吸音粗糙,两肺可闻少量水泡音。心前区搏动弥散,心尖部可触及舒张期震颤,心界向左扩大,心腰部突出,心率快,律整,P2>A2,心尖部可闻及SM4/6级吹风样,粗糙,向左胶下传导,DM中等度,隆隆样,局限。肝上界右锁骨中线上第五肋间,下界距肋缘下6cm剑突下10cm,质中等硬度,边缘钝,轻度压痛。脾未触及。下肢明显凹陷性水肿。腹部无移动性浊音。白细胞12>< 109/L (120_/mm』),血沉40rnm/h,X线胸透心影普遍增大,食管左房段明显受压。
心电图:左房肥大,双侧心室肥大。
初步诊断:
1.慢性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心脏扩大
心功能班级
2.上呼吸道感染
住院病历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病历记录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4、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
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药物、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5、系统回顾:按身体的各系统详细询问可能发生的疾病,这是规范病历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帮助医师在短时间内扼要了解病人某个系统是否发生过的疾病与本次主诉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
现病史以外的本系统疾病也应记录。(1)、呼吸系统:有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气喘史等。
(2)、循环系统:有无心悸、气促、紫绀、水肿、胸痛、昏厥、高血压等。(3)、消化系统:有无食欲改变、嗳气、反酸、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呕血、黑便、黄疸史等。
(4)泌尿生殖系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排尿困难、腰痛、水肿史等。(5)、造血系统:有无乏力、头晕、皮肤或粘膜出血点、淤斑、反复鼻衄、牙龈出血史等。
6、个人史:(1)、出生、成长及居留的地点和时间(尤其应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区),受教育程度和业余爱好等。(2)、起居习惯、卫生习惯、饮食规律、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有无其他异嗜物和麻醉xxx摄入史,有无重大精神创伤史。
(3)、过去及目前职业,劳动保护情况及工作环境等。重点了解患者有无经常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并应注明接触时间和程度等。
(4)、有无冶游史,是否患过下疳及淋病等。(5)、对儿童患者,除需了解出生前母亲怀孕及生产过程(顺产、难产)外,还要了解喂养史、生长发育史。
7、婚姻、月经及生育史:(1)、结婚与否、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是否近亲结婚。若配偶死亡,应写明死亡原因及时间。
(2)、女性患者的月经情况,如初潮年龄、月经周期、行经天数、末次月经日期、闭经日期或绝经年龄等,记录格式如下: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月经周期(天)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经量、颜色、有无痛经、白带情况(多少及性状)等。(3)、已婚女性妊娠胎次、分娩次数,有无流产、早产、死产、手术产、产褥热史,计划生育情况等。
男性患者有无生殖系统疾病。8、家族史:(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无与患者同样的疾病,有无与遗传有关的疾病。
死亡者应注明死因及时间。(2)、对家族性遗传性疾病需问明两系Ⅲ级亲属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供给,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能够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构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保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能够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供给。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景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景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能够是复印件。
阶段性病历质量分析总结与改进措施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必须分析住院病历质量存在的问题,查找影响病历书写质量的主要因素,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对策强调病历的重要性,落实病历三级质控,加强医师的法制观念,强化基本功训练。
一、住院病历 存在问题 :
1、病历书写有涂改缺项,如入院录、病程录、产时记录、胎心监护申请单等处涂改,首页、住院证、胎心监护申请单、入院录,新生儿记录等处缺项,入院记录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欠完善。
2、现病史、既往史均不够完善,重点不突出,如异常孕产史(宫外孕,剖宫产)未填写;辅助检查不完善,有些诊断依据不足;手术记录不完善,如结扎术未详细记录。
3、存在缺漏鉴别诊断现象。如漏贫血,脐带绕颈诊断,缺妊高症鉴别诊断。
4、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书写不规范。
5、医生病程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如病人大便情况,新生儿情况。
6、诊断主次颠倒。如剖腹产指证写为乙肝病毒携带
7、医嘱更改及辅助检查结果,病程记录无分析及处理。如贫血无处理及记录。
8、三级查房制度不健全。
9、医患沟通记录、特殊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等非患者签名无授权委托书。一些小手术无手术同意书及签名。
10、医务人员签名存在代签、冒签现象。
二、门诊病历 存在问题:
1、前记缺项。
2、现病史描写不够详细。
3、缺漏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一般情况,指导及进一步治疗建议。
4、诊断名称不标准,治疗不合理。
病历书写欠规范,现病史、既往史、专科体查均不够完善,重点不突出。存在缺漏鉴别诊断现象。有些诊断依据不足。 主要还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掌握不够,对病历书写意义认识不足,病史采集不够详尽,专业理论不够扎实,用语不够准确。忽视病历书写要体现的临床思路,逻辑性不够。 医务人员对医疗文件所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缺乏警惕。对病历处方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可能出现的医患纠份准备不充分。
