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6-15
2023-03-19
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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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市直工委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党费收缴基数、比例和数额的核算、上缴、公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费收缴的重要性
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对20xx年度中管省管市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的通知》(嘉组通字﹝20xx﹞94号)精神,充分认识到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机关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责任和任务都落实到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充分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党支部严格遵守^v^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v^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局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v^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v^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工资基数的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党支部及时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造册登记,以便核查,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由于我局党员人数少(10人),我单位党费收缴工作每月收缴一次,做到了无遗漏、无截留,全额上缴。
2、党费管理严格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支部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三、党费收支公示情况
20xx年度,我局党费收入总额为元。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已全部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并于20xx年12月26日—28日在办公楼内对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今后,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政策教育,增强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贵港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公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贵港市住房局党支部于20xx年12月25日对20xx年党费收支情景进行了通报。现将公示情景报告如下:
一、收费情景。20xx年度,贵港市住房局党支部党费收入为8163元,已全部上交给市直机关工委。
二、主要做法。一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传达。12月23日,市住房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传达《关于公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的通知》精神,经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保证让每一名党员都能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途。二是每月按时公开。对于党员上缴的党费,我局支部每月及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年底在局门户进行公示。三是党员对公示资料的反响。全体党员一致认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进行公示,理解党员群众监督,充分体现了透明性、民主性、真实性,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全体党员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意见提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支部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敬爱的党组织:
离转正的时间就快要到了,回想着自己被支部批准为中国^v^预备党员的激动时刻,让我感觉到有了一种新的归属感,在这个充满温暖,充满力量的集体中,我不断成长。现将我近段时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在工作中,我本着精益求精的价值理念,以高度的热情、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类任务,确保本部门正常运转做出了自己努力。作为一名铁路职工,我认为实践“三个代表”,最重要的就是从自己正在从事的工作做起。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对待日常工作,要积极为其他人服务。多和同事进行交流,加深理解,以创造性的思想开展工作。
我深刻地体会到,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我们今天要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乃至我党的最高理想: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也是需要我们当代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员同志,无怨无悔地奉献出自己的力量、智慧,直至生命。在社会的发展变革中蒸蒸日上,()激发了我入党的积极性,使我看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体会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才能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潜能,和党员及群众拧成一股绳,产生更大动力,更好地为建设美好公司做出自己的贡献。随着文化知识的增长,我对党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加入到党组织中来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这就说明了中国^v^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不断地增强,让人民群众时时地感觉到中国^v^是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党。因此,我在平时更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党的理论认识,用党性时时刻刻来武装自己,在实际行动上,积极与^v^保持一致,在企业中更好发挥一个^v^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坚信,在中国^v^的坚强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的科学指导下,在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中华民族必将屹立于东方,屹立于世界之巅,实现伟大的崛起!每当想到这些,我都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受到了震撼,自己的思想随之升华。我觉得党是萦绕我心中的一个梦,也是我心中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在今后的日子里,在这属于青春的道路上,我还将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向前,做一名合格的^v^员。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的进步与提高。但我离一个优秀^v^员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自身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缺乏严谨性、创新性。对于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我将在今后继续加以克服和改正。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和进步,努力克服不足,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协助领导搞好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以新的更大的成绩来回报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和培养,切切实实把对入党向往转化为为国家多做贡献的实际行动中。
以上是我近期的思想汇报,希望党组织及时给于我批评指导,我会虚心接受意见,不断改正缺点和不足,从思想上、行动上做一个合格的^v^员。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有关精神,我们结合实际,抓着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现就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一是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制订相应的发展党员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现象。二是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保证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坚持和把握好党员标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手续和程序,切实把握好“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了“三严一加强”:严把比例。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之间的比例原则发展党员。严把关口。不仅把住政审关、考察关,而且把好复查审批关。同时坚持“六不发展”原则,严格纪律。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行党群团共建责任,使推荐优秀团员、妇女为发展对象真正成为发展工作的主渠道。
