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07 14:44: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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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可疑人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的续发和爆发。
一、设置标准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儿童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保暖设施齐全,有独自通向园外的出口,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
2、设立醒目的“临时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观察区域。有足够的空间供被观察的人员使用。
3、隔离室内应配备儿童床、桌椅、塑洗用具、便盆、消毒液、洗手盆、毛巾、压舌板、听诊器、手电筒、体温表、玩具、书籍、成人隔离衣等,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隔离室用品一人一用一消。
4、建立临时隔离室管理制度,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5、对临时隔离室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疾病控制部门指导下,对临时隔离室进行规范彻底消毒处理。
6、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二、工作制度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每周进行常规清洁消毒。临时隔离室由卫生保健人员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托幼机构内发现可疑传染病,启用临时隔离室暂为隔离,隔离人不能随意离开隔离室,在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可在制定范围内活动,并尽快前往定点医院诊治。
3、隔离室的物品专用,使用后必须对墙面、地面、隔离室内物品等严格的消毒处理后方可再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患传染病儿童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再排入下水道。
4、卫生保健人员进入隔离室必须穿隔离衣、带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者后必须及时洗手。
5、隔离室每周进行紫外线消毒一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及时进行紫外线消毒灯使用登记。
6、隔离室建立使用登记本,一旦启用必须进行详细登记。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一、隔离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选择易于管理的、相对封闭的区域设立。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卫生、公安、被选定医学观察场所的单位等部门选调的相关人员组成。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应按其规模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质。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应划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或隔离区),并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公安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并内设一间临时办公室;相对清洁区(或隔离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二、隔离观察点的工作要求
1、对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实行单人、单间管理,保证生活、起居均可在房间内完成。
3、医学观察对象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时,医护人员应对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初步的健康体检,了解其基础病史、过敏史,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4、医护人员每日对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巡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详细记录其健康状况。
5、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以及其他相关症状,应立即报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指派“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
7、医学观察期间,医学观察对象也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三、隔离观察点的工作流程
医护人员和疾控人员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医学观察对象→医护人员安排隔离观察房间,疾控人员对其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医学观察对象进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入隔离观察房间→疾控人员向医学观察对象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告知书”,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必要体检和信息登记,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肥皂、洗漱用品等)→在医学观察期间,医护人员每天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餐饮安排、清洁卫生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医学观察期满解除对医学观察对象的隔离,负责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证明”,疾控人员对其场所开展终末消毒。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1.集中隔离点要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要明确值班值守人员,制定并落实好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各项制度。
2.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明确后,要予以固定,在隔离点撤离之前不得中间撤换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和派出所干警人员)。
3.集中隔离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佩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杀。
4.集中隔离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在进入隔离点后,不得外出(包括: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出购物、回家和回单位)。
5.集中隔离点值班工作人员要排好班,轮流看好监控,严禁被隔离人员走出房间。
6.集中隔离点值班工作人员要着防护服给被隔离人员送餐,严禁外卖进入送餐,严禁不着防护服仅佩戴口罩就送餐。
7.集中隔离点新进隔离人员时,要及时做好消杀、测温、核酸检测样本采集、信息登记等事项。
8.值班值守工作人员不准与被隔离人员住宿同一楼层。
9.集中隔离点每天要定时全面消杀,定时微信通知被隔离人员测温,定时进行核酸检测和登记,定时微信与被隔离人员沟通情况,教育引导他们安心隔离、安全隔离。
