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6-18
2023-03-19
2023-07-05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19 14:30:4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9
2023-06-18
2023-03-19
2023-07-05
2023-07-05
近日,甘州区明永镇针对土地平整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镇司法所联合农办抓住“三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校正“失衡点”。
深入村社,了解容易诱发群众心理失衡的原因,找重点、抓难点,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调整好群众思想情绪,把矛盾纠纷消处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不出社,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二、控制“易燃点”。
在调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或消极心态。正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理顺群众思想情绪,消除“助燃”因素,扑灭“着火点”。
三、遏制“爆发点”。
在处理群众利益受损较大的事件中,对可能造成群众上访的“爆发点”,要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抓阶段矛排调解,防止事态扩大,按照“应舒不应激、应解不应聚、应教不应压”的原则做好调处工作。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如何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前不久,受省院委托,一行专程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调研,下面就调研结果主要发表一下看法:
一、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几个基层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多在60%至70%左右。有的是逐步下降;有的是稳步上升;还有的是先下降后又上升。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被削弱;二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使法官应接不暇,没有时间过多的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不能;三是调解需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而目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在下降;四是对司法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重判决轻调解,或认为调解过多有损法院形象;五是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当干预,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行使。
(二)主要做法
各地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
3.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调。
4.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的听证调。
5.庭审阶段的庭审调。
6.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庭外调。
7.定期宣判送达前,当事人行使请求调解权的庭后调。
基层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探索了一套调解的方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调解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2.强化调解工作的观念不能动摇;3.要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相结合的调解原则;4.要创造性的开展调解工作;5.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6.要努力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二、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体会
对调解的功能,各地基层法院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是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缓解当事人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作用,实现当事人主义的私*能;四是调解协议以合意为基础,更易为当事人实际履行,可避免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五是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的协商和妥协,以探索双赢的审理结果。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层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分忧,为民解困。20xx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长轮岗,周世明从五和司法所调到宾亨司法所任所长,三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全镇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凡的成绩。
一、危难关头*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多年来,周所长都以司法行政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瞬间就会激化。20xx年4月,宾亨镇永泰村委高头崀自然村卢木新等五户村民因引生活食水问题与该村云址坑自然村民发生争议,于是云址坑自然村自发组织百余村民来到引水点强行截水,双方发生口角争议并逐渐升级。周所长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云坑村民群情激愤,手持锄头等器械,要与高头崀村民拼命。眼看一场集体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周所长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村民进行教育开导,请他们相信党和*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如果鲁莽行事可能会带来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激愤的情绪渐渐*息,一百多人被劝回了。周所长趁热打铁,立即会同派出所干警、镇综治办、镇农办、水利站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当地村干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处,组织双方群众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事后,村民们回想当时的情景说:“若不是周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事态会发展到怎样,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啊!”就是周所长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永泰村的和谐安宁。
二、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办事促和谐
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本路出家的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xx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湾村委连坑村民来电,声称该村苏某家中发生突发事件。周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会同镇妇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得知:寺湾村委连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苏某20xx年外出佛山务工,期间认识了刚离婚妇女凌某某,双方产生了感情,进而非法同居。20xx年秋,凌某怀上了苏某的孩子,于是强迫苏某与妻子离婚,并多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威迫。今年内是第3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并声称要杀其妻子和子女,经过多次闹事与威迫无效后,凌某开始有一些反常,打烂苏某家中一些值钱的家具,打烂门窗,并泼粪便水入屋,扬言要守在门口等苏某家人出来,捉苏某儿子作人质,不然就自杀。周所长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相劝,劝服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到司法所坐下来协商解决好此事。为达到劝解效果,周所长对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周所长还分别引用《_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该纠纷中应负的相关责任,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从而使双方在4月18日签订了协议,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避免了一场纠纷的恶化。
