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29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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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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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的相关概念
合法性,即金融企业所制定的筹划方案不能背离税法精神,一定要在现行税法的许可范围内,且税务机关会认可;成本收益性,即在整个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整体性,即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相符;长远性,即企业所制定的方案需与组织长远利益相符,同时还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是否出现变化,以便及时调整。
二、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企业缴税具有不可避免性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会支出成本,目的在于收获利润。大部分企业会采取措施以减少成本,以追求利润的增加。税收也算是企业支出成本之一,但是属于纯成本,且具有强制性。若金融企业不予支付,则属于偷税,需受到相应处罚。若企业可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减少这种纯成本,例如一个单位,那企业便会收获一个单位的净利润增加,并非营业收入获得一单位增加。
(二)税收筹划可增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其开展财务与经营管理主要包含三大要素:资金、成本以及利润。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就是探讨如何促使资金使用率最大化,并对成本进行摊销,以实现经营目标。而税收筹划即促使上述三大要素产生最优效果,故而金融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与财务息息相关。若在处理会计的过程中其方法不同于税法要求或者可自主选择财务政策与方法,金融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活动调整纳税,使财务报告的编制更具科学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可促使纳税主体的纳税意识获得提升
纳税主体要开展税收筹划必须十分熟悉国家税法,因此,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可促使纳税主体在对合法利益进行谋取的过程中,去主动自觉地研究税收法规,从而提升自身纳税意识。
(四)对企业结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税法中含有税率与税基,两者差别较大,纳税人可基于税法相关鼓励或优惠政策,开展筹资、投资或者企业重组以及调整产品结构等活动。从主观上而言企业自身税负有所减轻,但是从客观角度而言,企业是通过税收经济杠杆逐渐迈进对产业结构、生产力进行优化配置的道路。
(五)税收筹划是条生死线
我国税收体制主体为流转税,这意味着企业缴税主要是依据其征税额,并不将企业盈利与否纳入考虑范围。这样一来对于某些资金难以周转或者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一条生死线,可决定其存亡。
三、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具体操作
主要包括筹资、用资以及经营这三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具体如下:
1.筹资环节
金融企业的经营对象较特殊,主要为货币,而企业运营主要是基于筹资,故而筹资具有重要地位。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对金融企业后期所获取的纯利润或者需缴纳的税额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定要考虑其是否能够降低税赋。例如若金融企业开展债权融资,其成本可在纳税前便予以扣除,此时可对股权、债权这两种融资方式的比例进行调整,使其最优化。特别是金融企业若已经上市或者准备上市,则更需要采用类型不一的筹资结构模型开展综合分析,以确保所选筹资方案的最优化。
2.用资环节
金融企业若要拓展经营领域,则要做好投资业务,例如贷款、证券、中间业务、外汇以及期货等。在开展具体投资时要基于国家所颁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品种以及投资企业采取的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选择,因为类型不一的金融产品在处理其利息税赋时方式也不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可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直接使用,而后投资环保项目或者高新技术便可降低税赋。
3.经营环节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都在实现利益,故而其全过程中都与税收有所关联。故而在经营环节开展税收筹划也具有较大作用。可在经营过程中选择交易方式,以对收入与支出会在何时发生进行明确,避免成本与利润会在某一个纳税时间段集中。同时,还可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形式,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法,可对此差异进行利用,在内部进行价格转移,将赋税较高企业的利润转移到赋税较低的企业中,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但是一定要保证转移的合理性。此外,还可对成本费用的提取、计算、分配以及财务成果计算等方式进行合理选择,达到养活税负的目的。还有对外进行合法捐赠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合法折旧等方式。
(二)整体操作
1.需对税收筹划进行正确认识
开展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金融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对税收筹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判断时并非考虑其缴纳税款额是否降低,而应该考虑价值能否实现最大化。税收筹划不同于逃税,只有制定合法的筹划形式与内容,将税收意图明确反映,才会受到税收法律的保护。因此,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需对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了解,避免由于粗心或者疏忽导致税收筹划本质转变为逃税。
2.有效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金融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需将各种风险因素考虑进来,例如税制改革、税收政策出现变动或者税种有所调整等。还有一些政治或者经济因素,都会成为风险。结合风险因素对筹划可能产生的收益进行预估从而选取最合理的方案是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关键点。因此,企业在制订方案时眼光一定要长远,同时预测与估计各种风险因素,制定补救方案,避免风险出现时措手不及。
3.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在合理进行税务管理的前提下。企业需将税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授权审批与岗位责任制,这样可防止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产生违法行为,降低企业损失。可通过外聘税务管理专家的方式,提供定期咨询服务,在其科学指导下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开展科学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其意义重大,金融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可在筹资、用资以及经营环节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同时还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对其风险进行控制以及提升税务管理水平,以确保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摘 要 :房地产企业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资金量大、利润率及销售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等诸多特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频繁调控,房地产行业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特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筹划论文
摘 要:房地产企业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资金量大、利润率及销售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等诸多特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频繁调控,房地产行业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特别是在我国将房地产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为有效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税负,更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研究,从而为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这也使房地产开发水平不断提高。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偷漏税情况十分严重,这也使税务机关将房地产行业纳税情况作为监管重点,房地产企业涉税违法的代价也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为降低税负,将税收筹划作为一个重要选择。特别是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我国房地产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管理水平,提出有钍对性的纳税筹划建议,使房地产企业税负能够得以降低。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重要性分析
1.房地产企业纳税金额大、负债率高
房地企业普遍存在投资大、经营周期长及收益集中在后期等特点,由于房地产企业纳税金额较大,使其具有较大的节税潜力,利用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而且房地产企业存在较高的负债率,融资渠道十分单一,通过税收筹划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2.税收筹划是实现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房地产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能有效降低纳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一直以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都不强,为降低纳税成本,存在偷税、漏税及避税等现象,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会给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要想降低税负,就要利用科学的税收筹划来降低税务成本,从而更好地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
1.强化管理,确保开支项目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房地产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土地成本和建筑安装成本进入抵扣链条,因此,企业财务部门要确保在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管理土地获取、原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成本决算等环节,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伙伴,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进行后期的'抵扣。同时,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账户要进行相应调整,特别是要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等相应的科目,这样会计核算则会更为准确和规范,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进一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防范。