三、处方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景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我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保密的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v^《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善供给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3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编码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
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4、各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中。
5、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区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区应及时交给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员负责将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并做登记记录。
四、病历查阅管理
1、除为患者供给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3、公、检、法、医保及卫生行政单位,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科核准,能够摘录病史,其它任何单位均不能借阅或复印病历。
4、本院医师因医、教、研工作需要查阅病历者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相关病历。对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需经医务科批准后借阅;本院医师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5、病区和病案室不准擅自接待无相关证明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查询患者的病历资料。
6、医院职能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查阅病历,不受份数限制。病案室应在及时供给所需病历。如无特殊情景,查阅部门应在三周内归还。
8、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国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历归还手续,有关部门应根据病案室认可印章后,再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五、病历复制管理医院病案室负责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的申请,并按规定供给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供给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和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7、医院能够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8、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供给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能够根据需要供给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
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印。
10、医院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医教科通知病案室,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景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教科确认无误后,加盖医院公章证明印记。
11、医院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六、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1、发生医疗纠纷争议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教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景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
2、医院申请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院能够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景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3、医教科负责封存病历的保管。
4、封存后病历的原件能够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5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景下实施。
七、病历质量管理
1、按照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规定》执行。
2、病历质量必须贴合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运行病历质量评分表》中有关的质量要求。
3、各科主任对病历质量负全面职责。转科病历由出院科室对病历质量全面负责。
八、法律职责出现下列情景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职责:
1、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资料,造成侵犯患者保密权者;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者;
3、抢夺病历者;
4、遗失病历者。
九、本制度按下发文件日期执行。
1、原发性支气管肺癌
主 诉:反复咳嗽、咯痰伴胸痛X月
现病史:X月前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反复咳嗽、咯痰、为阵发性串咳、少许泡沫痰,痰中带血,伴有发热、胸痛、呼吸困难,厌油、纳差明显,不伴有盗汗、咯脓痰,无吞咽呛咳、声音嘶哑。