三、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息,就不能退下来。为了及早调处好一宗纠纷,周所长经常日以继夜地加班加点工作。
20xx年9月“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周所长被派到最难的寺湾村委坑口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全村要征耕地23亩,要拆房屋12间,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该村没有村民小组组长,这更是难上加难(前任村组长就是被这种困难吓退的,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前夕辞职)。在农村工作如果没有村民组长想开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选出坑口村民小组长,周所长可真得是花费不少功夫。他多次来到坑口村村长候选人李水金家中,从大局出发对李水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终于同意担任坑口村的村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周所长运用他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广贺高速”建成通车后对宾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做好补偿标准的解释说明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迅速完成,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落村工作。由于周所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该村的群众认同补偿标准,并主动地配合镇*的征地拆迁工作,使得该村在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由原来的最难、最落后的一个村变成先进村,为此上级部门还给予坑口村一万元的奖励。
20xx年6月份,广三宝猪场有限公司在征地时,征用的部分山地的权属归妙南村委的集体林场所有,但妙南村民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村委会与村民为此发生了纠纷,双方在征地的补偿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为此,妙南村村民约三百人举着横额到宾亨镇府集体*,当时周所长刚交流到宾亨司法所工作,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长会同镇有关领导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长等人的耐心说教后,中午十二点多村民相继离去。为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同农业局、镇府等有关领导下乡进行走访调处工作,为及时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仅晚上专门下乡就不少于20次,最终妙南村村委与妙南村民就征地补偿分配问题达成了协议。
20xx年蓝村与大塘村因山地权属发生纠纷,县林业局、镇委镇*有关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与村委会及纠纷双方村民商议后,明确:在该山场权属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进山场砍伐。当时各方对此处理均表示接受。近年,蓝村的群众普遍态度较强硬,表示不愿调解,镇委镇*决定初步选择大塘村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20xx年以来,镇委镇*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长带领的专责工作组进村与蓝及大塘村民协商解决办法,周所长细心地逐家逐户收集意见,并逐一进行有关法律的解释。在20xx年4月24日,镇委镇*召开专门会议,综合了以往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利用周所长在蓝村有一亲戚的关系,由他负责做通其亲戚工作,同时以此为突破口做好蓝村其他村民的工作。接到任务后,周所长放弃休息时间,进村入户,找其亲朋好友晓之以理。经过深入的思想动员,村民代表愿意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下继续商议解决了此事,化解了纠纷。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我县“进位赶超、科学发展”的开局之年,我局把矛盾纠纷大排查、调解化解矛盾当作社会稳定工作中重中之重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的指导下,我局调解矛盾纠纷5起,为我局达到“平安、和谐、稳定”的局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我县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在全县农业行业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切实加强在国庆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的领导,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我局结合实际,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以永农字[20_]9号文件成立了永修县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日常工作,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和协助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和信访工作。二是以永农字[20_]1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永修县农业局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排查调处、整治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要求经管站(减负办)、种子管理局、良种场、畜牧中心、能源站、农业执法大队、粮油站、植保站等8个部门,全面排查摸底,开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未息访息诉的矛盾纠纷、重点对象继续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并抓紧组织实施,切实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隔阂,达到定分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三是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能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完善责任制体系,不断强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稳定一起,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或调处化解工作会,分析研究个案,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责任领导还经常组织相关人员与诉求人见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进展情况和稳控情况,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发挥职能,加大力度
三、强化措施,深入排查
依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巳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能加大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一是高度重视抓信访工作,特别抓好初信初访,提高初信初访的化解率、办结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抓排查,要严格按照预警在先、控制在先、防范在先的要求,全面及时排查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抓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强化调处工作,认真细致地化解每个纠纷、每个矛盾,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不断强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还重点调处解决了5起种子公司职工提出上岗,改善生活待遇的信访事件。
四、着重调解、化解矛盾