2.充分考虑各种运作模式对增值税处理带来的影响
【摘 要】本文首先提出税收筹划的涵义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收益,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最后归结出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概述
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政策法规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经验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依法筹划,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严格遵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筹划如果违法违规,给企业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和是否依法筹划息息相关。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处理好避税与税收筹划两者关系。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方向,使企业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参考文献:
刘蓉.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杜,
一、税收筹划目标的观点综述科学定位
(一)“税负最小化”观
是指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筹资、生产经营等活动采取各种税收筹划技术,使其应缴纳的各种税收之和最小。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外在表现就是“纳税人缴税最晚,缴税最少”。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是企业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动因,这是“税负最小化”观点的科学性。但由于税收筹划必须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因此这种观点目前已经很少被人认同了。
(二)“税后利润最大化”观
是指纳税人通过开展税收筹划活动使其净利润最大。这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依法纳税,合法筹划;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利润最大”方针。目前实务界大多支持这一观点,认为税后利润最大化不仅可以更好的量化税收筹划的实施效果,而且更加注重企业的整体效益。但该目标容易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同时也会忽略对价外税的具体税收筹划。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观
是指纳税人通过开展税收筹划使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水平。认为税收筹划是在遵守国家税法前提下的一种特殊的财务管理活动,其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这一观点在理论界得到一部分专家学者的认同,但由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难以计量性,因此该观点在实际运用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四)“综合目标体系”观
是指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不仅包括减轻税收负担,还应包括实现涉税零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等目标。该观点认为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决定了税收筹划目标的多元层次结构。尽管目标体系观点符合目标本身所应具备的特征,但该体系的层次性不强,存在目标简单累加的现象。
(五)“目标发展”观
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将从传统的税收负担最低化发展到现代的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观点的科学性在于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准确把握了税收筹划的本质内容,但由于目标本身具有一定的单一性,因此应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予以必要的充实调整。
二、税收筹划目标定位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所谓税收筹划目标,实际上就是指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行为预期能达到的结果。如果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则意味着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成功;如果方案的实施尚未达到预定的目标,则说明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失败。尽管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实施效果的因素很多,但现实中我们也不能忽略行为的预定结果——即税收筹划目标的科学合理性。
(一)普遍适用性原则
指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具有一定的主体适用性和经济适用性。主体适用性是指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应考虑不同纳税主体的现实要求,能体现不同规模、不同阶段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行为的预期结果。经济适用性是指税收筹划目标的设定原则上应是纳税主体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目标定位既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这就要求设定的税收筹划目标既能体现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结果的客观要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纳税主体主动开展税收筹划,从而促进企业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可计量性原则
税收筹划行为的实质是纳税主体在掌握大量税收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比较不同纳税方案的税收优劣来选择最佳的筹划方案。因此,税收筹划目标应该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可以通过分析税负大小或税收负担率水平的变化衡量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科学发展原则
税收筹划目标的界定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因此,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具有一定的发展性,具体表现在税收筹划目标具有一定的层次性。这样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科学开展税收筹划活动,取得预期的税收筹划目标。
三、科学定位构建多层次的税收筹划目标体系
税收筹划目标是指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预期要达到的结果。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性减轻税收负担的财务管理活动,其实施效果客观上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同时,由于各个企业的规模大小、组织形式、发展阶段、财务管理水平等存在差异,因此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根据税收筹划目标定位的原则,将税收筹划的目标按照不同理财要求予以层次化,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但应该注意的是,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不同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具体目标,同一企业在同一时期可能有几种具体目标,其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也可能有所不同、各有侧重。
(一)初级目标(基本目标)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低目标或者说基础目标,旨在规避纳税风险、规避任何法定纳税义务之外的纳税成本的发生,避免因涉税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做到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纳税人应做到纳税遵从,即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申报纳税,并按税法规定及时足额解缴税款。同时,由于税制具有复杂性、频变性的特点,纳税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损失风险、投资扭曲风险和纳税支付有效现金不足风险等问题。因此,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将税收筹划置于理财学的体系框架内,尽量避免纳税风险带来的潜在机会成本的发生,努力实现涉税零风险。
(二)中级目标
纳税成本最低,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纳税人为履行其纳税义务,必然会发生相应的纳税成本,具体包括直接纳税成本和间接纳税成本,前者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在计税、缴税、退税及办理有关税务事项时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者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所承受的精神负担、心理压力等。在应纳税额不变的前提下,纳税成本的降低意味着纳税人税收收益的相对增加。因此,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在依法纳税前提基础上,尽可能实现企业纳税成本的最低化。同时,基于税收的现金支出“刚性”约束,在既定的税收环境下,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缴纳,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节税收益,这也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上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基本法则。理论上讲,延期纳税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相当于纳税额的无息贷款,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会使企业的营运资金相对宽裕,而且这部分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任何财务风险,更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应尽可能争取延期纳税,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相对税收收益。
(三)高级目标(终极目标)
税收负担最低,实现企业科学定位财务管理目标。公司的目标是在税务会计的限度内实现税负最小化及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不论从理论角度、还是从实务角度,税收筹划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是税收筹划行为的最终目标。这里我们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代表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当实施某项税收筹划方案使税收负担最低化与其企业价值最大化呈正相关时,税收负担最低化就是税收筹划的最高目标;当实施某项税收筹划方案使税收负担最低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呈非正相关时,税收筹划目标应该以企业的财务目标为其最终目标,即税收筹划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目标。从这个角度讲,税收负担最低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税收负担最低化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企业应事先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总体运筹和安排,在法律规定、国际惯例、道德规范和经营管理需要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争取在涉税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金融企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的实质,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对工资薪金的发放方式和金额等纳税活动的事前精心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税收的方法。
