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29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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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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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文(样式)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文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xxx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建房行为,根据《xxx城乡规划法》、《xxx土地管理法》、《xxx建筑法》及市、县有关规定,严禁在辖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房。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建设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严禁私搭乱建、违法建房,未经依法批准的各类占地、建设均属违法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乡国土资源所、村建中心会同其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由乡国土资源所、村建中心等部门依法认定建筑性质。凡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在有关部门依法认定后下达拆违通知书,违法建设所有人应自接到拆违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其所属的违法建筑。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乡国土资源所、
村建中心等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乡国土资源所、村建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私搭乱建、违法建房的,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全乡干部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凡参与、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进行违法建设的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从重处理。
六、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大力支持此项整治活动,积极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七、凡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三月九日
违法用地整治情况汇报
【篇1: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文昌市规划局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市xxx会: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调研的通知”已收悉。根据该通知要求,我局自20_年11月成立以来查处文昌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年以来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发生的数量
20_年11月我局成立以来,共查处违法建筑共计11宗,1、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2宗、私宅5宗、厂房2宗、市机关单位1宗(宿舍楼) 2、未报先建:加油站1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3、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村集体土地性质,未经宅基地确权,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的双重违法建设行为:城中村违法抢建89宗,查处29宗;
巡查发现60宗(未查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不符合规划退线要求的15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1宗,占用道路用地建设10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29294平方米。
二、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状况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往往只是发停工通知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给违法当事人形成政府执法只是形式而已的心理,促使违法建筑迅猛增长;同时,由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对当事人刚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等到当事人建筑完工后才去查处,不仅加大了查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难度。而此时的查处又有不少是以罚代拆,这又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气焰;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重视不够,物力、人力、财力不足等原因,致使“打违”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另外,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打违”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和监管,致使“打违”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二)由于缺乏私宅报建的有关规定,致使长期以来我市居民建私房成为无序状态,乱搭乱建无规划现象严重,同时村庄规划跟不上,没有合理引导村民合法用地,致使农民宅基地审批无法落实,形成私占私分私买土地的混乱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未到位,规划编制滞后等,致使村民抢建现象严重。
(三)违法建筑源头主要在于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村集体和村干部本应对村集体土地负有监管义务,但由
于我市未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村干部、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体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由于缺乏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在当前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下,利益的驱动和老百姓守法意识的淡薄导致社会对违法建筑行为的纵容甚至“跟风”违法建设,而未形成社会对此违法行为的谴责和议论的氛围。
(五)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大项目的有效带动,旧城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实施,我市房地产价值节节攀升,因此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及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中存在的“违法用地同样可以得到补偿”的导向下,不少人铤而走险,不惜违法占地、私买私卖、以租代征违法建设。
三、开展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专项活动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我局对文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根据违法建筑对规划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并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我局多次派员到海口学习,并借鉴海口打违、拆违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四、当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1、执法人员不足,车辆配备不齐;
2、城市规划编制滞后,给规划执法造成潜在阻力; 3、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配合不到位;
4、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有待改善;
5、涉及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双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主
体、责任单位不明确,责任交叉容易导致监管空白;
6、文城、龙楼、清澜、铜鼓岭等地区的违法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因涉及到征地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加大了查处难度; 7、由于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担心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对打违、拆违的决心不够。
五、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和立法建议
(一)整治措施
首先要认真抓好规划执法、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xxx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通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严格遵守规划执法的规定。同时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及效率逐步提高,规范了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增强查处实效,确保规划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规划执法顺利开展。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市规划局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城乡规划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建立
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为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再次,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成立整治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派。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市财政部门要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专项预算项目,划拔专项资金作为“两违”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并且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细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把责任机制细化到“两违”整治工作的前期,细化到机关、部门、企业、村民及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个人。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市xxx要加强对提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批复工作。