全年以来,我局发生了5起重要的信访事件,一是三角乡牛岭王村爱群组要求嫁娶发生的土地分配调整问题,二是梅棠白槎农民在购买农药发生药害事件,三是滩溪镇农民发生土地纠纷事件,四是艾城东郭村农民土地纠纷事件,五是种子公司职工要求上岗就业解决生活待遇等问题。通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集中解决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了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下简称矛调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区司法局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乡镇(街道)、村(居)开展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特征
(二)矛盾纠纷特征。主要表现为“四化”:一是类型多样化。以往调解矛盾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占矛盾纠纷总数的80%以上,现在主要表现为“三跨”纠纷,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纠纷的劳动劳务、劳资纠纷。比如:20xx年**镇群众殷茂生组织几个乡镇的农民工在包工头王某承揽的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王某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借口,扣发殷茂生等人两万多元工程款。殷茂生就组织几十人准备到市政府上访。**司法所得到信息后,主动介入,追回了拖欠工程款并发到农民工手中,制止了一起群体访。二是主体多元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旧的经济模式和地区封锁,矛盾触及点明显增多,大都发生在公民与法人,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比如:市区光明路市场因排水管道老化,积水外排不畅,道路严重受损,影响了商户生意。商户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因市场属于市工商局铁东分局、市市场管理中心及税务部门共同管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于是,商户们准备兑钱高层上访。天桥街道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分别到上述三个部门及_门反映情况,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受到了商户们的称赞。三是内容复合化。当前纠纷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织在一起,特别是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基层选举、环境污染等纠纷,数量增加,诱因复杂,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一些人的别有用心交织在一起,给处置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比如:在天桥街道王国彦,猪厂拆迁上访案件中,由于牵涉面广,没有及时稳控好当事人的思想,引起家族集体上访,牵扯了区、乡两级干部的大量精力,最后经多个部门配合协调,才得以妥善解决。四是矛盾易激化。有些纠纷激化过程短,甚至在几分钟内激化,酿成刑事案件;有的纠纷潜伏期较长,表露不明显,经过矛盾积聚,突然酿成大案。比如:姬石乡农民康顺成因在本村给施工队干活时,沙浆搅拌机漏电致其死亡。施工队工头和业主相互推卸责任,情况十分危急,极有可能引起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区法律援助律师李会平和姬石该乡专职人民调解员高贵清、闫玉亮及时到位,经过现场勘察,认定责任属于电工安装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经过与市电业局交涉,最终协调赔偿补偿金5万元,有效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当前矛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激励导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调工作的重要性,挫伤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党委、政府在总结评价稳定工作时,往往把破获多少刑事案件中。查处多少治安案件、处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访事件。作为工作实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而对人民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许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认可,客观上形成了小事变大,牵扯了领导精力问题才解决看作是政绩,大事化了、没有牵涉领导精力而问题解决看作是无功的导向。
(二)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纠纷涉及乡镇综治、信访、工商、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使司法所力量显得相对薄弱,陷于唱“独角戏”的境地。区划以来,我区8个司法所,都是国债资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区共下派专职司法助理员5名,其他3个司法所至今无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的辖区人口平均为万多人,很难完全承担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内的9项职能。
(三)调委会成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区660多名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在宣传讲解法律,制作调解文书上有困难,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质较差。法律服务所从司法所分离后,部分法律水平较高的同志离开司法所,专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导致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法律水平相对下降,从事矛调工作的其他人员中,法律专业或有法律职业背景出身的人员更少。三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不能专职专用,致使专业调解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四)运转经费、奖励补贴缺乏保障。一是区、乡两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无经费,调解员培训、学习难以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主要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兼任。二是调解员无补贴。村级调委会成员主要是从事无偿服务,介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的交通、文书、就餐等费用不能解决,许多调解员面临生存问题,或经商办企业,或打工谋生,往往顾不上本村民间纠纷调解事务,不少村调委会名存实亡。极易导致上访事件发生。
三、深化矛调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矛调工作置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来思考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认识矛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取得新成效。
(二)稳定基层调解队伍。一是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目前,全区各司法所缺编12人。建议采取从乡镇(街道)人员中选拔方式,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稳定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议对村(居)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财行〔20xx〕179号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或采用以调解案件的数量支付报酬的办法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手段,促使人民调解员提高自身素质,胜任调解工作。
(三)大力加强矛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对换届后的村级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和整顿,按照“五有”(有相对的办公室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组织建设,确保纠纷发生时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建立矛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矛调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一是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对矛调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导及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专项用于矛调工作建设。乡镇(街道)也要拨出相应经费用于矛调工作。二是对于乡镇专职调解员实行月工资报酬制。由区、乡两级按50%分担,由区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三是探索实行有偿调解机制。根据具体办理调解案件的简易,对社会影响面、所费精力时间等程度,每件给予50— 500元不等的补贴。通过补贴和奖励的形式,给予承办调解员不同等级的费用补助,充分调动调解员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河_区居民崔某家住7号楼1单元1号与三楼居民孙某发生纠纷,因孙某经常倒垃圾时,不经意间把垃圾掉在楼道里,崔某多次对此事进行交涉无果,最终发生争执,引发吵架,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知此事后,主动找到当事人,在民调大厅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鹤山司法所协同河_区受理后,了解到两家关系自重发生矛盾后就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调委会认为双方都有过错,两家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的态度。至此调委会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