10.教育被隔离人员做好房间内马桶和生活废水的消杀,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消杀后放入规定的黄色垃圾回收袋,打成死结放到门外,医护人员统一收集,当地医疗机构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大规模流行病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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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各级政府和任何单位的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凝聚部队党员干部的战斗力,确保他们在一个地方思考和努力工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质量提升标准化达标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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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是指与会人员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中,为表达自己对思想工作的意见、观点或报告而事先准备的演讲。这是演讲的重要准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模范代表发言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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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临时隔离室1、隔离室设在场区东北围墙外侧马路边,环境与场区远离且独立,清洁卫生,通风好。2、设立了管理制度。3、配足物品隔离室需要配备的物品有:手持式测温仪、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免洗洗手液等。二、使用管理1、隔离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2、发热或疑似人员进入隔离室后,公司要及时疏散急隔离室周边人员;严格控制隔离室内、外的工作人员,减少交叉感染机率。3、对隔离室、留观点做好日常消毒通风工作。要求:每天早7:30消毒,桌面门把手的擦拭消毒,中午1:00通风30分钟。4、做好日常的卫生清理。5、减少传染源在救援时的环境污染;对隔离室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传染源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室进行规范消毒处理;重大疫情发生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三、隔离操作流程发生员工及经营户出现身体健康异状的,公司启用隔离室。流程如下:1、疫情报告后,迅速疏散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2、管理员佩戴口罩,引导症状异常者进入隔离室,管理员与症状异常者保持安全距离。3、进行体温确认,调查异常人员基本信息,全面了解14天内流行病史及其活动轨迹等其他信息登记。4、疑似患者由医疗专用车送往定点机构就诊治疗。5、报告公司疫情领导小组,汇报身体异常者情况。公司专人拨打120,由管理员通知家属。6、及时对隔髙室物品及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隔离点工作人员核酸采集和个人防护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近日,岳阳市岳阳县卫健局组织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在县委党校集中隔离点进行了专题培训。
专题培训由岳阳县人民医院院感科专家,通过现场演示、示范操作等教学形式,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核酸采集、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详细讲解。培训通过流程化、细节化、专业化的演示,让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隔离点防控工作的操作规范,提升了全县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能力。
培训同时还明确了集中隔离场所防控消毒、健康监测、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保障、心理疏导等各工作小组的职责,确保日常隔离点工作落实到人,既做到分工负责,又做到紧密衔接密切配合,不出任何纰漏和问题。
隔离点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隔离专班工作人员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隐患排查,扎实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准备。深入排查和整改集中隔离场所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发生安全事件,确保隔离人员安全、舒心、放心!”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管控隔离工作,压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进一步明确包保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包保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落实“四位一体”架构及职责
(一)各管控主体单位落实“四位一体”包保架构及职责
“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架构由各管控主体单位(工业企业)、局机关、辖区派出所、辖区卫生院相关单位及具体人员组成。
1.各管控主体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本单位管控组织,完善管控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协调、保障管控人员防护物资和技防物资。
(2)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派出管控人员,督促管控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压实管控人员责任;负责通知包保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安排安装监控;对派出的管控人员日常管控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保障管控人员防护物资和技防物资。
(3)管控人员负责封门、贴封条,提供日常服务,为隔离人员代购生活用品,清运生活垃圾;负责楼道(院落)内消杀工作;按时看管监控;解除隔离时,去除封条。
2.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本部门管控组织,完善管控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协调、保障包保干部防护物资。
(2)局长负责统筹部署本部门落实“四位一体”包保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推进解决包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分管领导助局长调配本部门包保力量,定期调度包保干部履行包保责任情况;负责通知辖区卫生院院长、辖区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派出包保人员,督促包保干部第一时间到位;负责协调、保障包保干部防护物资;及时向局长报告本部门落实管控工作情况。
(4)包保干部第一时间掌握包保隔离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日常管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天与包保对象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包保对象情绪状态,牵头推动解决包保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管控人员、随访医生、包保民警,牵头对24小时监控时间进行合理分配;牵头处置突发情况
3.辖区派出所主要职责:
(1)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包保民警,督促包保民警第一时间到位;对包保民警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情况全程监管;对被居家隔离人员出现治安或刑事案件情况靠前指挥,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警局分管领导。
(2)包保民警赵致远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遵守隔离管控要求;负责按时看管监控;负责对被隔离人员出现违反隔离规定私自出门、其他人员违规进入被隔离人员家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包保过程中突发的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所长。
4.辖区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卫生院院长负责派出随访医生,督促随访医生第一时间到位;对派出随访医生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情况全程监管;对被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的危重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救治,并及时报告卫健局副局长黄大圣。
(2)随访医生负责告知被居家隔离人员相关防护要求;隔离期间,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隔离对象体温数据;及时处理隔离对象出现的轻微疾病情况;及时处置包保隔离对象突发重大疾病情况,并向院长报告;解除隔离前对包保隔离对象体温监测表进行确认并签字。
二、落实“四位一体”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排查
1.接到县信息排查和流调工作组信息后,由局机关办公室第一时间通知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指派专人对需居家隔离人员转运、安置实行无缝对接,闭环管理,避免脱管失控。
第二阶段:居家隔离“四位一体”包保