(二)立法建议
建议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
1、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区域内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根据土地管理、规划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组织对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没收。对乡镇规划区内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在发现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xxx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市国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国土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定期实施动态巡查,对违
【篇2:荔城区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报
荔城区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根据《xxx荔城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荔委办
[20_]25号)的文件精神,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至目前,已完成宣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并进入调查摸底第二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调整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两违”工作的领导,我区及时调整充实了清理“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成员,成立了综合组、督查组和宣传组三个工作组,并对三个工作组进行分工:综合组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各项决策部署,分解落实各项任务,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制定有关工作报表,编发工作简报。掌握、汇总、通报全市清理“两违”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两违”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筹划阶段性工作重点。督查组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落实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挂牌督办“两违”清理整治典型案件;督促、指导、落实执法共同责任制和红绿旗评比等有关制度。宣传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策划,组织、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自行拆除,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自“两违”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成立了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宣传教育、调查摸底、联合执法等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媒体扩大影响。区清违办积极配合市清违办做好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作的宣
(三)分门别类,开展调查摸底。各镇街根据“两违”整治的范围,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20_年以来的 “两违”案件进行调查摸底,并对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分类,制订清理整治方案,确保第三阶段的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至目前,12336热线电话已受理违法用地的举报投拆案件12起。
(四)积极组织,严打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巡查力度。自“两违”清理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镇街、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增派人员,加大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城市重要节点周边范围及主要道路两侧控制范围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实行不间断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把“两违”的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由国土、镇街包片干部、村建站人员联合巡查170多次,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违法行为107宗,面积平方米,其中36宗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函告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
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莆委[20_]8号)精神,及时将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以函的形式告知相关镇街,并督促相关镇街牵头组织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及时函告城市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确保了违法用地违章建设的发现、制止和查处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共函告各镇街国土违法案件19次85宗,面积35340平方米,函告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违章建设3次16宗。三是注重执法联动。各镇街、国土、建设、城市执法等对“两法”行为均能做到主动出击、迅速行动,以点带面,各个击破。截至目前,全区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4次,出动执法人员1995人次,雇佣民工370人次,租用大型挖掘机4辆次,切割机13台次,强制拆除“两违”建筑物130宗18405平方米(包括上一轮“两违”清理遗留案件),达到“拆除一处、震摄一方”的效果。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自清理“两违”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阻力,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给“两违”清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部分镇街对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存在抵触情绪,积极性不高,也是造成“两违”清理难度大的一大因素。三、工作建议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市“两违”办的统一部署,建议将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分为五批。具体划分是: 20_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两违”案件列入第一批; 20_年以来领导督办件、行评件、群众举报件、上访件、12336、2626002等热线电话受理的案件列入第二、三批; 20_年以来巡查中发现的未拆除到位的案件及上一轮“两违”未整治到位的案件列为第四、五批。
(二)加强督查、定期通报。由督查组对各镇街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 任人按莆委办[20_]8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具体督查时间安排:一是20_年4月15日前对第一批清理情况进行督查;二是20_年5月31日前对第二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三是20_年7月31日起对第三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四是20_年9月10日起对第四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五是20_年11月10日起对第五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根据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的现象,建议建立由公安、国土、城建执法等相关部门机构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两违”清理整治的顺利开展。
【篇3: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建立问责机制。各城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每月累计出现3起的,由市xxx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过错问责。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_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xxx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_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xxx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为有效遏制居民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广大居民业主切身利益,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禁小区违法建设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1、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行为。
2、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行为。
3、拆改住宅楼房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禁下列违法建设的行为
1、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2、在居民区内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xxx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严禁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由xxx门依法进行查处。
希望广大居民树立文明居住理念,自觉抵制上述违法行为,为创建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举报热线:022-596233。
特此通告!