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都对此事进行了理解,孙某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了解到事情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注意就不会再发生矛盾。崔某也表示邻里之间要多谦让,远亲不如近邻,双方没有在为此事发生矛盾。
从这个案例看,两家因小事引发大矛盾,双方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在
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时,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
对这次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我们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了这次纠纷。
20_年5月,福清市城头镇在首溪村设立乡贤调解室,按照乡贤标准,分别选定在村民中极具威望的陈昌旺作为首溪村乡贤调解室的主任、陈宏瑜和陈富二人作为调解员。首溪村乡贤调解室严格依照调解流程进行调解,切实实现五有:有固定场所、有本土乡贤、有工作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工作台账。
首溪村乡贤调解室成立后,乡贤们积极奔走村中,化解大小矛盾。不仅是首溪村委会的办公场所,田间路旁、当事人家中都能见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乡贤调解室成立以来,在村中获得了极大的好评,基本实现“枫桥经验”对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时代新要求。
上个月,首溪村村民杨某和陈某因为邻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杨某与陈某是邻居,杨某认为陈某在修建围墙时占用了通往他家的道路,影响道路通畅,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极大的不方便。杨某多次与陈某协商无果,就找到了乡贤调解室陈昌旺主任。收到杨某的申请后,陈昌旺主任立即组织两位调解员来到陈某家中,通过实地勘察和当事人谈话方式了解到了事情原委。陈某修建围墙时确实占用了通往杨某家的道路,但由于俩家平日素有嫌隙,双方商谈时又多有争执,村委会也束手无策。考虑到两家关系紧张,乡贤调解员联系到双方家族中说话比较有份量的几位长辈先行沟通,取得这些长辈们的支持后,这才开始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刚开始的火药味儿十足,到慢慢的平静下来,这对多年的老邻居也意识到了各自的错误。经过乡贤调解员多日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家所建的围墙若实在会影响杨某盖房子时的车辆正常通行,同意到时将墙体后移以便该道路正常通畅。
在农村,矛盾的化解离不开公序良俗的制约。而乡贤调解正是利用了乡贤们威望高、信誉好,人熟、地熟、情况熟,进得了门,说得上话,贴得上心,用亲情、乡情和真情化解了一大批不稳定事件。乡贤调解制度,既吸取了传统乡贤文化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成起到极大的助力作用。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2xx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
法释〔2xx〕5号
_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己于2xx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xx年3月3日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依照《_民事诉讼法》和《_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_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资格证明,
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xx〕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依照《_民事诉讼法》和《_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_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
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xx〕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2】
申请人周某,男,41岁,汉川市人,住汉川市分水镇新街村1组。
申请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贺朝雄、院长
请求事项: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事实及事由:申请人周某于2xx年1月因摔伤致左尺桡骨、肱骨骨折,在当时工作所在地印度某医院行伤肢钢板内固定术。
2xx年5月因左手感觉运动障碍在协和医院行桡神经探查、松解术。
11月27日好转出院。
2xx年4月4日以左肱骨骨折内固定术后、骨不连收住被申请人外六科,住院号91746,4月6日行左肱骨内固定器钢板取出,
重新行加压钢板固定,植入同种异体骨5立方厘米。
4月12日好转出院。
2xx年1月19日复查x片提示:左肱骨干中段内固定骨质明显吸收、骨不连。
2xx年3月21日孝感明镜法医司法鉴定所(孝明镜[2xx]临鉴字第298号),鉴定意见:依国家*医院管理条例中医疗告知,
汉川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周丕华左肱骨干骨不连二次手术中未尽充分的注意义务,运用更为先进、合适的手术技术,以致再次发生骨不连,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建议承担25-3%次要责任。
申请人周丕华认为再次发生骨不连与汉川市人民医院手术有因果关系,要求赔偿。
2xx年4月2日,双方共同委托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依法进行了调解。
调解内容:由申请人汉川市人民医院一次性补偿申请人周丕华计人民币65元。
补偿费用组成:下列各项费用总和的3%计65元(含前期、后期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参处人员的交通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其他损失由申请人周丕华自行承担。
2xx年4月2日,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出了(2xx)川医调字第12号调解协议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
为了调解协议的合法公正,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司法确认,请予作出确认决定书。
汉川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2xx)川法调确字第1号
确认申请人周某,男,1969年4月3日生,汉族,汉川市人,务工,住汉川市分水。
确认申请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住所地: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欢乐街33号。
法定代表人贺,院长。
委托代理人梁小明,汉川市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
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肖生宜,湖北松竹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二确认申请人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于2xx月2日经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双方达成了(2xx)川医调字第12号调解协议 。
2xx月7日,二确认申请人共同向本院提出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上半年,我镇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调解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排查调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实效。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调整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我们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工作机制