1.由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派出管控人员并通知分管领导,马上通知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派出包保责任人到岗,建立“四位一体”包保责任群。
2.随访医生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相关防护要求。
3.包保民警赵致远负责告知被隔离人员遵守管控要求。
4.管控人员负责封门、贴封条(隔离期间,门上封条只有管控人员可以打开,其他人不允许打开;上门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必须在管控人员陪同下上门采样,不得单独进入隔离人员家中)。
5.管控主体单位负责人安排安装监控。
6.包保干部负责分配看管监控时间,各包保责任人按照分配时间看管监控。
第三阶段:日常管控与服务
1.各包保责任人按时看管监控。
2.包保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天与包保对象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包保对象情况状态,牵头推动解决包保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人员提供日常服务,为隔离人员代购生活用品,清运生活垃圾,楼道(院落)内消杀工作,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联系包保民警赵致远或随访医生。
4.随访医生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隔离对象体温数据并健康随访。
5.各管控主体单位组建心理疏导组,负责心理疏导。
6.包保干部牵头处置应急突发情况。
第四阶段:解除居家隔离
1.随访医生对被隔离人员体温监测表进行确认。
2.“四位一体”包保责任人在解除报告单上签字,上报局机关办公室盖章,并由局机关办公室报县疾控中心审核盖章。
3.由局机关办公室通知各管控主体单位被隔离人员可解除隔离。
4.由各管控主体单位管控人员去除封条,解除隔离。
5.局机关办公室把解除报告单归档。
三、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责人为第一任责任人,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管控包保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四位一体”包保成员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包保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隔离管理指挥组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第一版)》精神,实现提级管理,确保镇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统分结合、职责明确、指挥顺畅、高效运转,现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卫生院牵头负责);
2.统筹协调“三人小组”总体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工作的管理(镇“三人小组”牵头负责);
3.对各村(社区)开展备案的居家隔离人员条件进行复核和抽查,发现将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居家隔离的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卫生院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组建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短板并督促落实整改(综治办牵头负责、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5.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村(社区)隔离管理的组织实施
一、各方职责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开展健康宣传,提示隔离观察要求并定期巡查,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_]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_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解除观察程序
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观察对象无相关症状(必要时检测核酸),与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符合解除条件的,与疾控中心核实后,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观察对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消毒、通风记录表”,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
2、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
5、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6、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
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
8、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封闭。
为进一步完善丰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结合当前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人员管理,全面夯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基础,完善我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制度,有效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1组织架构。依据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成立新冠肪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领导小组,内设中心城区综合协调、隔离技术指导、运转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五个小组。
2、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全市各地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建设和储备,隔离对象的转运、隔离、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负责对全市各地集中隔离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和管理,督促属地加强隔离场所的监管,严防交叉感染风险。三是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他各组结合前期防控经验,依据工作职能,密切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指挥部架构及分工,组建当地集中隔离组及内设小组。
三、基本原则
1、隔离场所设置标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694—20_)在相对独立区域、交通便利的宾馆等单位作为集中隔离场所。一要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区等区域;二要设立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隔离人员单向进出,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三要经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2、隔离场所设置数量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相关要求设置现有及储备隔离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8)。
3、隔离对象管理要求:按照“应隔尽隔、限时隔离、规范隔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凡进入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及其他因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模式:一是各乡镇(街道)“应隔尽隔”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辖区内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原则上确保“单人单间”,当现有隔离场所负荷承担超过60%时,隔离小组应报告当地指挥部,及时启用下一个隔离场所。二是各隔离场所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隔离工作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负责人”。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知情告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异常症状报告处理、集中隔离解除等工作,并定期做好隔离情况上报工作。
