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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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大学特种设备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永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42号文件,“关于开展‘元旦、春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银川大学总务处对本学校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比较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银川大学锅炉设备有健全的《设备维修制度》、《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卫生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等,并树立严格按制度、按职责办事的作风,平时加强教育并设有专门的岗位职责履行监督人员。
二、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安全标志及运行检查情况良好,银川大学锅炉使用证件齐全,并挂有安全标志和相关证件。设备有安全附件,锅炉运行前对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校验,对所校验出的一个不合格安全阀进行了更换。在检查方面力度比较大,每日进行交接班前检查、锅炉运行当班期间轮流检查,以及每周大检查,每月也安排大检查与大检修工作,并作了详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三、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严格,平时工作安排及技术指导周密到位:银川大学锅炉等特种设备,在上岗前都经过严格培训,培训教师是具有几十年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维护及运行管理经验的师傅,并在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各个司炉工都是具有多年在本学校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计划在元旦、春节前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演练。
四、工作人员司炉资格方面:采用严加管理,规范制度的原则,现有4名司炉工,都有司炉资格证书,进行三班制轮流值班。
五、特种设备运行档案比较齐全,管理规范到位。凡特种设备都设有运行档案记录,进行实时跟宗记录。
六、节假日,全校重视安全工作,随时组织安全检查。基本上杜绝了安全隐患,并且能保证机器运转时维修人员在岗在位。
xx年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市局和区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开展“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通过定期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二、结合市局和区安委会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安全监察工作
区作为市经济、商业中心,各种大型活动较多,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一旦出现事故,影响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四个结合抓重点。确保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安全。
一是结合日常巡查对重点检查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开展重点监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拆迁地区、重点生产企业、特种设备集中使用单位等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查频率,进行重点巡查。如:液化气站、大型商场等。
二是结合省、市局和区安委会下达的主要任务开展重点监管,对不合格特种设备开展全面检查清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进行了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了对液化气充装站和钢瓶检验站“镙丝口”钢瓶强制报废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各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定承诺书9份。组织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还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
三是结合元旦、春节、“3·15”、安全月、质量月、国庆节、中秋节和省市党代会期间等检查,对重大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四是结合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告知和作出承诺的工作,安全监察人员深入辖区内每一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宣传,督促使用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作出书面承诺,提高企业履责的主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我们没有秀恩爱啊,那种什么话,我们都是私聊的
截至xx年11月底,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20多家,在用电梯787台,起重机械339台,锅炉229台,压力容器196台,厂内机动车32台,大型游乐设施15台。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为9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长期保持95%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率为100%。全年共出动特种设备监察人员200多人次,车辆100余台次。全年共处理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0起,下达安全监督指令书43份,查处事故隐患3处,整改3处,确保全年辖区内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xx年特种设备工作将近尾声,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一是由于人员少,经费短缺,监管范围广,导致监管中仍有死角存在;二是监管工作缺少创新和亮点。新的一年中,我们会重点着手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让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出亮点,上台阶,为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作出不懈的努力。
关键字:特种设备;安装;收集及档案管理
所谓特种设备的定义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的管理在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具有重要的地位,甚至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因此,一定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加强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施工单位我们有责任提供系统、完善的特种设备竣工档案给建设单位。
我施工单位在积极创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过程中,初步建立了符合特种行业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档案管理体系,在全面加强企业档案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配备了特种设备的档案专门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管理,有效地加强了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防止了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伤亡事故的发生。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材、焊材、主要测量机具等至关重要,必须在检查范围和具有可追朔性,做好每一环节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对公司今后的维修、改建和扩建、招投标工作(扩大业务、承接任务)等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针对特种设备制作、安装许可证每一周期(每四年一次年审)还要进行资格认证的换证,对其资料归档和质保体系的运行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制定相关条例对特种设备资料整理,要求单独组卷整理归档,在原有基础资料上进行规范整理。
1、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档案的资料收集