因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首先必须年初就对全年的工资总额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的工资薪金总额对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进行合理的筹划预测计算全年工资总额。
首先,充分掌握上年度的工资发放情况,对上年月度工资、季度考核、年终奖金的数据进行统计、归集、计算和分析。
其次,分析当年金融经济形势,结合对本企业经营绩效的合理预计和工资薪酬政策的分析,预测当年工资薪金的增长幅度和其他工资性补贴项目的收入金额,从而计算预测年度的工资总额。
全年应税所得额的计算
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确定后,对筹划年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扣除”等项目个人承担部分税前扣除金额、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额、个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进行分析计算,最终预测筹划年度的应税所得额。
全年应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全年应税所得额=全年工资总额-税前扣除金额-费用扣除额。
工资薪金发放方案筹划
根据预测计算的全年应税所得额,在《金融企业个人工资所得年初税务筹划查算表》中的全年应税所得额区间这一列中找到对应的行,该行月度发放区间和年终发放区间提供的方案和税率,就是工资薪金发放筹划的最佳方案。
?年初筹划方案应用实例例:某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10万元,工资性补贴每月500元,预计筹划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为5%,工资性补贴维持不变,每月的养老保险等项目个人承担部分税前扣除金额470元,其他税前扣除项目3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1000元,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额900元、个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xx元。
筹划过程如下:
第一步:预测计算全年工资总额
全年工资总额=100000×(1+5%)+500×12=111000元。
第二步: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扣除额=(470+30+900+20xx)×12=40800元;全年应税所得额=111000-40800=70200元。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只有等于或小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额时,才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否则,只能扣除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额。本例中,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1000元,超过了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额900元的标准,因此,在计算全年应税所得额时只能按900元的标准扣除。
第三步:查找工资薪金发放最佳方案
全年应税所得额70200元,从上表中查找得到对应行的级数为5,月度发放区间提供的方案金额为20xx至5000元,税率为15%,年终发放区间提供的方案金额为24000元,税率10%。即年终奖金发放应税所得额为24000元,月度工资发放应税所得额为(70200-24000)÷12=3850元。扣除每月工资性补贴500元,加回每月税前扣除额40800÷12=3400元,每月发放的工资额为3850-500+3400=6750元。
1至12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
每月工资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3850×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
每月实发工资=工资6750+工资性补贴500-养老保险等470-其他扣除30-住房公积金1000-个人所得税=元。
年终奖金发放方案如下:
年终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4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375元。
年终实发奖金=奖金24000-个人所得税2375=21625元。
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12+2375=7805元。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具有诸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合法性,税收筹划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利用税收政策,从而筹划企业的相关活动,企业税收筹划与逃税、漏税与避税等有着本质的区别,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同时也是税收政策导向性、合理性与高效性的体现。超前性,税收筹划主要是对企业的一系列活动进行筹划,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要履行其纳税的义务,但纳税义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企业经济活动发生后,企业的税款便已经确定,再筹划将失去其意义。目的性,税收筹划将有效控制企业税收的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税收的减负,通过低税负与延迟纳税时间等形式,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将缴纳各种税,如:营业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与印花税等,各种税种均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对其进行筹划,税收筹划将提升企业的效益,保证企业的发展。但现阶段,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便是税收筹划效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将严重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效果。同时,在施工企业中存在较多的异地工程项目,对其开展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将税收筹划融入到企业的每个环节,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实现节税减税。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有着自身的特点,基于我国税法条款,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如下:
(一)在投资方面
施工企业在投资时,要根据国家的税法对其中存在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开展其投资工作。施工企业要积极利用相关的减免税政策,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弄好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施工企业可以将其子公司转移到西部;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施工企业可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方法的通知》,施工企业可以利用投资技术对国产设备进行改造等,从而获得较低的税率。
(二)在筹资方面
施工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包括债务筹资与权益筹资,这两种方法都将产生一定的资金成本,因此,施工企业要促进筹资,同时还要控制其资金成本。在新税法中,对不同筹资方式进行了规定,关于负债性资本,其利息可以作税前扣除;关于权益性资本,其利息需要作税后利润考虑。根据此规定,施工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考虑,结合资本结构,对债务筹资政策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施工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项目过程时,将需要专业化的固定设备,此时,企业可以对相关的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从而减少对资金的占用,还可以根据税法中计提折旧政策,将设备租金利息进行扣除,从而实现了税率的减少。
(三)在经营方面
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具有长工期、高价值等特点,因此,需要鉴定合同。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提供的服务为建筑劳务,同时还包括其他服务,在鉴定合同之际,要对不同的税目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虑,从而实现税负的降低。根据《xxx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进行安装工程作业时,其安装设备价值将作为安装工程的产值,营业额将包括设备价款。因此,施工企业在工程产值中要将设备价值进行分离,从而实现纳税基础的减少。施工企业也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在工程总额款中减去支付的分包工程费用,进而将其余额作为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将此部分进行税款计算,也将减少其纳税基础。同时,在经营过程中,施工企业也可以对纳税地点进行调整,通过内部非独立核算与合作建房等形式,从而实现税收筹划,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施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方面问题:其一,要正确认识筹划,要依法进行纳税,承担企业的义务与责任,避免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而发生避税与逃税等行为;同时也要保证筹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避免通过税收筹划获取非法与不正当的利益。其二,要保持税收筹划的预见性,施工企业在开展经营过程前,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从而实现对经营结果的预测,最终实现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其三,要坚持成本效益意识,税收筹划的目的便是控制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因此,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全方位的考量,使其更加系统,保证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其四,要注重人才培养,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要求其工作人员不仅要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综合能力,通过人才培养将为税收筹划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将利于企业成本的控制,同时还将利于企业效益的增长,相信,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其税收筹划将更加科学、合理、系统。
[摘要]本文先是讲解了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具有的特点,然后分析了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最后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措施。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_)40-0111-02
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还不能有效利用国家制定的税务政策来处理企业自身的纳税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很高的税负,影响了企业长久的健康发展。下面先讲一讲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具有的特点。
1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具有的特点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是进行高新技术的研究、生产、开发的实体经济体,基于此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等特点。