2、调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相关人员管控,做到应隔尽隔。一是当接到指令(含协查函)时,由指挥部调度本辖区120急救中心转运密接和次密接者。二是其他需隔离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调度其他专用车辆转运,并通知隔离场所接收。三是各隔离场所应立即做好人员接收,按要求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要求:一是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必须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中的要求,足额配齐隔离场所的观察点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所配人员要相对固定,业务精、责任心强。三是值守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工作,轮休期间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五是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即工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4、应急要求:当中心城区发生疫情时,为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指挥部应额外储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应急隔离场所。
5、物质保障:各隔离场所所需物资由指挥部负责调度和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五区两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规范管理,在严防境外输入和本土反弹两条线上共同发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近日,市医管中心组织市院感质控中心对各区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召开了反馈会。
检查组依据国家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等规范标准,从三区两通道设置、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工作制度及流程、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内部感染管理、隔离人员健康管理、安全管理、基本生活服务保障以及人员转运等方面地进行了指导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会上,检查组就各区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存在的问题及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进行了集中反馈和安排。会议指出,疫情防控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设立医学隔离观察点,是阻隔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责任感,高度重视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设置管理相关规范要求精准施策,精准管控,规范做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要合理选择集中隔离场所,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设置各区域,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保障防控物资供应充足,加强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对外封闭管理,规范内部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人员核酸监测等管理措施;要在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管理的同时做好生活服务和心理疏导工作;要加强消防和安全管理,确保隔离人员生命安全;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杜绝过度防护和防护不当现象。要以最严格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和最有效的服务保障,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管理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市人民群众筑起坚固的健康防线。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派出所:具体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稳控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近期我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部分地区出现集中隔离场所存在平战转换机制不够顺畅、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管理,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
(一)加强统筹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由各地统一管理。各地要组建以属地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开展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综合协调、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接收等工作。要合理统筹辖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场所资源,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县域内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隔离需求的,报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统筹解决。
(二)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坚持平战结合理念,在保障区域内日常隔离医学观察需求的同时,储备一批可随时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储备。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在需要时能够随时确定、12小时内清空、24小时内启用。
二、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
(三)强化组织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应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隔离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根据《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附件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台账。要配齐配足集中隔离场所设施、设备、物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前规范培训,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运行规范。
(四)做好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附件2)要求,就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和保障等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本地集中隔离场所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隔离房间不足、选址不合理、封闭管理不严密、“三区两通道”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明显、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科学、多人混住、医废处置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严防交叉感染。守牢“集中隔离、封闭管理”底线,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联动措施,严防隔离对象脱管。通过安装开门报警器、相邻和相对房间错开送餐等方式,避免隔离人员串门、无防护接触等。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确保集中隔离场所专班人员和第三方后勤人员驻点工作,在工作周期内不得与外界通勤、回家,不得与场所外人员无防护接触。完善隔离人员从接收、医学观察、解除、转运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方案,严防工作漏洞死角。实施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入境人员和境内重点人员分集中隔离场所(分楼栋)居住、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错位(分楼层)居住,严防交叉感染。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严防工作人员感染。规范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方式、时间、范围都按要求执行到位。规范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实施闭环转运、定点处理,严防污染集中隔离场所外的社会场所。集中隔离点一旦检出阳性感染者,要严格按照_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处置工作,严防集中隔离点疫情外溢的风险。