查 体:消瘦,右侧呼吸动度及语颤减弱,叩浊,右侧呼吸音减弱,可闻及干湿鸣音,心律整齐,腹软,双下肢不肿 诊 断: 原发性支气管肺癌
2、食道癌
主 诉:进行性吞咽困难X月
现病史:X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吞咽不适,随后出现进行性吞咽困难,初为固体食物,后进食半流质、流质饮食时亦可出现,伴有咽下时疼痛,恶心呕吐不适。无声音嘶哑及呛咳、咯血。
查 体:消瘦、贫血貌,声音嘶哑,双肺呼吸音清,无干湿鸣,心律整齐,腹软,压痛,移动性浊音阴形。 诊 断:食道癌
3、胃癌
主诉:腹痛、纳差X月,呕血X天,
现病史:X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上腹不适,继之出现上腹隐痛,伴有早饱、腹胀,进食量明显减少,伴恶心呕吐,无吞咽呛咳,入院前X天出现呕血,伴有黑便。
查体:消瘦、贫血貌,双肺无干湿鸣,心律整齐,腹软,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软,上腹部剑突下压痛,扪及质硬肿块,肝脾无肿大,肝肾区无叩痛,移浊阴性。
诊断:胃癌
4、大肠癌
主诉:大便习惯性改变X月
现病史:X月前,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大便次数增多,性状改变,腹泻与便秘交替,伴有粘液血便,无规律,伴有明显腹痛,扪及腹部包块。伴有进行性消瘦,低热、全身乏力不适。 查体:消瘦、贫血貌,双肺无干湿鸣,心律整齐,腹软,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 软,腹部扪及约xcmXcm大小包块,质硬,活动度差,压痛明显,肝脾无肿大,肝肾区无叩痛,移浊阴性。
诊断:大肠癌
5、原发性肝癌
主诉:腹痛、腹胀伴纳差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出现腹痛,右上腹为主,持续性隐痛、向右肩放射,腹胀明显,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进行性乏力,消瘦,无畏寒发热,无胸闷胸痛,无少尿。 查体:巩膜黄染,浅表淋巴结未扪及肿大,颈静脉无怒张,双肺无干湿鸣,心律整齐,腹部膨隆,腹壁浅表静脉无曲张,右肋缘下10cm扪及XcmXcm大小包块,质地坚硬、表面呈结节样,压痛,脾脏肿大,移动性浊音阳性,双下肢不肿。 诊断:原发性肝癌
6、胰腺癌
主诉:腹痛伴全身皮肤发黄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出现腹痛,中上腹持续性隐痛不适,向腰背部放射痛,仰卧及脊柱伸展时加重,弯腰时可缓解,出现全身皮肤黏膜黄染,食欲减退、腹胀明显。
查体:消瘦,浅表淋巴结未扪及肿大,上腹叩痛明显,上腹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张,胆囊肿大,无明显压痛,移动性浊音阴性。
诊断:胰腺癌
7、淋巴瘤:
主诉:发热、盗汗,发现颈部包块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出现发现、盗汗,伴有全身皮肤瘙痒、乏力不适,无意中扪及颈部肿大无痛性包块,约黄豆大小,进行性长大,伴有消瘦、纳差,咳嗽、咯痰。
查体:消瘦、贫血貌,右侧锁骨上扪及xcmXxcm大小包块,质硬,活动度差,无压痛,界清,余多处淋巴结扪及肿大,双肺无干湿鸣,服软,无压痛。
诊断:淋巴瘤
8:前列腺癌
主诉:排尿困难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出现解小便困难,尿流缓慢,尿线变细,尿急、尿流中断伴有尿频、尿痛,无肉眼血尿,无恶心呕吐,无腰背部疼痛不适,无大小便失禁。
查体:神清语晰,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心律整齐,腹软,下腹压痛,未扪及确切包块。
诊断:前列腺癌
9、宫颈癌
主诉:不规则阴道流血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出现同房后出血,出量少,自行停止,后出现不规则阴道出血,伴有白带增多混有血液,有臭味,出现尿频、尿急表现。
查体:无特殊,妇科检查可见宫颈占位。
诊断:宫颈癌
10、子宫内膜癌
主诉:绝后后阴道不规则流血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出现绝经后阴道异常出现,淋漓不尽,阴道排液增多,伴有恶臭,感下腹部胀痛不适。 查体:妇科所见
诊断:子宫内膜癌
11、卵巢癌
主诉:腹胀、纳差X月,发现腹部包块X月
现病史:患者X月前出现腹胀、纳差,伴有恶心呕吐,无未寒发热,无异常阴道流血流液,无尿频、尿急、X月前扪及腹部拳头大小包块,
查体:神清语晰,浅表淋巴结未扪及肿大,双肺无干湿鸣,心律整齐,腹部膨隆,下腹可扪及cmXcm大小包块,质硬,活动度差,压痛,肝肾区无叩痛,移动性浊音阳性肿瘤科住院病历书写模板,双下肢
轻度水肿。
诊断:卵巢癌
12、乳腺癌
主诉:发现左乳包块X月
现病史:入院前X月,患者无意中发现左乳包块。约核桃大小,无疼痛,包块进行性长大,无畏寒发热,无恶心呕吐。 查体:全身浅表淋巴结未扪及肿大,左乳外上象限扪及cmXcm大小包块,质硬,活动度差,与周围组织粘连,腋窝淋巴结无肿大。双肺呼吸音清,心律整齐,腹软, 双下肢不肿。
诊断:乳腺癌
13、骨髓抑制
主诉:XX癌放化疗后x天,畏寒发热X天 现病史:入院前X天,患者行Xx癌放化疗,出入院前X天出现畏寒、发热,伴有咳嗽,咯痰,感全身乏力,无盗汗及胸闷胸痛,间断出现恶心呕吐不适,精神饮食差。查白细胞提示:X109/l。 查体:体温℃,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咽后壁红肿,双肺问及湿鸣,心律整齐,服软,无压痛
诊断:骨髓抑制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旧店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医疗方面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部分要有四测,各种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对符合住院指征,而病人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者,应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拒绝住院。
(2)接诊医师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对急、危、重病人亦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后完成门诊病历,时间不超过6小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5元/份。
2、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字迹清楚(2)地址详细到镇(乡)、村(3)涂改要签名,涂改2处以上的处方作废(4)药名剂量及用法准确无误(5)须有sig并清楚无连笔(6)静脉滴注缩写统一为ivdrip,不含上述要求扣2元/份。
3、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修正诊断及补充诊断应在确诊之日用红笔写于病历的左下角,写明日期并签字。格式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不合上述要求扣2元/份。