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高新技术开发研究工作具有不确定性,能够获得成功的概率很小,这个过程需要不断进行研究、不断进行试验,所以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研究出的产品具有很短的生命周期,有很高的附加值,会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跳跃性的发展,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性、高成长性。
知识密集性
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进行的生产经营属于智力活动型,需要人才具备的知识和智力来推动生产经营,用人力资本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研究出的产品具有很高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需要学历高、素质强、能力强的人员加入。
竞争激烈性
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的高收益性会带动整个高新技术行业的激烈竞争,特别是人才方面的竞争,高素质人员以及其具备的高新知识才会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新产品、新技术。对此高新技术企业会面临激烈的技术竞争、人才竞争。
市场创造性
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开发研究出了可以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就会靠产品的特性和新颖占据市场中的很大份额,也会获得很多的经济利益,原本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也会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转变。
2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出现的问题分析
财税核算环节薄弱
高新技术企业在财税核算环节还比较薄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体现:一是财税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他们不能进行准确的财会核算,使企业的财税面临很大的风险。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完善的财税核算内部控制体系,使企业面临财税风险。这些财税核算环节隐存的风险都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利益的损失,为此,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规范、完善企业内部的财税核算,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有效规避财税风险。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会面临复杂的财税核算业务,会涉及出口退税方面、申请减免税方面、较大额度所得税方面,这些都需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务的长远规划。
不具有足够的税务筹划意识
我国目前税务征收政策里的很多内容都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单独开展的,特别是一些营业税政策、增值税政策、所得税政策。而目前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经常在申办期间、新办期间对税务筹划工作不加以重视,只把精力放在了手续审判方面以及企业融资方面,没有利用起宽阔的税务筹划空间,没有聘请税务顾问或者没有在项目开始就进行税务筹划,不能充分享受到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务优惠政策,给企业的财税核算带来了不好的开端。还有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组织机构调整前进行充分的税务筹划工作,甚至完全忽略了组织机构调整前的税务筹划工作。
对国家政策没有充分了解
高新技术企业加强自身税务筹划意识、提高税务知识的同时,经常会忽略掉国家出台的关于税收的新政策,不能及时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合理调整,这就会加大涉税的隐患。国家制定的重大税收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选择税务筹划方案的关键时期,只有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有进行税务筹划的广大空间。
税务筹划没有做到充分利用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庞杂的组织结构、复杂的经济活动、规模较大的资产收入和资产规模,以及复杂的税务种类和税务政策、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但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充分利用税务筹划,只关注某个税种,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工作,不能充分利用税务筹划空间,享受不到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并购重组时的漏洞
高新技术企业的并合分立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指导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并合分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时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而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在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时没有开展足够的纳税筹划工作,只是注重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过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没有注重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过程对企业税务方面的影响,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也不了解国家在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过程对企业的税收政策,不能利用这部分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时的税务筹划空间。
3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措施
技术研究中的税务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转让业务方面和技术服务业务方面很容易搞乱,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是有偿的进行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行为。在技术转让方面的税务筹划工作,它需要各级科委技术管理机构开出技术合同认定证明,由主管税务的部门许可后,享受免除企业营业税的权利。当下技术市场存在两种合同证书,第一种是技术转让证书,根据这种技术转让证书的规定,它可以用在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非专业专利转让合同、专利申请转让合同等文本方面的签订上;第二种是技术服务证书,它可以用在业务训练签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签订工作上。它们都是合同证书,一个作为技术转让收入使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条件;另一个作为技术服务收入,例如培训项目收入、服务项目收入等,不能使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条件。对此,高新技术企业需明确区分开技术服务合同以及技术转让合同,划分清楚技术服务项目收入以及技术转让项目收入。技术培训类似于技术指导,但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在税收处理方面也有不同,技术培训是文化活动,需要根据体育文化行业来计算征收营业税;技术指导在技术服务范畴内,需要根据服务行业来计算征收营业税。
生产管理时的税务筹划
生产过程是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一个环节,对应的有生产过程管理。生产管理过程会有更多费用和成本的产生,需要通过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来减轻生产过程中对企业的税务负担。在生产管理存货方面,需要高新技术企业为耗用、销售而存储所有物资,例如产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存货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利润表确定业务成本的重要项目。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选择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税务影响不同,高新技术企业选用哪种存货计价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高新技术企业还在免征所得税的期间,企业经济利润获得越多,免征的所得税额就越大,为此,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这样就减少了当期企业费用、成本的摊入,增加了当期企业的经济利润。
企业进行融资时的税务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融资行为,可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对此,需要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融资方案。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有8种融资渠道,这些渠道分别是商业信用融资、股票发行融资、债券公开发行融资、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企业间的拆借行为、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财政资金。这些融资渠道都可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融资的资金需求。从纳税筹划方面来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同融资渠道,会产生不同的纳税效果。通常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自我积累形成的融资税务负担高于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税务负担,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税务负担高于高新技术企业间拆借行为形成的税务负担,高新技术企业间拆借行为形成的税务负担高于企业内部组织集资形成的税务负担。可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内部组织集资进行融资带来最轻的税务负担,高新技术企业间拆借进行融资带来的税务负担次之,企业自我积累进行融资带来的税务负担最重。这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部组织集资、高新技术企业间的拆借行为会涉及很多的机构和部门,增大了融资的成本,企业税收收益的分散也会减低企业抵税的效果。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实现了业务拓展,促进了资金链条之间的有效配合,也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取得了一定的税务效益。
4结论
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需要开发自身的税务筹划空间,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有关税务环节入手,在技术研究方面、生产管理方面、企业进行融资方面、企业进行并购方面进行全盘的考虑,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使高新技术企业继续高效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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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装企业几个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一)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1、通过对兼营的选择和控制来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兼营是指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也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行为。此外,兼营还包括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上述两种情况的兼营税,法规定企业必须采取不同的税收处理方法:对于前者企业应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对于兼营不同税率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分别核算这些不同税率的税目的营业税额。