三、落实集中隔离场所服务保障
(六)提供健康巡查服务。集中隔离场所应提供每日健康巡查和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有健康异常情况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规模较大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在第一时间为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要定时对隔离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七)提供生活便利。要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定人员,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后,可在监护人员陪同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孕妇、老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考虑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八)落实安全保障。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形势评估和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消除整改;对不适宜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要立即停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隔离对象和管理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和必要的培训。
(九)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统筹抓好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运行管理工作,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指导基础上,进一步就新设置、拟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督导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隔离对象。
附件:1.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
2.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_年12月22日
附件1
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隔离场所综合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场所所有工作。
二、细化隔离场所内部人员分组,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落实医务、安保、消毒、后勤等人员工作职责。
三、组织开展隔离场所内各类工作人员培训。
四、落实早会或晚会等每日会商机制,部署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复盘工作情况,及时落实整改省、市、县督查指导组及自查发现的问题。
五、接收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拟隔离人员信息,综合患有基础疾病、儿童、孕产妇、老人或生活半自理能力等因素,妥善安排房间入住,并告知隔离期间相关注意事项。
六、接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令,并向隔离人员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七、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各类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汇总隔离人员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情况,做到“一人一档”,并及时上报,同时存档备查。
八、加强隔离人员关心关爱工作,落实隔离人员生活起居、餐饮供应等日常保障工作及暖心措施。建立微信联络群等沟通机制,落实专人每日与每位隔离人员至少1次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隔离人员实际需求和精神状态。
九、负责隔离场所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置隔离场所串门外出、舆情发酵及因人员情绪激动可能引发的其他突发事件。
十、协调解决隔离场所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指挥部反馈场所内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十一、及时办理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集中隔离点负责人对集中隔离场所内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消毒等感染防控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二、协助负责人对清洁、消毒、送餐等高风险人员的个人防护规范化操作全程指导、监督,落实清洁、消毒、送餐等人员进入污染区的“一对一”陪同、跟踪、指导制度。
三、对新进隔离人员进行1次详细的既往病史询问、心理状况评估等初步健康筛查,建立健康监测档案。
四、对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日早晚分别进行1次健康监测,收集体温、症状等健康状况,健康询问有无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十大”症状和其他健康状况,填写《集中隔离对象医学观察登记表》,并汇总当日隔离人员健康动态,填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对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隔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问询、研判,将情况上报给负责人,协助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五、对所有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日采集鼻咽拭子并送检,隔离人员采样须在隔离房间内进行,医务人员采样应在清洁区室外通风处进行。
六、对隔离人员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告知心理援助热线,帮助做好心理防护、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
七、每2日进行1次通道、隔离房间门把手等外环境采样,每次采集不少于20份样品。
八、出现初筛阳性人员后,协助做好转运工作。
九、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线,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出。
二、协助后勤保障人员对隔离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隔离人员原则上必须“单人单间”居住,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半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经评估后,可选择跟某个家属同房间居住。隔离人员如为一户家庭成员,各家庭成员应分层居住,避免互相接触。
三、指定专人轮班对隔离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隔离人员不得走出房间、串门,不得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喊话劝阻;对屡劝不改的,要及时将情况上报隔离点负责人,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告知其禁止外出房门、与他人接触等,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四、做好隔离人员封闭管理,防止隔离人员异动和脱管。预防、制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隔离场所安全秩序。
五、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进入隔离场所后不得外出。
六、协助负责人妥善处理隔离场所内的突发事件。
七、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毒人员工作职责
一、每日对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1次消毒,必要时实施及时消毒。