xx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安武清分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从事的 的行为,违反了第 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请□立即改正/□于年 月 日前自行改正。 根据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罚款元(大写)的处罚。其中,罚款按以下方式履行:□当场收缴/□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xxx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被处罚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效打击土地非法买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xxx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为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涉及三街五镇一乡,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县城核心规划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本通告所指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从事的下列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都要依法予以处置。二是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商品房开发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遗留的到期时售楼房等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尤其对顶风抢建、暴力抗法抢建构成事实的,新开挖破坏耕地的,重点路段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予以重点打击。
三、各乡镇(街道)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并向县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大队通报情况。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对查处违法建设时所发生的干预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要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五、实行部门联动,对已发生的违法建筑由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综合治理。县环保、消防、卫生、文化、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不得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县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县建设、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六、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干部职工应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有权向县控违拆违办公室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治。
举报电话:县控违拆违办公室:263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xxx广丰县委
广丰县人民政府
年五月八日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xxx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_年4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标语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违法行为人: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xx区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20xx年7月,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工业园三期康宝路,现已竣工。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xx市xx区九龙岗镇夏农村、曹店村境内,北为水塘,东为道路,南为富华制衣,西为空地,占地面积平方米,地上无新建建筑物,占地类型为耕地(平方米)、沟渠(平方米)、农村道路(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平方米)符合xx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调查认定,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厂房的行为违反了《xxx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予以处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现场照片、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局部)
依据《xxx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xxx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3、处以罚款元(其中耕地按非法占用每平方米11元计算,其它土地按2元计算。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单位)在九十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xx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4986463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xxx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根据《xxx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_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_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对土地、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取证阶段(20_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一是调查确认。国土、城建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自拆。国土、城建等部门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停水断电。对经查实的违章建筑,由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促使违法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3月12日至集镇行动结束)。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但仍未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由镇委、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策划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实危害,宣传镇党委、政府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举措,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
(二)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等。
(三)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依法查处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四)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尤其是影响集镇规划的非法建筑,搞好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拆违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主要写以下内容:
1、这宗地的来源,什么时间通过什么途径获得的,面积多少,用途是什么,什么时候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什么时间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2、这宗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已经投入多少资金,做了哪些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已经开工的面积是多少,已经建成的面积是多少
3、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谢谢您的回答,非常满意了,
可是如果涉及的太过清楚是否会牵扯到税务问题,怀疑是有人故意使坏,
同样请问有范本可以借鉴吗?谢谢!
你投入多少资金写你报税的数目就可以了啊。
你是给国土局写报告,不是给税务局写报告,怎么会涉及税务问题。
闲置土地的认定本来就是以投资额和建设施工量来确定的,你这些数据都不提供,你叫国土局怎么给你认定。
关于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浔府办发〔20xx〕50号),区政府xxx会同区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7月15日至8月20日,对环保局、建设局、人防办、计生委、文新局、教体局、人社局、安监局、卫生局、农林水务局、市容局、大中路管理办、物价局、发改委、工信委等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及其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当场反馈”的方式,对政府行政处罚裁量权监督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和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收费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执法单位20xx年行政处罚案件,抽查案卷52件。全区共有行政许可项目51项,收费项目7项,行政处罚种类89类,20xx年共收费10517660元,罚款62600元。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主要体现在: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大多数执法部门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执法工作流程,对行政执法程序及处罚裁量标准、制度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对于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从领导到业务人员都非常重视,及时整改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大多数案件在执法程序方面,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决定、送达等都较为规范;在实体方面,特别是涉及到处罚裁量权的案件,能够严格依照处罚裁量标准办案,处罚内容适当、合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执法部门只注重处罚,不注重对处罚的执行。有的单位对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的处罚决定,然而有的罚款决定至今行政机关既没有自己执行,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有的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后便“案结事了”,几年执行不了也不问不催。有的对违法行为做出了责令改正的处罚,但违法行为究竟改没改既没有记录也没有监督执行情况。也有个别单位因为体制上的原因困扰而无法执法。如有个别单位领导对什么是单位执法主体资格都搞不懂,执法队伍中有无证的执法队员。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文书,基本上采用固定模式填空,属格式文书。有的单位处罚决定书,都已经正式处罚了,还写的是“拟对你做出多少元行政处罚”,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有的在谈话开始时没有亮明身份,且在谈话笔录中没有记录。
