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13 12:48: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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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现就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救护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招标编号CA010),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配臵要求如下表所示:
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询价方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价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由专人前来领取询价文件,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否则询价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二、 用户需求书 1、主要技术参数
2、配臵清单
注:以上装备必须按需方要求安装在指定位臵上。
三、报价时间:20xx年5月 日8:30分(北京时间)至20xx年5月 日10:00分(北京时间)止。
四、报价保证金
(一) 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询价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且系“报价文件”的组成部份。
(二)报价方应向询价方提供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贰仟元。报价保证金必须采用转帐方式缴交,且需确保在开标前一日下午3:00前到达至指定账户,并于报价时出示银行回单。
收款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长安支行,账号:7448110182600003583。
(三)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将银行进帐单(请在背面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以便落标时退还)一同交给招标方(询价方)。
(四)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未成交(或未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或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款5%收取。
五、报价形式:报价资料必须由专人缴交到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或以特快邮件形式寄到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邮寄上注明是该项目的报价项目、报价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及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送达,否则将拒绝该报价资料),其它一切传真报价资料、电子邮件资料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资料缴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用密封条密封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资料送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①号楼306室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陈小姐;李生82280860
传真: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理工大学委托,就其化学实验中心设备(165次会议纪要)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接受邀请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
货物需求见询价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河南理工大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165次会议纪要)询价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XX-343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_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询价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发售时间:20XX年8月14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楼)
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1楼)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XX年9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XX年9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1楼)
五、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区采购办委托,对以下车辆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一次性报出不能更改的价),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九龙西城管委会所需车辆采购
采购编号:13A0484
二、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包一:
三、报价单应报单价、总价(包括运输、调试、培训等所有的包干价)及配置,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四、评标办法:在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产品质量、型号、配置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五、供应商资格: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0万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投标时随带原件备查。
六、标书组成: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0万及以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盖鲜章)。
七、其他要求:如投标人对产品要求有疑问,请于7月 11日上午11:00前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同本标书要求。
八、投标人须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投标及供货,所供产品必须是原厂正品,否则不予验收。
九、凡有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不诚信记录。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一、送货时间:用户自定 十二、送货地点:用户自定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数码摄像机 台、数码照相机 台、计算机 台、激光打印机 台、数码复印机 台。
询价采购报价单领取截止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5:30分。
报价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4:00整前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对水利局、检察院的计算机、数码摄机像、相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xx市区内)。
二、资金支付:本次询价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单位经xx市财政局采购办专户直接支付。
三、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四、领取询价采购报价单地点;行政中心四楼406房间。
五、报送询价采购报价单地点:行政中心四楼406房间。
20xx年xx月xx日
某有限公司:
某中心受某局的委托,依照《_政府采购法》,拟某系统扩容升级工程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川政采[20XX]888号。
二、项目内容:某系统扩容升级工程
三、供货要求:详见报价表。
四、付款方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购买产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注:所有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六、文件发售时间:20XX年12月12日-12月14日(9:00-12:00,14:00-16:00)时止。
七、谈判资料售价:每份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XX年12月16日10: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至某中心5-2室。
九、谈判采购时间、地点:20XX年11月29日10:00在某中心5-2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联络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某中心 20XX年12月8日
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綦江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要求,对綦江县人民检察院所需办公、办案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及供货能力的商家参加竞标。
一、 采购编号:QJJY-20xx-5。
二、 采购内容: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三、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xx年8月17日9时——8月18日17时止,发售地点: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三楼,工商银行对面)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货物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保障。
七、投标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在投递报价文件时需同时提供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保证金。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并因投标报价人的行为而存在风险,对投标报价人的违约违规行为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保证金在宣布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资料报送接收时间:20xx年8月19日10:00时至10:30分止。报价文件需由报价商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到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三)现场投递报价文件。
九、报送地点: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三)(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三楼,工商银行对面)。
十、报送资料(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装订成册,密封,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
1、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表除总价外必须进行清单报价。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对照审查)。
3、投标报价办公、办案设备具体品牌、型号、技术指标、规格参数描述,售后服务承诺,本项目相关商务要求条款承诺,其他优惠承诺。
十一、报价需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交钥匙工程”,从交货到免费质保期满,需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书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并须填写
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列表。
2、本询价表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本中心会议室(三);
3、本中心发出此询价单并不表示收到此单者一定能中标;
4、在与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各品种具体数量可据要求适量增减。
5、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6、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拒绝。
7、如供应商向本中心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十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采购单位及中心相关部门将对报价人的产品的质量、信誉等进行考察,对不能保障该项目圆满完成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三、交货日期:成交人与綦江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进行。
十四、交货地点:綦江县人民检察院。
十五、项目质量保证及验收:按国家电子产品行业质量保证条款进行,验收标准按行业具体要求进行验收。
十六、采购资金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由綦江县人民检察院支付。
十七、本次询价函供应商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十八、其它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正规税务发票。合同、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交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两份。
十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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