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我们大力推进了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了矛排工作预警机制
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排组织,抓好基层矛排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2、健全了以排查为主体的源头化解机制。
在矛排、信访两个渠道获取矛盾纠纷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继续发挥基层防线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坚持每个月一排查、一分析,对排查出的矛盾要进行梳理,然后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督办,并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基层。
【调解过程】
20_年6月26日,泉舜锦泉苑2-1-1805业主王某到社区投诉说自己家中漏水卫生间和客厅顶部多次漏水,自己也和1905业主及物业公司反映多次,两方一直没有人出面解决此事,造成家中无法住人,无法生活。泉舜社区调解员夏师傅接到王树投诉后马上找物业公司和1905业主了解情况,此事确实属实。随即,夏师傅带1905业主到1805家观看漏水情况,也一直与1905户主做思想工作讲漏水的危害性及对1805户的伤害,最终1905业主同意维修此次产生漏水的区域,并答应三天以内维修好。后来,因房屋内有些家具遭到损坏,需要赔偿等问题产生了矛盾。1805业主要求赔偿家具维修费用一千元,1905业主不同意,双方意见不统一,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炎炎夏日,夏师傅顶着太阳又挨个单独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1805业主开始让步,但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共识,第二天,夏师傅找到了1805业主王树的儿子作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劝导,最终,王树的儿子说只要1905把房子漏水的问题维修好,以后保证不再漏水,并不追究赔偿问题。并答应夏师傅愿意给自己的母亲也做思想工作。通过王树儿子的帮忙,王树及王树老婆最终同意了夏师傅的建议。隔天下午,夏师傅把双方人员聚集到一起共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1905业主三天内把房子漏水问题维修好,并一次性赔偿撒百元给1805业主做损害家具的维修金,1805业主并不再追究责任。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案例点评】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人民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这是与民打成一片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调解生涯的生命线,作为人民调解员首先要热爱这项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又因为人民调解工作繁锁复杂,纠纷案例随时都会发生,所以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刮大风还是下大雨,在接到纠纷后,我总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根据不同的人和事,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调解。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努力带领办事处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特别是对可能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进行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我从事调解工作这么多年以来,我办事处从未发生过因调解不满、不公而引发重大群众信访和重大群体事件。
镇舟镇为深入贯彻《_人民调解法》及解释,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于4月11日在集中对全镇人民调解员举办了20_年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培训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司法所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讲起,通过引用具体事例就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级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强调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将调解中的新方法、新思路,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司法所,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结合调解案例生动地解读了《人民调解法》,嘱咐各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会后,各调解员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充分运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地完成好本职工作,为维护镇舟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适应我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区、乡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
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陈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镇××村×组。职业:拉*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郑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杭州市余杭区××镇××村×组。职业:拉*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20XX年12月15日晚7时左右,陈某某在拉*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柒万余元。郑某某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陈某某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郑某某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郑某某一次性补偿陈某某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壹万贰仟元;
3)陈某某与郑某某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郑某某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陈某某现金壹万贰仟元。2)在20XX年3月31日前,由郑某某为陈某某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人民调解协议书表格范本 (菁华1篇)
编号:【20xx】洪和自民调字第 号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陈女,36岁,陈男,43岁,二人经恋爱于20xx年2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陈女发现陈男有恶习,为此,双方经常发生口角。儿子出生后,由于教育理念的差异,双方又经常发生矛盾,为此双方感情日益淡薄。随着时间的推移,陈男的赌瘾越来越大,陈女认为陈男深陷,已对家庭的安全构成了威胁,遂产生了离异的念头。因陈男自知理亏,便表示同意离婚,双方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于20xx年8月初在徐汇区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离婚协议对离婚及离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儿子的抚养权、探视等均做了明确的约定,其中第三条约定:“双方坐落在沪闵路X弄X号X室的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135万元,现经双方协商归陈女所有,由陈女给付陈男人民币70万元,20xx年8月底支付40万元,余款30万元于20xx年年底付清。房屋的\\\'公积金贷款由陈女支付。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均归陈女所有。陈男须于本协议生效后15天内迁出上述居住地。
然而双方到期后均未履行各自的义务。期间,陈女与陈男继续同