(2)入院记录应在病人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应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份。
(3)病人出院后应在1周内将病历完整上交科主任,逾期不交者扣2元/份,无故丢失病历,主管医师扣罚50元/份。
4、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格式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不得缺项,漏项(尤其是不要漏掉鉴别诊断)。夜班收住院病人超过3个以上者,如遇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可允许推迟完成时间。否则应在病人入院6小时内完成。但危重病人不论任何情况,均应即可完成,并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对于夜班收住的未完成的病历,夜班医生应向科主任或主管医师交班,由有关医师在次日完成,缺项、漏项每份扣2元,不按时完成每份扣5元。
(2)病人入院24小时内须由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并标明XXX主治医师(或主任)查房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分析,查体阳性体征,须完善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等,主治医师或主任应在审查后用红笔签字,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
(3)一般病人病程记录应1-2天记录1次,危重病人应随时记录,不合要求扣2元。
(4)病人出院时的病程记录,应以小结的形式写出,不合要求扣2元。
5、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病人住院时间超过24小时者,要求三大常规及其它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齐全,并与医嘱相符合。不合要求扣2元。
6、危重及死亡病例要有病例讨论记录,重大手术及新开展手术要有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应在术前完成,术后记录、手术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拆线记录应在拆线后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每项扣5元。
7、临床各科室间应建立会诊制度,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将会诊意见记于病历。
8、急危重病人抢救:
对急危重病人应签订抢救承诺书,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与病人家属讲明,取得家属的支持和理解,抢救病人时,全科医生应通力协作,边抢救边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及时记录病情变化。病人死亡后应尽快完善各种病历文书的书写,包括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等,缺项或记录不全者扣5元。
值班医师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医师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除需在病房处理病人外,应在门诊接诊病人,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医师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巡视病房并记录,对病人的一切医疗措施要在诊察病人的前提下进行,违者罚款5元。
4、值班医师应在交班时详细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医师对住院病人进行的处理必须及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疗效,违者罚款2元。
6、值班医师对病人发生的病情变化要及时恰当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违者罚款5元。
7、收观察要有观察病历,无或内容不全者扣2元,观察病人不能超过3天,违者扣5元。
8、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药房、药库
1、药品管理: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受潮、发霉及过期、失效,如因药品管理人员失职致大批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人员包赔损失。
2、配方发药:药剂
人员应细心、迅速、准确,配方药物严格执行核查制度,发药与复核人员实行双签字,如检查无双签字处方,每张罚款1元;如因发错药致医疗事故及不良影响者,根据赔偿额的10%个人负担。
3、毒性药品管理:严格实施五专管理,天天做日销,保证帐物相符,如帐物不符给予20元罚款,并限期追查药品去向。
4、药房划价力求准确,误差不大于元,划价不准确,每份处方罚款元。
5、药库: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层层把关,严防伪劣药品进入,如发现伪劣药品,当事人负担药品款的10%。
三、护理方面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表格书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交班报告。
2、医德医风:按护士素质要求、病人的满意度检查。
3、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达标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毒隔离等。
4、基础护理:特护、一级护理、晨晚间护理及分级护理标准。
5、查治疗室工作:无菌操作、医嘱查对、三查七对及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
以上发现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10元。
值班护士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护士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护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对分级护理病人按规定时间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当班完成,违者罚款5元。
4、值班护士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护士不得带孩子,干私活,违者罚款5元。
6、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医技科室
