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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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
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为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冬战役”部署会议要求,东山镇渡桥村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要领导挂帅,全员参与、全力推进、全域覆盖。
渡桥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召开了“秋冬战役”专班会议,把工作落实到片区、责任落实到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新成效。
正面引领,助力提升人居环境
今年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渡桥村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村组、广泛宣传。通过组织村民代表统一观看《吴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展示和问题曝光》视频,并以自然村为单位,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前后对比图片宣导,结合“一抓双促”工程、“最美庭院”“卫生清洁户”评选,稳步实施村民宜居环境“五洁”行动,引导村民树立文明新风尚,营造乡村文明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因地制宜,制定管用村规民约
结合各自然村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理事会的作用,制定符合当地人文环境的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转变。渡桥村大力推行“一约两会”“五老会”“书场说事”“卫生文明户”“最美庭院”等好的做法。因村定策,一村一规,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持续提升农民群众卫生意识、管护意识。积极推行“门前三包”等有效做法,引导农民“参与管、一起护、共同督”,实现村庄环境管护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责任到人,实行一体建管模式
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渡桥村在强化宣传动员、梳理示范典型、制定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还创新实行一体建管模式。在垃圾和污水处理上,采用城乡一体化建管,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负责全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截至目前,渡桥村已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250吨,清理村内沟渠5525公里,每月清洗垃圾分类桶2036只,清理农村小广告982处,发放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册1018份,拆除农村旱厕600多处,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1565处,张贴人居环境宣传标语283处,拆除彩钢棚违建9座。渡桥村在吴中区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红黑榜”考核中一直位居前十,5次被评为红榜村,用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各村(责任区)、乡直有关单位、水环境整治承包人: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水环境整治效果,提高生态效能,促进全乡水环境整治更好的持续发展,现就20xx年度水环境整治工作做如下安排: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水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发包、分级负责、强化考核”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水面漂浮物“上卡、中清、下捞”力度,严格实行结果导向型考核,确保全乡水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
建立各级河道长效管护保洁责任制,及时组织打捞以水花生为重点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垃圾,保持河道水清流畅,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全面禁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设施,建筑物和行洪障碍物,保证河道沿线整洁美观。
(一)整治范围
1、县级河道:本乡境内下官河、李中河、
2、乡级河道:本乡境内子婴河、大溪河、龙江河、风格河、叶家沟
3、村级河道:各自然村圩内生产河道
4、圩外湖荡区沿公路沿线河道
(二)整治内容
1、清除“三水”即水花生、水浮莲、水葫芦为主的水生植物,圩内生产河道另包括蒿草;
2、打捞水面漂浮物;
3、清理沿河垃圾;
4、河道内违章搭建、行洪障碍物,
5、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确保河道整治的效果。
(三)整治方式
1、划分责任区: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县乡骨干河道分为两个辖区,分别为兴沙公路李中河桥以东下官河、子婴河、大溪河、龙江河、风格河一个辖区,;兴沙公路包括李中河、李中河桥以西李中河、子婴河、叶家沟一个辖区;其余圩内生产河道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
2、运作模式:本乡水环境整治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发包、分级负责、强化考核”的运作模式,将县乡级骨干河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择优选择管护队伍,圩内生产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打捞实施。
(1)县乡级骨干河道两个辖区优先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专业管护队伍,承包合同一年一订,并服从乡河长办管理。
(2)圩内生产河及圩外湖荡区河道由各村负责打捞实施,各村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责任区)圩内生产河保洁考核以奖代补的资金,以生产河面积5元/亩考核到村。各村河长及分工乡干部每年缴纳20_元工作保证金,按冬春集中整治、日常管护进行三次考核,按时按质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乡财政根据各村内河道面积及生产用途确定管护资金,如不能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扣除管护资金外并对工作保证金及村级综合评分一并扣除。
(3)卡口工作由乡河长办直接管理,采用邀请聘任制方式,在所属村邀请一名工作负责,不怕吃苦的同志,并与之签订工作合同,确定工作报酬为每年7000元整,工作合同明确一年一定,视工作任务与工作量确定工作报酬。
3、时间节点划分:1月份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冬季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除各级河道水面漂浮物,确保不留死角,严格禁止只粉碎不打捞的做法;3―4月份再次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春季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水花生等水生植物恢复生长之前彻底清理完毕;4―12月份为长效管护和日常保洁时间,确保过境漂浮物的及时打捞,压制旺盛期水生植物的生长。
(四)强化监督考核
1、成立相关组织
在乡河长办的基础上乡成立水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副主席陈加庚担任,负责全乡水环境整治巡查总体工作,副组长水务站长赵建东、水产站站长房亚夫担任,负责水环境整治巡查具体工作,成员仲伟国、王永海、水务站、水产站组成。乡水环境监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巡查监理经费由乡财政统一支付,确保巡查效果。
2、强化巡查结果应用
(1)建立河道巡查“一河一档”。为给河道巡查管理提供有效基础数据,推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各小组结合每次河道巡查记录情况,建立各自负责河道的巡查档案,将每次的巡查记录登记在册,认真填写水环境长效管理巡查情况统计表,方便核查解决。
(2)积极分析解决巡查发现问题。各巡查小组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现场通知、责令整改、等方法予于解决。责令整改的环境问题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周。对每一次巡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跟踪上一次巡查存在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乡主要负责人及市“河长”管理办公室。
3、巡查时间
原则上各小组每月最后一周对各自负责的区域水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巡查时间应选择晴好天气,避免雨季或有降水后的一段时间,特殊情况另行增加巡查次数。
4、举报电话处置
接各级举报电话后,及时与各级河长及河道保洁员联系,并拍摄前后对比音像资料,限期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如不达标,将扣除河道保洁资金,一次500元。
(五)严格蟹塘、苁塘的水草治理及非法定置渔具的清理
严格统计全乡的蟹塘、苁塘及非法定置渔具,一塘一册,统计到户,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指定责任人,将蟹塘、苁塘的管理与村级水环境整治的管理相结合,强化巡查力度,特别是长效管护期间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非法定置渔具乡成立水产、水务、公安联合执法小组,在确定严重影响河道畅通及水环境整治的情况下坚决予以拆除。
1、强化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乡以及各村在5月xx日前通过公开发包落实河道管护责任人,实施常年保洁。并全面落实乡、村两级河道河长管理责任制,确保全乡所有河道长效管护全覆盖。各村要将发包情况、发包金额、保洁要求、管护责任人、河长以
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原则,对各村(责任区)将以奖代补资金的70%用冬春两次集中整治考核,30%用于4―12月份日常管护考核。并且将各村(责任区)河长缴纳的1000工作保证金,按冬春集中整治、日常管护进行三次考核,分别按冬春各300、日常管护400进行考核;乡上报乡河长办,并在村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验收标准,明确考核奖惩
水环境整治及保洁管护要坚持“两无两有”标准(水面无漂浮物、沿河无垃圾、有长效管理制度、有管护责任合同)严禁将打捞物随意堆放沿河岸边,严禁对水花生等水生植物至粉碎不打捞,发现一起不予已进行验收。并且扣除当期水环境管护经费。乡财政将根据市财政考核原则,对各村(责任区)将以奖代补资金的70%用冬春两次集中整治考核,30%用于4―12月份日常管护考核。并且将各村(责任区)河长缴纳的1000工作保证金,按冬春集中整治、日常管护进行三次考核,分别按冬春各300、日常管护400进行考核;乡级河道管护责任人的考核方式也按照冬春集中整治、日常管护进行三次考核。