1.1特种设备安装前期资料收集范围应该包括:安装合同、合同评审、施工图纸、向施工当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材料(备案)-填写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告知书(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现场管理、专业、作业人员情况登记(并附上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书);企业安装资质文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及安装许可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家提供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施工方案、工艺评定文件等材料。
特种设备安装中期资料收集范围应包括: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过程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等。
特种设备安装后期及完工资料收集范围应包括:自检报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向施工当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申报表” 并提供安装告知书;施工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施工方案;施工合同;施工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所有施工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手续完善后由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检验合格证及验收报告”、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期间资料收集范围应包括:维修合同、维修计划、维修记录、自检报告(年修)、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及验收报告(年检)、顾客(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满意率调查报告等。
2、企业常规特种设备分类(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的资料收集具体详述
锅炉的项目划分(编制整理依据)
锅炉应把每单台锅炉本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果含汽机时,汽机安装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全部工程可合为锅炉本体安装。根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要求的锅炉安装施工单位需提供的施工过程资料散装锅炉安装监检安装单位需提供的安装竣工资料目录:
、安装质量证明书封面(或竣工资料封面)
、工程验收会签(含锅炉相关基本技术参数,必须三方签字盖章)
、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
、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锅炉钢架复查记录(监检人员签字)
、焊丝、焊条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包括安装使用的所有规格并盖红章)
、安装或使用单位采购(非锅炉制造厂提供)的给水管、主蒸汽管、排污管、弯头、大小头等管材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盖红章)
、安装单位或使用采购(非锅炉制造厂提供)的法兰、紧固件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盖红章)
、无损检测报告
、合金材料(含紧固件)焊接接头(焊口)光谱核查报告或记录
、锅炉本体水压试验报告(监检人员签字)
、锅炉范围内管道水压试验报告或记录(监检人员签字)
、安全阀整定记录
、各项保护装置整定记录(包括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整定值等调整记录)
、燃油(气)锅炉锅炉配套燃烧器的型式试验证书
、锅炉72(96、168)小时试运行记录
、锅炉总体验收报告或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要求的压力容器安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需提供的资料
、焊接及安装施工记录
、基础沉降观测记录、工艺评定报告等
根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要求的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单位需提供的施工过程资料
根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要求的起重机械安装施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每台起重设备可作为一个分部部工程来划分,如果该工程起重设备台数多,超过10台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来划分。轨道安装、天车安装,电器安装作为分项或子分部。
、起重机械(电动葫芦、起重机)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起重机械施工记录、自检记录
1.3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存在问题:
①根据编号:吊钩缺陷(无防脱钩装置);
②根据编号:大车无行程限位;
③根据编号:、钢丝绳缺陷、钢丝绳直径磨损;
④根据编号:紧急断电开关(控制手柄无急停装置);
⑤根据编号:线路绝缘(大车、小车、手柄电源线老化龟裂);
⑥根据编号:环链状况(大车动力电源线牵引钢丝下坠);上述存在问题已由维保报检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建兴机电维修部(具新疆油田公司起重机特种设备资质)整改完毕,并请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2.四部电梯存在问题:
①桃李园两部电梯自查情况正常;
②电梯报警设施不灵;
③电梯光幕反应不灵。
上述存在问题已由维保报检新疆舒达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整改完毕,并请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3.两台蒸汽锅炉自查情况正常。
今年来,区特种设备专委会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了全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委会办公室每月初定期研究部署特设工作,重要事项专题研究。专委会第一主任、主任深入一线,多次带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区质监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节前、_、汛期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和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二是部门联动,确保实效。印发《夷陵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召开专委会联席会议1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检查,情况及时函告所属乡镇,发送督办通知及工作提醒8份。
三、强化宣传服务。一是常提醒。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雨雪冰冻、高温汛期等极端天气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提示信息100余条,组织学习新法规、标准10余次,发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卡》400余份。二是强培训。组织开展景区观光车新检验规程宣贯,深入1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举办锅炉安全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特邀检验专家、锅炉安装公司技术负责人授课,指导企业做好夏季锅炉的安全防控和应急措施。三是抓应急。举办锅炉蒸汽管道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高区长莅临现场指导并作点评。组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活动14次,及时处理电梯投诉8起。四是优服务。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放资料1500余份。落实_放管服_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承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委托办理工作,全面采取_线上_受理,优化审批流程,极大地方便了使用单位。
存在问题
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想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意识、红线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少数企业没有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情况不明、数据不清,个别企业的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没有制定和落实整改计划,现场作业管理不规范。