1、对医疗设备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对于故意损害机器或责任心不到位致机器损害的,根据损害价值赔偿。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查结果正确。对玩忽职守致报告结果不正确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认真填写报告单及登记,对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对出示虚假报告或遗漏原始材料所致纠纷,每份罚当事人20元。
门(急)诊病历的`写法
门(急)诊病历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病史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资料等。
1.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药物过敏史等。每次就诊时,均需写明科别和年、月、日,记录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记录病人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简要病史和体征(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用药名称、剂量和用法以及治疗意见,如人院、手术、会诊、转科、留诊观察和回家休息治疗等。如需复诊,应写明复诊时间、内容及再次接诊治疗医师须注意的事项。
3.复诊病历重点记录病情变化和诊疗效果。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医师签名。初步诊断应力求在就诊当日或1次一2次复诊中确定。对一时难以确诊者,可暂写明某症状待诊,如 “发热待诊(查)”等。
4.急、重、危病人就诊时,必须记录就诊时间到分钟,除简要病史和重要体征外,应记录血压、脉搏、呼吸、体温、意识状态、诊断和抢救措施。对门诊抢救无效而死亡者,要记录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和死亡诊断,并在死亡后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
5.门诊病历记录完毕,接诊医生要签全名或加盖规定的印章,所有门诊病历必须在接诊时完成。
6.首诊科室接诊医生必须书写门(急)诊病历,若需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者,由首诊科室接诊医生在门(急)诊病历上书写清楚,开好有关的转诊或会诊申请单。若病人行动不便或病情危重,应由首诊科室接诊医生负责请有关科室医生前来会诊或作检查,亦应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及检查结果记录,提出诊疗意见,由首诊科室负责执行,对病人作妥善处理。
7.实习医师书写的门(急)诊病历,应由带教老师审阅签字后方可生效。
门诊病历
姓名:xxx性别:男年龄:45岁民族:汉职业:干部住址:xx市xx巷xx号科别:普内科
初诊记录
xxxx年xx月XX8
反复上腹部隐痛3年,加重3个月。
自7月开始,常于饭前感上腹部隐痛,多因饮食不节诱致。伴反酸、唆气、纳差,饭后可缓解。无发热、黄疽、呕血及黑便史。近3个月发作较频繁,疼痛无规律性,疼痛次数增多、加重,进食后不缓解。
过去健康,无肝病及胃病史。
体检: p 75次/min,BP 120/8OmmHg(16/1O. 7kPa),巩膜无黄染,锁骨上淋巴结未触及,上腹正中轻压痛,莫菲征阳性,未触及包块,无移动性浊音,肠鸣音正常。处理初步诊断腹痛待查
1.大便潜血检查1.漫性胃炎
2.胃镜检查胃、十二指肠溃疡
3.胆囊B型超声波检查2.慢性胆囊炎 4.雷尼替丁0. l5BidX7d
医师签名:xxx
复诊记录
xxx年xx月xx日
病史同前。服药后症状减轻,食欲稍增加,反酸、吸气减轻,精力比前好。体检:巩膜不黄,腹软,平坦,上腹轻压痛。
大便潜血阴性,胃镜示慢性浅表性胃窦炎症,胆囊B型超声波检查在正常范围。诊断度性胃炎
处理:
1.雷尼替丁0. lSBidx 14d 2.胃复安lOmgTidX 14d
3.构椽酸秘钾l2OmgTidX 14d
病历作为患者整个诊疗过程的原始记录,记载了病人住入医院后由患者或陪同人陈述发病经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理化检查,直至病人出院或死亡全过程的真实情况。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有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较为简洁明了,只描述重点。
住院病历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纪录。
在诊疗过程中还包含有病程纪录(指继住院志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 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入院至出院的整个过程。
本院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根据成都复兴医院《关于印发20xx年病历书写规范比赛通知》,经研究决定,于6月10日、举行了全院病历书写比赛,经医院专家组对病历进行点评:总体来说,各位选手对病历书写态度认真,病历书写基本符合规范,多数病历病史采集真实、完整、体格检查比较详细、字体工整、清晰、诊断明确;但也有少数病历、病史过于简单,诊断不够全面、准确。为表彰先进,决定对前三名进行通报表扬:
第一名 ** 98分
第二名 ** 分
第三名 ** 96分
第一名获得一等奖,给予200元的奖金作为奖励,第二名获得二等,给与100元奖金作为奖励,第三名获得三等奖,给予50元奖金作为奖励。 希望获奖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佳绩。希望全院医务人员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水平,提高临床医疗质量。
*****
六月十一日
综合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要点与方法 一、住院病历质量评价重点:除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外,1。
凡关系到体规医疗质量的内容;如:诊疗(手术)方案确认与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内容;2。凡关系到病人的安全与知情同意权的内容,作为检查的重点。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包括对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及终末质量评价。 同样部分可运用于其它各类病历质量评价。