2、通过对混合销售行为的选择来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所涉及到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有着紧密的从属和依附关系,如:某建筑企业在负责一项工程劳务的同时还提供施工中所需要的有关建筑材料,这就构成了混合销售的行为,企业应当视为提供劳务,一并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应当考虑货物的销售所占比例,主动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如前文所述,选择成立不同性质的企业其税收的缴纳方式会有所不同,对于建筑安装企业来讲,主要有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分支机构的选择两种。在此就不作过多的阐述。
2、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一方面由于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的地区制定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甚至是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制定的税收策略也有较大的差异,针对同一项业务有些国家是限制有些国家是鼓励的,有些国家实施的是高税率有些国家实施的是低税率。因此,在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选择到税负较低的地方进行注册成立;在国际注册地点的选择上也可以考虑去税率较低或税负较轻的国家或地区注册成立,利用当地的有利条件以达到避税或减税的效果。但是当我们在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税负轻重时,不能只根据该地方税种的数量和某一个税种的税率高低来草率地作出判断,我们应该根据正确的税负指标如税收负担率等来做决策。
3、通过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来进行纳税方案的选择一个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费用构成了该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并最终影响到当期的利润金额。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来改变实际税负的大小。目前我国企业比较常用的费用分摊方法有实际费用分摊法、不规则费用分摊法、平均摊销法三种。以上三种分摊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成度都是不同的,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通过这三种不同摊销方法所带来的企业利润的差异来寻求最优的筹划方法。
二、建筑安装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合理避税
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与国家的税收立法意图保持一致的,它是通过事先的筹划和安排以使企业最终的税收负担得到减轻。本文所探究的税收筹划均是指守法意识的避税。
(二)企业应具备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的税制还不是很完善,往往会有一些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变化,当企业在衡量某一政策法规对企业的影响大小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立足于防范,降低企业潜在的风险。
(三)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从整体着手,综合考虑
建筑安装企业不同于其他一般的生产经营性质的企业,它有投资规模庞大、生产工期较长、工程项目的地点一般不在企业的注册登记地等特点。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解读我国税收法规,从企业整体出发制定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筹划方案来,切勿全盘照搬其他企业的税收筹划模式。四、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对外开放,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追求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的途中,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当今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在正确理解我国税法制度的前提下做出最适合自身发展的税收筹划方案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当务之急。但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选择时,还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如:顺意我国的税收法律、结合自身实际、从整体着手、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等。
摘要:
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筹划这个概念像工作计划一样频繁使用,并有人专门以此为职业。但在我国,税收筹划还比较陌生,有时甚至被误解,这是不正常的。正如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一样,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应该走向 企业 管理工作的前台。
关键词:
企业税收;税收筹划;经营管理
Abstract: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is refers to the taxpayer in the tax law which and the tax system frame decides, in does not violate the tax revenue legislation spirit under the premise, when has many kinds of tax payment plans carries on the optimized choice, reduces the tax burden the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y,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this concept likely work plan equally frequent use, and some people specially take this as the occupations. But in our country,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is also quite strange, sometimes even is misunderstood, this is not normal. Just like the tax payment is legally the duty which the taxpayer should to do is the same, carries on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is also the taxpayer proper right legally. Along with our country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s unceasing consummation,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should move toward the business management work the onstage.
keyword: Enterpris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运用
企业的经营成果,是通过筹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实现的,这些环节无一不与纳税有关,因此税收筹划是多方位的,它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始终。
1.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筹资过程中,从提高经济利益出发,除了考虑资金的筹资渠道和数量外,还必须考虑筹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纳税因素,从税务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寻求低税点。企业筹资方式一般有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债券、借款和融资租赁等。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就借款与吸收投资比较而言,企业支付的利息,税法一般允许作为费用税前扣除,而支付的股息则不得扣除。由于存在借款费用抵税的作用,在企业具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适度举债经营应比吸收投资优先考虑。对于引进外资,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各方分别核算分别纳税,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但对于有章程、统一核算、共担风险的合作企业可统一纳税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因此,在利用外资方面,合资经营应是首选,若合作经营应选择紧密型合作,对中方企业来说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
2.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在对外投资中,股权投资收益一般不需纳税,而债权投资收益则需要纳税,投资者在投资选择时,除考虑风险因素外,对投资收益也不能简单比较。在对本企业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应考虑折旧因素,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常在税前列支,它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水平和应纳税款。由于折旧的这种抵税作用,使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折旧因素。对于企业提供的非工业性劳务,可利用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不同税务处理寻求低税负。例如,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在安装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可注入资金设置独立核算的设备安装公司,使设备价款与安装劳务费合理划分并分别核算,分别缴纳销售设备的增值税和提供安装劳务的营业税,避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带来的高税负。
3.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要根据税法规定,运用有利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避重就轻,避有就无,避早就晚,以期减少税收额外负担。所谓税收额外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税收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分别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也体现税负从高原则,对纳税人账簿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往往比实际应纳的税额要高。
二是与纳税申报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主要包括:企业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作为权益放弃,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的基数,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税不得作为投资抵免的税款,但要作为计算抵免的基数,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批,逾期申请,视同权益放弃,税务机关不再受理等等。
对于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额外负担,企业应通过采取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低税负核算形式,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认真做好纳税调整等项措施加以避免。