居,并由陈男承担家庭开支。半年后,陈女觉得这样同居不妥,便主动按照约定给付陈男房款70万元,但陈男在接受了该房款后却拒绝迁出。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归陈女所有; 二、判令陈男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迁出房屋。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15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20xx年,____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通过5年多的努力,现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运作模式,促进了地区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减压器”、“社会关系润滑剂”的作用。仅20xx年,____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现将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总结提炼,以期待对工作开展有所裨益。
一、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
1.结合实际,理清思路。____区地处南京市城东,区内涉及宁镇公路、宁沪高速、宁杭高速、宁洛高速、长江二桥、绕城公路等多个交通要道,路况极其复杂,车流出入频繁,既是南京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带,也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多发区。20xx年,____全区实发事故高达一万两千余起,直接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一百余起,其中需要调解的案件达到四千多起。长期以来,交管部门承担着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由于实际警力少、事故数量多、问题复杂等原因,调解工作的实效一直不能很好的凸显。为了帮助交管部门减压卸负,节约警力资源,同时,也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拓宽大调解工作的新格局,____区司法局主动与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研究磋商,多次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反复推敲相关工作制度,集中优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二、工作成效和现存的问题
调解工作室运行以来,人民调解组织和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了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做到了为党委*分忧,为群众解愁,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初步成效。
1.架构了维护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台。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自五月中旬开展以来,最大限度地降低矛盾纠纷对抗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将纠纷处置在一线,化解在基层。经统计,仅20xx年,____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真正做到有形式更有内容,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2.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职能作用,拓宽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效率。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为交管部门“卸负减压”, 缓解了交管部门处理非警务矛盾纠纷的压力,保证优良的警力可以全身心的集中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实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信任度,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再次,在调解过程中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引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及时消除纠纷隐患,避免矛盾激化,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3.目前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进是顺利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经过5年来的运行,凸显出以下几点问题亟需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一是与保险公司协调尚不到位,影响人民调解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赔偿中有自主运行的一套规定。对调解协议书目前尚不认可。因而,一些即使各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赔偿数额较大的,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案例,目前仍无法进行人民调解;二是伤残的司法鉴定各家保险公司的认可不一。较多数保险公司只认定的鉴定是诉讼程序中摇号产生的鉴定部门。也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涉及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就必须采取诉讼程序进行;三是调解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交通事故调解不同于一般矛盾纠纷的调解,对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和政治素质要求很高,调解人员要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都比较熟悉,才能做好这项专业调解。目前由于资金保障有限,如何健全完善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亟需解决。
三、全面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工作重点,解决好工作难点,突出工作亮点,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我们会同*交管部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法律地位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强与保监部门协调,明确依据调解协议申请保险赔付的程序,明确调解协议在保险理赔环节的法律效力。加强与*门协调,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工作经费和补贴经费。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工作活力,共同研究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解、理赔、审判“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形成调解员培训考核机制。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知识充足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技能。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正确认识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和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性、*等性、公益性的特点,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每季度会同交管部门对调解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进行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实行淘汰辞退。
搞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时为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20XX年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安全稳定工作是做好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当前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切实树立起了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决定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以形成长效机制,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为组员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了任务明确、责权一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三乱”问题的排查
1、在收费问题上,由于政策优越,我校所在地区已免除学生的所有缴费。学校将认真把关,坚决杜绝各种收费现象的发生。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开课,规范办学秩序,无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三、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的排查