案卷装订、归档不规范。重视行政执法的部门,行政执法管理正规,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档案卷宗齐全。不重视行政执法的部门,行政执法杂乱无序,执法随意甚至混乱。有的处罚案卷没有银行进帐单,不能体现罚缴分离原则。案卷管理方面,有的文书用 纸大小不一,案卷装订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有的存在漏登项目,字迹潦草,错别字或词语使用不当,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制执法文书,有的没有领导签字等现象;有的案卷归档不规范。案卷无卷皮、文书排列无页码,卷内复印件没有证明该件真实情况的有关说明及印章。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以这次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查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一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及监督、复议应诉等项工作方面,按照区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工作程序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上级各项推进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落实好、贯彻好。二是积极进行执法培训,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操作,提高案卷质量。
20xx年9月2日
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3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xx年11月,我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沙爱尔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公司”)在内蒙古等11个省(自治区)的13家医疗机构承租科室,开设“院中院”非法行医等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责成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新疆11个省(自治区)于20xx年12月28日统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11个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安徽、甘肃省卫生厅还会同公安、监察等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除山东省外,安徽、甘肃等10省(自治区)的12家医疗机构均涉嫌存在将科室出租或变相出租给爱尔公司的行为。10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先后立案进行查处。现将该案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处情况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安徽省卫生厅依法对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出责令立即终止出租科室、没收非法所得万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爱尔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万元、没收医疗器械、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合肥市卫生局违规审批、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违法出租科室的行为,安徽省、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合肥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卫生系统予以通报;合肥市委宣传部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朱振欧(曾任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王伟(现任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眼科主任王芳荣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甘肃省卫生厅依法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出租科室、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爱尔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万元、没收医疗器械、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卫生局依法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出责令停止出租科室、没收非法所得15万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爱尔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96万元、没收医疗器械、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江苏、江西3省分别依法对中山市人民医院、苏州眼耳鼻喉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新疆、湖南等省(自治区)案件还在办理之中。
在这起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安徽省卫生厅、甘肃省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积极按照xxx督办要求,对案件的查处高度重视,决策果断,组织有力。上述3省(自治区)既依法对出租科室的医疗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又对承租方爱尔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安徽省还对本案中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但是,在本案的处理中,也有个别地方存在观望、等待现象,甚至不敢办案、不愿办案;个别地方延误了调查取证机会,使得调查取证不充分,致使违法事实无法认定,影响了案件的办理。
二、工作要求
(一) 室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实质是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经过近两年的专项治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得到处理和纠正。但是,仍有个别医疗机构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各种方式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有的甚至采取一些极端方法规避执法检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埋下了医疗安全隐患。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投诉举报为线索,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二)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自觉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此案为戒,充分认识出租、承包科室的危害性,坚决抵制、彻底整改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对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甚至规避执法检查的,一经发现,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必须按照《xxx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卫监督发〔20xx〕413号),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三)总结经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执法经验较少,内部监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特别是案件查办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树立依法办案意识、调查取证意识和案件移送意识,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自市委、市政府部署集中开展打击“两违”工作以来,xx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铁的手腕开展违法建筑查控工作,有效遏制了“两违”上升态势,打击“两违”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1月21日,共组织42次集中打击行动,立案查处“两违”行为86宗,控制违法当事人5人,拆除“两违”建筑21宗、面积达12493平方米。
xx县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该县主要领导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xxx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两违”行动的通告》,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了由县长为总召集人的打击整治“两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对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坚决遏制住“两违”行为。三是制定方案,分级实施。制定了《xx县开展打击整治“两违”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三级行动组织,下设拆除实施组、安全保障组、解劝组和案件侦查组等4个工作组。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电视台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两违”行为的通告》、曝光“两违”建筑等方式,全面叫停“两违”行为,营造浓厚的支持拆除“两违”建筑、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氛围。五是坚持“查违”与“查案”相结合,坚决做到查事查人。对“两违”建筑开展了全面摸查,并进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由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对触犯刑法的,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对参与“两违”或为“两违”说情、包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由纪检xxx门和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严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决不手软。六是快速认定严重“两违”行为,领导亲临现场实施重拳打击。对严重违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违法搞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社会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实施重拳打击。20xx年共组织集中打击行动42次,其中:一级组织行动1次,由县长颜亮同志亲自带队;二级组织行动3次,由县纪委书记带队。通过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顶风作案者的嚣张气焰,震慑了一批违法者。
xx县打击“两违”的工作成绩表明,我市集中打击“两违”建筑的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强力推进。市政府认为,xx县的做法值得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两违”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要抓好春节期间的查违工作,防止违法建设反弹。
xx市人民政府
1月26日
你于20xx年9月中旬,在未经族自治县林业局批准的情况下,雇请两部挖掘机到xx县核电公路11公里处公路两旁擅自开垦林地。你的行为违反了《xx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xx年8月30日作出“林罚字【20xx】第3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你下落不明,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族自治县xx镇路5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族自治县林业局办理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xx省林业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族自治县林业局