为逐步形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目标任务明确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完善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赖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3、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创立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XX〕89号)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根据《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推进20XX年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规范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_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二)开采区域管理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三)生产区域管理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四)矿区外部管理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五)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五、具体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_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_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_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_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_ 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_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_元;按照临办〔20_〕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_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_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_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20_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工作原则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四、工作方法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0_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集中进行城乡环境改造,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农房乱建的现象,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基本达到“八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广告管理好、车辆停放好、占道经营整治好、门前三包落实好、卫生习惯培养好。农村达到“四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卫生习惯培养好的标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三、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乡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模式,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四、主要工作
(一)、突出示范村示范点建设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形象,加强清扫保洁、设施设备以及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农村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管理有序、农村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村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沼气建设,进行农村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工作,搞好庭院美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处理。实现农产品质量无公害化,田园清洁化的目标。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农村人居环境和容貌明显改善。
(二)、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着力使广大城乡居民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建设秩序规范工程:对违背规则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城乡建设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集乡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使集乡、村庄建设秩序明显规范。
(四)长效机制建设
1、稳定保洁队伍
20xx年我乡各村组建乡保洁队伍,主要负责对全村垃圾清运工作等。20xx年我乡将对保洁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引入现代的管理机制,同时在能力范围内考虑一定的福利待遇,做到留的住人,保持保洁队伍的稳定。
2、美化村庄庭院
一是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四清”中的“清污水、清污泥、清垃圾、清畜粪”工作。二是开展农村建筑风貌特色美化,重点抓好配套的“改水、改厕、改厨、改灶、改圈”工作。三是庭院美化绿化,重点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四是抓好居民改变成规陋习的宣传,重点以治理“床上被子乱、脏衣脏裤成堆、屋内堆尿灰、床下放夜壶、臭气熏天”现象,改变不良陋习。五是提升全民素质,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氛围,在全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六是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组”、“文明卫生院坝”的创建活动。七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文明卫生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
五、工作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领导包段、包片,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带动一片,党员干部齐动手,影响推进全面。
(二)经费投入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所需资金主要靠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及补助资金和乡财政统适当解决。
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提升县城品味,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生活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暨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整治和公共场地环境卫生死角的清理。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石云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
(一)环境卫生清理组
职责:负责清理县城区内公共场地(不含住宅小区和单位院落)乱堆放的杂物、大型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垃圾的清除。
(二)车辆整治组
工作内容:负责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乱停乱摆摩托车、电动车辆的拖离,每天至少一次。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组
职责:负责城东农贸市场、西南大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的整治和日常管理(含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区域范围:
1.从四岔路口沿石碑路至城东农贸市场铁路桥脚,原汽车站背铁路桥南侧三岔路口经裕兴花园、张医生牙科门口至帐子塘的城东农贸市场周边的区域;
2.武装部桥头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至账子塘大门口;
3.林城商店对面三岔路口经高雄至二桥,西南大市场仙井路段、老四毛夜霄店左前出口至西南大市场鸡鸭鱼米销售市场的周边路段(含西侧的两个斜坡入口)市容秩序管理。
(四)市容秩序整治组
工作内容:
1.负责查处县城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加工、作业,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违规张贴广告、促销宣传噪音以及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2.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3.查处公共场地种菜行为,捕捉(杀)散养的养家禽家畜、处置遛放宠物不牵绳和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行为;
4.查处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超标排放和超限定时间的噪声污染行为。
5.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四轮以上机动车锁车处罚,并对各路口乱停放的摩的车辆负责拖离和处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队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规章制度,听从领导调遣、服从工作安排。
2.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必须规范着装,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记录仪必须进行全过程摄录;队员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
3.各组队员每天早上7点半在组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开展工作。
4.加强督查监督。局队领导带领督查室对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加强巡查、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予以督查通报和处罚,对工作不力、滥竽充数的民工予以清退。
5、办公室要协助财务装备股提供好后勤服务,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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