1、据调查,我校目前未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也没有侮辱学生人格的现象,并与所有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2、我校校园环境良好,校内无赌博打牌现象,绝大部分教职工爱岗敬业。我校通过政治学习、领导讲话和集体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广大教职工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指导他们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娱乐方式。
四、关于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
通过问卷调查,教师与学生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诸多困惑。针对此现象,学校对心理问题较突出的学生,跟踪谈话,及时给予心理指导,此举效果明显,通过此工作的开展,目前我校学生未出现任何过激行为。
五、对教师考核,评优选模矛盾的排查
对于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优、选模及有关人员调资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此举让教职员工心悦诚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倾向。
六、关于学校设备设施与学校发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来,随着我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学校功能室尚需健全,也严重制约了我校的发展。
七、关于安全隐患的排查
1、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经过领导小组的深入调查,认真排查,学校左侧水渠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洪水可能冲毁学校北墙,进而冲坏操场。
2、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排查
我校地处公路北侧,交通发达,来往车辆频繁,给广大师生出行埋下安全隐患。基于此,我校政教处拟定了“安全一日常规”,并将此作为学生晨训的必讲内容。安排教师到重要路口接送学生。
八、关于与校园周边矛盾的排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邻里关系作为社区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也会给社区的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月7日,在西林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韦某然在遭受被害人杨某济酒后谩骂时,一时冲动,使用拳头殴打、竹竿戳等方式导致被害人杨某济受伤,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为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本案的案件主办人胡奇法官在开庭前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人韦某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济损失24000元,被害人杨某济出具谅解书,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该院当庭对韦某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调解案例情况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
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20xx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20XX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三、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3篇
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原有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队伍结构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已经成为摆在司法行政系统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职业化专业化是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必由之路。
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是民间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趋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基层法治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
――传统的调解领域和方法不能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等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的矛盾纠纷,如仍采用传统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及设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是村(居)调委会和企事业调委会,设置在基层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新时期这种配置已不能覆盖全部纠纷领域,于是很多领域的纠纷主要依靠行政调解和诉讼手段解决。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行业等非村(居)领域等发生纠纷较为陌生,做起工作来力不从心,客观上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基本是由村(居)委会和支部成员兼任。这些人员往往兼职过多,无法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人民调解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息讼止纷。
――人民调解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许多地方还未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建立人民调解专项经费,致使调解员津贴、补贴过低,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于是,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利益日趋多元的情况下,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民调解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__市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探索
我市主要从新型调委会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新型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20__年,我局选择__港务局开展现代企业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有机结合的尝试。市港务系统新建、充实企业调委会15个,500多名人民调解员接受了培训和考核。同年,我局在浙江万里学院组建了由资深法学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设了《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课程,培训了300多名具有任职资格的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并先后派出10多支人民调解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队伍走向社会。20__年在市和县(市)区两级全部组建了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会同市消费者协会对新任人民调解员组织了上岗前培训。20__年,各县(市)区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建立,6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专业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20__年,在民事纠纷集中多发区域――繁华的天一广场商贸地区,整合*、司法和工商力量,组建了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建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机制,成立了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下属8个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赔偿调解工作。今年4月,我局联合市*局下发了《关于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将在年内全面执行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此外,我局还在诸多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指导工作。