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探讨税收筹划,目的是本着积极的态度,发挥其正面效应,采取可行措施限制、摒弃其消极影响。
首先,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税收筹划与避税都以减轻税负为目的,但税收筹划的过程与税法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不影响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税收各种功能的发挥。而避税是本着“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的原则,千方百计钻税法的空子,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规避国家税收,它是与税收立法精神背道而驰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对税收筹划存有误解,将其与避税混为一谈,这是对税收筹划的不了解,混淆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本质区别。必须承认,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有时难以区别,一旦税收导向不明确,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筹划就有可能转化为避税行为。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科学的税收运行机制,严格的税收征管措施,增强依法治税的刚性,防止借税收筹划之名进行的避税活动。
其次,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税收筹划合理合法,是符合税收立法精神的,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层次较多,除人大颁布的税收法律和xxx制定的税收法规相对稳定外,其他的税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各税种的实施细则、暂行办法等规定变化频繁,稍不注意所运用的税收法规就可能过时。所以税收筹划不能遵循固有模式,一成不变,要随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发展变化,结合企业经营特点,不断更新税收筹划的方式和方法,使税收筹划始终朝着正确轨道运行。
第三,企业要培养高素质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包括具备较高的税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税收筹划的参与者应是具备财税、法律、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并非普通财会人员都能为之。因为一旦税收筹划失败,将演化为避税乃至逃税行为,不仅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惩处,还会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所以,企业要重视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保证税收筹划的质量。
一、初探税收筹划对于邮政企业的必要性
所谓的税收筹划其实就是指纳税的相关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维护自身应有的利益以及合法的权益,通过相关的理财活动或者是投资活动以及实际的企业经营行为等方式来尽可能的在纳税前最好纳税分析,从而有效减少未来纳税成本费用的同时获得较大利润的行为活动。而这种税收筹划也是现今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企业要想适应市场的发展就必须在其运营中纳入税收筹划。除此之外,现今税收筹划已经在企业中开始普及起来,对于邮政企业来讲如果没有及时的将税收筹划纳入财务工作中,就会被其他企业远远的甩在身后,对于其未来的发展也会造成严重的阻碍,因而可以说税收筹划是邮政企业适应市场的重要手段。
二、探析税收筹划对于邮政企业运营的作用
(一)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利益最大化作用
通常来说税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无偿性”,这两种性质又具有固定意义,对于税收的意义不仅是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必须要从事的活动同时也体现出了税收对于企业法律地位的认可,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是其纯利润中的一部分,企业通过对税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以及通过相关的理财活动或者是投资活动以及实际的企业经营行为等方式来尽可能的在纳税前最好纳税分析,从而有效减少未来纳税成本同时获得较大利润的行为活动。而原因在于政府在进行市场规划以及制定相关产品以及消费投资等政策时其实都是依据了税法来进行的。所以邮政企业在做后续经营时,应当充分结合有关政策与税收合理筹划对运行项目规模等予以安排及调整,通过这样的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利用对自身有利的法规来最大限度的获得经营上的利润。
(二)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提高经营能力作用
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筹划可以在其运营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可以说邮政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就是“人”的管理,其二是“物”的管理,而对“物”的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资金的管理。而收税筹划则是对资金管理的一种增值活动,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具体进行资金流向方面的谋划,同时以具体的财务会计作为核算的基础条件,这种状况就需要对税收筹划建立比较健全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就会潜移默化的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可以说企业建立了良好健全的税收筹划制度,同时税收筹划这个过程也使邮政企业提高了经营能力。
(三)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维护企业形象作用
在邮政企业运营中除了基本的经营管理之外还包括对于企业形象的维护,企业具有良好的形象不仅可以使运营更好的开展,还能使邮政企业的业务量大大增加,而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高低又是企业建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构成要素,一旦邮政企业在运营中做出了相关违法行为就会使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位置大大降低,比如邮政企业没有进行税收筹划就很有可能造成漏税或者逃税等现象的产生,而这种现象会严重使企业的形象蒙尘,严重情节的还要受到法律制裁而轻者其后续的经营也会受到重创,企业形象没有了,经济利益就会大大损失,因而可以说做好税收筹划对于邮政企业营造良好形象有着重要作用,总结来说就是,“愚笨的企业抗税偷税”,而“聪明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四)在邮政企业运营中起到引导经营决策作用
对于邮政企业来讲,税收筹划在其运营中的作用体现在能够对后续的经营决策起到引导的作用。通常来讲邮政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的制定时考虑的是六个“w”,具体来说就是“谁,什么时候,在何地,做什么,怎样做,为什么这么做”六大决策因素,而这些因素又往往和税收紧密相关,因此邮政企业在制定决策的时候要充分结合税收筹划,同时参考政府对于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将税收筹划与决策紧密融合起来,利用税收筹划来制定正确的经营决策,从而有效的带动邮政企业利益的提高。
三、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变革以及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作为经济市场的核心,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构成要素,对于邮政企业的实际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价值。可以说邮政企业能够做好税收筹划是其运营过程中重要的发展手段。
【摘 要】 图书出版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展,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进行其主要税种――增值税的税务筹划非常必要。但目前我国图书出版业整体税务筹划水平较低,文章根据图书出版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的范围,对其主要的税种――增值税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税务筹划,为图书出版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高其竞争力提供借鉴。
【关键词】 图书出版企业; 增值税; 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_)31-0080-0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居民消费结构中,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这为我国图书出版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然而,图书出版企业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展,就要在获取的收入一定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自己各项支出,进而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和利润。而进行税务筹划,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无疑成为一条最直接的出路。增值税在图书出版企业的众多税种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因而对图书出版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筹划很有必要。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标准
(一)合法标准
符合法律规定标准是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我们国家是成文法系,税法对各种税种都有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要求相关企业纳税时必须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所以任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守现行的增值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也就是说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就失去了立足之本,反而可能成为偷税漏税行为。
(二)经济标准
经济标准就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所取得的效益要大于其所付出的筹划成本,即进行税务筹划的净收益大于零。这样的税务筹划对企业来说才有经济价值,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才有利于企业实现其财务目标。
(三)及时调整标准
税务筹划是在特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根据企业特定的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而进行的。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税收法律环境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企业必须根据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新的税务筹划方案,使企业能够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因而针对同一类型的企业在不同时期所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可能差别很大。如果不能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原来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新税收法律法规下就可能成为税收欺诈行为。
(四)全面性标准