三、操作程序: 1、医疗、护理文书质量各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2、用于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3、用于病历的终末质量评价时: (1)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单项否决共计14条,评分表上以“”号注明,单列附后); 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 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人院记录者,为丙级病历; 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的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经筛选合格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内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如:病程记录部分,标准分值为4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内的扣分累计最高可达40分。
(4)对复杂疑难病人病历、查房内容体现国内外新进展以及有教学意识的加3―5分。 (5)总分为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 ≥90分为甲级病案;≥70分为乙级病案; 全部。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解决农民看病难本市又出新政。10月26日本市发布《关于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22类疾病列入大病报销范围之内,与此前公布的21类相比增加了危重孕产妇 。大病患者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60%的比例给予救助,而其他疾病一年累计超过2万元的同样享受报销政策。该政策7月1日起实施,此后至今产生的费用符合政策的仍可申请报销,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自费超3000元可享救助
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所有参加市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 。此次意见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公布了此前一直处于研究阶段的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并且从年初公布的年底前要实施的21类,提升至22类。
这 22类大病病种涵盖了国家规定的20类大病病种,还增加了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两类患者群体,而危重孕产妇患者则是此前没有公布过的。
这 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可以享受救助。
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 比例给予救助。
大病病种外累计额高也可报销
除规定的22类大病外,年度累计费用很大的新农合参合农民符合政策的也可以享受大病报销。按规定,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也在报销范围之内。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 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而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年度救助额封顶线为10万元
意见规定,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5类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包括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以及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据介绍,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先心儿万手术费只掏4500元
危重孕产妇此次被列入新农合大病报销是一大亮点。“危重孕产妇在临床上很常见,治疗费用根据病情的不用花费的不一样,多的能达三四万元。”第八人民医院产科主任刘群英称,像急性脂肪肝、子痫前期、产后出血、胎盘早剥等都会导致危重孕产妇的出现。刘群英说,就拿产后出血来说,其发生率为2% ,病情轻的打打针就好了,严重的则需要手术治疗,像大出血的还得输血液制品,所以花费比较高。“列入^v^大病^v^对患者来说是件好事,这样患者治疗的费用就降低了。”刘群英称。
记者从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了解到,家住平度的童童(化名)今年2岁了,跟别的孩子比起来,他身体特别虚弱,平时经常感冒,而且每次感冒了都比较难治。后经检查,童童患的是室间隔缺损,最后医生给他做了微创手术。据介绍,童童这次手术一共花了万元,根据平度的报销政策,他可以报销总费用的75% ,报销后自费部分是6750元。
而按照新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这样他还能报销2250元,最后自己只需要花4500元就可以了。
将逐步实施住院按病种付费
对纳入大病救助范围的22类重大疾病,卫生行政部门被要求按照xxx确定的临床路径合理测算病种费用及付费定额,逐步实施住院按病种付费;对其他病种,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而本市还要求卫
生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提高救助效率,降低救助成本,形成合力。要求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向社会公布,设立并公开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及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本报记者李晓哲 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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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题
1、病历的原始性真实性不能被质疑,不能为了贴合查房时限要求而擅改查房时光。(√)
2、医嘱资料及起始停止时光应当由医师书写。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3、日常病程记录可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蓝黑色墨水笔审核。(×)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长期医嘱单一般不应超过页,当医嘱超过页且停止医嘱较多时应重整医嘱。(×)
6、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光,采取24小时制记录。(√)
7、门诊病历能够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