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_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_、_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_的原则,认真落实以_建档案为基础、查现场为责任、促整改为目的、严处罚为手段、无事故为目标_的工作思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_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_的总要求,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隐患迟迟未整改销号的企业,该停就停,该罚就罚。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七进活动,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确保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安全意识。
1.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比较到位、管理制度健全。学院锅炉设备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职责》等。并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安全标志及运行检查情况良好。锅炉、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梯都使用证件齐全,并挂有安全标志和检验报告。设备有安全附件,锅炉运行执行每日交接班班前检查、运行期间巡查制度。
3.司炉工持证上岗。学院现有4名司炉工,都有司炉资格证书。
4.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学习、安全会议,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员的关注程度和认可程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质监系统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特种设备平稳、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坚守的底线。近期,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组成调研组,由副局长郑警带队,对我县液化石油气站、木材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等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单位进行了调研。按照工作分工,现将我县木材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木材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广南县共有木材生产经营企业1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家,分别是广南县豪威木业有限公司、广南县润和林业有限公司、广南县皇饰木业有限公司、云南鑫涌盛木业有限公司。产品主要有细木工板(生产企业分别是广南县皇饰木业有限公司、云南鑫涌盛木业有限公司)、柜子板、指节板,其余12家为小企业、小作坊,分别是广南县豪威木业有限公司清水江林场加工点、文山州泰宇木业有限公司广南经营部、文山州泰宇木业有限公司八达经营部、文山州木材公司广南分公司、文山州木材公司南屏加工厂、文山州木材公司广南木材购销站、广南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文山州金山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杨柳井分公司、文山州金山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八宝分公司、文山州金山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广南珠琳分公司、广南瑞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户陆加华,主要生产柜子板、指节板、方条或是直接经营圆木。
按照《_____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列入的目录要求,加工细木工板企业或个人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目前,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的企业有1家,即广南县皇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为(滇)xk03-002-00048;云南鑫涌盛木业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证正在准备申请办理。
二、木材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规模以上的4家企业和文山州木材公司广南分公司,均使用了锅炉和厂内机动车辆(叉车),共使用锅炉6台,其中广南县皇饰木业有限公司使用2台(有1台停用),其余4家公司各使用1台;厂内机动车辆(叉车)8台,其中云南鑫涌盛木业有限公司、文山州木材公司广南分公司各使用1台,豪威木业、润和木业、皇饰木业有限公司各使用2台。以上5家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均办理了相关手续。
此外,文山州泰宇木业有限公司八达经营部、文山州木材公司广南木材购销站、文山州木材公司南屏加工厂各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叉车)1台,均未办理注册登记、检验手续。
三、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特种设备资料管理混乱,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存在有证的人员不在岗,在岗的人员没有证的现象;三是存在未办理注册登记、检验手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四、对木材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
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体的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起着重要作用。结合调研情况和监管职能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培训工作,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知法、懂法,做到准确理解、融会贯通。
二是分层推进,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采取送法进企业、逐级培训等方式,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遵纪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预防和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和预警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做到打防结合。
四是全面推动责任体系建设,把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以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思路,采用主动告知、加强指导、执法监督等方式,促进使用单位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办法,对那些法制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应急水平低下、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次,通过落实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检验)”。
在十七年发展历程中,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原则,严抓特种设备管理,督查整改设备缺陷,有力地保障了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确保了生产安全无事故。
为了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市质监局《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保障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依照《实施方案》的相关安排,紧紧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的工作要求,我公司在接到相关资料和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后立即行动起来,使全体干部员工思想上强化认识,机构上积极组织,材料上详细准备,行动上认真落实。到目前为止,整个准备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具备了验收条件。
下面就我公司准备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_定人定机_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_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_严禁入内_,_严禁破坏事故现场_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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