目前,我局与市卫生局就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了一致意见,全市性的保险纠纷、旅游纠纷和公交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也已进入规划阶段,__大学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在筹建中。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__区于20__年率先开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为目标。通过统一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64名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过筛选和培训后上岗。这些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报酬由区和街道两级*解决。为促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出台了相应的制度与之配套实施。一是建立工作指导制度。成立了区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由__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区政法委有关人员组成,每月定期分批到街道参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学习交流会。二是落实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统一制订了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评先表彰、等级晋升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培训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两次。自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以来,无论从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上看,还是从工作实绩上看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__年,该区共受理调解民事纠纷2581件,调解成功2561件,成功率为99%,全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仅仅受理了10件,占千分之,其它都在社区基层得到解决。而同期全市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均占全部的为21%,人民调解的受理量和成功率均大大高于全市*均水*。目前,我市多个县(市)区也开始着手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推行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工作的方法及成效
我市在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主要抓好四个工作环节:
――统一思想,认真抓好前期筹备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论证。二是取得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力量。如__区司法局多次向区委区*专题汇报“关于建立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建议和报告”,使区委、区*认识一致,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天一广场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调委会就充分整合了司法行政、*、工商等多家职能,显示了调处优势。三是选准试点,稳步推开。
――严把“三关”,建立专职专业调解员队伍。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好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培训关和业务指导关。通过严格标准、广纳人才,打造素质过硬的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调委会运作。结合行业专业特点,制定和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协议书 ( )调字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
甲方当事人:程峰,男,77 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五队,身份证号:无
袁大娇,女,7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程峰之妻),身份证号: 无
乙方当事人:张细娥,女,49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六队,身份证号:422127196704091020
上列当事人于______年月日发生遗产纠纷,双方于 年 月 日请求我委调解,我委于 年月日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前,我委已告诉各方当事人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和参与调解的权利、义务。经我委调解,各方当事人认同纠纷的`简要事实情况如下:张某的丈夫程某因病于20xx年3月去世,当时公婆健在,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女儿毕业在家务农,夫妻共同财产为砖瓦房4间,家具一宗,粮食一宗。鉴于当地的风俗和家庭实际情况,当时并没有对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此后,张某为了晚年有所照应,决定改嫁。他公婆认为,张某改嫁应将四间房无偿留下。张某则认为,自己是程某的妻子,虽然改嫁,但是伺候丈夫和公婆那么多年,有权住在房子里,坚决不同意搬出去,双方矛盾激化。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张某当场付给两位老人现金5000元,作为老人继承份额的补偿;
2、张某付清补偿款5000元后4间钻瓦房及家具归张
某所有,程××夫妇××日内搬出该房屋。
为深入贯彻《_人民调解法》及相关解释,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20xx年11月2日,从江县谷坪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室对全乡各村人民调解员举办了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会上,谷坪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司法所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发展历史及重要意义讲起,通过引用具体事例就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级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强调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将调解中的新方法、新思路,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司法所,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
通过学习,各位人民调解员普遍认为这次培训会时间虽短,但收获大、效果好。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大家一致反映,这次培训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信息量大,不少内容过去接触的不多,知之甚少。通过培训,学到了一些新的知识,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对于今后本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帮助。并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充分运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去,为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3篇
为了确保端午节日期间我街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街深入分析本街社会形势,动员和组织全街力量做好稳患排查,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维稳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街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分工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街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街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对全街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三、维护稳定,防范工作
全街治保、调解组织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