(二)党员发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20xx年至20xx年6月局支部共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50%,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3人各50%。在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没有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不按程序履行手续、预备党员多年没有转正的情况,没有不符合入党条件人员拉入党内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费收缴管理基本情况。20xx年至20_年分别缴纳党费4992元、5505元、3193元、3848元,20_年前上半年缴纳党费元,合计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的基本做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v^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到了按时上缴,每个党员能够把缴纳党费作为自己的义务,每季度按时如数上缴。二是较好地坚持了专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手续,规范党费收缴帐薄,定期公布,做到支部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达到了手续清楚、完备,数目准确。
财政局支部的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党工委、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根据《^v^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按照“分工协作、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快捷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信息登记、传输、应用、维护、质量控制等制度,完善“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资金发放机构进行奖励扶助信息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在国家和各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导下,按照财政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明确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委托发放机构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县以上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内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分工: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审定工作;发展规划(规划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奖励扶助对象人数、组织维护“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进行统计调查;财务部门负责联系财政部门和发放机构、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掌握和监督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奖励扶助对象信息
第六条对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审议公示、乡级初审公示、县级审查确认四个步骤。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当年未纳入资格确认程序的,原则上应纳入下一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第七条每年1月31日前,个人申报。上年度未纳入奖励扶助、本年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原申报信息发生变化涉及到资格认定的,要重新申报。
第八条每年2月28日前,村级审议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和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申报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生育状况、现有子女情况以及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村级签署审议意见。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对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并填写《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退出报告单》),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有关信息虽有变化但仍然符合条件的,要将新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第九条每年3月31日前,乡级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经审定的《申报表》、《退出报告单》等资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确认。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县级审查确认。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公示,确认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
第十一条每年5月31日前,信息录入和变更。经确认具有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和因故退出奖励扶助的对象,由县级依据《申报表》和《退出报告单》,将其信息录入“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省、地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登录“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督促所辖各县(市、区)及时录入上报信息,并对下级数据进行必要的汇总分析和数据下载工作,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单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每年6月10日前,报送信息。人口计生部门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发放机构提供当年奖励扶助对象的个案和汇总信息,即:《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表样见附件3、XML格式见附件8)、《奖励扶助对象(预测)人数汇总表》(见附件4)。
第四章奖励扶助资金信息
第十三条每年6月30日前,中央财政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供的当年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将所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下达到试点省份。7月31日前,地方财政负担的配套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十四条每年8月31日前,发放机构应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填写《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花名册》(见附件5)。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金发放信息录入“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或将表格以电子文件(XML格式,见附件9)方式传送反馈给人口计生部门,由人口计生部门将信息导入“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在奖励扶助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之前,发现奖励扶助对象信息有误,不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应立即终止向该对象发放资金,并填写《退出报告单》,立即作退出处理。
第十五条每年1月31日前,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上年度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即:《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
第十六条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奖励扶助资金需求预测预报制度。可根据几年间60周岁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化趋势等信息,制定具体预测方案,预测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并根据奖励扶助金标准,预测下一年度奖励扶助资金需求。省级人口计生委于每年9月30日前,国家人口计生委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汇总信息(见附件4)和下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即:《奖励扶助资金需求计划表》(见附件7)。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对本部门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人口计生部门应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和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可与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年审结合进行。
第十九条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发放机构之间相互交流信息应同时使用书面和电子两种格式。书面格式的资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第二十条建立信息处理、利用、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用户的使用权限和安全责任。妥善保管密码,密码至少每半年更换一次,不得越权获取或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将各种书面工作资料保存入档,并定期进行电子信息的备份,长期、妥善保存,形成安全可靠的备份信息资源。
第二十二条鼓励奖励扶助对象的管理与发放机构的信息系统、^v^门的户籍管理信息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有机结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49周岁以上的个案信息应长期保存,10年后提示必要工作信息。
摘要:目的 了解上海市黄浦区现制现售水卫生状况,进一步做好督管理,保障卫生安全。方法 对黄浦区辖区内全部121台自动售水机进行现场调查和水质抽样检测,并对结果进行分析。结果 自动售水机周围环境卫生状况合格率、卫生防护合格率、卫生许可信息公示合格率和日常维护信息公示合格率均为100%,水质自检信息公示合格率为,水质抽检合格率为。结论 20_年自动售水机水质抽检合格率较20_年有所下降,其余各项指标合格率较之20_年均有所提升。建议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自律;统一自检报告的样式和格式;尝试引入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推动社会监督;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以保障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关键词:现制现售水;卫生状况