企业缴纳的税种往往不止一种,而且不同税种之间还有一定的联系,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全面考虑企业应缴纳的所有的税种,进行整体筹划,防止顾此失彼,实现整体税负最轻。同一个税种在不同的纳税期间会有一定的联系,因此在对同一税种进行筹划时,要从整体出发全面考虑。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根据企业某一个阶段的特点进行筹划,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税务筹划的理论基础
(一)资源稀缺理论
经济学对于资源稀缺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以李嘉图为代表的“资源相对稀缺论”,一是以马尔萨斯为代表的“资源绝对稀缺论”。资源的稀缺性要求我们对资源的使用应以效益为原则,努力发挥最大效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初衷就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努力优化企业财务资源,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现金就是相对稀缺资源,而纳税义务是对现金流量的刚性约束力,即要用现金来支付。企业为了获得现金资源的最大效用,在享受定量公共产品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支付公共产品的价格最小,也就是支付的税金最少。
(二)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而税收可以理解为社会公众享受公共产品所付出的代价。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即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是否缴纳税金以及缴纳税金的多少无关,即使没有缴纳税金也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在公共产品上“搭便车”现象的存在,使企业总是希望尽可能地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即尽可能争取晚纳税、少纳税,甚至不纳税,但同时又希望尽可能争取多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因此,很多企业都选择了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三)博弈理论
“博弈指在一定条件约束下,各参与方之间的行为具有相互作用时,各参与方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一种行为,以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成本最小化。”税收的征纳双方之间关系其实也是一种博弈,博弈的协议就是税法,纳税人为了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在选择与运用税收政策中有着明显的博弈特征,征纳双方之间关系中的纳什均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即利益主体的理性自利机制一般会在一定规范下与公共利益达成一致。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征纳双方之间的博弈,可以使国家及时发现税收法律制度中不太完善的地方,以便在下次修改税法时完善税制。
三、图书出版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
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基本目标不是简单地纳税最晚、纳税最少,而是在遵守现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选择有利于企业的税收政策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从企业的长远利益来看,企业税后收益是用利润衡量还是用净现金流量衡量是一致的,但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用净现金流量表述更为确切。因为企业的内在价值就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本文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结合利润和净现金流量衡量。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方法有很多,结合图书出版业的实际情况,图书出版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利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免税优惠政策
免税筹划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各种免税条件,尽量使企业获取的免税额最大,获取的免税期最长。尽量把纳税人从事的活动变为免税活动。图书出版企业一般都会有一部分滞销图书存在,如果自己销售滞销的图书就要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利用增值税的免税优惠政策销售古旧图书就可以免缴增值税,如果要利用这一增值税优惠政策,就要求图书出版企业成立一个附属公司,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收购销售废旧图书,也就是先把图书出版企业的滞销图书收购,然后再销售给消费者。对企业来说,虽然销售给废旧图书经营公司和消费者都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企业销售给废旧图书经营公司的价格一般比售给消费者的价格要低,因此销项税也少。所以从整体来看,出版社成立废旧图书经营公司,企业先把滞销书卖给废旧图书经营公司,然后再由废旧图书经营公司销售旧书,这种方式对企业来说可以达到减少增值税的目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利用特殊的销售方式如变实物折扣为价格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是销售方采取的一种销售策略,其实就是量大从优,也就是购买方一次性购买的数量越大,销售方给购买方越多的价格折扣。纳税人销售货物,如果采用价格折扣方式,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但如果是实物折扣就不能抵扣,且该实物的价款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根据此规定,为减轻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增大企业税后净现金流量,企业可以把原来的实物折扣换算为等价的价格折扣,这样对于购买方来说,购买货物的价格和实物折扣时一样,对企业来说销售量和收入与原来一样,但增值税负反而比原来降低了,进而导致现金流增加,所以把实物折扣换算为等价的价格折扣对企业来说是有利的。假设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原来每件货物的价格为P元,原来的销售方式为买10件送X件,如果换算为等价的折扣销售相当于以每件的价格折扣销售10+X件,折扣销售方式和原来的销售方式相比是企业少交增值税X・P・T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会相应减少,利润增加,净现金流量也增加。
(三)纳税期限届满时纳税
纳税期限届满时纳税是一种相对节税的方法,指在增值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范围内,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尽量晚纳税,使纳税人在纳税期届满时才缴纳增值税款。此种方法虽然应纳增值税的绝对数额没有减少,但却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了其相对数额,实际上是降低了企业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纳税期的递延还有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如果发生通货膨胀,还可使企业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降低了其实际税负,增加了现金流量。
(四)纳税人身份选择
增值税法按照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对一般纳税人采用当期进项税额抵扣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对其征收增值税。由于对两类纳税人征税方法不同,所以对同一企业同一纳税期间,由于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可能导致缴纳的增值税数额不同。图书出版企业根据税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恰当的纳税人身份,以使自己的税后收益最大化。
(五)利用广告业务
图书出版企业利用其发行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从事广告业务时,其购进的货物用于制作、印刷广告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按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来计算。若出版单位不能提供这一比例,则按下列公式来计算:
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在图书出版企业各项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一定,应纳增值税的多少关键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应纳的增值税越少,反之亦然。所以要使当期应纳增值税最少,就要使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多。假设A为广告的版面占整个版面的比例,B为广告收入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当期税负较低的方案,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1-min(A,B)),即:
若A>B,则min(A,B)=B,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1-B),则此时不提供广告的版面占整个版面的比例缴纳的增值税会比较少,净现金流量比较多;
若A=B,则min(A,B)=A=B,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1-A)=当期全部进项税额×(1-B),则此时是否提供广告的版面占整个版面的比例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没有影响。
纳税人可以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来判断是否应该准确提供广告版面比例,以使自己缴纳的增值税较少,达到节税的效果,进而增加其税后净现金流量。
(六)选择委托加工图书方式
一年一度的会计决算工作就要到了,为了使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真正搞好决算的结账工作与新建账的衔接与过度,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和要求:
1、善于发现问题。
会计其实就是掌管一大堆的乱麻,通俗说就是保管单位的“针线笸箩”,该往出取的货币等费用,应按照财经纪律及有关支出规定行事,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业务,就要运用法律及相关的会计知识予以鉴别,以便及时地发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减少损失。
2、监控齐动手。年终对辅材、原材彻底盘点。“铁路,各管一段”。每人经管的这一小环节抓好了,企业通盘的大环节才有保障和依靠。“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会计工作警示语妙极了。会计人员对于原始凭证的取得应与业务人员多联系和沟通,首先保证你取得的第一手票据真实合法,单位名称、税号等重要元素务必填写正确。年终对账,对银行帐、现金账、辅材账、原材料账都要核对清楚;对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平衡。
3、对年终决算工作高度重视。
结合企业年度方针目标及本部门的生产工作实际,该酝酿的酝酿,该倒算的倒算,对应上交总公司的占用应缴款项逐项核查清楚,按应计提上交的比例计算清楚,于年终足额清缴完毕。该算的收益算够,不愧对下面职工,不该计算的费用支出,也不要牵强,毕竟会计人员的账是要经得住反复多次地稽查的,让时间去验证,让历史去评说。各位,我们会计人员要清清白白做人,不要一查一个问题,都是经过我们一手操办的,这样对人对己,对企业及影响都不好。
4、重申职业道德与保密工作。
会计人员是企业的经济卫士,自身要作风过硬,恪守会计职业道德,维护企业职工利益,说话办事要注意自身形象和方寸,哪些话该说,哪些事不该办,心里要自有一杆秤,前提条件和衡量的标准就是国家的财经纪律、财税法规和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市场浩渺无边、变化莫测,作为会计人员对保密工作既要重视,又要不失自己的一言一行,“成本不公开,家丑不外扬”,从一点一滴做起。
5、仔细、细心、认真是对会计人员的最起码要求。从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到账簿记录,报表的及时报送,都要做到数字书写规范,摘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无刮擦涂改痕迹,让人有一种舒服感,一看就知道出自你内行的手笔,此之谓你这人上了会计这门道儿。
6、重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活到老,学到老,是人之为人的做人。作为会计人员尤其要树立继续不断学习的思想,会计理论知识、会计业务技能我自己掌握运用得怎样?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我了解了多少?是否能适应生产工作的需要?差距还有哪些?