二、对个人防护用品脱卸区、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及时开展消毒。
三、清洁区每日至少1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消毒湿巾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桌面、电话机、水龙头等)进行擦拭消毒;地面、卫生间、办公区等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地。
四、每日至少1次对缓冲区、污染区、走道、楼梯等公共区域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五、对隔离场所的化粪池进行统一规范消毒,根据化粪池蓄水容量按含有效氯40mg/L的消毒浓度进行投放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六、对解除隔离人员房间规范开展终末消毒。
七、消毒液现配现用,使用前进行浓度测试,超过24小时须重新配制,并建立消毒工作台账。
八、配制消毒液时,应当规范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橡胶或丁腈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九、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人员工作职责
一、引导隔离人员快速入住,核实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二、对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落实场所内及楼层的卫生间配置洗手液、手消毒液。
三、做好隔离场所内防护用品等各类物资的保障和管理,及时接听隔离人员电话。
四、送餐人员要做好餐品的保温工作,快速送达隔离房间指定区域,将隔离人员提出的餐饮要求及时反馈给隔离点负责人。
五、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收集1次隔离场所垃圾,所有垃圾消毒后装入黄色医疗垃圾收集袋,并扎紧袋口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转运至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要求医废处置公司在48小时内清运。
六、送餐、保洁等人员进入污染区开展工作前,要在医务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规范穿戴一次性手套(两层)、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工作鞋、防水靴套或胶靴等。
七、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工作职责
一、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做好个人防护(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面屏或眼罩,鞋套),规范穿脱防护服。
二、搬运集中隔离点医疗废弃物之后做好全身消毒及手卫生后再进入驾驶舱。
三、医疗废弃物转运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消毒,并对司机进行洗消,司机洗消后按规范脱防护用品,并立即淋浴更衣。
四、司机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由专人对司机每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和询问症状,每2日采集1次鼻咽拭子。
五、人员实行隔离点、公司、住所“三点一线”闭环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六、告知司机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及时联系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
为加强施工现场防疫管理,做到复工有序,落实政府、公司人员隔离管理规定特指定本隔离制度。1、严格按照隔离方案,安排复工人员入住,一人一间。2、隔离人员必须配合总包,落实管理措施,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劝退离场,无故寻衅滋事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3、隔离区人员严禁随意走动,严禁相互接触,隔离期14天。4、隔离人员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原则上禁止出隔离区,如确需出隔离区必须得到总包后勤办公室柴建伟同意。5、隔离区人员做好自己防护同时,必须每天对所居住场所进行卫生消杀,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消杀记录。6、隔离人员洗漱如厕到指定位置,严禁到公共区域。7、隔离人员就餐由所属防疫专员送饭,在自己宿舍区就餐。8、隔离区厕所由专人负责打扫,每天一次。9、隔离人员使用的防疫物资,严禁丢弃,放在专用垃圾箱,每天有专人收集处理。10、每天防疫专员上午、下午至少两次对隔离人员测体温,并如实填写上报。如有异常按照防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根据xx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莘庄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组织架构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挥组——宋延辉、顾丽芳
负责镇防控办各项数据、信息的上报,撰写每日动态简报,实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沟通解释等各项工作。(社事办(爱卫)、办公室)
(二)社区防控组——张春兰,傅宇
1、做实全面排摸工作。社区办、各居村委做好精细化、“地毯式”排摸,做实自排自查工作。通过12345、12320等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居民主动提供线索,对小区内“鄂”字牌照车辆进行排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完成市级推送名单进行核查,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对于重点人群进行标注。联合物业保安、发动小区志愿者、党团员等,做好小区出入口的车辆与人员的相关监测工作,当好“守门员”。
2、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对于自查自排出的待核查人员,由居委干部、家庭医生、社区民警组成“三人核查组”逐一进行核查,并做好甄别处置工作。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采集及分类后续处置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各居委做好隔离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采用“包片”, “一人一档”等方式,安排居村干部、志愿者对隔离人员视情解决必要的生活困难以及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并落实“每日两次测温”工作。
4、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社事办(爱卫)、房管办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杀菌消毒,垃圾清理分类投放等工作。居委会发动党员志愿者、小区楼组长等社区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社区办、居民区党委、社区中心、社事办(爱卫)、房管办、综治办、社区卫生中心、各居村委)
(三)安保维稳组——章群策
综治办统一安排特保进行规模性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保障(如社区、宾旅馆、集体宿舍、规模租赁房等)。对于湖北籍人员、密接人员入沪入驻宾旅馆,对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综治办、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莘庄派出所)
(四)企业街面防控组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餐饮、楼宇、企业)的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此类场所既有量,组织市场、城管、综治、四大平台公司等力量进行全面巡查。
1、经营场所、所属企业——姚剑华
对镇域内实体办公的企业及经营的商户、商住楼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张贴《歇业公告》,对于不具备歇业关停的场所,发放《经营场所提示单》。对尚在经营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密场所,建议视情压缩营业时间,减少出入口,张贴《倡议书》。此外,收集汇总湖北籍员工回乡、返沪信息,每日及时上报镇防控办,并督促做好自行隔离。对于企业、商户、个人瞒报、漏报的,根据《_刑法》有关规定罪名进行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总工会、经发办、四大平台、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监所、各村(改制村)等)
2、街面、建筑工地——钱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二)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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