现制现售水,是通过自动售水机当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1]。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接受并使用这种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卫生状况和监督管理成为政府和百姓关注的重点。20_年6~8月,我们对黄浦区区域内121台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水质抽样检测,现将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黄浦区辖区内全部121台自动售水机。
方法
现场调查 对自动售水机周围环境卫生状况、卫生防护情况、信息公示情况(包括许可信息公示、水质自检信息公示、日常维护信息公示)、机器实际地址与申报地址的符合情况等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现场调查。
水质抽样检测 对所调查的自动售水机的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若不合格增测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其中浑浊度、pH为现场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T 5750-20_;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判定结果。
2 结果
概况 121台自动售水机涉及12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公司,均持有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经营许可证。
卫生管理情况 121台自动售水机周围环境卫生状况合格率、卫生防护合格率、卫生许可信息公示合格率、日常维护信息公示合格率、机器实际地址与申报地址的符合率均为100%,水质自检信息公示合格率为(见表1~2)。与20_年同期监督检查情况相比,20_年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在许可信息公示、水质自检信息公示和日常维护公示等方面的合格率有所提升。
水质抽检情况 对121台自动售水机进行水质检查,118台自动售水机水质抽检情况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的要求,样品合格率为。其中,现场检测浊度和pH值均符合要求,指标合格率为100%;实验室检测耗氧量和总大肠菌群均合格,指标合格率为100%,有3台自动售水机出水的细菌总数超标,细菌总数指标合格率为。与20_年同期水质检测情况相比,20_年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出水水质细菌总数合格率有所下降(见表3)。
3 讨论与建议
从调查和抽检结果来看,自动售水机卫生许可信息公示合格率、水质自检信息公示合格率和日常维护信息公示合格率,较之20_年均有所提升,分别为、和,但在水质抽检合格率方面较之20_年均有所下降。企业自律是确保现制现售水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经营单位自身管理能力是影响现制现售水卫生的重要因素,必须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自律,提高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能力[2] 。
《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新修订后要求水质自检需要公示色度项目,虽然大部分经营单位已予以落实,但从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有2家公司的7台自动售水机公示的自检报告中缺少色度项。个别单位采用手写添加色度值在自检报告上的方式,进行公示,不甚规范。建议统一自检报告的样式和格式,使得自动售水机的公示信息更加规范统一。
尝试引入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借助社区宣传栏、居委公示栏等方式,定期将监督情况进行公示曝光,使得居民及时掌握社区内自动售水机的卫生状况,加强社会监督,也使得经营公司对违法行为的曝光有所顾忌,从而推动自动售水机卫生管理[3] 。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管[4],在现制现售水管理中构建^v^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v^的管理模式[5],确保现制现售水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_).
[2]应亮,毛洁,宋伟民.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学调查结果分析[J].环境与职业医学,20_,24(6):6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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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葛振兴,徐成,刘艳,等.上海市浦东新区自动售水机卫生现况调查及分析[J].^v^卫生监督杂质,20_,18(3):25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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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
根据《*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按照*年省名牌产品推进工作总体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确定了*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下同)评价目录。为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符合*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见附件1)要求的企业申报。今年到期的*年省名牌产品按照附件1所列产品名称和申报条件要求重新申报,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可以申报*年评价过的产品。
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污染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年省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省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表2”中用户满意水平不必填写,省局统一安排调查。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须按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各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见附件4。检测报告(数据)可用*年至*年地级以上市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也可用*年或*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提供的报告均应覆盖本通知附件4所列相关产品的所有实物质量指标。销售量(额)、出口量(额)以及税收数据由地级以上市统计、海关、税务等政府权威部门提供证明(一式两份),其中统计及税务数据应按规定格式提供证明(附件5至7)。其他机构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近三年排放必须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由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相应数据,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列明。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能说明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和税收证明,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还需提供委托加工方在质监部门的备案证明。
(五)要求企业按附件10的规定提供电子文本申报材料。
二、严把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关
各地市质监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时,应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进行汇总,填写*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审核重点是:
(一)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及*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书;
(三)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是否合格;
(四)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五)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地级以上市局质量科(处)公章。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严格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填写申请表的表4(由分管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是未加具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企业申报数据、材料虚假,在评价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三、公示申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X党委:
,女,X年XX月出生,汉族,学历,现为卫生院护士,X年XX月参加工作。X年X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X年X月X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X年X月X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为和,X年X月X日,XX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同意接受为^v^预备党员;X年X月X日,XX党委召开党委会,批准为^v^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X年X月X日党支部收到该同志的入党转正申请,经支委会研究认为,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拟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党支部对其有关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党员群众无异议。
特此报告
X党支部(盖章)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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