最后,让我们规范达标,夯实基础,向会计工作的现代化更高层次迈进。
随着经济的发展,兼并重组已经是现实世界里司空见惯的经济活动。对于国家来说,兼并重组是经济资源重新配置的一种方式,可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实现帕累托改进。对于企业而言,兼并重组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人目标。即使在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没有完全散去的今天,如果企业在“危”中善于发现“机”,寻求合适的收购目标,也可能实现超越式的发展。自1993年我国出现第一宗收购案例以来,重组业务在我国走过了将近20个年头,其中不乏一些典型的重组案例,例如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吉利收购沃尔沃,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等等。国家也大力鼓励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走出去”,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税收作为重组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关系到企业的收购成本,关系到企业收购方式的选择,关系到重组后企业经营的涉税问题,甚至节税本身就是一些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的动因。因此,重组业务的税收筹划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国内外对重组业务的税收筹划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对国内、国外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希望对重组业务税收筹划的后续研究有所裨益。
一、重组业务税收筹划国外研究
(一)理论研究 主要包括:
(1)税收协同效应理论。国外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企业重组的动因出发研究重组业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企业并购重组的动因很多,其中税收协同效应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税收协同效应是财务协同效应的一部分,它是指两个或者多个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方凭借税收法律法规获得的税收纯收益。税收协同效应首先由艾克堡(Eckbo,1983)提出,他认为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很好地实现避税。有些情况下,企业的重组业务是为了实现税收最小化。因为税制中存在着鼓励纳税人进行兼并重组的因素,纳税人在意识到这种因素后,就会充分利用这些因素,在成本效益规则下,选择最佳的重组方案。税制中形成税收协同效应的因素主要包括:税盾效应(Tax Shield)、税制中的非对称性因素(Tax Law Asymmetries)和受困权益因素(Trapped Equity)。
一是税盾效应。当企业进行融资时,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或者举借债务。税制中股权融资中的股息一般不能够税前扣除;而债务性融资中的利息则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债务性融资可以降低税负,这就是税盾效应。这种税盾效应会鼓励企业进行债务融资。那么企业为什么不会无限制的使用财务杠杆,以获得税盾效应的好处呢?在这里,我们必须同时考虑财务困境成本。当企业不断提高杠杆比率,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会增大,破产的可能性会增加,也就是说企业的财务困境成本(与破产的可能性正相关)增加。这时,企业再申请贷款的时候,贷款人就会要求一个较高的贷款利率作为风险的补偿。较高的贷款利率所带来的利息负担有可能完全抵消税盾效应带来的好处,这便抑制了企业进一步提高债务融资的比重。此外,贷款人有可能认为企业的破产风险是如此之高,不再愿意为企业提供任何贷款,企业就不再享受到税盾效应带来的好处。企业为了继续享受税盾效应的好处,会通过并购重组来破解困局。并购重组之后,如果一个企业破产了,债权人可以从另一个企业中获得补偿,提高了重组企业的总体债务风险承担能力,降低了财务困境成本。这样,企业就可以继续获得贷款或者以较低的利率获得贷款,继续享受税盾效应带来的好处。税盾效应与重组业务的逻辑图见图1。
二是税制中的非对称性因素。大部分国家的税法规定,公司实现盈利时需要当期纳税,公司亏损时却不会得到相应的税收补偿,可见税制通常以非对称方式对待盈利和亏损。理论上,企业当期的净亏损应该允许无限度地往后结转,直到盈利为止。但是,各个国家一般都不允许永续结转,例如我国规定亏损不可以前转,仅可后转冲抵将来应税所得,结转年限最高为5年。这种对净亏损往后结转年限的最高限制就是一种税制的非对称性。结转年限越短,非对称性越强。这种非对称性是形成税收协同效应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一个企业当年亏损,预计未来也将继续亏损,如果它与一个正在盈利的企业发生兼并重组,把它的亏损转移给盈利企业,盈利企业就可以结转这部分亏损,达到降低总体税负的目的,税收的协同效应由此产生。笔者认为这种解释的有效性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而不同。过去出于避税的目的,很多收购方瞄准的是被收购企业的巨额亏损。但近些年,多数国家对亏损结转的使用都有严格的限制。如美国规定,在3年测试期内股权变化超过50%时,目标公司亏损结转的使用需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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