8、入院记录现病史中对患者带给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9、病危(重)通知书没有患方签字就是无效的。(√)
10、一般状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选取题
1、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D)医师书写。
A 、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2、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C)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A 、 1 B、 2 C、 3 D、 5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B)小时内完成。
A 、 24 B、 48 C、 36 D、 72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 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B)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 、 5 B、 6 C、 7 D、 8
5、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 (D)起施行。
A 、 7月 1日 B、 5月 1日 C、 4月 1日 D、 3月 1日
6、新的《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 20(A)起施行。
A 、 7月 1日 B、 5月 1日 C、 4月 1日 D、 3月 1日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A)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A 、 1 B、 2 C、 3 D、 4
8、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48小时内完成, 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 申请发出后(B)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A 、 5分钟 B、 10分钟 C、 15分钟 D、 20分钟
9、主诉是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光,一般不超过(B)个字
A 、 12 B、 20 C、 24 D、 25
10、非手术病人入院当天后的(C)小时内,经管医师务必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知情同 意谈话。
A 、 24 B、 48 C、 72 D、 12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资料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坚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仅有病案资料所反映的情景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
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资料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善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资料,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病历书写规范试题
一、是非题
1、病历的原始性真实性不能被质疑,不能为了贴合查房时限要求而擅改查房时光。(√)
2、医嘱资料及起始停止时光应当由医师书写。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3、日常病程记录可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蓝黑色墨水笔审核。(×)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长期医嘱单一般不应超过页,当医嘱超过页且停止医嘱较多时应重整医嘱。(×)
6、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光,采取24小时制记录。(√)
7、门诊病历能够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
8、入院记录现病史中对患者带给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9、病危(重)通知书没有患方签字就是无效的。(√)
10、一般状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选取题
1、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D)医师书写。
A 、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2、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C)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A 、 1 B、 2 C、 3 D、 5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B)小时内完成。
A 、 24 B、 48 C、 36 D、 72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 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B)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 、 5 B、 6 C、 7 D、 8
5、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 (D)起施行。
A 、 7月 1日 B、 5月 1日 C、 4月 1日 D、 3月 1日
6、新的《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 20(A)起施行。
A 、 7月 1日 B、 5月 1日 C、 4月 1日 D、 3月 1日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A)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A 、 1 B、 2 C、 3 D、 4
8、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48小时内完成, 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 申请发出后(B)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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