20xx年9月23日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有效遏制并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xxx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职能,规范建设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最大限度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日益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整治范围
南宁市六城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二)清理整治内容
1、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的违法用地;
2、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含临时)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四、清理整治的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公安、国土、规划、城管、工商、建设、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市属媒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分类定性阶段(8月20日-11月20日)
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调查摸底细致,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登记普查标准另行公布),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台帐,为今后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提供详实的调查数据。
调查摸底应当按照轻重缓急,分步骤进行。第一阶段重点调查须集中整治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待重点整治阶段结束后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集中清理、重点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
对属于下列情况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凡违法用地上建设有违法建(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未按期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1、xxx“土地卫片”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查处方案和期限完成);其他涉及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
2、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其他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五、部门联动
(一)国土部门负责提出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登记普查的标准,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责令恢复耕种条件。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市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督察组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二)规划部门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登记普查的标准,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制止,组织拆除违法建设。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摸底排查统计表。
(五)xxx门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六)xxx门为有关部门采取的查封、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提供保障,负责侦办涉嫌“两违”犯罪的案件。
(七)工商部门对相关部门已查处的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责令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勒令停办或者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八)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两违”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九)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停水、停电及停气等措施。
(十)xxx门负责审查“两违”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六、立法保障
市国土部门尽快启动立法程序,通过地方性法规将授权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土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工作。
市规划部门在《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增加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公示、供水、供电及供气企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予供水、供电、供气等内容,多举措保障我市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实施。
市法制部门负责草拟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国土、规划、城管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主动沟通,积极协调,部门间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做到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三)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建立工作报告、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市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由检xxx门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建设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范文如下(需要特别注意,村委会需要盖章签名):
办理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申请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保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申请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保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当事人: 重庆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当事人: 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根据《xxx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本机关于20xx年10月16日立案,依法对当事人与其他别嘌醇片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价格协商、分割销售市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本机关于20xx年12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本机关的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如下:
经查,重庆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的第一大股东均为北京中燃华融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负责制剂销售的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总经理,重庆财务副总经理兼任重庆财务负责人,两家公司属于关联企业。重庆生产原料药别嘌醇及制剂别嘌醇片,自20xx年起**品牌别嘌醇片由重庆开票对外销售,重庆、重庆别嘌醇片销售管理工作由同一人负责。在本案别嘌醇片垄断协议达成并实施过程中,重庆、重庆决策、行为具有一致性,在垄断协议xxx同代表销售**品牌别嘌醇片的一方,且两家公司的别嘌醇片销售额基本重合,因此是本案垄断协议的共同行为人。
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别嘌醇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别嘌醇片还列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xx年至20xx年实际有7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20xx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上海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合)、世贸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贸)3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
现查明,当事人于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在销售别嘌醇片过程中,存在以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事实:
一、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和“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
从法律主体看,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江苏世贸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主要理由如下:从性能、功效、药品成分等因素比较,、世贸三大品牌别嘌醇片均属于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原料药成分相同,具有明显的可替代性,构成了直接竞争关系。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作为生产销售三个不同品牌别嘌醇片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0xx年4月以来,当事人与上述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对销售包装规格为克×100片/瓶的别嘌醇片进行协商,达成了上涨销售价格和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
20xx年4月1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江苏世贸在上海召开市场运行会议,达成了如下协议:一是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三方协商将别嘌醇片销售价格提到每瓶不低于18元,投标价格不低于20元。二是分割别嘌醇片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其中当事人负责川渝、广东、云南、山东、安徽、陕甘宁、新疆、西藏、内蒙古;上海联合负责上海、浙江、京津、河南、河北、海南、广西、江西、山西;江苏世贸负责江苏、湖南、湖北、福建、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会议还协商调整了别嘌醇原料药价格。重庆同意向江苏世贸、上海联合供应别嘌醇原料药,价格由每公斤240元左右调整到500元。
20xx年6月上海联合与商丘签订别嘌醇片独家经销合同后,商丘也与上海联合一起加入了协商会议。
20xx年7月18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盐城开会。会议主要讨论各家公司别嘌醇片的销售价格和市场运行情况,同时要求各家公司销售别嘌醇片的区域不要超过上次会议所划分的市场范围,不要低于约定价格进行销售。
20xx年12月5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上海开会,通过会议协商,决定将别嘌醇片价格上调至每瓶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xx年4月22日,当事人与上海联合及商丘、江苏世贸在上海召开会议,对别嘌醇片销售继续达成三点约定:一是划分三方区域。继续强调三方销售区域的划分,划分范围与20xx年4月1日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范围相同。二是约定招投标工作。合作三方必须在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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